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nwatcher”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离职证明要多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离职证明要多久,欢迎阅读借鉴。

离职证明要多久

篇1:离职证明要多久

离职证明要多久

其实,离职证明不用多长时间的,如果是企业的话,其实可以直接给你的。如果还涉及本地户口社医保的话,可能时间上会拖延一点,一般也不用一个月吧

2

派遣!他们说要2个月

那你有没有问下他们为什么要两个月啊?

需要办那些手续要花这么长的时间啊?

那些手续你有没有去了解下都是去那里办的,需要多少时间呢?

那个派遣公司说办理一些手续多要2个月的

其实派遣的`,手续、资料、关系什么的都是在派遣公司的,这个理由是不是有点太假了埃你前面的那家公司(派遣过去上班的公司)离职手续有办清楚吗?有的话,那就是这家派遣公司的问题了

2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07月31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月31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二】

篇2:办离职证明要多久

离职证明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08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5

离职证明

兹有________同志于20____年___月___日至20___年___月___日期间在我司担任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因未签订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有限公司(盖章)

20 年 月 日

篇3:离职证明多久有效

离职证明多久有效

离职证明多久有效

离职证明有效, 说明你现在的这个单位还挺正规, 不过说实话去新单位就是个办理社保的证明而已, 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

2

派遣!他们说要2个月

那你有没有问下他们为什么要两个月啊?

需要办那些手续要花这么长的时间啊?

那些手续你有没有去了解下都是去那里办的,需要多少时间呢?

那个派遣公司说办理一些手续多要2个月的

其实派遣的,手续、资料、关系什么的都是在派遣公司的,这个理由是不是有点太假了埃你前面的那家公司(派遣过去上班的公司)离职手续有办清楚吗?有的话,那就是这家派遣公司的问题了

2

离职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证号为 )自01月01日入职我公司担任人力资源 部 人力资源助理 职务,至07月31日因 个人 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月31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二】

离职证明

兹证明 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公司 市场开发部 职员,在职时间为月01日至年07月31日。现已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2008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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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三】

离职证明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个人______原因提出辞职,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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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四】 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确认书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08年07月3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 解除 / 终止 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有关问题达成一致,并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3

一般新公司要求你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因此,如果不发生上述情况是没有问题的。

离职证明要多久(通用10篇)

篇4:试用期离职要多久

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三天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离开用人单位了。

劳动法试用期辞职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篇5:试用期离职要多久

(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常常是用人单位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其表现是: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争议纠纷,仲裁和诉讼时单位必然会败诉。因此,必须提出一个忠告: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要为有录用条件而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和告知举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如果有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劳动者已经知悉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败诉的重要原因。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已经公示和已经使劳动者知晓的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证明,就成为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重要证据。因此,用人单位要尽可能使自己的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公示化,证据化。

(三)用人单位证明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告知的技巧和方法

录用条件如何证明已经公示并已经向应聘的劳动者告知呢?方法有以下几种:

1、通过招聘公告发布招聘简章来公示。在公示时采取一定方式予以固定,以为诉讼保留证据;但实际上在公告栏内张贴是很难保存的,如果是报刊登载可保存登载的报纸。

2、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最好的办法是印制在《员工招聘登记表》上,供应聘人员填写和阅读后要求其签名表示已经知晓。

3、发送聘用函明示录用条件。劳动关系建立以前,通过发送聘用函的方式向员工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4、在劳动合同中设计条款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例如,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这样的条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1)提供本人基本情况时隐瞒真实情况,告知虚假信息,违背诚实信用要求;

(2)职业技能考察、考核不合格,不符合所从事岗位工作的要求;

(3)身体患有不宜所从事岗位工作的疾病;

(4)不能按照所从事岗位的职责完成劳动和工作任务;

(5)其他不符合所从事岗位个性要求的情况。

强烈建议用人单位采用这种方式。

5、在劳动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对录用条件有规定的,要将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向劳动者告知,并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建议用人单位采用2、4、5项办法,简单易行,不花多少代价。

