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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制度

篇1: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制度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制度

为统一中小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的步伐,使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令则行,协调到位,动作顺利。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的检查、考核和指导,由中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领导小组对该项工作年中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年末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各中、小学应积极予以配合和协调,把此项工作做实。

三、各中、小学校长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安排之中,同时指定一人为兼职宣传员。

四、各学校要将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同时也要相应地制订学校年度宣传工作计划,要配合中心学校共同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羡。

五、各中、小学要围绕龙坪中心学校的统一安排,搞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各项活动,切实做好协调工作,确保有健全的`宣教机制,有切实的经营保障。

六、为使“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主题教育真正落到实处,严禁各中、小学借口教育教学工作忙而放松对该项工作的管理与要求,从而不注意工作的协调与配合。

凡在活动过程中人为设置障碍,给宣传教育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除通报批评外,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中心学校

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

篇2: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委党组关于《全市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的部署和要求,今年全市交通系统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要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和反腐倡廉总体任务,继续加大力度,不断改进方法,注重取得实效,通过教育使广大交通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中央和省、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认识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坚定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建设务实、廉洁、高效的交通干部职工队伍打下扎实的思想基础。

序号 活动项目 教育内容和组织方法 要 求 时间安排 责任分工

一 传达贯彻

动员部署 1、召开20全市交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部署任务,提出要求。 重点领会和把握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认清形势,明确要求,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月中旬 委纪检组、

监察室牵头

各单位参与

纪检小组协调

2、各单位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制定年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措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制定措施。 二月下旬 各区交通局

委属各单位

3、传达学习廉政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文件。 重点组织学习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上半年 委  机  关

各区交通局

委属各单位

二 举办专题

教育讲座 1、每半年组织一次廉政教育专题讲座,邀请省市纪检、检察机关、党校、省交通厅等领导或有关专家进行专题辅导。 委领导、各单位班子成员、重点工程指挥部中层以上干部和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参加讲座,深入思考。各单位应在听完讲座后组织好座谈讨论,落实教育效果。 二月份

九月份 委纪检组、

监察室牵头

各单位参与

纪检小组协调

2、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讲一堂廉政党课或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落实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制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自行安排 委  机  关

各区交通局

委属各单位

3、党委(总支、支部)中心组安排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抓落实。

序号 活动项目 教育内容和组织方法 教育要求 时间安排 责任分工

三 开展主题

教育活动 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促进交通廉政发展”的主题,全系统开展一次“廉政交通大家谈”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围绕主题深入思考,结合实际建言献策,积极探索廉政交通新路子、新办法。 1、领导带头,充分发动,人人参与。

2、每个单位推荐3-5篇学习体会,委统一组织评选并在《武汉交通》和《武汉交通政务网》廉政专栏中选登。 八月份推荐

十月份评选 委纪检组、

监察室牵头

机关党办配合

各单位积极参与

纪检小组协调

四 组织现场参观教育 1、组织到中共五大会址纪念馆参观“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历程展”,了解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历史,进一步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委领导、各单位班子成员、重点工程指挥部中层以上干部和委机关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做到活动前有要求、活动后有讲评,既有参观学习,又有座谈讨论,使参观者人人受教育,个个有触动,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的效果。 五月份 委纪检组、

监察室牵头

机关党办配合

各单位积极参与

纪检小组协调

2、组织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党员干部敲警钟。  九月份

五 培树廉政先进典型 开展廉政典型评学活动,在全市交通系统评选五名廉政先进典型并组织开展廉政事迹巡回报告会。 1、各单位严格按评选条件认真推选,把事迹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对象选出来,确保先进典型的质量。

2、加大宣传力度,多种形式宣传廉政典型的先进事迹,扩大身边典型的示范效应和影响力。 六月份

十月份 委纪检组、

监察室牵头

委政治处配合

各单位积极参与

纪检小组协调

序号 活动项目 教育内容和组织方法 教育要求 时间安排 责任分工

六 抓好经常性廉政教育 紧密围绕交通中心工作、阶段性重大活动、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各专项整治活动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时节开展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廉政教育做到经常性、及时性、针对性,把廉政纪律具体化,渗透到交通建设和管理的各环节、各方面,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教育。 全 年 委  机  关

各区交通局

委属各单位

纪检小组协调

七 建好网络廉政窗口 充实和丰富武汉交通政务网的廉政专栏,更新内容,增设板块,整合资源。 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加大网上宣传教育力度,使其成为宣传廉政交通的窗口和阵地。 四月份

十月份 委纪检组、

监察室牵头

信息中心配合

各单位参与

加强廉政信息报送工作,其内容包含工作动态、重要活动、经验做法、问题探讨等。 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一篇廉政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交流经验体会,进一步扩大廉政宣传范围。 全 年 各区交通局

委属各单位

说 明 1、各单位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党委总体教育计划中,统筹安排。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拟定具体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注重实效。

2、委统一组织的教育活动,由委纪检组、监察室牵头,三个纪检(监察)小组分片督促协调,各单位积极组

织参加。

3、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效果的检查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评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请注意工作资料的积累和整理。

篇3:党风廉政工作报告制度

回顾过去的一年里,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及局党组的部署要求,我在工作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落实岗位职责,通过不断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全心全意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整个工作中去,并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宣传活动。现按照《20xx年常态巡查组工作方案》的巡查内容,将自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秉公尽责,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从自己参加工作以来,我认真学习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不断强化自己在党性党纪方面的观念,加强党性锻炼,严明党的纪律,在工作中能够做到认真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和纪律,坚持党员标准,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做到把权利真正用到实处,不滥用权利,危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并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真正做到个人的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工作上,我坚持发扬艰苦创业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坚决遵照党和组织的决定和安排,做到令行禁止,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了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各项决定、规定和制度,并找准了工作重心,狠抓工作重点,任劳任怨,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抢着干,和全局同志一起同心同德,一丝不苟的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把局里各项工作推上新台阶而不断努力。

二、以身作则,加强廉洁作风建设

一直以来,我都坚持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并以身作则,自觉树立和维护党的良好形象,给全局上下当好带头模范作用。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境界。

对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难题,通过自己多想、多思考,用新的方式方法去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平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看待个人的得失,不计名利,以积极热情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去,勤恳扎实的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身为一名党员,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我时刻对自己的工作提出更高的标准,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做到慎权、慎独、慎言、慎微,遵纪守法,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多听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努力维护风清气正的局面,并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大局意识,勇于开拓,锐意进取,强化落实“一岗双责”的有效形式,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并克服以往出现的知足保守和等着领导安排工作的思想状态,主动去把各种工作任务做好。

