“布林海”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国家旅游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国家旅游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欢迎您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国家旅游局《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旅办发〔〕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两节假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警惕、未雨绸缪,绷紧做好岁末年初旅游安全工作这根弦。今年以来我国旅游业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预计20元旦、春节期间游客出游人数将进一步增长、出游时间更加集中、出游形式更趋多样。各地要深刻认清当前旅游安全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游客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切实增强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的旅游安全工作。
二、加强领导、强化职责,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各地要积极完善旅游安全工作制度,强化属地管理、落实部门责任。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节期间安全平稳。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切实履行旅游安全监管职责。各省区市旅游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要主持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落实,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各负其责,深入一线督促检查。要积极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将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推动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报自改、分级分类、建档备案、闭环管理,实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政府督办体系的无缝对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周密安排、一线检查,深入排查旅游安全生产各种隐患。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各地要根据节日期间天气变化和人员流动等因素特点,提前研判、周密安排、主动出击,积极部署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检查监督力度,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广大游客两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各地要重点做好旅行社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出游风险提醒提示以及安全预案、安全培训、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要积极指导旅游景区核定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流量控制方案,对于在旅游景区内可能形成的大规模聚集活动,要早预判、早防范,提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要积极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的交通、消防、粉尘涉爆、食品卫生等行业领域以及旅游节庆活动人员集聚和使用易燃、易爆原料及危险性物品等关键风险节点,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基于旅游行业特点,特别要做好涉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旅行社包车、包船、包飞机等购买交通服务环节的安全监管,要主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管、安全监管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检查与管理。
四、严格值班制度、做好值守应急,保障两节工作运转顺畅。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旅游值班电话,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强化岗位责任制,遇有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重特大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地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并上报国家旅游局,电话报告力争在20分钟内、书面报告力争在40分钟内,特殊情况下,事发地市、县级旅游部门在向上级旅游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可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总值班室(010-65122847)报告情况。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12月17日
篇2:国家旅游局下发通知: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
国家旅游局下发通知: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
国家旅游局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日。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我国旅游业保持了快速发展势头,预计年元旦、春节期间游客出游人数将进一步增长、出游时间更加集中、出游形式更趋多样。各地要深刻认清当前旅游安全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游客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动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将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积极开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政府督办体系的无缝对接。
篇3:国家旅游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30日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同时,旅游局提示:出行的游客如遇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并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使领馆联系。遇到问题时可随时拨打国家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境外旅游可拨打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86-10-12308。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篇4:国家旅游局办公室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旅办发[]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1月28日发生了马来西亚中国游客船只失联事件,1月29日发生了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老虎咬人事件和湖北荆州恒信旅游公司大巴侧翻事件。上述事件说明,随着春节假期旅游出行人数持续攀升,各景区(点)接待压力持续增强,旅游安全事故有上升的苗头。为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旅游安全责任
多起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再次对旅游安全责任工作亮起红灯。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红线”意识,落实旅游安全“首位”要求,依法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坚决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消除各类旅游安全隐患。要加强春节假日旅游高峰时段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指导工作,针对主要旅游景区和公园、庙会、滑雪场等主要游客聚集场所、旅游餐饮等风险集中领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联合执法,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督促,切实增强旅游安全工作成效
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和事故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漏洞。各级旅游部门要再次督促旅游企业和各旅游景区(点)确保旅行游览安全。旅游企业要核实掌握组团游客信息,随时跟进境内外旅游团游览情况。景区管理部门要再次确保景区游览游乐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有效落实,排查安全隐患;要做好出游高峰时段景区游客流量的.预警预报,落实游客分流预案,严防游客拥挤发生安全事故;遇到暴雪、风浪等特殊天气和地质异常情况,应坚决关闭相关景点、停止游览项目。
三、强化值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
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要严格制定、切实执行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进一步完善游客境内外安全应急机制。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时,要加强部门横向协调能力,与外交、交通和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提高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效率。
四、细化服务,提醒游客出行强化安全意识
各级旅游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出行提示,提醒游客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情况,出发前要做好信息采集、个人安全防范等必要准备。为最大程度降低意外风险,出发前尽量购买旅游意外险。旅游过程中跟团游客要听从导游或领队的安全提醒。遇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并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使领馆联系。遇到问题时可随时拨打国家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境外旅游可拨打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86-10-12308。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1月30日

篇5: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开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深刻领会全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精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精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安全生产就是抓发展、抓好安全生产就是发展政绩的思想,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最坚决的态度守住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这条红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向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扎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