(四)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技巧和方法

1、对试用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考核鉴定并保存书面鉴定意见。在有了录用条件的情况下,还要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促使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试用期间的考核鉴定制度。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员工试用期考核鉴定制度,给新进员工安排试用期工作计划,运用专人带班、集中培训、组织笔试、对日常绩效与表现记录等形式,对新进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进行考核和鉴定,以了解新进员工在试用期间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对有试用期的员工,在试用期间的考核和鉴定结果,就可以作为该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2、采取书面形式向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说明理由并保存签收字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试用期离职手续是很简单的,提起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了,三天满后就可以自行离开用人单位,但是不要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这样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篇6:离职要提前多久一览

离职要提前多久

辞职一般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处在试用期的,则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但是用人单位如果具有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则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离职申请书

尊敬的_总经理,_副总经理:

经过这几天的研究,主要从未来个人技术发展的方面,我决定辞去目前的工作,以下是我诚恳的辞职报告,因为我已经理解了一个朋友的邀请,去另外一家公司从事__部门技术经理的工作.

我十分重视在__公司这半年的工作经历,也很荣幸自我以往成为__公司这个充满活力团体的一员,我确信我在__公司的这段经历和经验,将会给我以后的职业发展带来十分大的帮忙,很感激_总经理当初给我一个__公司工作的机会,我将以在___公司工作过而感到荣耀和自豪.

由于离职的时间比较紧,我期望会在短时间内完成离职的手续,我的工作在公司内也比较特殊,既是比较专门的一面,目前和公司的主要研发工作又没有涉入太深.对于我以往开发的系统,如果公司愿意,我仍然能够在短的时间内兼职为公司维护这些东西,随时帮忙公司进行这些系统的后续开发和维护,直到公司另外招到适合此职位的人,如果需要,同时我也会抽时间帮忙公司对新来的同事进行职位培训.

多谢

期望在201_年里,__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祝我的同事们在事业上获得更大的成功

此致

敬礼

__

20__年__月__日

离职手续有哪些

1、离职申请,关于离职申请提交的时间上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如果是实习生或者是临时工则需要提前三天提出离职申请,具体离职申请应该是一种书面的形式,同时也要员工结合实际的情况在离职申请上阐述离职的理由,内容上最好委婉一点,也不需要过于的真实,可以委婉的讲是需要换一个环境,或是想继续出去闯一闯,回家照顾父母、配偶、子女等等的情况,最后应该向公司表示歉意和感谢。

2、将写好的离职申请在确认需要离职的前提下交给公司相关的部门领导签字,最好是逐级的由部门领导开始签字,如果公司有要求的话还需要交由公司的分管领导或是总经理签字,在签字的过程完结后将离职申请书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离职安排。

3、在完成了以上的手续和步骤之后就是已经进入到了具体离职的状态,那么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工作上的交接,正是因为需要进行工作交接这一个步骤所以要求正式员工的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实习生或是临时工要求的是提前三天提交离职申请,有这样的一个时间段就方便了领导人员安排工作,并且将自己经手的工作交接给接替的人员,还可以在这样的一个时间段里面和部门的领导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继续协商,以免日后的出现问题不好解决。

4、信息上的核对,这就是离职员工自己需要注意的问题了,关于具体的信息核对主要就是债务上的核对,需要公司相关的财务部门核对自己是否欠公司的债务或者是公司欠自己的债务,如果是自己还借用了公司的相关财产比如公司的文件、电脑或是资料、车辆还有房屋之内的东西等等也要进行归还并且做好归还的登记以免日后的纠纷。

5、公司在确认员工离职后将会打印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书,这样的情况一般是为公司正式的员工提出离职后进行的一个手续步骤,以对应员工入职的时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6、办理相关员工的个人档案转移,在离职之前员工就应该咨询用人的单位关于这个档案转移的流程,如果是员工在离职之后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或者是新单位不接收员工的个人档案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将自己的个人档案转移到个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进行管理,如果员工找到了新的用人单位,并且单位愿意接受其个人的档案,那么在公司出具了档案的接收函之后就可以办理正常的手续了。

