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iant”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集体上访处置预案,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集体上访处置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篇1: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集体上访处置预案

集体上访处置预案集体上访,是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社会热点、焦点的一种新动向和主要形式。集体上访不仅对社会影响面大,冲击力强,而且处理难度加大。为及时掌握集体上访动态和情况,快速、妥善地化解集体上访,解决在萌芽状态,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服务,特制订本处置预案。

一、发现集体上访苗头性动态信息的工作措施

1、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委办、县府办主要领导报告。

2、县信访局与所属单位的信访工作分管领导或信访干部及时联系,并提出要求:

一是迅速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做好协调化解工作;

二是迅速掌握动态信息,并向县信访局反馈。

二、出现群众酝酿集体上访情况的工作措施

1、做好案情登记和有关情况的记录备案。

2、立即向县委办、县府办领导报告,对出现规模较大、情况特殊的'案情,应迅速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同时,抄报县信访局。

3、县信访局应及时与起始单位领导或信访干部联系,努力使集体上访在未形成前得以化解。起始单位应争取主动,尽快开展调查,与上访人员特别是组织者谈话,耐心听取他们的反映,做好思想引导和说服教育工作,同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整理,拟写好情况报告,提出工作对策和处理意见,上报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4、做好案情处置的小结。

三、获悉集体上访在途中的工作措施

1、越级到县的集体上访,应采取:

一是起始单位迅速向县信访局报告信息,包括上访的起因、人数、去向、上访要求和处理对策等。

二是由县信访局向县委办、县府办主要领导报告情况。

三是做好接访的准备工作,对规模较大的(20人以上)要加强力量进行接待,主管单位领导要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参与接待。

四是对问题重要、情况特殊的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2、越级到市、去省、赴京的集体上访,应采取:

一是迅速将越级上访的原因和基本情况传真给上级信访部门,做好衔接,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是上级信访接待处要求派员协同处理的,起始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尽快派出有工作经验,善做工作的同志赶到现场做好劝返工作。

三是派出的同志应保持与县信访局和本级领导的联系,便于沟通情况,在做劝返工作的时候,要积极开动脑筋,倾听上访人的意见,着力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四是配合处理好善后问题,并做好案情处置小结。

四、接待集体上访的工作措施

1、派代表接待,在来访人员较多时,应按《信访条例》规定,派出不超过5名上访群众代表。

2、接待人员应以热情缓和的态度,正确引导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文明上访。

3、对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接待人员要认真听记,做到尽可能全面、具体,如来访人数和代表人员、来访人单位或地址、反映问题的事由等都要记录清楚。

4、向来访群众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工作,对不符合解决条件的要表明态度,并做好疏导工作。

5、对要求面见县领导的群众应尽力劝阻,如果上访规模较大、群众情绪激动、言词激烈的可与有关领导联系,尽量满足群众要求。对有过激行为者,应事先与公安部门打招呼。

6、对有可能越级到市、去省、赴京上访苗头的群众,要宣传好《信访条例》和有关法规,正确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对借上访之名,故意煽动闹事、制造事端的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严肃查处。

五、突发性事件,规模在20人以上集体上访的工作措施

1、起始单位要及早灵通信息,按突发事件处置办法,将情况迅速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与政法、公安部门联系,避免事态扩大。

2、起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做好接待工作,要群众派出不超过5名代表反映问题,同时及时与信访局领导联系,沟通信息,共同做好工作。

3、接待领导和信访部门要尽量让群众把话讲完,避免矛盾激化,把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县领导,必要时请县领导亲自出面接待。

4、信访干部和其他干部要随时观察动向,果断处置,如严重影响交通、通讯及妨碍公务的人和事,要及时与公安联系,迅速地加以处置。

5、凡属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事,接待人员应果断表态,既要理解和支持上访群众,维护其正当的权益,又要避免事态恶化。

6、做好工作小结。

篇2:集体上访处置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省国土资源厅接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以下处置集体上访事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预案

1、对5人至20人以下到省国土资源厅上访的,由信访室负责人和其他成员接待,要求来访群众选出5名以下(包括5名)代表到指定场所接谈。接待中,接访人员须认真了解情况,听取反映,作好记录,宣传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及劝返工作(如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场书面答复),并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了解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其在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来访人。如来访人情绪激动、行为偏激的,信访室工作人员应先稳定来访人情绪,引导其到指定场所休息,并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汇报,由组长、副组长接待处理,并将接待情况及时向厅领导报告,请示处理意见。同时,向省信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对20人以上到省国土资源厅上访的,由信访室工作人员先行接待,要求来访群众选出5名以下(包括5名)代表到指定场所休息,并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及成员接待处理,认真了解情况,宣传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及劝返工作,并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了解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其在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来访人,同时向厅领导报告。如来访人情绪激动、行为偏激的,由组长或副组长将接待情况及时向厅领导报告,请示处理意见。同时,向省信访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3、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在接到有关部门通报要求派员共同接待的,接到通知的人员应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对20人以下的上访事项,由信访室负责人带队赴有关部门配合接待处理。接待情况应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后,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通报接待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其在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来访人;对20人以上的,由组长或副组长带队赴有关部门接待处理。接待完毕后及时向厅领导报告,请示处理意见,并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通报接待情况,要求妥善处理。

