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职责,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落实应急管理法制,规范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应急管理是指为避免或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而采取的预测预防、事件识别、紧急反应、应急决策、处置以及应对评估等管理行为,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产生、发展过程中,透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恢复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正常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市人民政府、市直、中直、区直各部门与各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依法开展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应对处置工作。
第四条: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潜力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应急管理工作的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第二章: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
第六条:应急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体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职责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市人民政府设立由市长、副市长、贵港军分区和武警贵港市支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各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下设若干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对处置工作。市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应急科),负责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市应急委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总要求,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收集与报告机制、分级负责与响应机制、科学决策与应急处置机制、公众沟通与动员机制、应急资源保障与征用机制、调查评估与职责追究机制、城乡社区应急管理机制等各项制度。
第八条: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依法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系,逐步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市应急委是市人民政府领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与应对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市长领导下,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部署、指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副市长按照业务分工和在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中担任的职务,负责相应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市长、副市长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防范、处置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协调处置的办事机构,应急科负责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分工,分别承担全市应急管理和协调处置工作。
应急科(市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市应急委的日常工作。
(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接收和转办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向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紧急重要事项;向市人民政府报送紧急重要事项。
(三)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个性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办理、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委重大处置工作中的相关文电、会议。
(四)在处置个性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负责协调指导信息汇总、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工作。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应急平台系统建设与管理,组织制订和实施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六)负责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突发公共事件部门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
(七)指导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八)指导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科普宣教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
其他业务科室应急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副秘书长联系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理相关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报送的文电。
(二)组织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三)协助分管副市长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并办理相关文电。
第十一条:各部门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起草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保障预案,按程序报批、印发,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健全组织体系,落实职责,明确任务;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信息平台;指导、协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防范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
第四章:值守应急
第十二条:值守应急工作要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快速报送预警信息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下达和落实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批示、指示,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准确、保密。
第十三条:值守应急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首问负责、值守记录和领导带班等制度。
第十四条: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负有重要应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值班机构,充实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场所,配备值班电话、传真等设备,确保值守应急24小时运转。
第十五条:第一个接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的值班员是该信息报送处理的首要职责人。值班员务必详细询问信息来源单位,全面掌握首报信息要素,按照值守应急工作程序快速、完整、准确地报送和处理,并负责回答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资料及其报送、处理状况。
第十六条:值班员务必按照值守记录要求,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文字记录,做到及时、准确、简明和要素齐全,使用专用的记录本并规范存档。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负责指挥、协助值班员妥善处理值守应急的重大事项。
第五章: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
第十八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各部门共同负责建设市本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九条:市应急办每两年负责协调组织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对贵港辖区应急处置机构、队伍和其协调、反应潜力以及公共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如分析、评估结果证明在可控范围内,每4年对《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如分析、评估结果证明不可控,并有可能引发较大危害的,应根据具体实际及时对《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更新。
第二十条:各部门按照《贵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负责编制完善市本级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经评估、审核后,按照应急预案管理权限与程序报批和发布。
各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市、县两级应急预案和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做好上下级应急预案的衔接,完善重大活动的应急预案,提高基层应急预案的覆盖面。
第二十一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务必明确应急处置原则、事件分级、信息报告主体和程序、应急指挥体系和职责划分、预警发布和公众疏散、响应级别及其条件、处置措施和应急保障、信息发布和新闻宣传、调查评估和恢复重建等资料,并尽量细化,增强其可操作性。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要建立预案演练制度,做到常用的专项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一次、其他各类应急预案每两年演练一次,并根据演练状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要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和组织,开展经常性的预案宣传和演练。
第二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分析,及时修改专项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机制。
第六章:应急体系与潜力建设
第二十五条:应急体系建设要依据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进行。市应急办负责依据国家相关规划和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应急体系建设目标,将应急队伍、物资、基础设施、科研潜力建设的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提高监测预防、应对处置、应急保障潜力。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要建立广泛的基层信息员队伍,增加对主要自然灾害、重大安全生产危险源、重要基础设施、重点有害生物和疫情的监测网点,提高监测、信息、预警的潜力。
第二十七条: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机制,实现多灾种、跨领域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研判。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
第二十八条:建设全市应急信息平台系统,提高市应急委及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信息收集、预测研判、科学决策、应急指挥的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九条:在公安消防部门建设具有多种灾害、事故救援潜力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有关部门依托相关企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人员,加强专业应急救援装备,开展专业训练,作为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密切与驻贵部队和武警部队的联系,发挥其支持地方抢险救灾主力军突击力量的作用。鼓励和支持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组织建立广泛的应急社会志愿者队伍。
