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白”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户口迁移证明范文,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户口迁移证明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户口迁移证明范文

篇1:户口迁移证明

户口迁移证明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编辑本段如何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编辑本段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证明

兹证明***居民(你的名字),性别,年龄,因户口未及时更换,已过期。特证明此人确为我村村民。

特此证明

***居民委员会

年月日

篇2:户口迁移证明

xx派出所:

本人xxx,xx岁,户籍为贵辖区xx路xx号(与前妻xxx户籍一致)。xxxx年x月xx日,本人因与前妻xxx 感情不合而在xxx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或经xx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或按法院判决书的判决),xx路xx号的房屋归前妻xxx所有,为此,本人须搬离该处。现本人在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于xxxx年x月xx日实际入住。根据xx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贵辖区xx路 xx号的本人户口迁移到xx区xx路xx号xxxx小区xx号。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延伸阅读:

户口在中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但是如果是在外地上学或者打工,都有可能碰见过这样的情况,即户口迁移证过期,我想碰见这种情况的人都应该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因为户口跟人的就业、上学、看病等息息相关,如果说不解决这件事情,日常生活中也会很麻烦,针对这种情况,小编上网查找了一些解决户口迁移证过期的办法,接下来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户口迁移证过期怎么办

户口迁移证过期其实有很多种解决的办法,所以说大家再碰见这样的问题时,一定不要激动,要保持心情平静,这样才有可能更好的解决这种事情。

一般情况下,户口迁移证证明的有效期一般是一个月,但是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很多派出所都把时间放宽了,所以说超期时间不太长的话也没太大关系,派出所应该会办理。但是如果超期时间很久的话那怎么办呢?

解决超期时间很久的办法有两个,第一个是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有这样的规定,即“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所以说即使你注销了户口,但是没有去落地户进行登记,那么你的户口就没有进行实质性的迁移,你的户口还应该在你原来的所在地。

碰到以上的情况,建议你回到原来户口的所在地,请求根据已废的户口迁移证,然后按照你所说的迁移方向,为你开具一张新的户口迁移证证明,当然这个证明的开具首先要经过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接着你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即“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

但是如果超过了迁入的期限,而且迁入地派出所也不同意的落户,你可以拿户口迁移证到你迁出地派出所开具延期手续,这是第二种办法。

篇3:户口迁移证明

_______乡派出所:

兹有我村村民XXX,男,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体证号码为____________,非农业户口,住址:_____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委会_______村小组,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与_______登记结婚,结婚证编号:_______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委会_______村小组人,农业户口。经本村两委研究,同意_______户口迁入_______村_______户,落为农业户口性质。望XX乡派出所给予办理迁入手续为谢!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4:户口迁移证明

一、办理部门:

落户地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和公安局户政管理科。

二、办理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因“三投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被投靠方的房产证;

3、夫妻投靠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法院离婚判断书;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5、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成年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6、迁入人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7、跨省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二)因工作调动办理时需要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干部(工人)调动行政公函》;

4、迁入人身份证;

5、省外调动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因投资、购房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在当地购买房屋的房产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结婚证;

5、独生子女证;

6、父母户口随迁入的,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7、迁入人员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8、省外迁入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办理程序:

1、持以上手续到拟落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科办理准迁手续;

2、持户政管理科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发《户口迁移证明》;

3、持《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明》等相关手续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省内准迁证审批期限为5个工作日,省外准迁证审批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是免费的,如果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准迁证5元一张。

户口迁移证明范文(精选13篇)

篇5:户口迁移证明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实施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制度,对于保障国家户口迁移政策的顺利实施,有效地调控城镇人口机械增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户口登记管理的制度等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几年伪造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以下简称“户口迁移证件”)情况突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了户籍管理工作。为了严密和加强户籍管理,堵塞漏洞,促进管理手段现代化,保障户口迁移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安部决定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证的使用范围是:凡常住人口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系指户口登记机关管辖的地区)的,均应使用户口迁移证,其中大中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是否使用户口迁移证,暂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决定。

户口准迁证的使用范围是:凡跨市(系指市区,下同)、县范围的.户口迁移;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地区;由农村迁往城镇;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一律使用户口准迁证。对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学生,军人复员、转业,出境人员回国,劳-改人员被翻放和劳动人员被解除劳动教养等仍按照原有规定办理。

二、对需要办理准迁手续的户口迁移,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凭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办理落户手续;对只使用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如发现问题,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与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沟通有关情况。

