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Ros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学校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学校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学校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防御台风准备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尽量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台风前的预防措施(发布白色或蓝色台风信号时)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台风前的预防工作是简单易行、切实有效的措施,各部门必须认真落实执行。
1、各部门下班离开办公室、教室前,必须全面关闭、加固办公室、教室、各功能室及邻近公共场所的门窗;关闭电源、水源,如门窗已损坏无法加固应汇总学校后勤尽快派人维修。
2、实验室、资料室的贵重仪器和重要资料应移至安全角落放稳垫高,防止被风吹落摔坏或被雨水损坏。重要部门的门窗应用旧报纸等软材料填塞,防止暴风雨水灌入。
3、学校安全办必须组织人员对宿舍和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关闭、加固门窗,保证下水道通畅。
4、学校安全办应在台风前将学校内悬挂的各种宣传品、装饰物(如彩旗、横幅等)进行清理拆除,并妥善保管。
5、后勤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校园的树木、花卉以减少台风造成的损失。
6、后勤应加强供水、供电、通讯设施及线路薄弱环节的巡查和检修,对易受台风破坏的供电、通讯设备采取保护措施。
7、安全办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关闭加固各公共场所的门窗。
二、台风已正面袭击我市应采取的措施(发布黄色或红色台风信号时)
台风严重影响或正面袭击我市时,防风工作的关键是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一切工作应围绕这一重点:全校停课、禁止户外活动,防止抛落物损伤行人,非防风值班和抢险人员一律在宿舍、教室、办公室就地休息,并做好住房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地的防风工作。
三、台风信号解除后
1、学校后勤处、德育处、教学处应协助学校水电管理人员尽快对受台风损坏的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进行抢修,确保灾后尽快复课。
2、全面了解灾情,并上报校“三防”指挥部。
篇2:学校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汛期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集中全部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及时消除事故发生后的连带隐患,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和学校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成立学校防汛工作领导指挥部
防汛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汛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汛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汛情发生后,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防汛减灾工作,此时把防汛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4)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警响应行动
1、接到上级防汛通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防汛工作。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2、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所有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就是路远的学生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此时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供电输电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汛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防汛应急行动
1、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各学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信号,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师生撤离。各班学生在上课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此时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及办事处党委政府。
四、专业工作小组及职责
1、组织协调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研究政策和措施、提出工作建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协调与应急救援相关的工作关系;此时全面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的相关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应急救援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组织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救助现场伤患人员;组织人员救送伤患人员入院就医;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
3、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经费支出提出预算方案;督促检查应急救援各项物资保障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有效、及时完成有关保障任务;完成领导小组的其他工作任务。
4、事故调查处理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办法等。安抚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情绪;此时接待听取事故伤患人员家属意见;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等。
5、宣传信息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的文件、材料审核和印发,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负责领导小组有关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整理、归档;收集、报告及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信息的传阅、相关材料的记录、存档、留存;建立信息网络体系,负责接待各类咨询、采访等,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应急小队成员:
五、报警程序
1、学校当日值班领导及时向郝校长汇报。
2、学校防汛领导小组
3、具体领导报告上级部门
六、灾情稳定后的工作
1、及时做好善后工作,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
2、各组要立即开展查灾核损工作,落实防汛生活救助经费。确保师生有住所、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伤病人员能得到及时医治。
3、切实做好受灾校舍建设工作。做好受灾校舍统计、核定,此时并建立受灾校舍和恢复修建台帐;确定修建对象,配合政府制定受灾校舍恢复建设计划和恢复建设资金补助标准。
七、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就是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篇3:学校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不受侵害。 把火灾带来的损伤及损失降低到最底程度, 特制定此方案
一、一般性火险
1、宿舍内发现起火,学生一方面组织灭火,一方面立即派人报告值班教师。
2、值班教师立即赶往火险地点,利用灭火器火消防栓进行扑灭。
3、另一值班教师组织学生有序的撤离宿舍到安全地带。
4、各宿舍长负责组织本宿舍成员按顺序离开宿舍。
5、楼梯口对应宿舍的宿舍长负责本层及楼梯秩序,以免发生人为挤压造成人员伤亡。
6、全体住生心理要镇定,不要发生恐慌。
7、值班教师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8、值班教师负责按宿舍清点人数。向有关领导汇报安全撤离人数。
9、撤出人员集合地点在篮球场。
二、严重性火险
1、一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灭火队及时灭火。
2、另一值教师负责报火警电话:119、及报急救电话:120。然后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的撤出。
3、楼梯口对应宿舍的宿舍长负责本层及楼梯的秩序。
4、没能及时撤离宿舍的宿舍长要稳定人心,组织本宿舍成员自救。高层的不能跳窗户,要等待救援人员及时救援。
5、值班教师负责在篮球场按宿舍清点安全撤离人数。
6、值班教师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告之安全撤离人数。
篇4: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轻气象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灾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市、区制定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在遭遇暴雨、暴雪、泥石流、寒潮、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冰冻、大雾、霾等气象灾害时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二)预防为主,科学高效。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成立预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当气象灾害发生时,领导小组转为防灾救援指挥部,决定气象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指导学校抗灾组织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根据灾情调整教学时间,确保师生安全;决定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在教育局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防灾应急与紧急救援工作,并接受上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
(一)气象灾害预警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楼蓓芳
副组长:钱茵、徐芳
成员:曹丹凤、周明、陆瑾、李沛、王艳君、唐莺、王佳琪
朱子云张俊敏 各班主任(40人)
(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协调组 组长:钱茵
会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 组长:钱茵曹丹凤周明
负责学校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车辆位、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食堂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食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 组长:曹丹凤
负责组织各校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组长:曹丹凤
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组长:钱茵
负责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1级)、重大灾害(1级)、较大灾害(3级)、一般灾害(4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全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 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各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中心小学和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学校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处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校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学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或报区给予表彰;对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总之,控二安全,分工合作,齐心协力,若遇紧急,立马履责。
篇5: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恶劣天气情况下的师生安全工作,保证广大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防范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雨雪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恶劣天气范围界定。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等天气。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大华山中学防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组
副组长:于立新、李胜春、王学文、王雪淞、王宝胜、张爱东、贾海峰
组
(二)领导小组职责。
1、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信息,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校舍等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
3、根据天气预报或遭遇灾害天气,遵照上级指令,宣布进入应急期及发布有关指令,并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的破坏程度,果断决定学校是否停课避灾,灾后复课等指令
4、根据恶略天气应急预案,研究部署并组织学校开展应急疏散工作。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情况等事宜。
6、预警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通讯工具保持畅通。如遇特殊情况,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接到命令及时到岗。
7、广泛深入地开展防雨雪冰冻灾害的知识宣传,增强和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防寒、防冻、防病和治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8、遭遇一般性雨雪冰冻灾害后,组织人员做好道路清扫、防滑工作;遭遇破坏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后,保持内部生活物资的供应,解决受灾学生及教职工的吃穿住等紧急问题。
9、随时掌握雨雪冰冻天气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决策。