4、省国土资源监察总队接到国土资源部通知我省人员赴京上访的,接到通知的人员应及时向组长或副组长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指示办理要求,及时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了解情况,并将了解的情况报厅领导,请示处理意见。

集体上访处置预案(共6篇)

篇3: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校长、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少先队负责人。

二、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学校教导主任、政教处主任或大队辅导员

三、处置措施

1、学校任何人员在大型师生活动中,发现或确认建筑物或构筑物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电器设备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吓电话、发现可疑物品、电线断路起火、发生火灾事件、活动特别拥挤且无序进行、人员伤亡、自然灾害无法进行等,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由校长根据预案和实际情况现场发布停止或疏散命令。

2、应急预案起用后,领导小组人员按照分工和职责要求,全面进入紧急工作状态。

3、如果师生出现伤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国华中心卫生院救治,情况紧急报警求助。

4、立即确定疏散路线,并组织人员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碍,引导人员分流,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5、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

四、注意事项

校长应根据险情结束、隐患消除后宣布应急状态的终止。

篇4: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卫生突发事件一般是指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为了增强炊管人员的食品卫生与法律意识,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发生,维护顾客身体健康,以及此类突发事件发生后,能有效地采了取紧急措施并迅速进行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危害程度和降低损失,确保本店全体客人以及员工的身体健康,结合本本店的实际情况,制定饮食服务公司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常抓不懈,建立领导机构,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准备,组建饮食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春桃

成员:陈有明、高金连

二、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积极预防

春桃鱼店坚持“规范管理,科学配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重视食品卫生安全的防控工作,做到食品卫生安全无小事,始终把食品卫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搞好食品卫

生知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本店服务员卫生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二)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立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和组织机构,组织炊管人员认真学习并督促落实。

(三)后厨、餐厅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后厨、餐厅环境整洁,确保后厨、餐厅无积水、无油垢,无杂物、无卫生死角;及时清运垃圾,严禁食堂、餐厅存放生活垃圾和杂物。

2、后厨、餐厅的设施设备布置应当合理,设立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卫生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进餐场所。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以及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3、制售冷荤、面点必须设独立的卤菜间、面点加工间,加工制作程序严格做到“六专”,即专用操作间、专人制作、专用不锈钢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专用洗手设施。

4、餐具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设立固定的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分类标记。

5、未经消毒的餐具(用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6、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餐具严格做到“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五保洁”,所有餐具(用具)当餐消毒,做到“一用一消毒”,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分类存放保洁柜,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用具)贮存柜上设明显标记,餐具(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后厨进餐场所设置供用餐者洗手、的自来水装置。

8、保持后厨、餐厅内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

(四)餐饮物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的卫生要求

1、严把餐饮物资采购关,物资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伙食物资,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实行定点、定人、定品种、定品牌采购,以保证其质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执行伙食物资索证制度,主要索取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销售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2、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禁止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以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严格执行伙食物资验收制度,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不收“三无”物资(即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不收证件不全的物资(即无产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4、伙食物资及食品的运输工具、盛装容器做到专用,并经常清洗消毒,定专人负责,保持卫生。

5、设立独立的食品贮存场所、设施和设备,保持食品贮存场所清洁卫生,应有良好的通风、灭蝇、灭鼠等设备设施。

6、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原料。保存食品的设备(如冷库、冰箱)必须贴有明显标志,将生食品、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感染。

7、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易挥发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五)食品粗加工、精加工及销售的卫生要求

1、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用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分开存放、一用一洗,保持清洁。

2、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严格做到分开清洗,分开切配,分开加工;加工场所按原料、半成品、成品的顺序加工制作,并实行分开存放,以避免交叉污染;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70°C)。

3、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应当在高于60°C或低于10°C的条件下存放。

4、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六)后厨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后厨从业人员(后厨厨师、餐厅服务员、物资采购员、仓库保管员、食品操作员等)每年必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均需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后厨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调离本工作岗位。

3、后厨从业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洗手;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上岗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咽。

(七)加强后厨、餐厅等单位的安全保卫

1、后厨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生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如红案、白案操作间、切

配间、蒸饭间及粗加、精加工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如仓库、冷库、物资加工场所)等后厨的重要部位,落实免费汤等免费品种的保护措施,谨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落实安全值班措施,坚持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八)检查与监督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与质量管理部门及人员,经常深入食堂一线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重点对食堂采购、贮存、加工、销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作好检查记录。

三、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和重大食品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或疑似突发事件后,应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一)启动饮食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处理的组织机构

1、一旦出现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食品卫生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进行明确分工。

①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总指导、总协调负责人:陈春桃

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校区负责人:陈有明

③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时报告、信息及时反馈负责人:高金连

④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具体落实、执行应急处理措施负责人:高金连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值班制度,设突发事件报告或投拆电话;尤其在多发季节,节假日期间,要重点落实,以保证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能迅速报告和及时处理。

(二)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

1、发生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的医疗单位、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拨打电话120向当地医院求援,协助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救治中毒或疑似中毒病人.