三、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

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安分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收入证明《户口迁移 收入证明》。

四、户口迁移证件的式样和技术标准由公安部制定,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统一印制。

民族自治地区的户口迁移证件如果加印少数民族文字,证件式样应当抄送其他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五、户口迁移证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为单位统一编号,并根据所属市、县年度户口迁移数量,将户口迁移证件按照编号划段分配使用。编号由盛自治区、直辖市的通用简称加8位阿拉伯数码组成,空位补“0”。如广东省户口迁移证编号范围为“粤迁字第00000001号”至“粤迁字第99999999号”;广东省户口准迁证编号范围为“粤准字第00000001号”至“粤准字第99999999号”。

六、户口迁移证件保存期限为5年。

七、公民申领户口迁移证件,应当交纳证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xxx]价费字240号)的要求,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省级物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工本费核算办法制定。

八、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户口迁移证件的运输、保管、使用、销毁等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清理,严防丢失、被盗。

凡过去有关户口迁移证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篇6:户口迁移证明

_______乡派出所:

兹有省县镇(乡)村(居委会),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民族_______出生于年_______因_______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7:户口迁移证明

_______县公安局:

兹有我乡_______村户主_______,其儿子与_______乡_______村户主的女儿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结婚,现要求_______乡_______村户主的女儿_______的户口迁入到兹有我乡_______村户主_______的户口中,请县公安局批准户口迁入。

特此证明!

_______乡政府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8:户口迁移证明

_______派出所:

码为____________,农业户口,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与余某某登记结婚,余某某,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为两委研究,同意余某某户口迁入本村张某某户,落为农业户口性质。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篇9:户口迁移 失业证明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落户

1、通过盛市“毕分办”派遣到我市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地派出所凭:

(1)就业派遣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户口在生源地的,凭生源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及以上证件证明,填写《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由落户地派出所受理,报分、县(市)局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2、对在本市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同一城市(镇)就业的,毕业生凭:

(1)集体户口页、居民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接收单位证明。

(4)落户亲朋家庭户口簿。

由落户地派出所核实上述证明材料,在接收单位证明上签署“同意落户”意见后,直接回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3、通过各级人才市场代理部门就业和通过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

(1)盛市“毕分办”就业报到证。

(2)接收单位证明。

(3)相关学历证书。

(4)《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落入人才交流中心,登记为集体户口。

(五)大中专院校招收新生户口迁移及落户

经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新生落户,本着自愿的原则,办理户口迁移。

新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凭印(或盖)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的新生录取通知书为新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普通高等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新生《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

(3)盖有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统一办理集体户口迁入登记。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三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3、技工学校新生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市发改委招生计划。

(2)《技工学校招收新生落户表》(一式两份)。

(3)《户口迁移证》。

(4)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

(6)《新生花名册》(一式两份)。

逐级报分局、市局核准后,统一办理集体户口登记。

(六)投资兴办实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二、三产业、具有法人资格,有租赁或自建厂房、办公场所,且资金占用一年以上,或虽投资不足100万元,而年纳税额达5万元以上的,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此项迁入户口,暂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税票。

5、租赁或自建房相关有效证件。

6、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7、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8、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9、《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0、其他相关材料。

(七)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落户

在职干部、职工工作调动户口迁入,直接到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县级以上具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令或实行垂直领导的系统内部有调配权的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调动函。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八)部队转业军人及随迁家属子女、军队干部家属随军落户

1、部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子女落户,应先到市局户政处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所需材料:

(1)市、县军转办签发的《石家庄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迁)家属落户审批表》。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以上两种表均盖市、县军转办章)

(3)随迁家属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

2、军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的,经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市公安局审核下列材料后,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军队干部申请家属户口随军审批表》。

(2)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干部任职命令。

(3)军官证。

(4)结婚证。

(5)随迁家属居民身份证。

(6)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7)年满十八周岁的随迁家属户口为城镇人口的,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8)其他相关证明证件。

注: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派出所按原户口底簿登记的出生日期办理落户(派出所根据情况,可核查户口底簿,也可从注销信息库中提取本人人口信息)。属异地安置,对安置办落户通知书上的出生日期与户口登记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须由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注销户口证明,按注销户口证明办理落户。

(九)在当地工作、生活满的常住户口居民,仍无固定住所的,可凭租赁房屋证明,或在亲属处居住证明,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申请办理其直系亲属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申请。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及身份证。

(4)租赁房屋证明或亲属户口(并提供合法固定住所)