第三十条: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保障潜力建设,提高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规模和运输协调潜力;依托社会,整合资源,完善应急物资紧急生产和社会储备、政府协调采购、征收征用、余缺调剂与更新轮换制度。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指导各地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重点防护目标、重要基础设施和重大生命线工程的防灾抗损水平;利用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校园、村委等公共设施,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农村综合防灾减灾和卫生综合示范工程。
第三十二条:加强气象、地质、地震灾害和公共卫生、应急信息通信等方面的科研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科技水平。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要建立应急管理经费和应急体系建设资金保障机制,确保所需资金并及时划拨到位。
第七章:监测预警与信息报告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要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管理的长效机制,及时对风险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对重要危险源和尚难治理的隐患点实行动态管理与监控,建立监测信息报告、通报制度。
第三十五条:各部门要广泛收集影响公共安全的各方面信息,及时分析、研判,根据可能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向受威胁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当地驻军、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依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必要防范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减轻其影响。
第三十六条:较重(Ⅲ级,黄色)以上预警信息要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再由市人民政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涉及跨县市区级行政区域的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经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批准。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个性严重(Ⅰ级,红色)或严重(Ⅱ级,橙色)预警信息要立即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出申请发布和解除。
第三十七条: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逐级上报、各职能部门直报市人民政府分别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主渠道和辅助渠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职责主体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务必按照规范的渠道、规定的时限完整地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第三十八条:信息资料和上报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查清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信息来源,事件初始原因、类型,已造成损失和后果,影响范围和可能影响范围,已采取的处置措施和处置效果,事件发展趋势和下一步工作措施、推荐等信息要素。
(二)较大(Ⅲ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要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在收到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个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或遇特殊状况,市人民政府可在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同时,直接向国务院及其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件信息。
第三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接收、报告、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预测预警信息的基本程序。
(一)值班室收到突发公共事件状况报告或预测预警信息后,属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或敏感突发公共事件的,要立即报告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同时转告有关业务科室。
(二)对重大(Ⅱ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应急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迅速核实,依据相关应急预案,提来源置意见或方案,起草上报自治区总值班室的事件信息,呈报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较大(Ⅲ级)以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相关业务科室办理。
(三)分管副秘书长对业务科室呈报的处置意见,应作出明确批示,并决定是否上报分管副市长和报告秘书长。
(四)分管副市长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后,应作出明确批示,决定是否上报市长和自治区应急办。
(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批示、指示,在正常上班时间,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转办和落实;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由值班室负责转告相关业务科室,由相关业务科室办理和落实。
(六)重大(Ⅱ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初报、续报信息由应急科上报自治区应急办;综合信息由相关业务科室起草,报分管副市长审批后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各业务科室直接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或预测预警信息后,亦按以上要求办理。
第八章:应急响应和应对处置
第四十条: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事件级别,依次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尽可能将事态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相关部门给予指导。
第四十一条:到达必须级别、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应对处置的,则在分管副市长指挥下,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统一指挥,调动相关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派出工作组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处置。相关业务科室协助分管副市长,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办理相关文电和会议。
第四十二条:对个性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突发公共事件或复杂、罕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办理相关文电和会议。
第四十三条:当突发公共事件扩大或复杂化,超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潜力或处置职责时,经专项应急指挥部申请或根据实际状况,由市应急委领导组织处置工作。
第四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及市应急委作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九章: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第四十五条: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要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第四十六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由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人民政府负责,并制订相应的制度规范管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理解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透过中央、自治区和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发布信息。具体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
第四十八条:市应急委组织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相关部门负责。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其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由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与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共同负责。
第四十九条:市应急委组织的新闻发布会或新闻报道工作,由指挥机构指定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通稿由相关业务科室和有关部门带给,报分管领导审定。
第十章:统计评估与恢复重建
第五十条: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负责处置的应急指挥机构要认真调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和影响范围,对其危害状况做好跟踪统计。
第五十一条: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处置的应急指挥机构要全面统计损失状况,总结处置工作,构成危害状况和处置工作评估报告,报市应急委。对影响范围广、损失巨大的突发公共事件,还应评估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中远期影响。
第五十二条: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处置的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指导、帮忙受影响地区,巩固处置成果、恢复社会秩序、修复受损基础设施、恢复工农业生产、重建损毁民房。
第十一章: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
第五十三条: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制度,将应急管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党校教育、公务员业务培训和普法工作范围。各部门要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培训。
第五十四条:应急科会同各部门制订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公众应急知识读本。
第五十五条:有关部门要将科普宣教作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资料,用心编制面向社会和公众的宣传手册、画册,拍摄公益广告和应急知识短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资料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第五十六条:各部门要组织、指导各地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知识普及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的技能。
第五十七条:教育部门要指导各地将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教育纳入各级各类校园机构的教学资料,编制校园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和适应不同年龄层次学生需要的公共安全教育教材,安排必要的课程和课时。