岁末年初历来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一次全面排查,突出做好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涉氨制冷、可燃爆粉尘、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督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暗访暗查,突击检查,扎实推进“八条断然措施”和“三大检查”、“六打六治”以及“两会”期间事故防范等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市安委办将开展两轮督导检查。第一轮督导检查元旦后立即展开:一是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市住建局、市旅游局、市质监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办、市经信委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由处级领导带队组成若干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二是由市安委办组织3个综合组,分别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烟花爆竹、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进行综合督导。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督导,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全力配合;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督导,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全力配合;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综合督导,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全力配合。行业督导、综合督导(牵头和参与)督查单位人员名单1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各县区要比照市里的模式组织开展明查暗访。第一轮督导检查在201月13日前完成,请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将检查情况于1月16日前报市安委办。第二轮督导检查在第一轮的基础上进行,于春节前完成。
四、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和值守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行业领域“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实行每天“零报告”制度。要认真制定和完善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市安委办联系方式:xxxxxxxxx,邮箱:xxxxxxxxx@163.com。
附:《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27号)
篇6: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村,机关、镇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xx市人民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滕安发〔〕40号)。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
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季节性灾害天气时有发生,事故易发多发。各党总支、村,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警钟长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严防元旦、春节期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确保节日安全
各党总支、村,各有关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群众密集出行和公众活动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群众出行安全。派出所、交管所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各类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车站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全面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确保状态良好、运行安全。
要针对两节期间气候特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强化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等群众性活动审批,妥善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深入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高危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各党总支、村,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以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企业停产停工整改。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铸造等其他行业领域要深入排查治理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冻、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的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停产放假的高危行业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复产前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验收方案。各党总支、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停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各党总支、村,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巩固和扩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特别要针对岁末年初市场需求趋旺的实际,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和建设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任务施工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五、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党总支、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篇7: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传统佳节,根据江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江安委办〔2017〕28号)文件精神,特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部署落实
元旦、春节历来是人流、物流、车流及各类活动的高峰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加之2017年两节时间跨度长,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的特殊性,各单位应及早部署落实相应的事故防范工作。各行政村、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2017年12月1日新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提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早、抓紧抓实。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和三个“必管”责任,紧密结合我镇实际,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突出防范重点,深化隐患排查
全镇各行政村、单位要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突出春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旅游、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巩固“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成果,迅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各班子成员各司其职,组织、督促开展检查,并将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区域)和市督查组排查出的重点隐患整治情况作为检查重点,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的形式认真开展检查工作。
(一)切实加强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扎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别是危化、非煤矿山及民爆企业要更加严格监管,督促危化、矿山企业加强节日放假、维检复产安全保障准备工作的检查,对停产企业,要指定专人值班,并对储罐、井口、深坑等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误入。
(二)切实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安全监管。“两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要从销售、运输、储存和燃放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强农村集市、烟花爆竹销售点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着重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燃放安全管理,防止烟花燃放事故发生。同时,要认真排查其他各类企业的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合理安排春节前后的建设工程进度,严肃查处违法转包、无资质施工、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加大对冬季建筑施工深基坑开挖、垂直起重运输机械设备、脚手架、高处坠落等施工检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严格规范施工。
(四)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扎实推进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加大对商场、宾馆、饭店等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业整顿。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大型群众集会和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举办单位认真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严防踩踏、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一要加强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并做到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节日期间通信畅通。二要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险情,要及时控制事态和处置事故。三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四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立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和瞒报。元旦、春节期间镇主值班人员于每个值班日16点前将当天安全生产情况报表传真至市安委办。联系电话:xxxxx,传真: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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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做到精准救助、精准帮扶。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做好关心群众工作,特别是要摸清困难群众数量和需求,统筹各方面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和送温暖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冬春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贫困地区、受灾地区,落实好中央扶贫惠民政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认真落实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措施,组织好对城乡困难群众特别是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空巢老人等的走访慰问,确保各项救助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安排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恶意欠薪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