三、勤政务实,不断落实岗位职责

工作以来,我始终保持是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素养,不断增强自己的全局观念,工作中不等不靠,不推诿扯皮,积极主动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完善自己的工作,做好自己的工作。并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做到了不越权,不越位,不揽功。出现问题和局里同志共同研究,民主决策,确保后续工作的正确性。一年来,我立足本职,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树立强烈的时间、效率、质量观念,今天的任务决不拖到明天去完成,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在本职岗位上争创工作佳绩,财务管理方面,认真遵守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合理调度资金,对于各种项目资金的发放都要登记在案,保证资金去向有迹可循,同时主张开源节流,杜绝浪费。人事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章流程选拔人才,坚持任人唯贤,注重能力,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平时工作上坚定自己的理想,全心全意为党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并深入群众,针对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要配合好局里的同志,及时商讨解决问题的对策,认真处理,展示党员的良好形象,充分影响和带动基层人民群众对自己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四、从严管理、严查违纪违法行为

在党务工作中,我始终坚持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对局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坚持制度在先,严格约束。在工作中,我的要求就是,凡是要求管理队伍必须做到的,自己就必须先做到,凡是要求管理队伍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并让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针对群众的信访举报予以认真对待,细致核实,及时处理。一年来,对于队伍中存在的违纪违法行为都依法查处其责任,同时做到了公平公正,无论涉及到谁,到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真正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没有例外,并加大监督力度,时刻关注管理队伍中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一旦发现队伍中有人存在问题,要及时纠正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坚持做到早提醒早查处,违纪必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扩大化,为建设一支高效的廉洁队伍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不断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自检自查,找准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来,尽管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和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经过自己的反思和总结,还是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在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因为一年来自己工作很繁忙,在时间上没有做到合理的安排,对于党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还有待加强;二是自己在把握整体工作重点上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细节上要做得更加到位;三是在工作上或多或少出现了一些畏难情绪,工作创新上面还做得不够,处理事情的办法缺少灵活性和艺术性;四是政治学习不够,偶尔会有与其他部门攀比的念头。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一是利用空余时间注意加强学习,改善学习方式,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政治业务方面的理论,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并注重学以致用,将理论联系实际;二是要时刻警钟长鸣,在自己的思想上筑起一道防腐的防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继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争做勤政、廉政的表率,以优良的党风政风推动全局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四是继续加强党性锻炼,加强道德修养,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让自己在工作中多一份淡泊,多一份宁静。

篇4:党风廉政工作报告制度

20xx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纪委的有效监督下,计生委机关、委班子和我本人在积极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为嵩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及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围绕人口控制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人口控制和党风廉政建设两手硬、两促进、双丰收的效果。现将20xx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职如下: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及所做的主要工作

根据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结果,预计全年人口出生率为8.36‰,自然增长率为3.47‰,计划生育率为99.39%,综合节育率为94.81%,国家、省信访结案率为100%,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xx年度,主要做了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双节”期间在城区和各乡镇开展了丰富多采的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同时不断加大环境宣传和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力度。全年共建成大型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宣传牌37个、面积近3000平方米,新刷、刷新标语口号2168条,建成生育文化大院37个。

二是召开了工作会议,理清了工作思路,强化了工作措施。县计生委于2月23日召开系统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于3月3日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明确了“叫响三大主题、狠抓十项工作、实现一个目标”的工作思路。

三是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春、秋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全年共完成四项手术6504例,其中引产993例,流产1324例,结扎2348例(其中纯女户结扎221例),上环1839例,直接减少计划外出生2317人,相当于一个较大规模的行政村,其具体概念就是能够让我县20xx年度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下降4.3个千分点。

四是建成新计划生育服务大楼,在全县公开招录了14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五是深入开展了技术优质服务工作。全年共对107个行政村的28418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妇女病普查,普查率达到88%,共查出患子宫肌瘤(癌)等重大疾病497人,其它疾病14061人,受到群众好评。

六是在全市率先启动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台帐。于3月份启动了计划生育计算机信息台帐,并于7月份一次性顺利通过了省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甲级县的检查验收。

七是围绕四个一工程,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年共对16个乡镇的118个行政村进行了调研。

八是强力推进依法行政、村民自治、政务公开。首先,强化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法庭的作用,全年共受理计划生育行政非诉案件32起,强制执行17起;继续实行计划生育行政案件集中评议制度,规范了具体行政行为;全年共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计生政策案件107起,净化了生育环境。其次,指导基层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目前全县317个行政村基本上全部做到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第三,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市较早地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第四,县计生委和各乡镇先后投入20多万元,相继建成了县计划生育便民服务中心和16个乡镇的计划生育便民服务大厅,一个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便民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九是四策并举,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为促使群众改变生育观念,保持出生人口性别平衡,我县制定优惠政策,狠抓优质服务,全面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县计生领导小组提出了“关爱女孩、关注未来”的行动主题,确定了“宣传教育开路、优惠政策导向、优质服务推动、依法治理保障”的工作思路。专题开展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活动,没收非法开展B超业务的B超3台、非法批零终止妊娠药品51批次,在全县范围内实行B超业务和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资格准入制度、计内外终止妊娠批准制度和定点制度,有效地维护了生育秩序。

十是狠抓了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建设。按照省市要求,于9月底前全县317个行政村全部建成标准化计划生育宣传技术室。10月12日,全市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在我县车村镇召开,与会市计生委领导和兄弟县区的同仁们对我县的乡所、村室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党的十六大指出,“坚持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计划生育是被人称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面对的是千家万户,特别是做为山区县、贫困县,经济总量小,群众生育观念落后的嵩县,要做好人口控制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人口环境,没有一支踏实苦干、为政清廉的干部队伍不行,没有一种刚正不阿、积极向上的廉政风气不行。我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一名政府职能部门领导,自己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公生明,廉生威”,建设一个勤政廉洁、高效务实的机关,不仅是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对我的衷心希望和要求,也是我们的努力方向和应尽的职责。我没有任何理由让育龄群众失望,没有任何理由让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失望,没有任何理由不廉洁勤政、苦干实干。

篇5:单位沟通协调制度

按照单位职能,一切从职责出发的原则,为加强本心各科室的配合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效能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协调快速和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我单位沟通协调基本规范,适用于科室之间、分管领导之间、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协调。

(二)沟通协调要坚持既有分工, 又有合作,既各司其职,又统筹兼顾的原则。

(三)要树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必须遵循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科室服从领导班子的原则。

(四)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以及各科室或单位领导认为有必要协调沟通的工作。

(五)日常性的业务工作,属于各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职责认真办理。需要相关科室配合完成的工作,在单位领导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通过沟通协调配合完成。

(六)临时性的业务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确定一个科室主办,确需其它科室配合时,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负责沟通协调,做出必要的处理和决定。协办科室要积极配合,并按时向主办科室报送工作情况。

(七)各科室在工作中,遇到理解有不同意见和难以实施时,

科室间应及时主动沟通协调,同时,上报各自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之间进行沟通协调解决。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在争议未解决之前,主办科室应按分管领导指示,认真执行,不能推诿延误。

(八)请示事项应遵循“逐级请示”的原则,副科以下向科长请示,各科室向分管领导请示,分管领导向单位领导请示,要逐级向领导请示汇报,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越级请示或多头请示。一般书面请示需书面回复;口头请示口头回复。如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直接或越级请示,同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九)各科室对所承担的工作,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不能按时办结的,主办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要向单位领导或单位领导班子工作例会说明情况。