第五十八条:各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社、网站等新闻媒体的联系,用心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畅通预警信息在各新闻媒体上的发布渠道。
第五十九条:新闻出版部门要用心做好应急科普读物、音像制品的修改、印刷和发行工作。
篇2:职业危害应急管理制度和预案
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水平和处置潜力,按照应急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应急预案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资料。
二、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村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构成。
三、乡总体应急预案由乡人民政府编制并印发实施,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专项应急预案由各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报乡人民政府同意,以乡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报上级人民政府备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村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由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编制并印发实施,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四、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村、企事业单位根据乡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状况,开展必要的应急预案演练。
五、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各村要加强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根据面临的突发事件形势,对启动应急预案处置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修订意见,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风险隐患排查制度
为扎实抓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突发事件发生的源头问题,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层风险隐患排查的重点是可能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
二、乡政府和各部门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主体,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第一职责人;乡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监察主体。对未履行风险隐患排查处置职责,导致风险隐患转变为突发事件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职责。
三、乡政府要定期组织乡直各单位对本辖区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将风险隐患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等级进行登记造册,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并将有关状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四、乡应急办要对本乡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乡直各单位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应当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报请乡政府依照有关法规作来源理。
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制度
为及时收集、分析、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潜在因素和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的应急控制处理措施的现场应急监测,有效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的职责单位。
二、监测的资料包括:一是自然灾害方面,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方面的监测预防工作;二是事故灾难方面,包括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监测预防工作;三是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包括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食物中毒等方面的监测预防工作;四是社会安全事件方面,包括群体性事件、治安事件等方面的监测预防工作。
三、乡人民政府要制定监测计划,在易发地区确定固定的检测点,完善检测网络,根据统一的检测方法实施检测,做到科学监测和预报。
四、预警主要包括公众所面临的已发生及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范围及其所可能持续的时间等状况。预警分为四级,即Ⅰ级(个性重大事件、红色预警)、Ⅱ级、(重大事件、橙色预警)、Ⅲ(较大事件、黄色预警)、Ⅳ级(一般事件、蓝色预警)。
五、突发事件应急预警信息的发布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按照程序依法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
应急值守制度
应急值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职责,为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守人员要持续高度职责感和政治敏感性,认真履行应急值守职责,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二、应急值守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各类突发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值守人员负责接听电话、传真,以及其他形式的各种信息,并做好值守记录。包括来电来访人姓名、住址、有效联系方式、反映状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四、值守人员要定时巡查有关重点要害部位、重要守护目标以及有关隐患源、可疑人物,确保安全。
五、值守人员要注意掌握收集重要动态信息。收到突发事件状况信息后,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按要求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六、值守人员要遵守保密制度。值班记录不得交无关人员翻阅,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记录资料。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
为切实加强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坚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资料。
二、事发地和相关单位接报的,应立即组织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在半小时内向乡政府报告。乡政府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特殊状况下能够越级上报。
三、各村委,各部门要按照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用心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工作。关注重点领域和要害部位,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信息报告要简明准确,可采取先口头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四、突发事件分为个性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级别。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的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乡应急办报告警情,乡应急办报请有关领导同意后,根据响应级别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经确认,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结束,次生危害事件基本消除后,应及时结束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应急响应各环节均要及时准确地进行上报通报,必要时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应急信息。
应急管理统计评估分析制度
为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决策水平,以系统、完整、直观的统计数据,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统计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工作统计和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状况两项资料,其统计项目分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应急预案演练、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等状况。
二、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工作,做好日常基础数据和材料的收集、整理,确保全面、准确、深入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计项目要求,认真开展应急管理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和规范,避免重复和错漏。
四、各有关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分析,并按时上报乡乡应急办。
五、建立健全统计综合数据库,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带给参考依据。
应急管理信息员制度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信息员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管理信息员是指由乡应急委成员单位确定人选,报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登记,具体承担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二、应急管理信息员在乡应急委成员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中产生,由所在单位推荐提出,并由本人填写《应急管理信息员推荐表》,报乡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下文确认。
三、应急管理信息员主要负责协助村、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协助处置突发事件和承担应急管理信息收集、汇总、研判、报送等工作。
四、应急管理信息员培训由乡应急办统筹安排。应急管理信息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的培训,理解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五、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应急管理信息员,乡应急管理部门采用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奖励。
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职责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职责追究制度,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乡各有关单位是应急管理工作的职责主体,主要领导是应急管理的第一职责人,负有全面领导职责;分管领导为主要职责人,对其分管的工作承担相应的应急管理职责。
二、乡政府、乡各有关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应急管理人员,制定应急预案,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应急处置队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
三、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状况,作为党政干部个性是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资料;被追究职责的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四、对因迟报、漏报以及瞒报、谎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对疏忽排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造成重大事故的单位和职责人,按其失职、渎职情形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职责。