2、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尚未到达之前,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停用食物、出售等一切经营活动;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便于卫生局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取证和分析。

(三)配合卫生局展开调查

1、主动配合区卫生局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卫生局的具体要求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配合区卫生局详细调查:中毒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包括就诊人数、住院人数、危重病人及死亡人数)、中毒发展趋势及采取的紧急措施;污染食品种类、可疑污

染物、污染程度、食品加工设备和场所、食品有效地点、食品运输工具及车辆等等。

3、加工配送人员整理记录和调查相关材料后及时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建立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和食品污染事故发生的责任人,以及对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导致事态扩大的责任人,将按《工作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处罚。对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事故、重大食品污染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篇5: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一般表现为集体食物中毒,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园幼儿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预案。

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官伟丽 副组长: 穆春燕

成 员:王小平张俊杰 何波

二、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内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就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负责人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由保健医生负责向部门报告。

3.由园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5.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园内抢救工作的组织协调。

篇6: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火灾、涝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事故),快速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保护学校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组织结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周振祥 62652757 15902338898 (负责全面协调指挥)

组员:蒋天佑62652785 13012377143(负责教学区物业)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负责家属区物业)

曾小玲 62652757 13983482667(负责学生宿舍物业)

况正荣 13193082760(负责上教学区物业)

孙中平13983856809(负责教科园区物业)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负责保安队员调动及协调)

李昌勇 13627699105(负责消防队员调动及消防协调)

李荣庆 62652778 13983031102(负责客户服务协调)

职责:协调处理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灾.

2、设置三个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自分工负责。

(1)消防应急分队

负责人:李昌勇 13627699105

成员及联系方式:吴胜宁 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扑灭火灾。(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根据《消防控制程序》《义务消防队工作职责》处理,保护学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应急分队

负责人: 吴胜宁 62651996 15823906376

孙中平13983856809

王 政 62652203 13617678515

成员及联系方式:

第一梯队: 吴胜宁李世平、曾滔、曾强、陈泽民、杨东、李渝、杨杰、王乐勇、王政、陈同军等。接到报告立即奔赴现场。(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第二梯队:全体保安队员奔赴现场,职能部门增派中青年积极配合抢险救灾.

职责:阻挡、排泄洪涝,保护重点部位,抢救人员物资, 保护学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震应急分队

负责人: 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

成员及联系方式:以家属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以教学区保安、巡逻队员作为家属区疏散引导员。其他物业服务人员配合做好疏散引导和救助工作。(应急分队队员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

职责:及时疏散引导家区群众到达避难地点,及时救助和协助救助伤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处置步骤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下列步骤处理:

1、在第一时间报告灾害的地点、类别和损害程度。启动预案。

2、以在现场工作的保安、城管队员作为第一梯队,立即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3、其他保安、城管队员,闻讯尽快奔赴现场;各个部门50岁以下健壮中青年闻讯尽快奔赴现场抢险救灾。

三、预防措施

1、各应急分队造具名册,明确岗位职责和联系方式,进行岗位培训,接受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迅速奔赴现场实施抢险救灾.

2、物管中心各业务部门,作好预防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检查本部门预防自然灾害的程度,发现并堵塞漏洞,实施本部门自然灾害防范责任制.制定本部门抢险救灾预案,发现灾害,率先对管辖范围自行抢险救灾,及时报告引导实施综合抢险救灾。同时为支援学校抢险救灾作好人员准备.

3、消防器材储藏室(灭火器、水带等),设在慧园小区培训楼二楼学校安管处。消防科联系电话62652882;安管处24小时联系电话62651111.各个大楼设有灭火器、消防水带、逃生应急箱和逃生应急指示灯。

4、防涝器材储藏室(沙袋、水靴、电筒等),设在地下车库。负责人戴哲忠 62652785 13032331613;抽水机放置在能源中心,负责人李云霄62652777.

5、地震避难所:设在教学区两个足球广场。

地震发生后,地震应急分队:

(1)地震发生前,根据地震预报有序疏散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

(2)地震发生后,迅速疏散家属区各住户室内人员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3)迅速疏散教学区各大楼及学生宿舍室内师生到地震避难所,抢救被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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