(十)建立相关业务通报制度,各科室要将需告知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知晓的事项及时在单位内网发布。

(十一)单位分管领导每周召开一次分管科室工作例会,交流工作情况,研讨解决问题。

(十二)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单位领导班子工作例会,总结前一周工作,分析研究有关问题,协调内部工作,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部署下一周工作。

(十三)各科室下发或转发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通报、工作总结、上级工作指导意见及新的文件精神时,应同时报送各位单位领导,抄送相关科室,同时单位办公室负责在单位网站上发布。

(十四)单位办公室要将重大事件,以多种形式向全单位干部职工通报。通报内容包括点评有关工作、通报全单位当前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单位内重要活动、新出台的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政策规定以及干部职工比较关注的有关事项等。

(十五)对协调沟通不够,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影响工作正常开展,造成工作失误的,依据有关规定,根据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理。

(十六)本制度未涉及事宜,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单位领导指示执行。

篇6:国有企业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党风廉政谈话制度。

第二条党风廉政谈话是企业党组织指定专人对企业领导人员、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和实施批评、劝诫的制度,包括个人谈话和集体谈话两种形式。

第三条党风廉政谈话一般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谈话。鼎立公司可以对所属各单位领导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企业领导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包括涉及人、财、物等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下列情况需要进行党风廉政谈话:

×、领导人员上岗前。

×、领导人员任职期间。

×、领导人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后。

×、有关人员出现违纪苗头或犯有轻微错误时。

×、企业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改革调整等实施前。

×、其他有关需要进行党风廉政谈话的情况。

第五条党风廉政谈话应根据被谈对象的具体情况确定谈话内容、形式、目的及要求。谈话内容主要包括:

×、宣传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进行党风党纪党性教育,树立正确权力观,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增强主动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监督的意识;

×、联系违纪案例和职工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警示教育;

×、需要告诫被谈话者注意的有关问题及要求;

×、其他有关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领导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存在违纪苗头但不构成违纪错误,或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尚不够责任追究的问题,应进行劝诫谈话,同时应下达《劝诫通知书》,被劝诫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党组织书面报告整改措施或整改结果。

第七条公司党组织要对党风廉政谈话后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谈话后未引起重视或没有纠正的要批评教育;对谈话后发生违纪的要按党规党纪从重处理。

第八条进行党风廉政谈话应有专项记载。有关人员的《劝诫通知书》和整改报告应归入领导人员廉政档案或其他卷宗。

第九条公司下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党风廉正谈话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篇7:党风廉政年度宣传标语

1、做官要有利于益,做事要问心无愧。

2、清风拂大地。 廉洁驻神州;功过不需要表白,人民自有公说。

3、权为民用,造福百姓,权为己用,名利葬送。

4、廉者得天下,贪者失百姓;清者日安心,昏者夜恶梦;不是不惩处,只是情未明。

5、对待名利要保持远距离,对待人民要保持近距离,对待领导要保持等距离。

6、反腐莫论事大小,倡廉不在位高低;有人迹的地方,就有廉政的呼声。

7、白天不收违纪钱,晚上睡觉不失眠。

8、会当领导八面光,不会当领导一身脏;心中有党民为先,一生一世受称赞。

9、人生在世欲几何,两袖清风有功德。

10、不义之财不可取,一念之差蹲牢狱,身败名裂才知怨自己。

11、廉政建设树新风,干部楷模起作用,祸无穷,铲除毒瘤保太平。

12、做人民公仆,为人民服务,廉洁自律是公务员最基本的底线。

13、清廉一身幸福一生 ,这就是最大的荣耀。

14、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为名利为百姓。

15、如果因廉政使您贫穷,请不要后悔,祖国的风采就是您的风采。

16、反腐倡廉国泰民安歌盛世,弘扬正气国强民富写新篇。

17、诱惑就在身边,陷阱就在脚下;失足乃一瞬间,教训确实永远。

18、轻名淡利人常乐,不占不贪全家兴。

19、以民为重,以廉为先!

20、一身正气上班来,两袖清风回家去,三餐清贫能长寿,奢侈浪费短性命。

21、干部倡廉数形象,腐败贪官没处藏,干部群众心一致,同心合力奔小康。

22、保持零距离,对待问题要多商议。

23、为官一任,清廉八方,关注民生,造福民众 ,就是最大的希望工程。

24、为官本替民谋利,廉字当头立天地,才显浩然正气。

25、为了您家庭的幸福,请对腐败说不。

26、勤政廉政,心系百姓就是最好的形象工程,何必为当官拼命。

27、身如荷花心不染,公正严明比青天。花言巧语布雷阵,良知就是最好的探雷针。

28、清风悠悠摧廉政波涛起,明月清照廉政文化浓,国强民富神州有良景。

29、人生匆匆如风过 为官有权诱惑多,若要一生自在多,勤政清廉常积德。

30、今天你不廉洁,明天你就失自由;良言不听祸当头,一世英明抛九洲。

篇8:党风廉政年度宣传标语

31、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三餐温饱,与人不争。

32、盛世清风起 社会和谐生;盛世清风起 中国和谐生。

33、廉风吹万家,你幸我也荣。

34、廉洁是人类的美德,腐败是人民的天敌。

35、人生真正的完美不在于他拥有什么,而在于他奉献的多少。

36、廉政不是口号,廉政需要行动;廉政不是讲给人听,廉政需要赢得民心才能有功。

37、同建廉政家园,共创和谐天下;拒绝贪污,支持廉洁政府。

38、因贪而贫,不能原谅,因欲望而贪更可恨。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协调制度

39、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变公仆心;今生今世认廉政,一路无坷尽光明。

40、为国为民,名垂千朽!自私自利,遗臭万年! 良言一句劝真君。

41、干部倡廉数形象,腐败贪官没处藏,干部群众心一致,同心合力奔小康。

42、廉者得天下,贪者失百姓;清者日安心,昏者夜恶梦;不是不惩处,只是情未明。

43、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勤为标,以惰为戒。

44、心系人民多廉洁,心系钱财腐败者。

45、作风要清正,为官要廉政。

46、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47、勤政廉政政通人和,亲民爱民民康物阜。

48、如果因廉政使您贫穷,请不要后悔,祖国的风采就是您的风采。

49、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50、从小事做起,防徽杜渐。

51、廉洁之风吹大地,浩然正气扬威名。

52、清风拂大地。廉洁驻神州;功过不需要表白,人民自有公说。

53、反腐倡廉预防为主,群众监督警钟长鸣。

54、权大不忘责任重,位高不移公仆心。

55、廉政无小事,粒米牵民心。

56、纳谏求贤,有容乃大;激浊扬清,无欲则刚。

57、诚实不虚伪,敬业不图名,坦言不奉承,廉洁不图利。

58、历览古今多少官,成由清廉败由贪。

59、团结有力量,民主出智慧,廉洁养正气。

60、深入反腐倡廉,促进经济发展。

篇9: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规则三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税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税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税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

