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智羽”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篇1: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近日,通过支部集中研讨、收看视频讲座和自学等方式,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文字虽少,但言简意赅、简明扼要,集中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作为共产党员一定要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好精神实质,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修订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明确划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自律等六大纪律的底线,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对照标准,加强自律自警意识,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真正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对于《准则》规定不能入的“禁区”,不能触的“高压线”,决不能存在半点侥幸心理,否则必然受到党纪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断送前程,重则身败名裂、祸及家人。每位党员干部都要对《准则》反复深入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将形成的理念运用于实践,知行合一,做一名真正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人员,更要在学习贯彻《规定》和《准则》上下功夫。要对照新规定,严格纪律、从严治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形成对权力更密集、更有效的约束,注重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执纪问责行为,当好企业健康发展的“忠诚卫士”。

连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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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篇2:组织部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后,滁州市南谯区积极创新形式,坚持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在全区上下掀起学习贯彻热潮。

一是以上率下,做到学习全覆盖。

领导干部带头学。区委会组织专题学习,采取轮流解读、集中讨论等方式,学习领会《准则》《条例》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将《准则》《条例》的学习和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学深悟透,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并给党员领导干部配发学习单行本300册。

纪检干部反复学。区纪委连续多次组织全体纪委干部进行学习讨论,在逐条学习原文的基础上,对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上刊登的相关评论解读文章进行学习讨论,重点针对修改条文开展讨论,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吃透《准则》和《条例》的精神。

普通党员主动学。各基层党组织将《规定》和《条例》列入支部学习内容,采用学议结合的形式,加深理解,确保新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10月 28-29日,区纪委领导对9个镇(社管中心)党政负责人、财政所长、财务人员、农经人员、村(社区)“两委”书记主任、村(社区)文书等党员上门传达宣讲新《准则》《条例》。

二是丰富载体,做到学深学透。

媒体解读不断学。利用微信平台、区纪委网站、南谯手机报等载体,向全区党员干部发布“一图读懂《准则》”“一图读懂《条例》”等上级解读文章,及时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权威媒体发布的系列评论文章,引导党员干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新旧条例比对学。依托“纪委业务大讲堂”“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平台,对全区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实行集中轮训,突出《准则》和《条例》中“改、增、删”内容的解读,探讨“四个必须”、“八项规范”、“负面清单”、“六项纪律”等新要求、新亮点,进一步学思践悟,领会其中要义。

制度考核力促学。将学习宣传“两项法规”纳入今年党员干部冬训和明年党员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区纪检监察部门做好面上督查指导,各级党组织集中学习全覆盖,党员自主学习全覆盖,对学习贯彻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全区反腐倡廉宣教考核范畴,与综合绩效考核挂钩。

三是学用结合,做到以学促用。

学习力求“深”。坚持把法规学习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次年思路调研、推进当前工作相结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积极推动责任落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优良的作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做到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效果力求“实”。 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排定学习计划,区委中心组带头并督促指导基层,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家辅导和座谈讨论等多种方式,力求做到深学、真懂、善用、会用。对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要求要严于一般党员,学习标准要高于普通干部,强化对法规内容的全面了解和系统掌握。

执行力求“严”。各级党委带头遵守制度,合力形成遵规守纪良好氛围,区纪委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全面找准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不断深化“三转”,把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评价工作的标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违纪即查、有腐必惩。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前移监督关口,发挥巡查“利剑”,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使纪律规矩真正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篇3: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今日,中共过共产党发布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修订后的党规,把以来治党理念实践的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性要求,全篇贯穿“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字。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 “廉与腐”“苦与乐”“俭与奢”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利、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是党章关于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集体化。它吹响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冲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代为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不敢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

抓住一件事情就是一追到底,要敢于斗争,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真正的落实到实处,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铁的纪律,要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高压线,逐渐形成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篇4: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xx县地方税务局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以传达学习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载体,为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注入新的元素和新的要求。

一是集中学习重理解,全面铺开。以党组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和党小组为单位,使全员干部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准则》和《条例》内容,使各项要求入耳入脑入心,把握其新要求,把党纪党规牢牢刻印在每个人的心上,做到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准则》和《条例》的新要求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联系思想实际,开展座谈造氛围。围绕“如何落实《准则》和《条例》,全面提升干部党规党纪意识”等主题,组织开展座谈讨论,要求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践行《准则》高标准,守住《条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提出了工作和生活中如何践行《准则》和《条例》的想法和举措,凝聚了打造廉洁地税、优化部门风气的思想共识,营造了学习、遵从、恪守《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举措促落实。把《准则》和《条例》各项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与开展正风肃纪相结合,坚持“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恪守“三严三实”;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明确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提高执法准确率;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畅通监督渠道,规范执法行为;与强化作风建设相结合,开展专项监察和明察暗访,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成为干部工作和生活的一种新常态。