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机制,协调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召开,主要负责分析全乡突发事件形势和特点;讨论基层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研究、讨论全乡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全乡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掌握全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状况以及共同协商、解决全乡应急管理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由乡应急委成员单位组成,乡应急办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日常事务由乡应急办负责。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根据状况增加开会次数。
四、联席会议议题由乡应急办提出,并提前告知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需提前1周报送乡应急办。
五、联席会议结束后,构成会议纪要,印发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要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六、各成员单位要用心支持,相互配合,构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应急管理联动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联动机制,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潜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政府要按照“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建立统一指挥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和优势,保证应急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二、乡政府要整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应急资源,明确应急管理各环节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及其职责,实现预案联动、信息联动、队伍联动、物资联动。
三、乡政府要组织建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上级救援机构的应急联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在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构成应急管理合力。
四、各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加强横向沟通配合,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对可能影响多个领域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赢得信息及早发布、及早处置的时间。
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部门、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发挥各自作用,服从指挥,加强各部门之间配合,提高协同应对潜力。
六、各村要经常组织开展区域合作,加强区域间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构成区域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
应急管理督查制度
为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执行,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的资料包括: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状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状况;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状况;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状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状况;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状况;应急管理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状况。
二、督查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经常性督查等形式进行。
三、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根据不同阶段工作任务,明确督查的重点和要求,促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四、被督查的单位要用心主动配合督查组的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档案,实事求是地向督查组汇报工作开展状况。
五、督查工作在乡政府的领导下,由乡应急办牵头组织实施。督查活动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以及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进行。督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督查状况,并构成督查报告。
篇3: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危害事故发生时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本着“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职业危害的目标
分布根据公司生产特点,依据各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特点,确定以下地点为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xx车间xx工序 xx车间xxxx储槽 环保车间(工段)废水处理工序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一般职业危害、重大职业危害
三、职业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及其分工
1、指挥机构 公司成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人员由董事长、总经理及生产、技术、财务等部门领导组成。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综合部),日常工作由生产部经理兼任。事故发生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董事长任总指挥,总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生产部 备注:若董事长不在时,由总经理任总指挥。若都不在时,由生产部经理任总指挥。2、职责指挥领导小组:jj 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kk 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ll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指挥部:jj 发生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kk 组织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ll 向上级汇报、向友临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④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指挥部人员分工: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指挥部成员:事务部经理: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工作;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生产部经理:负责处置事故发生时生产系统开、停调度;负责事故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及区域内的消洗、监测工作。经营部经理: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后勤主管: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安环科科长: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维修工段长: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救的现场任务
四、救援专业队伍的组成及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伍,是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主要任务是担负本公司各类职业危害事故的救援及处置。 1、通讯联络队:由事务部、生产部、设备车间组成。每部门出1人。 通讯联络队负责人:事务部经理。 职责: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联系通讯任务,确保信息畅通。 2、治安队:由事务部负责组成。 治安队负责人:安全员。 职责: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 3、救援应急分队:由生产部、事务部共同组成,共12人。 应急分队分队长:职业卫生管理员。 职责:查明物质性质,提出应对现场职业危害事故的补救措施;协助抢救伤员,指导群众疏散。 4、抢险、抢修队:由设备吃惊组成,共8人。包括电气焊、电工、管工等。 队长:设备车间带班长 职责:担负具体抢险、抢修组织工作。 6、医疗救护队:由开发部、生产部共同组成,共8人。 队长:开发部经理 职责:担负抢救伤员、中毒人员工作。 7、物资供应队:由经营部负责组成,共3人。 队长:经营部经理 职责:担负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抢救物资的供应工作。 8、运输队:由事务部司机负责。 职责:担负物资运送任务。
五、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
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可能产生硝酸、硫酸的大量泄漏而引发职业危害事故;员工误食或过度吸入有毒有害气体等会引发急性中毒等等。另外,强雷暴雨、火灾等自然灾害产生的次生灾害有可能造成职业危害事故发生。(一) 一般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公司一般职业危害事故,可因车间或岗位卫生设施破坏、物料少量泄漏、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员工误操作、员工岗位饮食误食化学试剂等而引发,这方面的危害,可以由日常巡查或员工自检等而发现,并得到迅速处置。(二)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 我公司重大职业危害可因非正常原因而导致,如自然灾害导致硝酸储槽毁损、倾覆从而造成酸雾的大量泄漏、火灾事故造成可燃物燃烧而造成大面积有毒物质(次生危害)外泄而引发。 当发生以上事件时,应迅速启动预案,控制危险源,避免产生更大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1、酸槽大量泄漏的处置(1) 最先发现人员应立即通过电话向总值班人员汇报。报告时,应向总值班人员说清具体的泄漏罐体、位置(2) 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及组织现场人员,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现场设置禁区,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3) 总值班人员迅速通知消防队、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对事故进行抢救处理。 j 抢险、抢修队接到指令后,应穿戴好防化服,按照指令将故障槽化学品倒换至事故储池,避免事故性排放。 k 运输队到达现场后,按照指令及时将中和剂运送到指定地点待命,一旦无法实现完全倒换时进行中和处理,以杜绝事故性外泄排放。 l 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受伤人员的处置,并立即将人员送往就近医院。 (4)处置结束后,消防队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保腐蚀物品不污染周边环境,不影响建筑物安全。 2、火灾事故的处置 当发生火灾时,应采取以下措施:j 最先发现人员,用适当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呼叫。k 最先发现人员迅速通知就近第二人迅速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应说明火灾的具体地点、火灾类型、行走路线等);报告总值班人员。l总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迅速下达应急救援的指令,同时发出报警,通知指挥部成员到场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迅速赶到现场。 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后,应佩带好相关器具(防毒、防火、灭火器),首先查明是否有中毒或被围困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中毒/受困人员脱离现场。 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后,根据事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命令各应急分队开展救援。 ?治安队到达现场后,应做好专业消防队入厂的一切迎接准备,并担负治安和交通指挥、组织纠察任务? 医疗救护队到达现场后,与消防队配合,应立即救护伤员或中毒人员,对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重伤员送医院抢救抢修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指令,进行管道分割、堵漏及物资抢救工作,减少或削弱火灾波及范围 后勤供应及运输队到达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任务,进行物资抢救及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确保抢险、抢救物资的及时供应。 当火灾得到彻底消除,消防应急分队应在总指挥的统领下进行现场清理,保护火灾现场,防止死灰复燃。 火灾后,根据“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及救援程序运行总结等工作,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高应急救援预案的运行质量