注释:

一、对于根据规则二(二)或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货品,本规则规定了三条归类办法。这三条办法应按照其在本规则的先后次序加以运用。据此,只有在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才能运用规则三(二);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和(二)两款归类时,才能运用规则三(三)。因此,它们优先权的次序为1.具体列名;2.基本特征;3.从后归类。

二、只有在税目条文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运用本规则。例如,第九十七章注释四(二)规定,根据税目条文既可归入税号97.01至97.05中的一个税号,又可归入税号97.06的货品,应归入税号97.06以前的有关税号,即货品应按第九十七章注释四(二)的规定而不能根据本规则进行归类。

规则三(一)

三、规则三(一)是本规则的第一条归类办法,它规定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应优先于列名比较一般的税目。

四、通过制订几条一刀切的规则来确定哪个税目就比其他税目列名更为具体是行不通的。但作为一般原则可以这样说:

(一)列出品名比列出类名更为具体(例如,电动剃须刀及电动理发推子应归入税号85.10,而不应作为手提式电动工具归入税号85.08或作为家用电动机械器具归入税号85.09)。

(二)如果某一税目所列名称更为明确地述及某一货品,则该税目要比所列名称不那么明确述及该货品的其他税目更为具体。

例子:

1、确定为用于小汽车的簇绒地毯,不应作为小汽车附件归入税号87.08,而应归入税号57.03,因该税号所列地毯更为具体。

2、钢化或层压玻璃制的未镶框安全玻璃,已制成一定形状并确定为用于飞机上。该货品不应作为税号88.01或88.02所列货品的零件归入税号88.03,而应归入税号70.07,因该税号所列安全玻璃更为具体。

五、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税目比其他税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税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在这种情况下,货品应按规则三(二)或(三)的规定进行归类。

规则三(二)

六、第二条归类办法仅适用于:

(一)混合物。

(二)不同材料的组合货品。

(三)不同部件的组合货品。

(四)零售的成套货品。

只有在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才能运用本款。

七、无论如何,只有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货品才可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八、不同的货品,确定其基本特征的因素会有所不同。例如,可根据其所含材料或部件的性质、体积、数量、重量或价值来确定货品的基本特征,也可根据所含材料对货品用途的作用来确定货品的基本特征。

九、本款规则所称“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不仅包括部件相互固定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实际不可分离整体的货品,还包括其部件可相互分离的货品,但这些部件必须是相互补足,配合使用,构成一体并且通常不单独销售的。

例子:

(一)由一个带活动烟灰盘的架子构成的烟灰盅。

(二)由一个特制的架子(通常为木制的)及几个形状、规格相配的空调味料瓶子组成的家用调味架。

这类组合货品的各件一般都装于同一包装内。

十、本款规则所称“零售的成套货品”,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货品:

(一)由至少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税号的不同物品构成的。例如,六把乳酪叉不能作为本款规则所称的成套货品。

(二)为了迎合某项需求或开展某项专门活动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的。

(三)其包装形式适于直接销售给用户而货物无需重新包装的(例如,装于盒、箱内或固定于板上)。

据此,它包括由不同食品构成,配在一起调制后可成为即食菜或即食饭的成套食品。

以下是按规则三(二)的规定进行归类的成套货品的例子:

(一)1、由一个夹牛肉(不论是否夹奶酪)的小圆面包构成的三明治(税号16.02)和法式炸土豆片(税号20.04)包装在一起的成套货品。该货品应归入税号16.02。

2、配制一餐面条的成套货品,由装于一纸盒内的一包未煮的面条(税号19.02)、一小袋乳酪粉(税号04.06)及一小罐蕃茄酱(税号21.03)组成。该货品应归入税号19.02。

但本规则不适用于包装在一起的混合产品。例如:

(1)一罐小虾(税号16.05)、一罐肝酱(税号16.02)、一罐乳酪(税号04.06)、一罐火腿肉片(税号16.02)及一罐开胃香肠(税号16.01);

(2)一瓶税号22.08的烈性酒及一瓶税号22.04的葡萄酒。

对于以上两个例子所列的产品及类似的混合产品,应将每种不同产品分别归入各自所属的税号项下。

(二)成套理发工具,由一个电动理发推子(税号85.10)、一把梳子(税号96.15)、一把剪子(税号82.13)、一把刷子(税号96.03)及一条毛巾(税号63.02),装于一个皮匣子(税号42.02)组成。该货品应归入税号85.10。

(三)成套绘图器具,由一把尺子(税号90.17)、一个圆盘计算器(税号90.17)、一个绘图圆规(税号90.17)、一支铅笔(税号96.09)及一个卷笔刀(税号82.14),装于一个塑料片制的盒子(税号42.02)组成。该货品应归入税号90.17。

以上成套货品应按其构成整套货品基本特征的部件进行归类。

篇10: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十一、本款规则不适用于组件为分别包装的货品,不论其是否装入一个共同包装内,为生产饮料等所需而将其按规定比例进行包装。

规则三(三)

十二、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后一个税目。

规则四

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

注释:

一、本规则适用于不能按照规则一至三归类的货品。它规定,这些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中。

二、在按照规则四归类时,必须将报验货品与类似货品加以比较以确定其与哪种货品最相类似。然后所报验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同一税目。

三、当然,所谓“类似”要看许多因素,例如,货品名称、特征、用途。

规则五

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

(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像机套、乐器盒、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报验,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二)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报验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注释:

规则五(一)

(箱、盒及类似容器)

一、本款规则仅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各条规定的容器:

(一)制成特定形状或形式,专门盛装某一物品或某套物品的,即专门按所要盛装的物品进行设计的。有些容器还制成所装物品的特殊形状。

(二)适合长期使用的,即容器的使用期限与所盛装的物品相比是相称的。在物品不使用期间(例如,运输或储藏期间),这些容器还起保护物品的作用。本条标准使其与简单包装区别开来。

(三)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的,不论其是否为了运输方便而与所装物品分开包装。单独报验的容器应归入其所应归入的税目。

(四)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

(五)本身并不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

二、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并可按照本规则进行归类的容器的例子如下:

(一)首饰盒及箱(税号71.13);

(二)电动剃须刀套(税号85.10);

(三)望远镜盒(税号90.05);

(四)乐器盒、箱及袋(例如,税号92.02);

(五)枪套(例如,税号93.03)。

三、本款规则不包括某些容器,例如,装有茶叶的银质茶叶罐、装有糖果的装饰性瓷碗。

规则五(二)

(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

四、本款规则是关于通常用于包装有关货品的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的归类。但本款规则不适用于明显可以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例如,某些金属桶及装压缩或液化气体的钢铁容器。

五、规则五(一)优先于本款规则,因此,规则五(一)所述的箱、盒及类似容器应按该款规定进行归类。

规则六

货品在某一税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本规则。

注释:

一、以上规则一至五在必要的地方加以修改后,可适用于同一税目项下的各级子目。

二、规则六所用有关词语解释如下:

(一)“同一数级”子目 ,是指五位数级子目(一级子目 )或六位数级子目(二级子目 ) 。

据此,当按照规则三(一)规定考虑某一物品在同一税目项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五位数级子目的归类时,只能依据有关的五位数级子目条文来确定哪个五位数级子目所列名称更为具体或更为类似。只有确定了哪个五位数级子目列名更为具体后,而且该子目项下又再细分了六位数级子目,只能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根据有关的六位数级子目条文考虑物品应归入这些六位数级子目中的哪个子目。

(二)“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是指类、章注释与子目条文或子目注释不相一致的情况。

例如,第七十一章注释四(二)所规定“铂”的范围就与子目注释二所规定“铂”的范围不相同,因此,在解释子目号7110.11及7110.19范围时,应采用子目注释二,而不应考虑该章注释四(二)。

三、六位数级子目的范围不得超出其所属的五位数级子目的范围;同样,五位数级子目的范围也不得超出其所属的税目范围。

篇11: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货品在协调制度上的归类,应遵循以下规则:

规则一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税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注释:

一、本协调制度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将这些货品分为类、章及分章,每类、章或分章都有标题,尽可能确切地列明所包括货品种类的范围。但在许多情况下,归入某类或某章的货品种类繁多,类、章标题不可能将其一一列出,全都包括进去。

二、因此,本规则一开始就说明,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据此,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规则第二部分规定,商品应按以下两条规则进行归类:

(一)按照税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的规定办理;

(二)税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则可根据规则二、三、四及五的规定办理。

四、以上三(一)所规定的已很明确,许多货品可直接按协调制度的规定进行归类,无须运用归类总规则〔例如,活马(税号01.01)、第三十章注释三所述的医药用品(税号30.06)〕。

五、以上三(二)所称“如税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旨在明确税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它们是在确定归类时应首先考虑的规定。例如,第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税号仅包括某些货品,因此,这些税号就不能够根据规则二(二)扩大为包括该章注释规定不包括的货品。

规则二

(一)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税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税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注释:

规则二(一)

(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

一、规则二(一)将所有列出某一些物品的税目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而且还包括该物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报验时它们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二、本款规则的规定也适用于毛坯,除非该毛坯已在某一税目具体列名。所称“毛坯”,是指已具有制成品或制成零件的大概形状或轮廓,但还不能直接使用的物品。除极个别的情况外,它们须经进一步完善方可作为制成品或制成零件使用。

尚未具有制成品基本形状的半制成品(例如,常见的杆、盘、管等)不应作为“毛坯”对待。

三、鉴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税目的商品范围,本款规则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这六类所包括的货品。

四、运用本款规则的几个实例,参见有关类、章的总注释(例如,第十六类和第六十一章、第六十二章、第八十六章、第八十七章及第九十章)。

规则二(二)

(物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五、规则二(一)的第二部分规定,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应归入已组装物品的同一税号。货品以未组装或拆散形式报验,通常是由于包装、装卸或运输上的需要,或是为了便于包装、装卸或运输。

六、本款规则也适用于以未组装或拆散形式报验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按照本规则第一部分的规定,它们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看待。

七、本款规则所称“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是指其零件可通过紧固件(螺钉、螺母、螺栓等),或通过铆接、焊接等组装方法便可装配起来的物品。

组装方法的复杂性可不予考虑,但其零件必需是无须进一步加工的制成品。

某一物品的未组装零件如超出组装成品所需数量的,超出部分应单独归类。

八、运用本款规则的实例,参见有关类、章的总注释(例如,第十六类和第四十四章、第八十六章、第八十七章及第八十九章)。

九、鉴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税目的商品范围,本款规则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这六类所包括的货品。

规则二(三)

(不同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

十、规则二(二)是关于混合及组合的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或多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它所适用的税目是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的税目(例如,税号05.03列出“马毛”)和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制成的货品的税目(例如,税号45.03列出“天然软木制品”)。应注意到,仅在税目条文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运用本款规则(例如,税号15.03列出“液体猪油,未经混合”,这就不能运用本款规则)。

在类、章注释或税目条文列为调制品的混合物,应按规则一的规定进行归类。

十一、本款规则旨在将任何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的税目扩大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同时还将任何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税目扩大为包括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十二、然而,本款规则绝不意味着将税号范围扩大到不按照规则一的规定,将不符合税目条文的货品也包括进来,即由于添加了另外一种材料或物质,使货品丧失了原税号所列货品特征的情况。

十三、本规则最后规定,混合及组合的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如果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号的,必须按规则三的原则进行归类。

篇12: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货品在协调制度上的归类,应遵循以下规则:

规则一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税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注释:

一、本协调制度系统地列出了国际贸易的货品,将这些货品分为类、章及分章,每类、章或分章都有标题,尽可能确切地列明所包括货品种类的范围。但在许多情况下,归入某类或某章的货品种类繁多,类、章标题不可能将其一一列出,全都包括进去。

二、因此,本规则一开始就说明,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据此,标题对商品归类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规则第二部分规定,商品应按以下两条规则进行归类:

(一)按照税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的规定办理;

(二)税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则可根据规则二、三、四及五的规定办理。

四、以上三(一)所规定的已很明确,许多货品可直接按协调制度的规定进行归类,无须运用归类总规则〔例如,活马(税号01.01)、第三十章注释三所述的医药用品(税号30.06)〕。

五、以上三(二)所称“如税目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旨在明确税目条文及任何相关的类、章注释是最重要的,换言之,它们是在确定归类时应首先考虑的规定。例如,第三十一章的注释规定该章某些税号仅包括某些货品,因此,这些税号就不能够根据规则二(二)扩大为包括该章注释规定不包括的货品。

规则二

(一)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报验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税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税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注释:

规则二(一)

(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

一、规则二(一)将所有列出某一些物品的税目范围扩大为不仅包括完整的物品,而且还包括该物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报验时它们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

二、本款规则的规定也适用于毛坯,除非该毛坯已在某一税目具体列名。所称“毛坯”,是指已具有制成品或制成零件的大概形状或轮廓,但还不能直接使用的物品。除极个别的情况外,它们须经进一步完善方可作为制成品或制成零件使用。

尚未具有制成品基本形状的半制成品(例如,常见的杆、盘、管等)不应作为“毛坯”对待。

三、鉴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税目的商品范围,本款规则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这六类所包括的货品。

四、运用本款规则的几个实例,参见有关类、章的总注释(例如,第十六类和第六十一章、第六十二章、第八十六章、第八十七章及第九十章)。

规则二(一)

(物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五、规则二(一)的第二部分规定,完整品或制成品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应归入已组装物品的`同一税号。货品以未组装或拆散形式报验,通常是由于包装、装卸或运输上的需要,或是为了便于包装、装卸或运输。

六、本款规则也适用于以未组装或拆散形式报验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按照本规则第一部分的规定,它们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看待。