四是加强机关纪律推动“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进一步开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强化严于修身和严于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遵守党纪党规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决维护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篇5: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最近,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文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第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践行廉洁自律,践行“三严三实”

当下,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反腐败斗争面临严峻复杂形势。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更要以此为准绳,严以律己,廉洁自律,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反对腐败,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本任务是要全面端正党风,把党建设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从而使人民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些腐败现象逐渐侵入我们党内,侵蚀着党的的肌体,腐蚀着一些党员干部。能不能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端正党风,解决党内的腐败现象,关系到党组织能不能得到纯洁,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无论什么形式的腐败现象,什么性质的腐败行为,其本质上者是侵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阻碍、破坏生产力的发展,都是与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背道而驰,也都是违背“三严三实”要求的。而腐败行为得不到惩处,腐败现象不能消除,践行“三严三实”,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思想就将成为一句空话。

因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纯洁我们党的队伍,使我们的党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回顾我们党的历史,甚至我们国家的发展史,不难看到,只要党风正,政风正,党的组织纯洁,党员干部能廉洁奉公,廉洁为民,能真正践行“三严三实”,党就会前进,就会发展,人民群众就会拥护和支持,党领导的事业就会不断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反之,如果党风不正,党的组织、党员以权谋私,侵害人民利益,人民群众就会反对,党就会脱离群众,失去群众,就会遭受挫折。所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严肃党的纪律,端正党风,使广大党员干部能立党为公,勤政为民,认真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在这样的认识下,我总是要求自己,无论时下社会风气多么复杂,自己坚决做到廉洁、清白,在一些比如职称评审等关键时刻、敏感时刻,自己总能坚决顶住一切压力、一切方式,坚决拒绝一切那些行为,使自己永远保持“一身正气”的美好声誉。

第二,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我认为应该在四个方面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作为教师,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念不动摇,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奋斗不止,贡献自己的所有了力量,在所不辞。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当下,多种思想、思潮混杂,多元的价值追求混乱了一些人的价值观,苦乐观、人生观、幸福观。我们作为人民教师,一定要在任何场合,无论是教师课堂,还是校园课外,都要以身作则,时时刻刻,事事处处传递正能量,宣传党的各想路线方针政策。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上做表率。学校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的最好场所,我们作为教师,必须时刻响应党的号召,传递党的声音,充分利用好这一阵地,把我们的学生教育成为国家,为党贡献自己所有力量的接班人,让我们的事业不断发展下去,让我们的国家不断富强起来。

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事事有痕迹,处处有成效。要时刻把学生的利益放在心上,要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人,只有这样,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静得了神,睡的安稳。因为我们新闻与传播学院培养的人将来是媒体人,就目前媒体乱象,动辄以曝光要挟官员和富商,动辄以有偿新闻捞取好处,我时时刻刻经常提醒、教育、要求学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也经常提醒自己,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管好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第三,提高自身各项素质,无愧于人民教师这一光荣称号

我认为,学校一直以来是一块净土,是一块神圣的地方,我们身居净土,所教学生那么虔诚地来学习,有着纯洁单纯的知识渴求。我们身处神圣,所面对的学生那么恭敬于你的修养、学识。我怎么能愧对学生心中的纯洁、单纯和恭敬呢?所以,党和国家开展廉洁自律活动,是多么好的举措呀,我要以此为契机,抓好自身建设,在思想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艰苦奋斗、爱岗敬业、踏实工作的精神。在作风建设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关心学生疾苦,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在组织建设上,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围绕教学中心工作,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学院班子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按照中央、省、学校党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对照,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防微杜渐。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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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准则》和《条例》同步颁布,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既严又实的科学治党思维,反映了“三严三实” 要求的精神内核。

法规确立之后,执行的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机构)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取决于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作用的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全省所有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管理资金额度大,廉政风险点多。作为省人社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把全方位模范带头作为履职的“金刚钻”。带头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强化政治纪律首位意识,防止政治上糊涂、精神上懈怠;带头加强学习,端正思路,提高治党管党的实际能力,做好治党管党与人社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大文章,防止党建、业务工作“两张皮”;带头依法用权,按章决策,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防止决策上搞“一言堂”、工作上唱“独角戏”;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止“破窗效应”和“温水煮蛙”。

篇7: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是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自治区党委一定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遵守执行、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水平。