10、组织宣传防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科普知识,传授有关自救、互救、雨雪冰冻天气道路安全等常识。
11、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防寒、防冻、防病和治安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三、应急行动。
1、遭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领导小组立即按此预案开展行动,召集小组成员讨论、研究、部署、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根据突发性强降温降雪冰冻灾害的程度,决定是否停课,如何更好地提供师生安全保暖等措施。
2、一旦发现其他突发事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3、恶劣天气时,学校领导小组将及时组织教师值班,值班教师应在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和教学楼门口,疏导校门口交通,疏散校门口车辆及接学生的家长。引导组织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
4、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岗,并在大门口组织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接学生。各班级在恶劣天气,应严格执行学校三遍铃制度,不得私自留学生,否则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5、如突遇灾害天气,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课、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临时放假等措施,避免师生出现安全事故(采取措施前,应提前通知家长)。
6、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向平谷区教育委员会通报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救灾抢险应急救援的需求。
7、恢复维修工作由学校后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需要上级部门援助的,由学校提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恢复维修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
四、安全工作措施。
1、加强校舍安全检查。学校对校舍、围墙、厕所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安排专人每天巡查。尤其是恶劣天气时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同时加强对校内电气线路以及各种教育教学设施与设备的检查,杜绝安全事故。采取保暖防风措施,保证学生正常的活动及学习条件。大雪天气,要组织人员及时清除校内道路的积雪,去除被压弯的小树上的积雪,准备好防滑垫等。
2、加强安全教育。学校利用广播加强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上下学期间发生各类事故,提高雨雪天气师生安全意识。各班级对学生进行雨雪天气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及时添加衣物,防冻防寒,预防感冒。
3、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各校要利用“致家长一封信”等通讯手段,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上放学途中的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学生迟到或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要将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通知家长。
4、加强值班,保障安全信息畅通。恶劣天气学校实行值班制度,要求值勤人员及班主任教师保证通信畅通,提前到校,确保能够及时报告和迅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未尽事宜,以当天紧急通知为准。
所有师生要认真加强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恶劣天气下师生的安全工作。

篇6:学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为保障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等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冰雪天气造成的人身、财产危害。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学校防灾抗灾应急体系,确保学校财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应对低温冰雪等灾害天气工作领导小组:
组
副组长:唐明星
成
汤才东
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长对全校师生及学校财产负总责,副组长分别对校产及后勤保障负责,对各年级师生人身安全负责。
领导小组组长及副组长负责低温冰雪等灾害天气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和协调,指导全体师生开展低温冰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年级包保责任制,各班主任及跟班教师实行包班责任制。
全体师生要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确保防范周密,万无一失。
四、应急措施
学校总务室、政教室、团队负责人、各班主任要提前对师生做好防寒潮、防雪、防滑、防冻、防风、防冰、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电等方面的宣传、防范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
总务室做好学校建筑及设施的安全排查工作,提前做好粮、油、蔬菜、水、燃料等生活物资和防滑、防冻物资的采购供应保障工作。
如遇低温冰雪等灾害天气,采取以下具体应急措施:
1、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须24小时保持通迅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2、后勤人员24小时不间断做好建筑、设施全面检查,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3、领导小组成员、各处室、各班主任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并及时组织师生清除校园内冰雪路障。
4、不适应学生在户外活动的天气,学生服从指挥留在教室或寝室,如遇放假,住宿生必须留校者,由班主任落实。
5、不利于出行的情况师生不可外出行走、骑车。领导小组可临时调整上班、上课情况。
6、领导小组迅速组织各班师生抢险救灾。
7、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领导小组。所有汇总情况均由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8、在应急工作中,全体师生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9、本预案从20xx年12月19日起正式施行,若有人事变动,只对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本预案长期有效。
篇7:重大灾害应急预案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公司地址:
2、 公司性质:外资企业,成立于1994年,总投资500万美元。
3、 员工总人数:280人。
4、 安全管理人员:8人。
5、 生产面积:3100平方米;
易燃危险仓库面积:260方米,储量最大60吨左右,以甲苯、二甲苯、固化剂、稀释剂等溶剂类原材料为主;
原材料仓面积:2400平方米,主要储存一般包装原材料和粉料。
成品仓库面积:2400平方米,主要储存水性成品和油性成品。
6、主要消防设施:
4kg干粉灭火器188个
35kg干粉灭火器30个
35kg泡沫灭火器10个
4kg泡沫灭火器20个
消防沙 500KG
室处消防栓 11个
室内消防箱 8个
报警开关8个
7、 主要产品: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木器漆、金属漆及配套产品稀释剂、固化剂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简单成熟。生主过程中使用到甲苯、二甲苯、丙酮、稀释剂等危险化学品。
8、 危险性质:上述物质在突然泄漏、操作失控或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存在着火灾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等事故的潜在危险。
二、化学危险区域的确定及分布
根据公司生产、使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品种、数量、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化学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4个危险场所为应急救援危险目标:
油性生产车间、油性成品仓库、原料仓库、易燃易爆仓库(包括桶区)、
油性实验室、水性助剂区。
工厂内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示意图(略)
(红色代表高度易燃、易爆区;黄色代表使用和生产易燃、易爆品区)
三、紧急情况下各分工人员的第一反应和行动
(一) 报警人员
1、 事故工段在事故发生后,负责报警的人员应立即采取行动,其中一名报警人员迅速利用通迅工具拔打当班领导的电话,并汇报现场情况。
2、 另一报警人员要高喊“某某工段起火啦!!等”,并迅速按响最近的火警;然后赶到公司电房处切断总电源。
(二) 指挥人员
1、 xx在接到电话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调集人员灭火。
2、 在火灾现场判断火灾大小,决定是否通知公司专人向消防大队报警。
3、 现场协调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及调查事故的原因。
4、 定纠正预防措施。
5、 疏散组
1、在火灾或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谢正峰、过思达迅速利用喊话工具在车间(仓库)门口通知现场人员撤离。
2、大部分人员撤离后,在指定的安全区域组织清点在岗人员,并将清点结果迅速汇报给指挥人员。
(三)油性车间灭火组、水性车间灭火组、仓库灭火组
A、火灾事故
1、在听到或看到有火灾、事故第一时间,迅速使用就近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2、在指挥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要积极汇报火场情况,听从指挥人员的调遣。
B、泄漏事故
1、 在看到有危险物品大面积的泄漏时,报警人员应立即向当班领导报告情况。
2、 灭火组成员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准备好灭火器,并通知其它人员撤离现场。
3、 一部分人员及时控制泄漏源,另一部分人员迅速利用现场的消防沙覆盖泄漏物。
(四)保安人员灭火组
1、 当班保安首先通知行政部领导,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2、在听到工厂内的消防警报时,应迅速通知其它能快速赶到的其它保安人员到事故现场。
(五)行政部领导
1、行政部领导xx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到事故现场。
2、同时应指定专人通知车队所有在位的车辆发动后待命。
(六)现场急救组
1、 xx(xx)急救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带上急救药物赶到现场,听从调用。
2、 对出现中毒、窒息或受伤人员,及时将伤员救离现场,作一般性的医疗急救处理,并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七)后勤支援组
1、 xx(xx)根据指挥人员的命令,迅速调集事故及灾害抢救所需物资。
2、 及时组织人员对伤员的救治。
3、 维持现场的安全秩序,在事故不能及时控制时,迅速组织其它人员向更安全的位置疏散。
(八)抢修组
1、 xx(xx)负责组织现场人员做好抢修准备。
2、 根据救灾指挥部的`命令,对危险部位及关键设施进行抢险。
3、 负责对发生灾害的装置和设施进行抢险救灾,减少因为设备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4、 协助组织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对发生灾害的装置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迅速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四、事故及灾害报警程序
1、 事故发生后,现场发现人员立即向向当班的车间主任。
2、 当班车间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一人向当班的部门经理报告,一人迅速跑到公司的配电房关闭总电源。
3、 当班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在赶到现场后判断火灾是否为B级以上,并决定是否向消防大队报警求救。
4、 保安队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现有保安人员投入救灾工作。并联系其它保安人员尽快赶到事故现场。
事故报警、处理程序示意图(略)
A类事故:火灾事故重大,有大范围蔓延趋势,凭工厂消防人员不能控制火势,并有人员重伤或死亡。
B类事故:火灾事故发生在工厂危险区域,且区域内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工厂内的消防人员不能控制火势,火灾威胁到人员的生命。
C类事故:火灾事故在小范围内发生,且工厂消防人员能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
五、抢险救灾的原则
1、 按“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
2、 如果事故现场有大量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在灭火的同时尽快转移存放的物品。
3、 救灾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后,抢险救援工作应由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
六、泄漏事故的处置
(一)注意事项
1、 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
2、 应严禁火种,以降低发生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3、 在发生大面积泄漏事故时,工厂内的其它人员应迅速撤离。
4、 在现场严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工具。
5、 事故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或围观。
(二)泄漏源的控制
1、 在指挥人员指挥下:采取停止作业、转移物料等方法。
2、 容器发生泄漏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沙等器材将泄漏物堵住或围住,防止其四处流淌。
(三)泄漏物的处理
现场泄漏物要及时用消防沙进行覆盖、收容,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七、扑救易燃液体的基本对策
遇易燃液体火灾,一般采用以下基本对策:
1、 首先应切断火势蔓延的途径,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压力及密闭容器和可燃物,控制燃烧范围,并积极抢救受伤和被困人员。如有液体流淌时,应筑堤(或用围油栏)拦截流淌的易燃液体。
2、 及时了解和掌握着火液体的品名、比重、水溶性、以及有无毒害、腐蚀、沸溢、喷溅等危险性,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防护措施。对较大的流淌火灾,应准确判断着火面积。
3、 对小面积(一般50m2内)液体火灾,用泡沫、干粉等灭火器更有效。大面积液体火灾必须根据其相对密度(比重)、水溶性和燃烧面积大小,选择正确的灭火剂扑救。具有水溶性的液体(如醇类、酮类等),在理论上能用水稀释扑救,但用此方法要使液体闪点消失,水必须在溶液中占很大的比例。这样不仅需要大量的水,也容易使液体溢出流淌,而普通泡沫又会受到水溶性液体的破坏,因此最好用抗溶性泡沫扑救,用干粉等灭火器时,灭火效果要视燃烧面积大小和燃烧条件而定,也需用水冷却容器。
4、 扑救毒害性、腐蚀性或燃烧产物毒害性较强的易燃液体火灾,扑救人员必须戴防护面具,采取防护措施。