七、本款规则所称“报验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是指其零件可通过紧固件(螺钉、螺母、螺栓等),或通过铆接、焊接等组装方法便可装配起来的物品。

组装方法的复杂性可不予考虑,但其零件必需是无须进一步加工的制成品。

某一物品的未组装零件如超出组装成品所需数量的,超出部分应单独归类。

八、运用本款规则的实例,参见有关类、章的总注释(例如,第十六类和第四十四章、第八十六章、第八十七章及第八十九章)。

九、鉴于第一类至第六类各税目的商品范围,本款规则这一部分的规定一般不适用于这六类所包括的货品。

规则二(二)

(不同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

十、规则二(二)是关于混合及组合的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或多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它所适用的税目是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的税目(例如,税号05.03列出“马毛”)和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制成的货品的税目(例如,税号45.03列出“天然软木制品”)。应注意到,仅在税目条文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运用本款规则(例如,税号15.03列出“液体猪油,未经混合”,这就不能运用本款规则)。

在类、章注释或税目条文列为调制品的混合物,应按规则一的规定进行归类。

十一、本款规则旨在将任何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的税目扩大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的混合品或组合品,同时还将任何列出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税目扩大为包括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十二、然而,本款规则绝不意味着将税号范围扩大到不按照规则一的规定,将不符合税目条文的货品也包括进来,即由于添加了另外一种材料或物质,使货品丧失了原税号所列货品特征的情况。

十三、本规则最后规定,混合及组合的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如果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号的,必须按规则三的原则进行归类。

规则三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税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税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税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

注释:

一、对于根据规则二(二)或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货品,本规则规定了三条归类办法。这三条办法应按照其在本规则的先后次序加以运用。据此,只有在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才能运用规则三(二);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和(二)两款归类时,才能运用规则三(三)。因此,它们优先权的次序为1.具体列名;2.基本特征;3.从后归类。

二、只有在税目条文和类、章注释无其他规定的条件下,才能运用本规则。例如,第九十七章注释四(二)规定,根据税目条文既可归入税号97.01至97.05中的一个税号,又可归入税号97.06的货品,应归入税号97.06以前的有关税号,即货品应按第九十七章注释四(二)的规定而不能根据本规则进行归类。

规则三(一)

三、规则三(一)是本规则的第一条归类办法,它规定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应优先于列名比较一般的税目。

四、通过制订几条一刀切的规则来确定哪个税目就比其他税目列名更为具体是行不通的。但作为一般原则可以这样说:

(一)列出品名比列出类名更为具体(例如,电动剃须刀及电动理发推子应归入税号85.10,而不应作为手提式电动工具归入税号85.08或作为家用电动机械器具归入税号85.09)。

(二)如果某一税目所列名称更为明确地述及某一货品,则该税目要比所列名称不那么明确述及该货品的其他税目更为具体。

例子:

1、确定为用于小汽车的簇绒地毯,不应作为小汽车附件归入税号87.08,而应归入税号57.03,因该税号所列地毯更为具体。

2、钢化或层压玻璃制的未镶框安全玻璃,已制成一定形状并确定为用于飞机上。该货品不应作为税号88.01或88.02所列货品的零件归入税号88.03,而应归入税号70.07,因该税号所列安全玻璃更为具体。

五、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税目比其他税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税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在这种情况下,货品应按规则三(二)或(三)的规定进行归类。

规则三(二)

六、第二条归类办法仅适用于:

(一)混合物。

(二)不同材料的组合货品。

(三)不同部件的组合货品。

(四)零售的成套货品。

只有在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才能运用本款。

七、无论如何,只有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货品才可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八、不同的货品,确定其基本特征的因素会有所不同。例如,可根据其所含材料或部件的性质、体积、数量、重量或价值来确定货品的基本特征,也可根据所含材料对货品用途的作用来确定货品的基本特征。

九、本款规则所称“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不仅包括部件相互固定组合在一起,构成了实际不可分离整体的货品,还包括其部件可相互分离的货品,但这些部件必须是相互补足,配合使用,构成一体并且通常不单独销售的。

例子:

(一)由一个带活动烟灰盘的架子构成的烟灰盅。

(二)由一个特制的架子(通常为木制的)及几个形状、规格相配的空调味料瓶子组成的家用调味架。

这类组合货品的各件一般都装于同一包装内。

十、本款规则所称“零售的成套货品”,是指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货品:

(一)由至少两种看起来可归入不同税号的不同物品构成的。例如,六把乳酪叉不能作为本款规则所称的成套货品。

(二)为了迎合某项需求或开展某项专门活动而将几件产品或物品包装在一起的。

(三)其包装形式适于直接销售给用户而货物无需重新包装的(例如,装于盒、箱内或固定于板上)。

据此,它包括由不同食品构成,配在一起调制后可成为即食菜或即食饭的成套食品。

以下是按规则三(二)的规定进行归类的成套货品的例子:

(一)1、由一个夹牛肉(不论是否夹奶酪)的小圆面包构成的三明治(税号16.02)和法式炸土豆片(税号20.04)包装在一起的成套货品。该货品应归入税号16.02。

2、配制一餐面条的成套货品,由装于一纸盒内的一包未煮的面条(税号19.02)、一小袋乳酪粉(税号04.06)及一小罐蕃茄酱(税号21.03)组成。该货品应归入税号19.02。

但本规则不适用于包装在一起的混合产品。例如:

(1)一罐小虾(税号16.05)、一罐肝酱(税号16.02)、一罐乳酪(税号04.06)、一罐火腿肉片(税号16.02)及一罐开胃香肠(税号16.01);

(2)一瓶税号22.08的烈性酒及一瓶税号22.04的葡萄酒。

对于以上两个例子所列的产品及类似的混合产品,应将每种不同产品分别归入各自所属的税号项下。

(二)成套理发工具,由一个电动理发推子(税号85.10)、一把梳子(税号96.15)、一把剪子(税号82.13)、一把刷子(税号96.03)及一条毛巾(税号63.02),装于一个皮匣子(税号42.02)组成。该货品应归入税号85.10。

(三)成套绘图器具,由一把尺子(税号90.17)、一个圆盘计算器(税号90.17)、一个绘图圆规(税号90.17)、一支铅笔(税号96.09)及一个卷笔刀(税号82.14),装于一个塑料片制的盒子(税号42.02)组成。该货品应归入税号90.17。

以上成套货品应按其构成整套货品基本特征的部件进行归类。

十一、本款规则不适用于组件为分别包装的货品,不论其是否装入一个共同包装内,为生产饮料等所需而将其按规定比例进行包装。

规则三(三)

十二、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后一个税目。

规则四

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

注释:

一、本规则适用于不能按照规则一至三归类的货品。它规定,这些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中。

二、在按照规则四归类时,必须将报验货品与类似货品加以比较以确定其与哪种货品最相类似。然后所报验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同一税目。

三、当然,所谓“类似”要看许多因素,例如,货品名称、特征、用途。

规则五

除上述规则外,本规则适用于下列货品的归类:

(一)制成特殊形状仅适用于盛装某个或某套物品并适合长期使用的照像机套、乐器盒、枪套、绘图仪器盒、项链盒及类似容器,如果与所装物品同时报验,并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应与所装物品一并归类。但本款不适用于本身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容器。

(二)除规则五(一)规定的以外,与所装货品同时报验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如果通常是用来包装这类货品的,应与所装货品一并归类。但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容器可不受本款限制。

注释:

规则五(一)

(箱、盒及类似容器)

一、本款规则仅适用于同时符合以下各条规定的容器:

(一)制成特定形状或形式,专门盛装某一物品或某套物品的,即专门按所要盛装的物品进行设计的。有些容器还制成所装物品的特殊形状。

(二)适合长期使用的,即容器的使用期限与所盛装的物品相比是相称的。在物品不使用期间(例如,运输或储藏期间),这些容器还起保护物品的作用。本条标准使其与简单包装区别开来。

(三)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的,不论其是否为了运输方便而与所装物品分开包装。单独报验的容器应归入其所应归入的税目。

(四)通常与所装物品一同出售的。

(五)本身并不构成整个货品基本特征的。

二、与所装物品一同报验并可按照本规则进行归类的容器的例子如下:

(一)首饰盒及箱(税号71.13);

(二)电动剃须刀套(税号85.10);

(三)望远镜盒(税号90.05);

(四)乐器盒、箱及袋(例如,税号92.02);

(五)枪套(例如,税号93.03)。

三、本款规则不包括某些容器,例如,装有茶叶的银质茶叶罐、装有糖果的装饰性瓷碗。

规则五(二)

(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

四、本款规则是关于通常用于包装有关货品的包装材料及包装容器的归类。但本款规则不适用于明显可以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或包装容器,例如,某些金属桶及装压缩或液化气体的钢铁容器。

五、规则五(一)优先于本款规则,因此,规则五(一)所述的箱、盒及类似容器应按该款规定进行归类。

规则六

货品在某一税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也适用于本规则。

注释:

一、以上规则一至五在必要的地方加以修改后,可适用于同一税目项下的各级子目。

二、规则六所用有关词语解释如下:

(一)“同一数级”子目 ,是指五位数级子目(一级子目 )或六位数级子目(二级子目 ) 。

据此,当按照规则三(一)规定考虑某一物品在同一税目项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五位数级子目的归类时,只能依据有关的五位数级子目条文来确定哪个五位数级子目所列名称更为具体或更为类似。只有确定了哪个五位数级子目列名更为具体后,而且该子目项下又再细分了六位数级子目,只能在这种情况下,才能根据有关的六位数级子目条文考虑物品应归入这些六位数级子目中的哪个子目。

(二)“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是指类、章注释与子目条文或子目注释不相一致的情况。

例如,第七十一章注释四(二)所规定“铂”的范围就与子目注释二所规定“铂”的范围不相同,因此,在解释子目号7110.11及7110.19范围时,应采用子目注释二,而不应考虑该章注释四(二)。

三、六位数级子目的范围不得超出其所属的五位数级子目的范围;同样,五位数级子目的范围也不得超出其所属的税目范围。

篇13: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

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筑严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防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实行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诫勉谈话制度,是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教育、保护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谈话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谈话:

(一)职务晋升或者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

(二)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定期工作目标,造成一定损失的;

(三)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闹无原则纠纷,搞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教育帮助的;

(五)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经调查有轻微违纪,不够党政处分的;

(六)对群众反映举报失实,需要澄清或打招呼的;

(七)有其他需要通过诫勉谈话了解或解决的问题。

第四条谈话对象: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正、副科级干部。

第五条谈话的组织及分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

对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书记负责;对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县纪委副书记或常委(副局长)负责。因工作需要也可由上述领导同志委托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谈话。

第六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同意。

(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三)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四)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五)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不记录谈话内容。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第七条对谈话人员的`要求:

(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

(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提不正当要求。

(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举报信访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看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

第八条对股级以下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诫勉谈话,由各乡镇、县直机关纪委(纪检组)、监察室参照本制度组织实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解释,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Δ、**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制度

一、廉政档案对象

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象为我县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县委、政府任命的国有企业科级领导干部。

二、廉政档案归档范围

(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基本情况登记表,包括本人的简历、奖惩、培训、年度考核、民主评议情况;

(二)领导干部家庭和住房情况登记表;

(三)领导干部三项报告制度情况登记表,包括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个人收入申报、收受礼品登记以及相关的情况和材料;

(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包括出国情况,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情况,配备通讯设备及安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等情况。

(五)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责任制考核的有关材料;

(六)领导干部执行述廉制度情况登记表;

(七)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登记表;

(八)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登记表;

(九)领导干部违纪问题及处理情况登记表;

(十)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登记表及记录;

(十一)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登记表,包括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和相关材料等;

(十二)领导干部离任公共财物交接表;

(十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先进事迹登记表;

(十四)其他有关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方面的总结、学习体会、调研文章等材料;

三、廉政档案归档要求

(一)各种表格内容如发生变化,要及时补报。

(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认真填报,有关登记表如填写不下,可另附表或文字材料,一并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三)归档材料应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需要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必须盖章和签字后方可归入本人档案。

(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表格,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或用复写纸书写。

(五)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除信访件、违纪案件、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先进事迹等材料外必须是原件。

四、廉政档案的管理和责任

(一)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由县纪委负责管理。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检察院等部门负责提供相关材料。

(二)由县纪委党风室专人负责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整理、转入、转出、查阅、借阅、移交、转递、保管等项工作。

(三)组织部、人事局、审计局、检察院等执法执纪部门形成有关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档案材料应于材料形成后的三十天内移送县纪委,并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移交表》一式两份,收、送单位各留一份备查。

(四)廉政档案编号应按编码表进行排列。卷内文件材料要按档案类别排列,固定每份材料的排列位置。每一类中的材料要编制类别、件号、表号、序号和起止页号。新增材料按类别入卷,续编件号、表号、序号、起止页号。

(五)廉政档案要统一编制案卷目录。

五、廉政档案的查阅、借阅制度。

(一)凡因领导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组织处理、案件调查及评先选优等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查阅和借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二)外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必须持有单位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

(三)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各室相关负责人确因工作需要,经纪委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借阅所负责范围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四)在任何情况下,领导干部本人不能查阅自己和有亲属关系的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

(五)查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须填写《查阅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审批表》,并办理登记等相关手续。

六、廉政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公开议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内容。借阅的档案须在保密的地方查阅,严禁携带到公共场所,以免泄密。未经批准,不得任意摘录、复制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内容。

七、廉政档案材料销毁制度

经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材料,经主管领导批准,登记造册,由专人送指定地点销毁。

篇14: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201_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部署和要求,进入5月,____(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以“倡廉洁、强作风、促提升”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使公司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广大员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燃料管理的“阳光”运作,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活动内容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宣传教育活动思路明确