六、信号规定
公司救援信号规定:电话联系方式 总值班电话:xxxxxxxxxxx 消防火警电话:119 医务急救电话:120 市卫生监督所电话:xxxxxxxxxxxx
七、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条不紊地处理事故,尽可能减小事故的损失,平时必须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落实责任制和各项制度是必要的。 1、落实救援组织,救援指挥部成员和救援人员。按照专业分工、专业对口,便于领导、便于集结和开展的原则,建立组织,落实人员。年中,应根据人员变化不断进行组织调整和补充充实,确保救援组织的落实。 2、定期组织救援培训和学习,各队按照专业分工,每年训练不少于2次,以提高指挥和救援能力。 3、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救援、自救等应急处理教育。 4、对各关键岗位进行强化培训和考核,确保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理措施并贯彻执行。 5、建立各项制度 j 值班制度。公司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必须有1名总值班人员在岗,以确保发生事故时得到迅速响应。 k 检查制度。每月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落实情况及器具保管情况,确保一旦危险发生时各方面能够有效发挥作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领导小组成员和应急救援负责人会议,研究应急救援情况。
篇4: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我镇群体性职业中毒和其它化学品引起的中毒事件的发生降低我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率,在职业卫生事件发生能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里水镇辖区范围内所有在生产加工过程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厂矿企业。
二、职业病防治基本原则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三、用人单位的职责要求
1.工作场所基本要求:
(1)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性开发建设项目的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生产布局要合理,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必须分开。在劳动场所使用的生产设备、用具等设施,必须适合劳动者生理特点,如适合的操作高度、体位等。
(3)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装置、器材,如通风、排毒、除尘、隔音等设施,并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其处于可运行状态。产生粉尘、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应尽可能采用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的生产工艺,避免直接操作。工作场所还应设置更衣间、洗浴间等卫生设施,配备卫生用品和个人防护用品。
(4)危害告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规、操作规程、应急措施和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示和说明。
(5)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篇5: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1、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2、职业病危害的目标分布
根据本公司各车间岗位存在的噪声及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种类、危险性质以及可能引起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特点,确定以下 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目标。
原料车间、动力车间、包装车间。
职业病危害事故级别:
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 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3、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产部。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公司,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① 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
a、组织制定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
c、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械、防护用品等各项准备工作。
指挥部:
a、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b、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c、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情况,并向友邻单位通报危害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d、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
②指挥部人员分工
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全公司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生产部长:协助总指挥、副总指挥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企管部长: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保安室主任: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厂办主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发布有关信息;
车队队长:负责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
物流部长: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4、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应急救援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
①治安队:由保安室人员组成。
负责人:保安室主任。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员工疏散。
②消防队:由各车间义务消防员组成。
负责人:保安室主任。担负灭火、疏散可燃物料。
③抢险抢修队:由公司各车间保养班组成。
负责人:各车间主任。担负抢险抢修、现场清理工作。
④医疗救护队:由各车间班组长组成。
负责人:总经办经理。担负现场抢救受伤的人员。
⑤物资供应、运输队:由公司车辆驾驶员及物资装卸队组成。
负责人:车队队长和物流部经理。保证救援物资和其他急运物资的运输供应。
5、发生职业病时的处置
公司有可能发生的意外职业病危害事故有:
①一般职业病危害事故:可因车间及岗位防护设施损坏、物料泄露、防护品不合格或损坏、人员位及时巡查及早发现,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而引发小范围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②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虽能及时发现,但职业病危害事故较难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可能发展为更大范围或更严重的破坏及人员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救援措施:
a、 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生产部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b、 生产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c、指挥部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专业对口科室迅速向上级公安、劳动、保险、环保、卫生等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d、 指挥部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e、 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两个工作小组:
Ⅰ、在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的指挥下,组成由保卫、生产技术、人力资源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Ⅱ、组成由维修班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部门参加的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6、公司救援信号主要是用电话报警联络。
公司报警电话: 23456
消防火警电话 119
医疗急救中心 120
卫生局 66666666
7、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公司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有关的部门和车间,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至二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通用5篇)】
篇6: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避免或减轻职业危害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埃塞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劳动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职业危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危险性分析
施工现场作业,施工人员可能会受到如下职业伤害:
①尘肺:料场开挖、碎石骨料生产,混凝土拌制,水泥装卸等产生的粉尘可能引发矽肺病;电焊作业可能引发电焊工尘肺等;
②噪声:碎石骨料生产、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等产生的噪声可能引发噪声聋病;
③高温:夏季施工可能引发中暑;
3、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贯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技、实事求是”的原则,快速、有效地对职业危害进行防治,防止事故扩大。
4、应急预案控制程序
4.1定点医院检查和救治
项目部联系距离工地较近的城市医院进行救治。
4.2检测
根据职业危害事件危害因素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建立职业病危害事件的监测与预警系统,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职业危害事件,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4.3报告和存档