八、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具体措施有:
1、 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和救援人员应按照具体分工开展救援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每年初要根据人员变化进行组织调整,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 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公司定期组织救援训练和学习,各队按分工每年训练两次,提高指挥水平和救援能力。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教育。建立完善值班制、,检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篇8: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因干旱少雨、冰雪等恶劣气候引发的灾害,切实保障行车和仓库物资财产安全及广大职工的安全,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公司安全发展提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仓库和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部门:
1、东区仓库
2、黄土坡仓库
3、昆沙仓库
4、小屯仓库
5、运输部
6、集装箱部(昆南项目部)
7、施救站、修理组
8、黄土坡停车场
9、公司各职能部门
公司各部门以及安技、机务、调度等相关人员发生灾情时应立即向组长和副组长报告,并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设在安技部,电话:xx。
三、本预案启动时机
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分析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即应启动本预案。
1、组长职责是及时听取事态情况报告,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2、副组长职责是在组长的统一部署下,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研究制定的处置方案,指挥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和善后等相关工作。
3、成员职责是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具体落实所负担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
四、应急响应准备
公司各运输、仓储、安全职能部门要在特殊季节和气候变化较大及运输旺季期间,安排专门人员(调度员)收集中、短期气象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车辆沿途道路通行等情况,立即通知在途驾驶员同时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五、处置程序
1、遇有达到启动本应急预案条件时,应及时向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相关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应急工作。应急指挥负责人视事态发展程度,必要时可成立现场领导小组,部署现场处置方案,同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确保疏运和疏散物资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如遇暴雪,凡属简易仓库、工棚的屋顶积雪厚度超过5厘米以上的须采用消防高压龙头水喷去屋顶积雪和易结冰情况,结冰厚度超过2厘米以上的采用工业用盐进行泼洒,除去结冰。如遇高温,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如遇暴雨,车辆减速慢行或到安全地点停放,各库区须做好篷布、水桶、阴沟等准备工作,巡视库内是否漏雨、库外排水沟是否畅通,确保客户仓储物资安全度汛。
2、参加应急疏运和疏散物资的工作人员(装卸工)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如现场处置需要增加人力、物力支援时,应及时向组长报告,由组长统一协调调配。
3、根据确定的疏散、疏运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组长确定设立相关的工作小组,并开展相应的具体工作。
六、应急疏散、疏运措施
1、安技部门和保安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大维持现场治安保卫秩序力度,确保现场及仓库物资的安全。
2、对已经装卸危险货物、重要生产、生活等贵重物资待定但尚未出发的货运车辆,要将车辆停放或将货物储存于应急领导小组或物资单位指定的位置,安排人员做好看护守卫工作,并随时准备好道路通行恢复后的启运工作。
3、在途危险货物、重要生产、生活必需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自身和货物安全的情况下,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同时,服从现场疏导工作人员的指挥,根据所载物资性质,必要时可向现场疏导工作人员或属地公安、环保等管理机关报告相关情况,防止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4、要运用GPS监控系统,密切关注车辆行驶及道路通行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准备工作,确保在通行恢复后及时疏运物资,确保安全,平安地将物资送达目的地。
篇9: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因干旱少雨、冰雪等恶劣气候引发的灾害,切实保障行车和仓库物资财产安全及广大职工的安全,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公司安全发展提供保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仓库和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部门:
1、东区仓库
2、黄土坡仓库
3、昆沙仓库
4、小屯仓库
5、运输部
6、集装箱部(昆南项目部)
7、施救站、修理组
8、黄土坡停车场
9、公司各职能部门
公司各部门以及安技、机务、调度等相关人员发生灾情时应立即向组长和副组长报告,并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应急救援处置办公室设在安技部,电话:xxx。
三、本预案启动时机
部门根据对各类气象灾害的发展态势,综合预评分析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即应启动本预案。
1、组长职责是及时听取事态情况报告,立即召集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2、副组长职责是在组长的统一部署下,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研究制定的处置方案,指挥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和善后等相关工作。
3、成员职责是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具体落实所负担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报告完成情况。
四、应急响应准备
公司各运输、仓储、安全职能部门要在特殊季节和气候变化较大及运输旺季期间,安排专门人员(调度员)收集中、短期气象信息,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车辆沿途道路通行等情况,立即通知在途驾驶员同时做好各项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五、处置程序
1、遇有达到启动本应急预案条件时,应及时向组长和分管领导报告,由组长或副组长确定相关人员和职能部门负责开展应急工作。应急指挥负责人视事态发展程度,必要时可成立现场领导小组,部署现场处置方案,同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确保疏运和疏散物资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如遇暴雪,凡属简易仓库、工棚的屋顶积雪厚度超过5厘米以上的须采用消防高压龙头水喷去屋顶积雪和易结冰情况,结冰厚度超过2厘米以上的采用工业用盐进行泼洒,除去结冰。如遇高温,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并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如遇暴雨,车辆减速慢行或到安全地点停放,各库区须做好篷布、水桶、阴沟等准备工作,巡视库内是否漏雨、库外排水沟是否畅通,确保客户仓储物资安全度汛。
2、参加应急疏运和疏散物资的工作人员(装卸工)应积极配合,齐心协力,听从现场指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如现场处置需要增加人力、物力支援时,应及时向组长报告,由组长统一协调调配。
3、根据确定的疏散、疏运方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组长确定设立相关的工作小组,并开展相应的具体工作。
六、应急疏散、疏运措施
1、安技部门和保安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大维持现场治安保卫秩序力度,确保现场及仓库物资的安全。
2、对已经装卸危险货物、重要生产、生活等贵重物资待定但尚未出发的货运车辆,要将车辆停放或将货物储存于应急领导小组或物资单位指定的位置,安排人员做好看护守卫工作,并随时准备好道路通行恢复后的启运工作。
3、在途危险货物、重要生产、生活必需物资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自身和货物安全的情况下,随时保持与公司的联系,同时,服从现场疏导工作人员的指挥,根据所载物资性质,必要时可向现场疏导工作人员或属地公安、环保等管理机关报告相关情况,防止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4、要运用GPS监控系统,密切关注车辆行驶及道路通行情况,做好车辆调度准备工作,确保在通行恢复后及时疏运物资,确保安全,平安地将物资送达目的地。
七、应急机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本预案启动期间,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以保持通讯联系畅通。
八、要对整个应急疏散仓储物资或疏运过程进行记录,以供事后进行备案、总结。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10: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针对近年来我省我地区多发频发的强降、强降雪、大风、大雾(阴霾)、雷电、高温、冰冻等极端气象灾害,以及由此可能对煤矿、非煤矿等重点行业或领域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和危害,采取必要强制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生产事故发生。
二、工作制度
(一)分析评估制度
根据本地区地理条件、环境、气象和事故规律及特点,对极端天气可能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组织评估,制度可行的预防防范措施,并做好防灾抢险的必要物资准备。
(二)预警预告制度
厂成立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由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每天公布关于极端气象灾害情况,并由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向职工发布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三)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由各分厂领导担任
(四)、值班带班制度
在极端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引发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矿预防极端气象规定,领导小组成员密切关注和及时收听气象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并在极端气象灾害易发季节安排好值班关注工作,坚守岗位,重点时段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带班并做到双人值班,随时处置可能的突发情况。
(五)、停产撤人制度
在遇到极端气象灾害威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如:雷电、强风、强雨等气象),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对气象可能发生的灾害进行评估,并应采取停产撤人,同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六)通告报告制度
气象部门发布极端气象灾害预警报告后,厂预防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应及时向本单位职工通告,由领导小组提出应对措施,并向上级极端气象灾害预防办公室报告。
三、预案措施规定
当气象部门发布“蓝色”及以上气象等级预警预告后,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必须按照下列预案措施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一)、强降雨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详细检查重点防汛部位、地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准备好防汛工具、防汛人员、随时应对灾害的可能发生,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二)强降雪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认真检查供暖保温、供水、供气、供电和房屋设施防寒保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清除积雪。
(三)大风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认真检查房屋房盖、室外设施、高空悬挂物和通信设施,室外焊工作业要备好防火用具,必要时停止作业。
(四)、大雾(霾)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照明设施,厂工作车辆停止使用,对重点作业场所、地点设灯光警戒。
(五)、雷电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房屋、库房、机械设备防雷装置,停止高空作业和焊接作业,有雷电时,停止高频生产设备用电,并切断电源。
(六)、高温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室内生产车间高温环境通风和室外高温作业场所防范设施并做好防暑作业人员安全工作,合理安排户外作业人员作业时间调整,防范机械设备高温故障。
(七)冰冻天气
厂极端气象灾害领导小组要及时检查并修复供暖管路保温设施清除生产厂区道路和作业环境的结冰,做好设备油压、车辆保暖、保温和清除房檐冰溜子等工作。
篇11: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沙尘暴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和灾后救援的组织管理和紧急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应对和防范突发重大沙尘暴灾害,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以保障沙尘暴高发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积极做好监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1.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本预案,领导和指导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沙尘暴灾害的应对和防范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1.3.3加强协调,整合资源。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
1.3.4平战结合,快速反应。经常性地做好应对重大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常抓不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地方政府指导救灾的应急响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一)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时;