篇7:离职要提前多久申请

离职要提前多久申请

辞职和辞退都是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行为,都是行为主动方的一项法定权力。都必须考虑对方的正当权益,都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生效,都是一种中性行为,没有惩处对方含义,在行为生效后一些事务的处理也有许多相似或相同之处。通过辞职或辞退来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事关行为主动方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力,保护自身权益和遵重对方的权益。因此,认识并正确理解辞职和辞退的差异,是有必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

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正式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请,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三天申请;

按照《劳动法》规定,正式员工在合同没有结束前,提出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公司。

试用期的员工仅需要提前3天提出申请即可。

对于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收到辞退通知即应该开始交接工作,则员工无特别时间约定。

对于辞职报告或者离职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原因、离职时间以及手动签名。

其他形式的离职,如劳动合同到期的,就直接不续签,正常办理工作交接,是不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的。

2、员工离职手续办理:主要是需要员工办理离职申请单的逐项审批、办理员工离职物品交接表、办理员工结算申请表、获取离职证明。

3、收回自身的相关材料:办理完离职证明需要拿回自己的相关材料,比如离职证明材料、养老手册、失业登记证、公积金卡等等;

4、关于补偿与失业金:如果是公司辞退自己,在结算的时候需要进行补偿,失业金需要自己主动去人社部门办理。

离职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很多的时候,很多的事情,也常常不是我们能够确定的,就好比我这一次准备离职,因为一些个人的原因,现在我也不得不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书。其实在没有这个原因之前,我其实并没有准备辞职,而我的原定的计划也是在公司里面好好的工作。而事情却并不是那么的如意,就像我开始说的,很多的事情也并不是我们能够确定的。

因为这一次我也是通过公司安排的体检才知道的,那就是我已经怀孕了,这个孩子虽然来得并不是很是时候,但是却也是一条生命,所以我和我老公在商量过后决定生下来。而我的身体也是很差的,所以也决定辞职回家好好的调养身体,再生下这个孩子。同时也很感谢公司对我这些年的关照,还有就是帮助。这些我都是记得的,并且也很感激。

回想当年,我是20__年来到某某房地产公司当财务的,在这几年里面,我手里经过了很多公司进出的账,也看着工作一点点的做大,房子卖的越来越多。这些都是我这些年所目睹的。我相信我们公司以后会做的更好,这也是毋庸置疑的,同时也是肯定的,因为公司拥有这么多的销售精英,又怎么不会做好呢?并且公司的运营状况也一直是很好的。

不过还是感到有一些可惜,可惜的是我不能继续在我的岗位上面奋斗了,其实最可惜的是,要不是我身体不是很好的话,我应该也还是会留在岗位上面继续奋斗的吧!不过现在既然是已经做出了决定,那么也就没有什么好后悔的了,因为事实就是这样啊!并且这个决定其实有合适合理的,也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同时也是最合适我现在的状况的决定。

当然我也是相信领导你能够理解我的,并且也会同意我的离职申请的。而我在走之前,我也一定会做好工作的交接,并且保证交接都是无误的,同时也会告诉之后接手我工作的人,我之前的工作范围及内容的。这一点也请领导你不要担心,我也一定是会好好的做的,并且做好这一点的。

好了,我也不做过多的感慨了,好聚好散,也还是再一次的感谢公司曾经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在公司工作,并且让我实现了自我价值的提升。真的是很感谢!最后也祝愿某某房地产公司,房子卖的多,同事挣得多,公司发展的更大一些。

此致

敬礼!