(5)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十)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人员落户

对从市区及各县(市)注销户口的捕、劳、少人员,释放、解教、解除少管后,市区及各县(市)内无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投靠的,可投靠关系密切的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劳-改机关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机关发给的解释证明或解除教养、管教证明。

(3)注销户口证明(应注明没有可以投靠的直系和旁系亲属)。

(4)被投靠人的书面申请。

(5)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6)填写《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一式两份)。

报分、县局同意后,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

篇10:户口迁移户籍证明

一、户口迁移凭证的种类:户口迁移凭证分为两类,一是户口迁移证(蓝色 公安部特制单页纸)。二是户籍证明(白色普通打印纸)。

凡是迁出青岛市区域的毕业生应持户口迁移证。拿到该凭证的同时你的户口就从青岛市正式迁出了,该迁移证就是你户口的唯一凭证,在你到新单位所属派出所落户之前,你的户口将是一个真空阶段,也就是说这段时间你无法办理身份证及有关户口方面的任何证明。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拿到迁移证一个月之内必须到新单位的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以免过期。

凡是迁入青岛市区域范围内的毕业生应持户籍证明。拿到该证明只有到新单位的所属派出所办理了落户手续后你的户口才算正式迁出。如果不办理落户手续户口将一直存在于我校的集体户中。户籍证明的有效期为一个月,拿到户籍证明一个月内必须到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如果不及时办理将造成户口滞留学校,不但会为我校的集体户口管理带来难度同时也为所属派出所的户籍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压力。为了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我校所属派出所决定,凡是逾期不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生,将停止其一切有关户籍方面证明材料的办理,并从次月起每月收取20元的户口滞留费,直到户口迁出为止。

二、户口迁移地址的确定:户口迁移地址是以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订的毕业生分配方案为依据确定的,因此每个毕业生在给我校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就业方案时,户口迁移地址要尽量的准确和详细,内容顺序是盛市、单位。

三、落户手续的办理:落户手续的办理各地可能有所不同,青岛市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程序是;本人到单位报到后,由单位出具落户证明,然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再到青岛市毕业生分配办公室(一般这期间青岛市毕业生办公室都要集中一个时间段办理,时间、地点登报或网上公告)办理落户通知书。持落户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书到相应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异地落户手续的办理;异地落户是指落户地和工作单位不在同一地区,如有的毕业生虽然在上海、北京找到了工作,但户口进不去。还有的毕业生对现在的工作单位并不满意,只是想暂时过渡一下,因此户口不想落在这个地方。这种情况要提前联系想要落户的地区公安派出所,在确定对方愿意接收你的户口后,报我校就业指导中心,在就业分配方案上署明。一般的大中城市落户的规定是落户地址必须和报到证地址一致方能办理落户,否则很难落户。县城和乡镇控制的相对较松,比较容易办理。有此打算的同学请早作准备。

五、户口迁移证丢失补办程序:户口迁移证要妥善保管,以免丢失,万一丢失,要先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一个未落户证明,并附个人书面情况说明,带着本人身份证到我校公安处户籍科,由户籍科联系我校所属派出所协商补办。户籍证明丢失可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直接到校公安处户籍科联系补办。

六、 户口迁移证及户籍证明的领取发放:由各院、系指派一名分管学生工作的教师统一领取并负责发放。

篇11:户口迁移 收入证明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而且由于落户地的不同,具体办理程序也略有差别。因此建议公民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查询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的有关信息。

●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1994年7月11日)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实施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制度,对于保障国家户口迁移政策的顺利实施,有效地调控城镇人口机械增长,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完善户口登记管理的制度等起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几年伪造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以下简称“户口迁移证件”)情况突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了户籍管理工作。为了严密和加强户籍管理,堵塞漏洞,促进管理手段现代化,保障户口迁移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安部决定从1995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证的使用范围是:凡常住人口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系指户口登记机关管辖的`地区)的,均应使用户口迁移证,其中大中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是否使用户口迁移证,暂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决定。

户口准迁证的使用范围是:凡跨市(系指市区,下同)、县范围的户口迁移;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地区;由农村迁往城镇;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一律使用户口准迁证。对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学生,军人复员、转业,出境人员回国,劳-改人员被翻放和劳动人员被解除劳动教养等仍按照原有规定办理。

二、对需要办理准迁手续的户口迁移,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凭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办理落户手续;对只使用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如发现问题,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与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联系,沟通有关情况。

三、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

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安分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为40天。