1、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力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职业危害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应急领导小组及上级单位举报,不得对职业危害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3、各单位发现职业危害事件,应在1小时内向项目部工程办、综合办报告。工程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
4、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5、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4.4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职业危害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联系方式;尽可能报告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结案报告:职业危害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置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4、应急处置
职业危害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理办公室及时组织开展现场调查。应急处置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置、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科学有序地进行,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5、保障措施
职业危害事件应急处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危害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职业危害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对职业危害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职业危害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职业危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7: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在从事职业活动中,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展和扩大,使人员伤害降低到最大限度,遭遇危害人员得以及时救治。应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与现场急救注意事项。
一、 组织领导
1、 成立本企业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负责事故的抢险、救援等组织领导工作。
2、 下属有职业危害因素的二级单位,成立相适应的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手或主管生产的领导担任,组员由安技员、工段长、班组长、班组安全员组成,负责本单位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3、 以就近、尽快、时间就是生命为原则、协定应急救援医疗点,医疗点应做好应急救援所需的工具、药品、器械,并安排救护司机、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保证在接到救援电话后,第一时间内赶到出事现场。
二、 应急救援程序
1、 一旦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现场人员或受到危害人员应设法尽快以口头或电话向本单位应急救援小组人员报告,同时向协定医疗单位电话(号码人人皆知)呼叫救护车和应急救援医务人员。
2、 二级单位领导接到口头报告或电话后,立即对现场救援人员进行明确的布置和分工,及时将受到危害人员离开现场,转移到通风处,保持安静,制止危害因素继续发生和扩大;如电击伤、迅速使伤员脱离电源、可用木棒、竹竿等物品挑开电源或立即关闭电源;又如毒物危害时,患者衣服、皮肤被污染时,须将衣服脱下,用温水或肥皂水洗净皮肤。同时尽快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和有关业务技术部门。
3、 急救人员立即展开现场急救。
(1) 现场急救的重要性,发生意外事件、如中毒、溺水、电击伤、心脏疾患、呼吸道梗阻等原因所致心跳、呼吸突然停止,抢救及时、方法准确可使不少心跳、呼吸停止患者获得再次新生,相反则失去宝贵的生命。为此全员熟悉掌握现场急救复苏术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无论对他人对自己都有着百益无一害起死回生的作用。
(2) 现场急救的诊断,一旦患者出现突然意识丧失、抽畜、皮肤苍白或紫绀、瞳孔放大、呼吸停止、颈或股动脉搏动消失等典型的临床表现,应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的主要目的是在于氧和血灌注脑与心肌、包括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单行心脏按压或人工呼吸只能争取心脏恢复跳动、呼吸恢复自动节律;还必须心脏按压配合人工呼吸,缺一不可。
(3) 急救的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
人工呼吸复苏术的方法,口对口呼吸,是最简单方便而有效的急救方法。将病人平卧,置于硬板床或平地上,消除病员口、咽与呼吸通道的分泌物;术者一手将病人头部托住使之后仰,口张开将下颌托起,另一手捏住病人鼻孔,以防气体由鼻孔溢出;接着术者深吸一口气对准病人的口用力吹气。吹气时以胸部可见较好的扩呼或呼到明显肺泡呼吸音为有效标志。吹气频率以每分钟16~20次为宜。
口对口人工呼吸应注意下列事项:①术前应注意消除口腔内异物,以保持呼吸道畅通;②口对口呼吸时,吹气压力太小则肺泡通气不足,而用力太大则可能将气体,吹入胃中而引起胃扩张。③如果现场只有一个人,应于每做4—6次心脏按压术后行口对口呼吸一次。
心脏复苏术的方法:①心前区拳击术。临床实践证明在心跳停跳后1分30秒内,心脏的应激是增高的。用中等拳击力拳击心前区,连续拳击3-5次,有时可使心脏复跳。无效着应立即行胸外心脏按压术。②心脏按压术是心功能未恢复前人工维持循环的基本方法。病人仰卧于硬板床或平地上,术者以左手掌之根部置于病人胸骨下1/3处,右手掌交叉重叠于左手背上,以肘及臂力有节律地向脊柱方向垂直下压,深度为3-5厘米,压后迅速抬手,使胸骨复位,形成胸腔负压,以利于增加回心血量及心室舒张。按压频率为80次/分,儿童可增至80-100次/分。③按压有效指标,在按压过程中,应观察按压后是否达到有效的按压指标,否则应及时寻找其原因并加以纠正。
三、 现场急救后
工业卫生医师或主管卫生人员立即会同上级有关业务技术部门、展开危害因素的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明确危害因素性质、种类、来源及职业人群的接触时间、剂量、危害程度等情况,进行调查和综合分析、为受到职业危害人员的治疗、诊断和愈后判定,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提供依据和对策。
篇8: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院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病毒,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定义
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包括羊水、心包液、胸腔液、腹腔液、脑脊液、滑液、阴-道分泌物等人体物质)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二、适用范围
从事艾滋病病毒检测的实验室人员,负责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医疗护理工作的医务人员以及负责回收处置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
三、预防
(一)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三)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四、危险性评估
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危险性进行评估和确定。
(一)暴露级别
根据暴露源(含有艾滋病病毒的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的接触方式的不同,将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级别分为三级。
1、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一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小且暴露时间较短。
2、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二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沾染了有损伤的皮肤或者粘膜,暴露量大且暴露时间较长;或者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轻,为表皮擦伤或者刺伤。
3、发生以下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分为轻度、重度和暴露源不明三种类型。
1、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但滴度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无临床症状、CD4计数正常者,为轻度类型。
2、经检验,暴露源为艾滋病病毒阳性,且滴度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临床症状、CD4计数低者,为重度类型。
3、不能确定暴露源是否为艾滋病病毒阳性者,为暴露源不明型。
五、暴露后的应急处理
(一)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紧急局部处理措施
1、如是血液、体液等溅洒在皮肤粘膜表面,先用肥皂清洗,再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冲。
2、如溅入口腔、眼睛等部位,用清水、自来水或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3、如发生皮肤粘膜刺伤、切割伤、咬伤等出血性损伤,应立即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然后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冲洗。
4、所有受伤部位在经过以上处理后,马上进行消毒,应用消毒液:75%酒精,0.2-0.5%过氧乙酸、0.5%碘伏、3%双氧水等浸泡或涂抹消毒,彻底清洗创面。
(二)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1、用药时间
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24小时的,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2、用药原则
发生一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可以不使用预防性用药;发生一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二级暴露但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时,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发生二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不明时,可以使用基本用药程序。
3、用药方案
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1)基本用药程序:两种逆转录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如双汰芝(AZT与3TC联合制剂) 300 mg/次,每日2次,用药时间为连续服用28天。或参考抗病毒治疗指导方案。
(2)强化用药程序: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如佳息患或利托那韦。均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服用28天。
六、应急后处理
(一)事故登记
各科室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事故后,对事故情况按要求填写《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附件四),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艾滋病病毒载量水平;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专家或领导活动);是否采用暴露后预防药物,并详细记录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用药的依从性状况。
(二)报告、处置流程
1、医务人员发生HIV职业暴露后,立即向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报告,在上班时间同时报告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下班时间、节假日报告院总值班,由院总值班通知防保科、院感科。接到报告后,防保科、院感科立即分别报告分管院长,防保科负责报告区疾控中心。被暴露者同时填写《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报送预防保健科、医院感染管理科。
2、如本人确认暴露,立即在医院进行采血,同时,携带《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个案登记表》及区疾控中心介绍信,到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力争4小时内完成评估及预防性服药。