学习宣传要广泛深入、入心入脑。坚持把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研讨班、党校培训、理论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逐章逐条地学习研读《准则》和《条例》原文,正确把握《准则》和《条例》修订的背景和原则,准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自觉把《准则》和《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扎实做好宣传、解读等工作,进一步唤醒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为全面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贯彻落实要责任明确、从严从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准则》和《条例》在本地区本部门贯彻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一把手”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示范带动、逐级传导压力,推动形成以上率下、上下联动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合力。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遵守党纪没有特权、执行党纪没有例外,切实强化执纪刚性,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尤其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严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人和事,确保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内蒙古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遵守执行要坚定自觉、落细落小。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切实增强尊崇、遵守、捍卫这两部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用党纪党规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从小处着眼、从现在做起,时刻对标党性修养高标准,慎勿触碰纪律底线,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坚定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一切不符合《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始终做到遵规守纪不遗细微之处,自我提高没有停滞之时,牢固树立起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和严明纪律观念。

监督检查要主动经常、抓早抓小。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使党纪党规成为不可逾越的“高压线”、遵守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修养和习惯,对那些学习不深、贯彻不力、执行不严的问题和现象进行及时批评、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以强有力的监督传导压力、推动落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以《准则》和《条例》为重要依据,广泛开展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违规违纪的现象和行为动辄则咎,严肃查处。通过有效监督、严格问责推动《准则》和《条例》的执行落实,体现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加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篇8:《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

10月22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这两部党内法规充分体现了以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监察人员履行职责提供了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我办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办党组在第一时间对两部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统筹安排。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准则》和《条例》明确地告知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哪些行为是倡导的,哪些做法是禁止的,违反这些规定会受到什么样的纪律处分。要求我们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

一是做到“知”与“行”结合。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和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与思、践于悟”。首先必须抓好对《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党员干部要着力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对照检查,领会精神实质,熟记条文。其次要形成理念用于实践,仅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要自觉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指导工作实践,做到知行合一。

二是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准则》和《条例》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干部的自律和他律。首先要做到自律。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党员干部一定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财政监管干部的良好形象。其次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率先垂范,还要对照《准则》和《条例》做好他律,要深刻理解《准则》中的高要求、把握好《条例》中的纪律红线,始终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监督管理好全办党员干部,为专员办工作转型和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三是做到“慎终如始”和”追求实效”结合。贯彻《准则》和《条例》,贵在坚持,重在实效。老子说“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党员干部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不可能一蹴而就,反腐倡廉工作要取得成效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这都需要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因此,党员干部要抵制住形形色色诱惑,必须有相当的恒心和毅力,始终保持诚惶诚恐的心态,持之以恒,克始敬终,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切实维护《准则》和《条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信力,使《准则》和《条例》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两个责任”,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和“不想腐”的转变,促使党员干部立德向善、立规惩恶,进一步扎紧管党治党的笼子。

篇9:《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个人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3】

根据办公室统一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条例中表示,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通过学习,使我充分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时刻保持廉洁自律,不为金钱所困、不为物欲所毁、不为名利所动,始终紧绷“廉洁从政”这根弦,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提高防范意识、筑牢反腐防线。

1.始终牢记宗旨意识,甘当人民公仆。权力是组织和人民赋予我们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工具,不是谋取一己私利的工具。作为一名县委办干部,必须要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全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严格按照办公室“三服务”工作的定位,找准自己的工作方位。必须始终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融入到生活的每一天,倾注于每项工作,兢兢业业地做好服务工作。

2.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走上犯罪道路,原因有很多,但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理想和信念产生了动摇以至于丧失,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一步步滑入泥潭而不自觉,直到沦为阶下囚才悔之已晚。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要以此为鉴,以此为戒,在紧张繁忙的工作之余,抽出时间,静下心来,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下各种诱惑,过好金钱关、权利关、人情关,经受住各种考验。

3. 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做到警钟长鸣。办公室工作一般被人们认为是清水衙门,但是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作为党员干部,决不能因为工作平凡就放松警惕。许多铸成大错的领导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坚持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篇10: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体会

12月份工艺所党支部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修改之后的准则和条例充分的体现了他的科学性和先进型。所以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对家风建设“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党员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及指南针。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也要按照准则和条例来约束自己,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可以说,《准则》和《条例》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每位党员必须对《准则》和《条例》心存敬畏,对《准则》和《条例》深入学习,把《准则》和《条例》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律己,早日成为一名可以为民办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共产党党员。