辞职人: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篇8:离职证明要签字吗

离职证明要签字吗

新单位要离职证明的目的是确定你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依据是:劳动法第99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看来你的新单位做得还比较正规。

你与原单位没有签合同与开离职证明关系不大,简单的作法是:你自己起草一份离职证明之类的`拿回原单位盖章、签字即可。不需要很正规的,只要证明你已经与原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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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离职证明要怎么写

离职证明要怎么写

企业劳动用工和人力资源管理实务中,相关从业人员对离职证明的认知和操作并不统一。笔者曾接到多次相关咨询,也代理数起与离职证明有关的案件,其中主要是因单位未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的赔偿问题。笔者总结与离职证明有关的十个实务问题,与读者分享。

一、一个定性:离职证明的法律属性

如何给离职证明进行法律上的定性?属于合同义务还是属于后合同义务?抑或是属于附随义务?笔者认为,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附随义务的典型特征是不属于合同内容,但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离职证明显然属于附随义务。这一属性,决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履行。无论是协商解除还是单方解除,还是劳动合同终止均需要依法出具。

二、两种责任:未出具离职证明的法律责任

附随义务也是法定义务,违反法定义务当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89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的,需承担两种责任:一是行政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二是赔偿责任,即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三大功能:离职证明的作用和价值

离职证明究竟有何种功能?学界见仁见智。笔者结合理论研究和实务经验,认为主要有三大功能:

第一,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办理完离职手续的证明。这是离职证明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功能。因为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只涉及到劳资双方之间,具有相对性或一定的私密性,缺少一定程度的公开和公示。因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一方面是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终结劳动关系的明确证据,另一方面也是对其他用人单位和社会的公示。

第二,劳动者转移社保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证明和必要材料。一般而言,除非劳动者主动辞职,否则都算失业。所以,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是社保行政部门据此判定是否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关键性证明材料。故失业保险相关立法规定,单位出具离职证明的同时,还要进行失业保险报备或登记,劳动者再凭离职证明申领失业金。实务中,大部分与离职证明有关的争议,都是因用人单位未依法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劳动者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进而要求单位赔偿的争议。

第三,离职证明还有一个附带功能就是工作经验的证明。离职证明一定程度上能佐证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岗位及相关工作经历,而上述信息对该劳动者的再就业能起到辅助证明作用,无论是新的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个人,都可以利用离职证明进行相应的佐证。

四、四项内容(必备项):与可备项、禁止项的区分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因此,原则上离职证明就应该载明上述四项内容,我们称之为必备项。不过,以下问题值得关注:

离职证明模板

1、必备项,即上述四大项内容的写法

值得注意的是,离职证明出具的.对象是其他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故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并加盖公司公章。

2、工作年限或在职时间不能随意填写

有时候劳动者基于增加工作经验或其他原因的考虑,要求单位多写在职时间或工作年限,此后却因各种原因导致争议,从而对单位不利。

3、关于离职原因是否要写以及如何填写的问题

实务中,关于离职证明中的离职原因问题有三种典型的观点或操作模式:第一,不写离职原因;第二,按照单位的意思写离职原因;第三,按劳动者的意思写离职原因。事实上,立法规定不需要写离职原因,因为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终结,而非证明劳动关系因何种原因而终结。所以,离职原因是可备项,如果要写离职原因,就应该如实填写,不能按照劳动者的意愿随意填写,否则,有法律风险。

同样,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填写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特别是劳动者严重违规,且违规行为是有违道德标准的“不光彩”行为时(实践中,通常称为“污点材料”),即使是事实也不能填写,我们暂且称之为禁止项。有很多HR从业人员不理解为何不能如实填写劳动者严重违规的离职原因。笔者认为,除了立法规定的四项内容和离职证明的本质功能两个原因外,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劳动者的就业权或择业自主权受法律优先保护。离职证明中如果有“污点资料”,则必然会影响劳动者的再就业,从而影响其劳动力的再生产及其家庭生活,最终会影响社会和谐。

篇10:为什么要离职证明

为什么要离职证明

一:你原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有没有签订合同呢?