(三)报告内容:按照《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要求进行报告。其中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医务人员基本情况;损伤的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艾滋病病毒载量水平;局部处理方法及经过(包括是否冲洗、消毒情况)为必报内容。
(四)监测
被暴露者要立即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该血清留样备用。被暴露者在暴露后的一年内要定期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即分别在暴露后1月、2月、3月、6月、1年检测。
(五)保密
无论重大事故或小型事故,单位和个人对事故涉及的职业暴露者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均应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参与事故处理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将其姓名、住址和家人情况以任何形式向其他人员、社会公开。
七、其他
(一)院感科、防保科有责任为临床、医技科室和医务人员提供职业防护的技术指导、知识培训。
(二)科室有责任组织医务人员学习职业防护的相关知识,有责任为医务人员准备足够的防护用品,为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提供物质保障。
(三)医务人员有责任自觉学习职业防护的相关知识,树立巩固的职业防护意识,在进行医疗活动时,有责任严格按照标准预防原则进行防护。
本预案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篇9: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一、 宗旨和定义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二、 主要工作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责任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使用防护设施要求
对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购置防护设施要求
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3、防护设施效果检测
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措施,不得使用。
4、建立技术档案
对防护设施应当建立防护设施技术档案:
(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3)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5、日常维护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6、知识培训和指导
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7、拆除或停用
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三、实施细则
1、区域划分
根据“谁产尘、谁灭尘”原则,按工作区域责任划分:
(1)总回风大巷、采区回风巷防尘工作由通风队负责;
(2)轨道大巷、运输大巷的防尘工作由机电队负责;
(3)各开掘工作面总开口往里的防尘工作由项目部、施工队组负责;
(4)井下机电队负责所管辖区域的防尘工作;
(5)配电室及其他地点的防尘工作由各自分管单位负责。
各区域责任单位因故变更时,应提前通知通风队,办理相关防尘设施移交手续。
2、防护设施、防尘设施设计、安装、使用、管理责任划分:
(1)除正在施工的巷道由施工单位负责外,其余的大巷及总回风的防尘管路由通风队制定标准与设计,机电科负责管理,安通科负责监督。
(2)喷雾装置(包括全断面手动喷雾、放炮喷雾、大巷定时自动喷雾等)由区域责任单位根据通风队的设计要求进行安装,由通风队、安通科负责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3、隔爆设施设计、安装、使用责任划分:
隔爆水袋、水棚由通风队负责安装,完工后移交施工队组签字接管,施工队组负责日常的使用和维护,通风队、安通科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防护设施、防尘设施标准要求:
(1)矿井有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水源、水量、水压、水质等符合要求。矿井主要运输巷、胶带斜井及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进、回风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
胶带巷管路每隔50m设一个固定手柄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管路吊挂离地距离不得小于300mm,做到平直,并经防腐处理。
(2)井下所有转载点(含装载点和卸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主要胶带巷转载点、溜煤眼上口皮带机头的转载点、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输送机转载点和卸载点及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破碎机处必须有喷雾装置;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并应实现自动化,采煤面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m,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50m,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综采工作面设移架自动同步喷雾。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泡泥、放炮前后洒水、冲洗巷帮、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掘进工作面要实现爆破远程喷雾,锚喷巷道须采取潮料喷浆,喷浆巷道的回风流中设置洒水降尘装置。
(4)综采工作面按要求进行煤层注水。
(5)定期冲刷巷道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井下个地点的洒水洗巷工作由各分管单位负责,每班至少一次,落实到人,大巷刷白、冲刷粉尘,都要有记录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6)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挂牌管理,每周至少检查一次。水棚的水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计算,主要水棚不低于400升/平方米,辅助水棚不低于200升/平方米;水棚的排间距1.2~3.0米,主要水棚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30米,辅助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分散式布置的棚区的长度不小于120米;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毫米。水棚距巷道轨面向上不小于1.8米。水棚应保持统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米长的巷道断面一致;吊挂水棚的挂钩,应采用75。斜钩吊挂;水棚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每处水袋棚必须使用同一规格的水袋,不得混用;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和掘进巷道长度小于300米时设1个棚区,300~500米设2个棚区,500米以上设3个棚区;水袋棚应在距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60—200米和距掘进巷道迎头60—200米处安设(首列距离);在有支护的巷道中进行吊挂水棚的操作时,不得破坏原有支护,确实需改变的,要制定专门措施,按措施施工。
(7)通风队要健全防尘制度,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按规定对煤尘的爆炸性进行鉴定,测尘合格率达70%以上。
(8)掘进施工中防尘措施:采取湿式钻眼、干式钻眼时有捕尘措施;
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喷浆使用潮料,且巷道回风流要有风流净化装置;爆破使用水泡泥、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且位置正确;粉尘浓度较大时,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5、处罚规定
日常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部门、人员限期解决,限期内未完成的,根据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各责任区域的防尘管路和设施以及采掘机组的喷雾装置要按规定和设计进行敷设与安装,防尘管路不按规定和设计敷设的,每缺少一米,罚责任部门或队组100元,喷雾装置每缺少一处,罚责任部门或队组300元。
(2)开掘工作面采用干式打眼,且没有捕尘措施的,罚责任队组500元。
(3)爆破作业不按规定使用水泡泥,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4)爆破前后不进行巷道洒水的,发现一次,罚责任队组200元。
(5)对各自责任区域未按规定进行冲洗巷道的,罚责任队组200元。
(6)隔爆设施未按规定安装的,罚责任部门500元;对隔爆设施日常维护、使用不到位的,罚责任队组500元。
(7)未经总工程师、通风队允许,擅自移动、拆除防尘设施的,罚责任队组或责任人1000元。
篇10: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预案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境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适应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危险性分析状况、重大危险源情况以及本行业、本地区易发事故等编制。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名称:单位名称+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专项应急预案。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应急处置方案。
第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与相关应急预案有效衔接。
(三)与事故风险和应急能力相适应。
(四)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五)应急程序和保障措施清晰具体、操作性强。
(六)要素完整,文字简洁,信息准确。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与发布
第十条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论证或评审,并征求预案涉及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分内部评审和外部评审。
应急预案内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写人员和预案涉及所有职能部门人员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职责清晰、程序明确、内容完整。
应急预案外部评审由编制单位组织本行业专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各项内容法制化。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备案制度。
中央驻晋企业、外省驻晋国有控股企业、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报送企业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有关管理部门。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分级备案的具体办法由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举办文化、体育、经贸等大型经营性活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在活动举办之日前10天报送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并提交《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提交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评审报告。
(三)提交报备的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各1份。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审查工作并向生产经营单位反馈审查意见。对审查通过的应急预案办理备案手续,对审查未予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向生产经营单位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未予通过的原因。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有效期为3年,自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备案部门提交延期备案申请。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实施,并抄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部门和单位。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熟悉应急职责、程序和岗位应急措施,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和自救技能。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易发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实战演练。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并向应急预案备案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单位应急预案响应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当对本单位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