(二)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根据国务院指示,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三)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请求,需要国家林业局协助指导救灾时。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1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国家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国家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成 员: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治沙、计资、机关服务、宣传等司局负责人。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是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的应急机制,组织制定和完善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沙尘暴灾害应急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指挥和协调,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任务等。
2.1.2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国家林业局防治荒漠化管理中心(国家林业局治沙办),由荒漠化管理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国家林业局各相关司局和局调查规划院、局西北调查规划院的副司长(副院长)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和执行机构,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3赴现场工作组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应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后派出赴现场工作组。赴现场工作组由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等人员组成。
2.1.4专家咨询组
国家林业局已经成立了防治荒漠化高级专家顾问组,具体负责对荒漠化防治工作的咨询、技术指导和决策论证。在处置重、特大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要更加重视并发挥专家咨询组的作用。
2.2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其职责
突发沙尘暴灾害是一种涉及多部门、多行业的自然灾害,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国务院林业、气象、农业、环保、民政、卫生、交通、民航、铁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2.2.1气象局。负责沙尘暴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在发现沙尘暴灾害征兆时,要及时作出预报,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防灾抗灾和灾害应急作好服务。
2.2.2农业部。指导农牧业生产灾前预防,灾后自救工作,帮助灾区恢复农牧业生产。
2.2.3环保总局。负责监测沙尘暴发生时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向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监测信息,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2.2.4民政部。负责组织抗灾救灾,参与灾情调查,组织、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2.5卫生部。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协调落实救灾医疗物品,协助解决医疗资源,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
2.2.6交通部。负责做好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对策预案,协调落实救灾交通车辆。
2.2.7 民航总局。组织制订民航运输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民航运输安全。
2.2.8 铁道部。组织制订铁路运输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保证沙尘暴灾害天气状况下的铁路运输安全。
2.3 地方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省、地、县各级人民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 成员由林业、气象、环保、民政、农业、卫生、交通等相关部门组成。制订本辖区内的突发沙尘暴灾害的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灾前预防、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工作,并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沙尘暴发生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造成危害以及灾后救援和生产恢复等情况。
3 预警和监测机制
3.1预警预报
3.1.1每年年初,由国家林业局、中国气象局联合邀请专家对当年春季沙尘暴灾害状况进行预测和分析,提出当年沙尘暴灾害趋势。
3.1.2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的原则,积极协调中国气象局做好中短期沙尘暴的分析和预测,及时作出沙尘暴灾害预警预报,包括沙尘暴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移动路径、影响区域等。
3.1.3国家气象局应利用气象卫星和地面气象站点,加强对沙尘暴的监测,掌握沙尘暴发生源地、强度、路径、影响范围,及时为国务院相关部门提供沙尘暴情况及相关资料。
3.2 预警支持系统
3.2.1定期开展全国沙化土地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手段和水平,掌握沙化土地消长动态变化和植被状况等相关信息,建立并完善全国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
3.2.2收集并建立我国沙区社会经济状况数据库,为沙尘暴灾害评估提供服务。
3.2.3利用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手段,结合地面监测站点调查、观察资料,建立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3.2.4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4 应急响应
4.1沙尘暴灾害分级
按照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程度,将突发沙尘暴灾害分为4级。
4.1.1 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1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1.2 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影响重要城市或较大区域,造成人员死亡5-10人,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至5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4.1.3 较大沙尘暴灾害(III级):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或造成机场、国家高速公路路网线路封闭的。
4.1.4一般沙尘暴灾害(IV级):对人畜、农作物、经济林木影响不大,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
4.2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沙尘暴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别启动不同级别的预案。
4.2.1当发生特大沙尘暴灾害(I级)后,立即启动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4.2.2当发生重大沙尘暴灾害(II级)后,启动省、市和县三级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必要时,启动国家级应急预案。
4.2.3当发生较大或一般沙尘暴灾害(III级或IV级)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启动省以下人民政府沙尘暴应急预案。
4.3险情响应措施
当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要及时作出响应,抓紧做好防灾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4.3.1省级以下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气象部门作出强、特强沙尘暴灾害预警后,主要受影响区域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迅速作出反应,通过各种渠道发布沙尘暴消息,做到家喻户晓。要部署机关、厂矿、学校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畜防灾减灾工作,要将危险地带的人民群众和重要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沙尘暴发生前人员不要外出,牲畜入圈。同时,做好启动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方案的各项准备。
4.3.2省级人民政府险情响应措施省级人民政府在接到强、特强沙尘暴预警后,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督促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沙尘暴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对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要及时作出预报;组织有关部门如交通、民航、农业等,做好强、特强沙尘暴灾害的防范工作;积极落实好防范措施以及资金和应急物资的筹备和调配。
4.4灾害应急措施
4.4.1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灾
害发生后,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要求,落实救灾措施和责任,认真做好灾后救援和重建工作,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地(市)、县通报。接到通报的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
4.4.2省级人民政府灾害应急措施
发生重、特大沙尘暴灾害后,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认真组织做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做好舆论导向,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并立即将沙尘暴情况及其灾害报国家林业局沙尘暴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沙尘暴移动的下游省区市通报。接到通报的省区市应立即组织相关地区做好预防工作。
4.4.3 国家林业局应急措施 国家林业局重大沙尘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特大沙尘暴灾害信息后,经国家林业局负责人批准,启动重大沙尘暴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转为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国家林业局处置特大沙尘暴灾害的指挥、协调工作,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一)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详细了解特大沙尘暴灾害发生地点、范围、强度、灾害损失状况等情况;
(二)应急指挥部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部署,并组成赴现场工作组。
(三)赴现场工作组应于12小时内出发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政府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检查督促突发灾害应急措施的落实,慰问受灾群众,并对当地沙尘暴灾害情况进行调研,掌握灾情,分析原因。
(四)现场处置应按照统一领导、处置果断,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要求进行。
4.5信息共享和处理
4.5.1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各级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4.5.2突发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将涉及本部门的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本级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本级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日常管理办公室报告。
4.5.3信息报告时限要求。各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要在各地沙尘暴发生2小时内将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报告国家林业局,属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的,应在结束后2个小时内,将沙尘暴灾害状况初步信息上报国家林业局。在沙尘暴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沙尘暴造成的灾害损失情况报国家林业局。
4.5.4国家林业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各地特大沙尘暴灾害初步信息报告,经汇总和处理后,及时报告国务院,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
4.6通讯联络 在特大沙尘暴灾害处置过程中,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赴地方工作组和专家咨询组之间都要建立沙尘暴灾害应急联络渠道,保持通讯畅通。
4.7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由林、农(牧)、气象、交通、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
4.8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在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4.9新闻发布
4.9.1国家林业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特大沙尘暴灾害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并确定专人负责。
4.9.2沙尘暴灾害情况要向新闻界发布。发布的内容包括沙尘暴强度、影响范围、危害情况和处理结果等。
4.10应急结束程序
对于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国家林业局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5 保障措施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地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保证和维护信息通讯渠道的通畅,保证防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