新单位要的是你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否则无法证明你和原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他会害怕和你签合同给你交保险的时候会出现问题。

二:跟你解释一下新单位问你要离职证明的原因:

一个新员工入职,正常的手续是先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然后他拿着劳动合同去社会保障部门给你办理保险。若员工之前有工作经验就有一个问题,如果你和原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对方到社会保障部门办过手续,那么你必须要有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单据,你新的单位才能给你办起来手续,尤其是保险,若你原单位的保险未停,新单位无法给你缴纳保险。

你现在的问题是若你原单位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其未将你的劳动合同交到社会保障所去给你办保险,那么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有可能还在你原单位,若你现在和新单位又签合同,那么从法律上来说的话,你原单位若想告你违约就有证据了,因为你无法提供你们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据.但是!这里你的原单位是不会敢告你的,因为他首先存在违规,他未给你缴纳保险,这就是违反劳动法。不过虽然这么说,对于你新单位来说,他只凭你一面之词说是从原单位离职了,他怕冒风险,到时候劳动合同重签和交保险,万一你是骗他的,他可能保险办理时有问题,劳动合同又签了可能会有连带责任,所以他问你要确定你和原单位脱离劳动雇佣关系的证明,即离职证明,这个才能证明你们之间的确不存在任何关系,劳务纠纷,这是为你新单位给你办手续免除责任和后患。

三:失业证的办理的前提是你要有就业证,然后有劳动合同解除的单子,拿到社会保障部门盖上失业的章才行。

被外服是一种劳动者在和外企谈判签约过程中,由于很多人不了解外服的服务宗旨和法规知识,被外服类公司联合外企把本该和一些能够和有人事代理权的外企直接签约的员工通过欺诈的言辞和行为变成外服的员工再派遣给外企的圈套。

具体的做法是:外企和员工谈判初期都是说外企直接招人,利用先给员工邮件英文Offer ,员工认为已经同意被外企直接录用,所以和以前的同样也会薪水很高的公司辞职,然后到外企入职并且工作几天后,让员工心理认为已经开始在外企事实工作了就是老板是老外我是外企的一员了,这种假象产生后,员工就会放松警惕,之后外企会通知员工由于体检社会养老保险,公积金,医疗保险等四金外企自己不能办,必须去和上海外服签三方劳动合同,员工去了之后才发现被欺诈,合同变成了外服是老板,资方,自己突然变成外服的员工了,然后先工作后来被圈进来补签被外服派遣的违背员工本意的合同。

而且外服和外企的这种软性胁迫是一种趁人之危的行为,因为如果此时不签约而去起诉诉讼的话将会因为已经辞了上一家,收入和职业没有着落,新来的这家福利待遇很不错找了好久才谈好,另外不签约自己就是失业,而且失去和这个自己看好的外企去发展。

另外看上去似乎对工资和社保四金没影响。其实不然,一旦员工和外企发生纠纷,外企可以没有任何理由把你退回去,或者编造你违纪的理由把你退回去。这个时候你去起诉外企非法解除合同,可他不是你的.资方,你的老板是外服公司了,你告外服公司,外服公司说我没有和你解除合同,因为根据派遣法规给你一个保护低级蓝领和临时工,农民工的最低工资,很可能是10万变成1千,对于高级人才在收入水平事实上等于失业。而外企的侵权由于外服和外企还有黄浦区劳动仲裁三家合法的利用规则把外企的违法行为的追诉部分或者全部规避出去。这成为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针对外国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的漏洞,外服为了商业利益和仲裁联合起来利用这个漏洞使劳动者无法打赢官司,甚至根本不立案。而不是及时向分别的上级主管和立法部门建议和改正,有人说北京和上海的理解和执行是不一样的。

所以这个上海外服公司利用法律现有空子,和外企合作,为了追求商业利益,帮助外企规避风险,可以任意解除外企和员工的劳动关系。从而脱离了当年外服公司为了保护中国劳动者不受外资企业侵权的国家机关的初衷,转化成为了获得最大商业利益而联合外资坑害中国员工的企业家管理下商业公司。受害员工一个人对付黑心外资,黑心中间商,和劳动仲裁完全不顾具体情况完全依据法规执行且不早日向上级反映这一漏洞会严重侵犯劳动者利益。一个员工对付内外勾结两大集团和站在企业立场上的仲裁国家机关。从而达到及时你比窦娥还冤也只能独自哭泣。这一怪现象,被称为,告不着外企现象,劳动合同法怪圈,诉讼死循环,被外服现象,被外服门,外服外企联合欺诈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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