公司对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在四月份定期经营例会上反复强调:“抓紧谋划积极推进”,这为五月开展宣教活动提供了组织保障;党支部研究制订了《______公司201_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及《______公司201_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抓好燃料管理及重点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宣教月中的各项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全体党员改进工作作风、廉洁从业规定,使得公司营造了风清气正的企业发展环境,取得了宣传教育的实效。

二、注重落实,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丰富

在整个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公司紧紧围绕“倡廉洁强作风促提升”的活动主题,坚持谋划活动实事求是,制定方案切实可行,开展活动务求实效。结合实际开展了多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使各级人员对“廉政”的精神实质、主要内容、客观要求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起到了警示教育、舆论导向的作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总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总结。

1、举办廉政教育专题党课。5月27日下午,党支部邀请总经理______同志以丰富生动的事例和切身的工作经历,为大家讲解了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重要意义;特别邀请______同志为大家宣讲了题为“______”的专题党课,党政一把手的整体合力,形成上行下效正能量,为公司营造出风清气正的企业发展氛围。

2、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图片宣展活动。公司利用有限的条件在办公场所宣展了反腐倡廉教育图片,图片内容主要涉及反腐倡廉、勤俭节约、警示教育等,紧扣宣教月活动的主题,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讨论,起到了较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在公司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3、认真组织开展廉政专题学习活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总结工作总结。党支部以自学形式,整理汇编了新《党章》、“八项规定”、“六项禁止”、______领导人员阳光从业“六十不得”等资料,并已公告的形式下发,要求全体员工以宣教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增强公司广大干部员工廉洁从业意识,筑牢员工思想防线。

篇15: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省局纪检组的统一部署,__市气象部门组织开展了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四风”问题集中检查、党内法规培训、廉政文化、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等系列活动,切实加强广大党员同志的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有效提高大家的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使命意识。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为深入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__气纪函〔〕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气象工作实际,我局专门印发了《__市局纪检组关于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对今年4月份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的主题、内容、要求等进行了详细部署。3月30日,市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严迎春副局长传达了省局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并就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部署。秦士春组长从落实巡视整改意见、开展四风问题回头看、组织好党风廉政宣传月、强化监督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局还与各市(区)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丰富形式内容,积极开展系列活动

(一)组织专题学习。市局通过领导班子学习会、廉政讲座、支部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入学习贯彻_,重点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市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靖江局邀请了靖江市委党校副校长__老师为大家作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讲座,并组织观看了爱国主义主题教育电影《韩国钧》。泰兴局特邀泰兴市纪委王新军同志作了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争做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为主题的专题讲座。高港局召集全体职工学习了习《关于加强党内监督重要论述摘编》和《关于强化问责重要论述摘编》等。

(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各单位通过学习气象部门或本地区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强化案例警示效果。3月底,在全市气象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上纪检组传达了《中共__市纪委、__市监察局<关于七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省局关于郭松平撤职处分的决定,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的意识,让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高港局对山西省长治气象局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兴化局在全局会上传达了__市纪委近期有关违反八项规定的七起典型案例通报。全市气象部门共89人次受到了警示教育。

(三)开展“四风”问题集中检查。3月24日,市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文件精神,对全市气象部门开展“四风”问题回头看进行部署。及时转发文件给各市(区)局,并电话与各市(区)局主要负责人就“四风”问题回头看专题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围绕“四风”,市局本级认真进行对照检查,进行梳理。市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对一个县局、一个区局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开展“四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放征求意见表51份,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和建议。泰兴局围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的12个方面突出问题的表现进行了仔细排查和逐项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局务会,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办理时限,责任到人,确保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姜堰局开展了提升效能拒做“蜗牛”、自查自纠等活动。

(四)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培训。4月27日,我局举办了专题党课,全局在职党员和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活动。会上,市局主要负责人作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专题讲座,对我局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并作集体廉政谈话。纪检组通过讲解《准则》、《条例》两部党内法规,对重点章节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典型案例对相关条款进行剖析解读,使广大党员干部加深理解,准确把握党规党纪的内涵要求,达到知敬畏、明边界、守纪律的教育效果。各市(区)局也分别开展了两部党内法规专题培训。

(五)组织廉政文化活动。市局统一组织开展廉政知识测试、廉政作品征集活动。各单位紧密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廉政文化活动,并以此为契机,积极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灵魂滋养、文化浸润和思想引领作用。全市气象部门共收到廉政书画、廉政漫画、廉政征文等 11个廉政作品,共91人参加廉政知识测试。为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保持清正廉洁,靖江局每个党员都订阅“靖江廉政手机报”,支部负责人每周两次向全体工作人员转发廉政短信。

(六)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我局结合巡视整改意见,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办公室在建章立制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并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党组会、局办公会专题对近年来出台的制度进行逐一修订完善。姜堰局认真查找廉政和效能风险点,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该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应急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和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强化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规范党员言行,树立勤廉形象,为实现__气象“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篇16:党风廉政宣传月活动总结

今年5月是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__四中在教育月活动中,紧紧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主题,结合落实“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和践行廉洁从政的良好风气,取得了实效,现将教育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宣传动员

(一)认真研究部署教育月活动。为开展好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各项活动,校党总支认真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月专题研究,根据市委、__分局的安排部署,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__四中第十七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方案,明确了教育月活动主要内容,提出了活动要求,保证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

(二)深入开展动员发动。5月11日,召开了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议。明确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活动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进一步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教育月活动的模范带头作用,合理安排业务工作,保证活动内容落实到位,做到教育活动和教学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二、积极开展教育月各项活动

(一)开展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活动。校党总支书记许__就“践行廉政准则,严守纪律红线”主题讲了一堂廉政党课。教育党员干部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二)开展中心组主题学习活动。围绕“践行纪律《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开展中心组学习,主要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做清醒人和明白人。

(三)开展落实主体责任包保责任制专项约谈活动。校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包保责任、分管责任,就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

(四)开展一次专题讨论。围绕“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开展了专题大讨论。通过讨论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在工作和生活中如何守纪律、讲规矩,把握好角色定位,做一个明白人、清醒人、校中人。

(五)开展以案论纪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纪律失守的代价》等专题教育片,并结合实际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进一步增强宣教月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六)开展《准则》《条例》知识网上测试活动。组织全校党员干部加入__纪委微信公众号,参加了市纪委《准则》《条例》知识网上测试活动。通过测试,加深了大家对廉政文化的记忆和理解,真正做到入心又入脑。

三、教育月活动取得的成效

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中,__四中积极采取措施,把教育月活动与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融入到实际工作中,以教育月活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活动月中,学校党支部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与党员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注重把活动与“践行《准则》《条例》做遵规守矩党员”的工作主题有机结合,坚持以扩大宣传教育面为主,以广大党员干部为重点,着重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宗旨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纪律教育和诚信教育,确保宣传月活动的广泛性和时效性。廉政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有效开展,使廉洁自律的观念真正入耳、入脑、入心,提升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营造了浓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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