二、做好重要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确保节日市场平稳运行。
要落实好各项调控措施,稳定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商品生产供应,搞好煤电油气运供需衔接,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保障市场运行和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围绕节令食品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管理,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减轻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三、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中国特色节日氛围。
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力量。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时代主旋律,组织好“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年货”,
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具有地方特色的乡土文化活动,积极推广优秀民间文化艺术。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力度,丰富节日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文化市场执法检查,继续保持“扫黄打非”高压态势,强化对网络视听节目、网络出版等的监管,坚决抵制低俗。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力度,畅通旅游投诉渠道,坚决查处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倡导文明旅游,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四、认真组织春运工作,服务好人民群众节日出行。
要加强春运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好春运工作各项任务,充分发挥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的作用,合理调配各类运力资源,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优化网络、电话、手机客户端等售票方式,为旅客提供便捷化购票渠道,继续为学生、务工人员搞好团体票预订等服务。强化春运安保工作,抓好安全检查,严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恶劣天气和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工作,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五、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燃气和供暖用电、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线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控工作,加强寄递物流安全规范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健全雨雪冰冻、雾霾寒潮等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监测预报,做好应急协调联动工作。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力度,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非法集资、劳资纠纷等问题源头防范,防止引发 。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针对“两抢一盗”、网络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问题,因地制宜地开展集中整治打击行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深入开展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强化涉恐要素基础排查管控,加强应急防范处置,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做好口岸卫生和动植物检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国门安全。
六、坚持节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
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坚持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优抚对象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积极引导减少烟花爆竹燃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七、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篇9: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通知
国家旅游局发布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通知
为做好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国家旅游局于今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62号)文件精神,做好2015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国庆节假期即将到来,各地要认真贯彻 、 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深入吸取今年以来多起重大涉旅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情绪,全面落实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旅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节前,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协调相关机构加强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旅游大巴等交通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开展安全检测。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旅游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要督促旅行社强化对旅游团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要求导游、领队等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提示;指导星级饭店完善消防、疏散、食品卫生等设施设备,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指导A级景区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的安全保障,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
二、搞好市场检查,维护市场秩序
各地要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节前和节中,要加大对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旅游市场秩序的联合执法力度,协调公安、交通、工商、 商务、食品安全、质检等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检查,重点对旅游市场秩序、不合理低价、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非法“一日游”等问题进行检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要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民的文明素质,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
各级旅游质监部门要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密防范因投诉问题而引发的 件。
三、丰富旅游产品,促进旅游消费
各地要充分挖掘旅游消费潜力,丰富假日旅游产品,活跃假日旅游市场。要推出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参与性强的乡村旅游、文化旅游、民俗旅游、红色旅游、老年旅游等旅游活动,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做好自驾游、健身游、购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引导工作。要引导旅游企业继续开展多种惠民服务,开展跨区域协作,增强旅游便利性。
四、强化文明意识,深化旅游宣传
要全面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加强在重点旅游城市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公共广场、商贸核心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强化游客文明意识。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旅游主题活动。旅行社导游、领队要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游客理性维权,及时劝阻因航班延误等原因引发的过激行为。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假日期间文明旅游浓郁氛围。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国庆假日旅游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重点旅游城市及旅游景区要在节前向社会公布投诉咨询电话,积极妥善处理假日旅游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和问题。
国家旅游局
2015年9月7日
篇10:做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XX镇人民政府,区机关各局(办)、单位,区内各市垂直管理部门:
现已进入冬季,春节即将来临,且也正值外来务工人员返乡高峰及工程抢进度、企业赶工期的建设生产旺季,又是冰冻寒冷季节,诱发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春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新区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要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着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到2月5日前在全区范围内分线分块分行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深入到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企业开展严格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力的企业,要及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而发生事故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罚。
三、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春节前后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交通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要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水域的监督检查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加强各类运输工具安全检测检验,杜绝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行驶、非法载客,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要严格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要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管理,严禁违章载人和超载。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严防病车和超载接送。