5.2沙化基础信息保障
做好全国沙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沙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会经济状况。
5.3荒漠化监测体系保障
完善全国荒漠化监测体系,特别是县级监测机构和站点建设,提高装备水平,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全国荒漠化监测体系。
5.4资金保障
处置突发沙尘暴灾害所需财政经费,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5.5技术储备与保障
将依托现有的防治荒漠化高级专家顾问组,组成相应的沙尘暴灾害专家咨询组,为沙尘暴灾害的防治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各级林业部门要增加配备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预警、应急和处置的装备,保证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能够作出迅速反应。
5.6宣传培训保障
5.6.1宣传教育。利用现有的宣传媒体,积极开展《防沙治沙法》和沙尘暴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沙尘暴灾害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5.6.2 培训。定期组织对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领导、地方各级沙尘暴灾害应急管理人员、沙尘暴灾害监测和信息管理人员等进行培训,使之掌握防沙治沙、沙尘暴灾害的有关专门知识,促进有效沟通,提高防控沙尘暴灾害的效率和效果。
6 附则
6.1名词术语的定义和说明。
6.1.1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大量尘沙吹起,使空气变得混浊,水平能见度小于1公里的天气现象。
6.2预案管理和更新
将根据预案实施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和基层省区同志对预案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经专家论证后报国务院备案。
6.3奖励与责任
对在防御突发沙尘暴灾害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在突发沙尘暴灾害中,由于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4预案制定与解释机关 本预案由国家林业局制订并负责解释。
6.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12: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预案
第1章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暴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和《牡丹江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依靠科学。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暴雪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事发地县、镇两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牡丹江市行政区内出现的重大暴雪灾害,根据重大暴雪灾害的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县(市、区)、市级应急预案,县(市)、区负责本辖区内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市负责全市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及协调跨县行政区划的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第2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组织体系
突发暴雪灾害发生后,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或出现严重损失和人员伤亡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成立市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部署暴雪灾害的应急救援、抢险及善后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总 指 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驻牡各通信公司、市建设局、牡机场公司、牡城投公司、市畜牧局、驻牡部队、武警支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市政府秘书长作为总协调人,市气象局局长协助开展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气象局分管业务工作副局长担任。
发生暴雪灾害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立即成立暴雪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2.2职责任务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牡丹江市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灾工作;确定应急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指导县(市)、区重大暴雪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做好重大暴雪灾害的应急救灾工作;处理其他有关重大暴雪灾害应急救灾的重要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为市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承担市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章 暴雪灾害监测预警机制
3.1监测体系建设
全市气象部门测站稀少(目前只有7个测站),难以全面监测暴雪天气,满足不了我市防灾减灾的需求。牡丹江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尽快建设加密气象站,开展气象监测业务与服务,形成覆盖全区的暴雪监测体系。
3.2预测预警机制
市、县气象部门对监测、预测到的暴雪天气,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同时与省气象台、有关台站进行会商。通过综合分析监测得到的各类信息,对暴雪天气的未来发展及可能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发布暴雪预警,同时根据前期的气候条件,提出防灾建议。暴雪预警发出后,立即组织监测,提供预报、情报跟踪服务,并随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为市应急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提供重要气象参考,同时向各有关县(市)气象局发布指导预报。
3.3预警信息的制作和发布
由市气象台负责预警信息的制作,通过“12121”气象热线向公众发布,并根据需要由市政府应急办协调,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发布。
3.4监测行动
重大暴雪应急预案启动后,事发地政府立即成立由多部门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应急监测、应急跟踪服务,随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为市应急指挥部指挥抗灾、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3.5暴雪灾害速报制度
3.5.1速报原则
暴雪灾害发生地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为信息上报的责任单位,要求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3.5.2速报程序及时限要求
(1)发生小型暴雪灾害,所在乡(镇)政府应及时向县政府和县气象局报告,由县(市)政府向市政府和市气象局报告。
(2)发生中型暴雪灾害,所在县(市)政府应在2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市气象局,以后每12小时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调查结束。
(3)发生大型暴雪灾害,所在县(市)政府应在2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和市气象局,以后每12小时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调查结束。必要时可越级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
3.5.3速报内容
负责报告的部门应根据已掌握的灾情信息,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暴雪灾害发生的地点、时间、伤亡和失踪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和发展趋势等,同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应采取的对策和应急措施。
第4章 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暴雪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大型、中型、小型暴雪灾害险情和暴雪灾害灾情三级:
4.1小型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暴雪灾害险情为小型暴雪灾害险情。
未发生人员死亡或因灾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暴雪灾害灾情为小型暴雪灾害灾情。
4.2中型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暴雪灾害险情为中型暴雪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1人以上,5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的暴雪灾害灾情为中型暴雪灾害灾情。
4.3大型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暴雪灾害险情为大型暴雪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和失踪5人以上(含5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社会影响严重的暴雪灾害灾情,为大型暴雪灾害灾情。
第5章 暴雪灾害应急响应
暴雪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暴雪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各等级暴雪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当暴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和市、县气象局要迅速确定暴雪灾害等级,立即分级启动《暴雪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同时实行暴雪灾害速报制度,向市政府和市气象部门报告,并做好跟踪监测和防治应急工作。
(1)发生小型暴雪灾害险情和小型暴雪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由本县(市)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农委、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畜牧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市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暴雪灾害应急工作。
(2)发生中型暴雪灾害险情和中型暴雪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农委、建设、交通、水务、民政、气象、畜牧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3)发生大型暴雪灾害险情和大型暴雪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及市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及时上报省政府及省气象部门。
暴雪灾害应急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灾情;发展趋势;已采取的防范对策和措施;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5.2应急通讯
市、县(市)两级暴雪灾害防治指挥部门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指挥部与应急单位负责人间的不间断通讯联络。
暴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及时向总指挥和指挥部成员汇报,并立即启动突发事件通讯保障方案,确保事发地与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应急委的有线、无线通讯联系畅通,保证图像、监控系统的信号实时传输。
5.3安全防护
暴雪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奔赴现场。抢险救援人员包括:抢救灾民、医疗救护、消防、抢修生命线工程和重大工程等人员。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部署,乡(镇)村干部组织灾害危及区或可能危及区的群众疏散撤离,紧急避难所一般设置在乡(镇)、村的学校和办公室,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民政、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医疗防疫、物资供应等具体工作。
5.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由市重大暴雪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依据灾害地点、等级等具体情况,请示市政府后,明确动员范围,包括动员机关干部、周边群众、武警、部队等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5.6应急结束
由市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专家对灾害地进行详细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确保险情已经解除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公开发布信息,撤离抢险救援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第6章 部门职责
6.1紧急抢险救灾
暴雪灾害发生后,由市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等级报请市政府后,启动本预案。由市应急指挥部按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驻牡解放军部队、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围困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调动公安消防部队,协助市政府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抢救;对已经发生或可能引发的水灾、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市农委负责指导农村抗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封闭主要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
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电业局、市城投公司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设施免遭损坏;组织抢修受损坏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保证正常运行。