篇11: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心得体会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坚持心得体会【3】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2月23日,校党委专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及机构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校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校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当好表率,模范遵守党纪。有觉悟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带头遵守,要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牢带头固树立“怕”的意识,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这种怕是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没能从内心深处对党纪国法存有敬畏,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踏入不归路,其教训不可谓不深。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必须警钟长鸣,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违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面对违法乱纪的行为还要有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真正做到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篇12: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纪律为脉络,删除了与法律重复的条款,将《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将党的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突出了党纪特色,体现了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真正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言简意赅,高度概括,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是实事求是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出台,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大意义。区政协党组一定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实践,弛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体现了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对于强化党的意识、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政协机关全体人员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当中,坚决做到知行合一、自觉践行。

篇13: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规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任何一个组织的内部规则都比国家法律严格。

新修订的《准则》,继承和发扬党的制度建设的好传统,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即“四个坚持”“四个自觉”),集中展现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准则》仅281字,做到了要义明确、一目了然。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准则》的立意内涵,把握精神实质,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凝聚党心、赢得民心。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明确了对照的标准、提供了衡量的尺子,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有规可依、有据可循。要积极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依靠制度创新、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机制,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使党员干部始终不忘宗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

篇14: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我认真阅读了全文,把自己摆进去,融会贯通,结合以来党中央所采取的一系列组合拳,重典治乱,有以下3点深刻体会:

一是共产党人的标杆就是《准则》的正面引导。《准则》开宗明义,高屋建瓴,言简意赅重申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宗旨,强调“三严三实”中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要求全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做出明确要求,普通党员主要处理好公私、廉腐、俭奢和苦乐四大关系。

二是共产党人的底线就是《条例》的反面警示。《条例》紧紧围绕当前党内出现的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针砭时弊,对症下药,全面系统具体回答了一名中共党员“哪些千万不能做”和 “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后果”的问题。《条例》突出纪严于法的特点,删去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并对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一视同仁,总结、归纳、整合了违纪党员经常会犯的六大纪律:首当其冲是政治纪律,主要是解决妄议中央、培植私人势力分裂党(薄熙来)、申请政治避难(王立军)、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 (周永康)、对抗组织审查、民族分裂(和李登辉)等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律的行为;其次是组织纪律,主要是解决违反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违规、伪造个人档案、中央政令“中梗阻”等;第三是廉洁纪律,主要是解决办公用房超标、公款旅游、为亲属或身边工作人员谋利、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与三令五申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格格不入的“四风”问题;第四是群众纪律,主要是解决为民服务中出现的优亲后友、吃拿卡要等惠农政策最后一公里问题;第五是工作纪律,主要是解决跑冒漏气、考试违规、干预司法和市场经济等问题;最后是生活纪律,主要是解决生活腐化堕落,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通奸)等问题。

三是中纪委等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就是利剑。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规矩立了,对守纪律的党员来说是保护,对破规矩的党员来说就是严惩。丑话说在前头。同志说,不是没有掂量过,但我们认准了人民的期待。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听其言,观其行。中纪委层层传导压力,使每名党员头顶都悬着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谨言慎行,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认清形势,以反面活教材为戒,将“三严三实”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敬畏,明底线,不糊涂,共同展现我们 8700多万共产党人的铮铮铁骨。

篇15:坚持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坚持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1】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规规,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两项法规的修订,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与修订前相比,我感到,最大的亮点是解决了四个方面问题: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凝练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廉洁从政,是每一位党员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前提和最基本的要求。多少身居高位的领导因为一己贪欲,从贪图小利到侵蚀巨额款项,最后不仅葬送了自己,也毁灭了家庭,更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这些惨痛的教训,值得每一位党员引以为戒和深刻反省。从个人自身来说,要切实践行好廉洁从政的执政理念,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是深刻认识和领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大意义,在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筑牢思想关。一切贪污腐败的案件,追根溯源,无不从贪污腐败者自身的思想发生蜕变而起。许多受党教育和培养的人员,在经历了几十年革命工作之后,却在最后关头,放松了自身思想上对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将毕生的清廉付之于一匝钞票,落得个晚节不保的可悲又可怜的境地。正如学习永无止境的道理一样,人的思想也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变化,不断更新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和认识水平。只有自己在思想上把好关,强化个人的宗旨意识,才能有效地抵御金钱等的诱惑,确保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是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认真学习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廉洁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此,作为党员干部,应自觉对照《廉洁准则》的规范和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具体应主要从以下各方面从严要求自己:一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当之处利益;二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三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四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五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加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宗旨意识的教育和学习,保持自身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作风建设。密切党群血肉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坚持和高度重视的优良传统,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一个政党的显著特点。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就应该率先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切实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心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通过学习,使我对党的“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执政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使自己对腐败的危害性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增强了自身抗腐防变能力,也对自己更好的开展工作和服务群众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作为一名党员一名财务工作者,我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廉洁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两个条例,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并要时刻牢记两个条例,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严格把关,依法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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