二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针对节日临近大型文化、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的特点,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节前要组织对商场、医院、影剧院、饭店、宾馆、学校、网吧、广场等人员密集和商贸服务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要加强节日期间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管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冬季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网点。要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丢失、流散或泄漏。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销售和消费旺季,要从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等各个环节着手,严格经营许可审查,打击非法经营,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的行为。
四是加强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打击工程违法分包、层层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切实消除以包代管和包而不管的现象。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施工现场防风、防雨、防雷、防滑、防坍塌、防火灾等监管措施。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五是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其在节前对各个生产环节和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彻底安全检修、检测,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运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扎实做好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春季多雨水、雷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雨季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灾害,桥梁施工场地及临近山坡的工厂、民用建筑、市政公路等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事故;电力部门要对供电线路、电气设备及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教育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春游安全工作。
四、做好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春节前后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险患排查和物资储备等工作。要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全力做好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公路、电力、通讯、建筑施工等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应急资源,提高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要加强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烟花爆竹燃放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群众性的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逃生能力。
五、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值班各项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值班,保证节日期间24小时通信畅通。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要密切关注互联网、新闻媒体披露及群众举报的事故信息,组织人员及时核查,对情况属实的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并妥善处置。
二〇一X年XX月XX日
篇11: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12月22日,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元旦、春节将至,各地各部队要立足军队和国防建设需要,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创新双拥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不懈努力。
《通知》指出,20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各地各部队要结合节日特点,采用广大军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委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和双拥工作各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作为元旦春节期间双拥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要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大力强化全民国防观念,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政治热情。要以今年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活动为契机,大力宣扬双拥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元旦、春节期间的拥军慰问工作,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普遍走访慰问驻军部队和驻训一线官兵,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教育拥军、智力拥军活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子弟兵的关心和厚爱。深入走访慰问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和生活有困难的转业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千方百计为他们排忧解难。深入驻军部队特别是驻训一线部队,详细了解部队建设和官兵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广泛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帮助部队解决执勤训练、驻训维稳和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积极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各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拥军优属服务网络作用,大力开展为子弟兵“送亲情、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使官兵过上一个充实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力度,足额兑现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认真落实优抚医疗保障政策,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妥善安置军转干部和城镇退役士兵,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养老、医疗、住房和生活救助政策,妥善处理优抚对象和复员退伍军人的信访难题,按时发放复员干部的临时生活救助金和取暖补助费,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思想稳定。
篇12:旅游安全工作通知
关于旅游安全工作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贯彻王岐山副总理9月26日在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上关于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现就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把安全保障工作放在第一位
今年以来,旅游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旅游交通等安全事故依然频发。截至9月26日,国家旅游局共接到各地报告的旅游安全事故33起,共造成80人死亡,391人受伤,4人失踪,其中旅游交通事故27起,共造成74人死亡,321人受伤。即将来临的“*”黄金周是假日制度调整和奥运后的首个国庆长假,预计旅游市场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局部热点地区接待压力加大,旅游安全保障任务加重。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汲取近期国内重特大安全事故和旅游安全事故的教训,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黄金周。
二、落实责任,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确保“*”假日旅游安全平稳,对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和谐意义重大。要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负责制,确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是落实旅游部门的安全综合协调责任。要加强对旅游接待单位、从业人员和旅游者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做好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协调处置工作。二是落实旅游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旅行社等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旅游工作的安全监管。三是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旅游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保障安全生产、防范事故发生以及突发事件报告、救助、善后处理以及安全信息披露等职责。
三、突出重点,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要强化对旅行社的安全监管。督促旅行社对所组织的线路产品和选用的服务提供商进行安全把关,杜绝租用手续不全、安全要求不达标的车辆,确保游客的交通、餐饮安全。二是要强化旅游节庆活动和大型展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和“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主、承办的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拥挤踩踏、火灾等群死群伤事件。三是要加强对旅游接待单位安全达标情况的复核检查。旅游部门评定挂牌的A级景区、工农业示范点、星级宾馆,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即摘牌整顿,并进行信息披露。四是要加强对安全薄弱环节和部位的隐患排查。要联合公安、交通、质检、安监等部门,重点加强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游客运载工具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杜绝违规违章操作,杜绝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运营。督促山岳景区、涉水景区做好安全防护和客流引导,严防坠落和溺水事故。加强易发交通事故路段和热点景区周边道路的安全警示,严防重特大旅游交通安全事故。
四、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值守
一是加强预警防范。主动与公安、交通、铁路、民航、卫生、气象、食品监管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并根据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台风、暴雨、泥石流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的防范和应对。二是加强安全引导。对自驾车旅游、出境旅游和探险旅游进行安全教育和引导,增强自助游客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三是强化应急值守。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落实假日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班和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做好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