市旅游局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组织修复被毁坏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市教育局负责修复受损毁校舍或应急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市政排水总公司负责城区的排水工作,以防内涝成灾。
6.2应急调查
暴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奔赴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及调查工作,形成应急调查报告,报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6.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
暴雪灾害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请示市政府按灾害的级别启动相应的救护和医疗预案,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护和传染病控制等工作有序进行。
6.4主要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向灾民提供救援,并做好灾民的安置工作;市交通局、市电业局、市城投公司、市通信公司等部门负责灾区的交通、通讯、供电、供水问题等的抢险恢复工作,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护、药品供应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市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和重要场所、救灾物资的安全保卫工作;市财政局负责防治应急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防治应急与救灾补助资金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市农业局、市畜牧局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止、控制和扑灭工作,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暴发流行。
第7章 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为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在应急状态下,由市政府启动《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保障预案》。
7.2应急队伍、资金、物资和装备保障
7.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暴雪灾害发生后,灾害现场所需的推土机、清雪机、铲车、运输车等应急设备的供应与存放位置由市建设局、市交通局负责。
7.2.2应急队伍、物资、资金保障
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及后勤保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在超出事发地政府承受能力时,可报请市应急委和市政府批准,由市应急指挥部依据灾害地点、等级等具体情况,动员机关干部、周边群众、武警、部队等人员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市民政局、商务局落实和安排救灾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救灾所需要的资金,由市政府统一安排,在应急资金中调拨,具体工作由市财政局负责。
7.3重大暴雪灾害预报方法技术研究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对重大暴雪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
7.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暴雪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7.5信息发布
在出现暴雪灾害的情况下,由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的具体情况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决定,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灾害报道。以利于抢险救援、减少恐慌、保持社会稳定等积极导向作为新闻报道的发布原则,新闻报道的审查、发布时机、方式、内容、途径等均由应急指挥部负责向市政府请示后执行。
7.6监督检查
市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暴雪灾害防治应急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暴雪灾害防治应急工作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市政府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相关责任。
第8章 预案管理与更新
8.1预案管理
各县(市)政府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暴雪灾害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制定,并依据变化后的情况适时进行修订,报市应急委审定后发布执行。
第9章 责任与奖励
对及时发现暴雪灾害发生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擅离职守、隐瞒灾情、谎报灾情导致发生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10章 附则
10.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暴雪的定义:24小时降雪量大于等于10毫米为暴雪。
测站的定义:专指牡丹江市气象部门所属的观测站,现有7个:牡丹江市气象局观测站、林口、穆棱、绥芬河、东宁、海林、宁安县(市)气象局。
10.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气象局负责解释。
10.3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13: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着力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江苏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规范性文件,编制本预案。
1.3气象灾害预警分级标准
1.3.1 Ⅰ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监测、预报出现台风、暴雨(雪)、气象干旱、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特别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市,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11级或阵风13级及以上,并伴有大暴雨以上强降水。
(2)暴雨:过去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持续出现特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雪,部分地区特大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雪天气。积雪特别严重,对道路、交通等产生严重影响。
(4)干旱: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霾: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已出现严重霾,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6)气象及其衍生灾害已出现,且造成人员特别重大死亡和经济特大损失的;气象预报、预测出现历史罕见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将可能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特别严重影响。
(7)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和影响,超出我市处置能力,需要由省政府组织处置的,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Ⅱ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周边地区时。
1.3.2 Ⅱ级预警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海域),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预报预测出现台风、暴雨(雪)、气象干旱、寒潮、大风、冰冻、高温热浪、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制定的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标准。
(1)台风:预计未来48小时将有台风影响我市,受影响地区影响时平均风力将达10级或阵风12级,并伴有暴雨以上强降水。
(2)暴雨:过去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大暴雨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暴雨天气。
(3)暴雪: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暴雪,部分地区大暴雪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大雪天气;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大暴雪天气。积雪严重,对道路、交通等产生较大影响。
(4)干旱: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1个县(市、区)的大部地区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5)冰冻(道路结冰):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由于降雨(雪)造成的冰冻天气,对道路、交通有严重影响。
(6)寒潮: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并伴有6级及以上大风,上述地区最低气温降至0℃以下。
(7)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平均风力达10级及以上大风天气。
(8)高温:过去48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连续出现日最高气温达37℃及以上,且有成片地区出现40℃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37℃及以上高温天气。
(9)霾:过去24小时我市3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已出现严重霾,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持续。
(10)雾:过去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出现强浓雾天气,且预计未来24小时我市5个及以上县(市、区)大部地区将出现持续12小时及以上强浓雾天气。
篇14: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建立规范的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流程,形成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应对机制,全面提高我区气象部门应对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能力和综合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xx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xx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xx市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专项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市xx区行政区域和xx市xx区管辖海域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的气象应急服务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作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防御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共同协作的原则。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服从区政府安排,有义务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工作。
(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气象灾害防御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引导全民积极参与,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区应急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并根据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际设立区应急指挥机构。区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设在区人民政府,指挥机构在区气象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区指挥机构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气象、人武、民政、公安、卫计、广电、教育、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电力、联通、电信、移动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2.2 区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
区人民政府: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其他组织和个人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实施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重大事项;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决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区气象局(区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督查、落实指挥机构的重大决定;为区人民政府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测、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增雨(雪)、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实施雷电防御安全作业;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承担其他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相应职责;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相应的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气象灾害应急的有关工作。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1)区气象局应当做好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及时提供警报、实况和气象灾害情况。
(2)区气象局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3)其他有关部门对收集到的气象灾害信息,经审核符合气象灾害预警标准的,报送区人民政府,并抄送气象主管机构。
3.2 预防预警行动