公民丢失户口迁移证件或者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的,应由原签发机关补发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原证件予以作废。

四、户口迁移证件的式样和技术标准由公安部制定,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统一印制。

民族自治地区的户口迁移证件如果加印少数民族文字,证件式样应当抄送其他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五、户口迁移证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为单位统一编号,并根据所属市、县年度户口迁移数量,将户口迁移证件按照编号划段分配使用。编号由盛自治区、直辖市的通用简称加8位阿拉伯数码组成,空位补“0”。如广东省户口迁移证编号范围为“粤迁字第00000001号”至“粤迁字第99999999号”;广东省户口准迁证编号范围为“粤准字第00000001号”至“粤准字第99999999号”。

六、户口迁移证件保存期限为5年。

七、公民申领户口迁移证件,应当交纳证件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1991]价费字240号)的要求,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会同省级物价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工本费核算办法制定。

八、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户口迁移证件的运输、保管、使用、销毁等项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清理,严防丢失、被盗。

凡过去有关户口迁移证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一、户口迁移证式样(略)

二、户口迁移证填写和使用说明(略)

三、户口准迁证式样(略)

四、户口准迁证填写和使用说明(略)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1994年07月11日

实施日期:1994年07月11日(中央法规)

公安部、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干部、工人

●调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通字〔1994〕97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人事、劳动厅、局:

近几年伪造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以下简称“户口迁移证件”)情况十分突出,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加之原有的户口迁移证件已不适应计算机管理的需要,影响了户籍管理工作。为严密和加强户籍管理,规范办理程序,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堵塞漏洞,保障户口迁移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戾口准迁证的通知》(公通字〔1994〕6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1995年1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件后,干部、工人调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县、市以上(包括县、市)人事、劳动部门按照干部、工人的管理权限在批准干部、工人调动工作,录用干部、招收工人,办理离退休干部异地安置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期满后分配工作时的随迁家属等工作时,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应将人事、劳动部门的批准通知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式样见附件)抄送迁入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凭上述材料并根据公安部有关户籍管理的规定签发户口准迁证,供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及随迁家属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使用。

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开具户口迁移证,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凭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篇12:户口迁移单位证明

位证明

某某派出所:

某某同志(身份证号)现就职于我单位,情况属实,现需将其户口迁入某某某地址,恳请办理。

单位署名盖章

年月日

个人申请

某某派出所:

本人某某某,(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现就职于某某单位,因工作需要现要将户口迁入某某单位地址,恳请办理。

签名

年月日

xx派出所主管同志:

现有本单位职工,234,男,22岁,身份证号:123456789前往你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单位同意接收该人,并协助其办理户口在xx-xx落户事宜。特此证明。

单位xx-xxx-xxx-xxx-xxx-xxx-x公章。经手人:888888

相关法律常识:

各类户口办理流程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新生婴儿随父落户必须提供。

⑴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⑵出生医生证明。

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未成年人随父落户必须提供。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结婚证。

⑸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未成年人投靠父亲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⑶父母亲的结婚证。

夫妻投靠必须提供:

⑴结婚证。

⑵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⑶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⑷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老人投靠子女必须提供:

⑴老人的户籍证明。

⑵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离退休回迁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市离退休安置办公室出具的接收置函(处以上)。

投资类必须提供

⑴会议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

⑶本人与投资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⑷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

⑸本人的户籍证明。

⑹未曾被劳动教养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证明。

注:购买门面房达30万元以上可按投资申报。

8、购房类必须提供:

⑴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书和购房发票。

⑵本人与购房者有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⑶本人的户籍证明。

⑷未曾被劳动教养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证明。

注:①同一人在二处购房合计达十二万元也可。

②购房发票原件盖户口专用章后复樱

篇13: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写

兹有XX,性别,名族,年龄身份证号,因XXXXX迁,户口从我所迁出,。。。。。。

1、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2、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3、如何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

4、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5、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6、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7、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1、

问题: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18周岁以下由监护人代写);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其他相关证明。

2、

问题: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3、

问题:

如何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

回答: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4、

问题: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其他相关证明。

5、

问题: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回答: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以上所指的证明是指: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劳-改、劳教人员注销户口,持逮捕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出具的证明;

〈8〉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 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9〉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

10〉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1〉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3〉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4〉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5〉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6〉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7〉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8〉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此外,十六周岁以上者,在本市(市辖区)、本县范围内迁移的,应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一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跨市(市辖区)、县范围迁移的,须提交二张大头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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