区人民政府收到本级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测、警报信息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属于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做好启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准备,确保预案顺利实施。
3.3 预警支持系统
(1)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区气象局要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分析处理、气象信息传输和气象灾害信息综合加工处理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各电信运营商应协助气象部门,将各级政府和相关决策部门有关领导和负责人手机号码纳入预警短信接收目录,紧急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在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递给一线决策人员。
(3)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互联共享气象灾害紧急处置信息系统,保证指挥机构紧急调用救灾资源。
3.4 预警级别发布
按照灾害性天气气候强度标准和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程度,预警信号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十四类。按照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3.4.1 Ⅳ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较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蓝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2 Ⅲ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黄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人以上(含本数,下同)、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4.3 Ⅱ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特大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橙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高速公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
3.4.4 Ⅰ级预警。
(1)在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监测或预报预警出现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极端天气气候过程,其强度达到红色预警信号标准的。
(2)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包括我区行政区划在内,全省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4)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生的可能对我国(涉及我区)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确定科学的分级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按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的四级启动相应预案。
4.2 应急响应启动
(1)区人民政府确认发生或可能发生Ⅳ级预警以上气象灾害的,决定启动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将启动预案的决定向社会公布并上报市人民政府。灾害性天气气候预报预测、警报由气象部门发布。
(2)当灾害程度达到或可能达到Ⅳ级或上级预警标准时,由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度,进行应急处置。
4.3 信息报送和处理
(1)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气象主管机构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2)气象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及时将本地气象灾害信息向相邻地区通报。
4.4 指挥和协调
预案启动后,由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现场的指挥与协调以灾害发生地指挥部为主,成员单位和相关的组织、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应急工作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5 通信
(1)参与气象灾害应急的单位应当保证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下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将值守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
4.6 应急处置
气象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指挥机构的部署,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立即发布启动内部相关的应急程序的命令,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做好相关的灾害监测、现场服务等工作,并参与现场抢险救灾;
根据灾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及时向上级主管机构、区人民政府和指挥机构报告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2)相关部门
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救灾现场;
按照预定方案开放紧急避难所,转移和疏散受灾人员,做好受灾群众的就地安置,保证必需的生活设施和食品供应;
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
做好现场紧急医疗救护,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根据指挥机构的决定,通知相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
4.7 动员社会力量
(1)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力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2)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安排,主动参与气象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4.8 气象灾害评估
(1)气象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区气象局负责组织。
(2)跨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评估由共同的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或者其指定的单位负责组织。
(3)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及时上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
(4)气象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4.9 信息发布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指挥机构应当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灾情和救援情况等信息。
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信息,必须使用指挥机构统一发布的信息。
4.10 应急结束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终止,由指挥机构提出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5 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1)区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生活、生产救助工作,会同乡镇(办)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确保受灾民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2)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应当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计划,进行恢复重建。
5.2 社会救助
区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5.3 保险
保险监管机构要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 后果评估
区气象局应组织专家对本地区气象灾害成因进行分析,并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及时对灾害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整个应急过程的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报上级应急工作领导管理部门,在上级管理部门的组织协调下进行整改,逐步提高应急工作的水平。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装备保障
(1)以现有的气象通信网络为主体,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有线和无线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稳定可靠的气象信息通信系统。
(2)建立反应快速、灵活机动的气象灾害应急通信系统,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
(3)区气象局应当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现场建立移动式气象监测站或现场气象服务保障系统,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气象保障。
(4)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重要通信设施、传输线路和技术装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养护,配置备份系统,建立健全紧急保障措施。
6.2 应急支援与实施保障
(1)加强城市应急工程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防御台风、暴雨、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暴雪、雷电、大风、沙尘暴、冰雹、干旱、道路结冰、霾等天气气候防护工程的建设和应急维护,注重城市紧急疏散避难场所和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完善紧急疏散避难场所的指示标志。
(2)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和管理气象灾害专业抢险救援队伍。部队、武警、公安、卫计等部门应当按照要求,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
(3)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对灾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维护救灾现场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应当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对受损道路和其它交通设施进行抢修;根据救灾需要,指挥机构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4)卫计部门及时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现场救护,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1)区气象局应当建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委员会,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依托相应的气象业务机构,建立相关的气象灾害应急技术支持系统。组织相关机构和单位开展气象灾害预警、预测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技术储备。
7 监督管理
7.1 预案演练
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各种气象灾害应急演习。气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演习。
7.2 宣传和培训
区人民政府要支持和加强对气象防灾减灾和应急的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增强公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御气象灾害的能力
气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的宣传。
7.3 奖励和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规定,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及时到位。对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责令改正,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重大气象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暴雪、寒潮、海上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干旱、霜冻、大雾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区气象局应当结合本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周期性评审与修订,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8.3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气象局负责解释。
8.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15:校园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切实有效应对这次暴雪灾害,防范、处置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局制订了《xx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参照制订本单位工作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会同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指导和监督学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重大灾害(ⅱ级)、较大灾害(ⅲ级)、一般灾害(ⅳ级)四级。气象灾害等级根据防汛和气象部门的预报为准。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1、有危破旧校舍或地处易发生山体滑坡等灾害隐患点的学校,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2、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灾害性天气前组织力量开展防灾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3、可能受降雨、雪灾等恶劣气候影响的,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均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灾害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学校和师生及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三)应急响应
1、一般气象灾害(ⅳ级)
(1)接到灾情消息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灾情的观察,专门进行有关预防知识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做好应急抗灾准备。
2、较大气象灾害(ⅲ级)
(1)接到灾情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部署防灾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组织指挥学校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天气变化,并向学校传达预报、预警信息,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汛情、雪灾等情况,及时制订预防措施,并进行校舍、设施安全检查,落实相关的加固措施;靠山、靠水、有危房的学校落实抗灾措施,做好防御工作。
3、重特大气象灾害(ⅰ、ⅱ级)
(1)接到紧急警报时,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相应的等级响应,根据上级要求,动员部署防灾工作。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向学校传达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师生,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及时将防灾情况报上级防灾领导结构。
(2)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灾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出现重大灾情时,立即将灾情上报当地政府防灾指挥部,请求支援;学校的建筑工地立即停工,加固在建工地的脚手架、塔吊、升降机及建筑模板,确保施工工地安全,并积极与施工单位配合,避免建材水浸受潮,减少损失,避免学校工地事故发生;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抢险小组待命抢险救灾,做好学校停课、师生撤离、贵重设备转移安置等工作,以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教育局和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值班,主要负责人和值班人员的手机、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保障防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防灾信息的获取和传递。
(二)应急队伍保障
组织必要的教师员工应急抢险队伍,落实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力保障。
(三)治安保障
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
(四)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加强防御气象灾害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五、善后工作
(一)各级各类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区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区教育局一方面及时派人分片到各地各校检查了解受灾情况,另一方面将在第一时间汇总、整理全区教育系统的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全系统受灾损失情况。
(二)各校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的学校进行大清理。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当地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重大疫情、病情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校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多种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四)抗灾救灾后,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防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及时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找出问题,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以后抗灾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六、附则
(一)预案制定与完善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灾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或报区给予表彰;对抗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篇16:工程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提高我司防汛、防风、抢险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建筑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组成
1、公司级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应急救援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应急救援副总指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指挥部成员由生产安全部、质量技术部、机电部、生产经营部、后勤部主管经理以及与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项目部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委任专职安全员、施工员、急救员等现场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所必需的水、电、脚手架登高作业、机械设备操作等专业人员为组员。
3、应急救援指挥组织机构。
(二)、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职责
1、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公司建设工程遇气象灾害时的防御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2、建立公司级建设工程防御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发出预警预报信息,通知各部门、各项目部做好防御工作。
3、督促生产安全部对公司属下各项目部防御气象灾害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组长职责
1、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事发地点,了解现场状况,初步判断事故原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组织人员实施救援。
2、召集救援小组人员,明确救援目的、救援步骤,统一协调开展救援,并上报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
3、按照救援预案中的人员分工,确认实施对外联络、人员疏散、伤员抢救、划定区域、保护现场等的人员及职责。
4、协调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其他情况。
5、救援完成、事故现场处理完后,与现场相关人员确认恢复生产的条件及时恢复生产。
6、根据应急实施情况及效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四)、现场安全员职责
1、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现场状况,参与事故救援。
2、依据现场状况,判断仍存在的不安全状态,采取处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及财产损失,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判断拟采取的救援措施可能带来的其他不安全因素,根据专业知识及经验,选择最佳方案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自己的建议。
4、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工作。
(五)、其他应急小组成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职责:
1、听从指挥,明确各自职责。
2、统一步骤,有条不紊地按照分工实施救援。
3、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
三、应急救援准备
(一)、救援器材
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必需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2、应急救援小组配备下列救援器材和物资:
医疗器材:担架、塑料袋、小药箱。
抢救工具:扳手、撬棍、钳子、铁锹、洋镐、大绝缘剪、绳索、千斤顶。
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或皮卡),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二)、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
应急救援机构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基本技能,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1、培训
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务必使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发生气象灾害事故时能较熟练地覆行抢救职责。项目开工前进行一次培训,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①伤员急救常识和各种救援工具的使用等;
②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及气象灾害事故抢险常识;
③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④事故报警的程序和相应部门的联系方式;
⑤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⑥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三)、应急救援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方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初期演练一次,并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进行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通过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发现并纠正应急救援预案的不足,确保一旦发生意外,实施合理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或消除可能引发的伤害和财产损失。
应急救援机构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档案,其中包括: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名单、救援救护基本技能、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目录等。
(四)、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119、120、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成员的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
四、灾情报告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响应
(一)、灾情报告:
1、气象灾害期间,生产安全部和各工地的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值班检查,保持信息畅通,发现违规作业的必须坚决制止。
2、工地一旦出现险情或发生灾情时,工地的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公司值班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向辖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生产安全部的值班人员必须加强对工地的安全巡查,主要检查工地值班人员的到位情况和防御气象灾害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险情的,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报告。
4、当工地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时,应按有关要求逐级上报。
5、灾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情况等。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响应:
1、在气象灾害期间,生产安全部和各工程项目部的应急小组,应按照各自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抢险救援的准备工作。
2、工地一旦出现险情或接到灾情报告,应立即启动层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组织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当灾情严重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申请援助。
五、预警预报与防御气象灾害安全防护保障措施
1、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高温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时,公司生产安全部和各工程项目部必须密切留意,主动获取有关的气象信息,及时将预警预报信息在工地的宣传栏或醒目的位置进行公告,并通知到工地每一个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
2、公司各部门及各工程项目部应逐级建立防御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利用短信平台,及时传递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3、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的接收传递人员由各部门、项目部确定1~2名信息联络员组成,信息联络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应报上一级联络单位。当信息联络员变更时,应及时将变更后信息联络员的姓名和手机号码报上一级联络单位。
4、公司生产安全部应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的紧急程度,结合建设行业的特点,通过预警预报信息响应系统,及时将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传递到工程项目部。各级信息联络员在接收到上级联络单位的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时应及时回复确认。
5、气象灾害期间,各部门和各项目部的有关人员必须保持信息畅通,密切关注气象灾害的最新发展趋势,积极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防御气象灾害的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