(一)应急预案中明确的组织机构、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工作程序等已经调整的。
(二)应急预案中相关部门、单位或人员以及与其他预案的衔接关系发生较大变化的。
(三)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应急预案中涉及的重大危险源情况发生变化的。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完工后。
(六)应急预案演练或响应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部门或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并报送原应急预案备案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负责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的资金保障,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事故扩大等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变更、换发和年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向颁证管理机关提交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应急预案。颁证管理机关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章 检查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一)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没有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三十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照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能保证正常运转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法律、法规对应急预案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日起施行。
篇11:传染病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一、晨检制度:
负责人:班主任、任课教师、分管主任。班主任每日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核对,在7:25之前摸清学生的健康状况,遇有传染病学生及时向校长室报告送往办公室,班主任与家长联系并去医院诊治。各班认真填写晨检表,传染病表上报卫生室。
二、一日监查:
1、班主任负责对学生一日健康状况随时监查,随时发现发热、疑似传染病学生随时报告,不隐报。
2、教育学生有病先到医院诊治,不把病原带入学校。
3、卫生室对各班晨检表进行统计,发现传染病向有关部门上报,决不隐报。
三、隔离制度:
1、各班发现有发热、疑似传染病及时送往办公室隔离。
2、教室随时消毒(由班主任负责)。
四、健康教育:
1、健康课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教案有传染病内容,考核有传染病内容。
2、宣传栏有防治传染病内容,每学期不少于两期。
3、广播防治有传染病知识。
五、报告制度:
报告人:
报告单位:
镇防疫站(发现甲类传染病6小时以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
报告方法:
1、电话报告
2、填表上报
六、传染病防治:
1、对进行预防接种。
2、做好消毒工作。
3、做好春、秋季卫生教育宣传工作。
4、开展体育活动,做好课间、室内通风。
5、严格执行有关各类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课。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体质。
注:教师如有传染病也应执行传染病隔离休假制度,病情恢复后执医院证明到校上班。
篇12:传染病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建立健全信息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用心开展传染病的预防和治疗知识的教育,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3、加强日常监测,及早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配合预防部门控制疫情,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4、充分运用黑板报、校广播站、宣传栏宣传传染病的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二、具体措施
1、对不明确的疫情病症及时送县医院诊断分析并及时通知家长。
2、由保健老师做好登记造册汇报建档等工作。
3、在疫情发生期间,减少人群的聚集和流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群众活动的集会文艺汇演等。
4、建立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信息检测站。班主任是信息监控员和汇报员。
5、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个性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及时告知学生。对寝室教室等公共场所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对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池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和除“四害”工作。
6、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观察消毒工作,严控校内人员外出和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7、校园准备相应的预防器材,应急时,发放给各班主任,作好全员的检测工作。
8、对较严重的突发事件,实施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状况及时上报。
9、及时获取的信息资料,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报栏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潜力。
10、实行缺课停课登记制度,严防疫情传入校园。
篇13:传染病管理制度与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潜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校园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休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校园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检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大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休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职责。校园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校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潜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校园成立由校长负责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校园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职责制,检查、督促校园各项突发事件防治落实状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潜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疫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校园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开展校园供水系统进行安全检测,严格对有自备供水的校园的水源、防护和水质的消毒,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
7、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小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校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状况,并用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校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将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的职责落实状况纳入校园的综合评估体系,并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经常对食堂卫生、教学环境和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
(二)增加校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校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校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校园群众食堂。食品从业人员人人持有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活动性肺结核、菌痢、化脓性皮肤病、伤寒、肝炎)的人员坚决杜绝使用。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不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做到生熟分开;餐饮具做到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消毒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做到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职责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4、加强校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校园务必向学生带给贴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开水,学生饮水务必单人单杯,对自备水源的蓄水池每年务必彻底清洗消毒,确保水源不受污染。
5、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带给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害物质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潜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透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潜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吕、劣质食品的潜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料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校园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校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群众性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校园应立即向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惠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人都不行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人都有权向卫生部门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状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校园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校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3)校园内尚无疫情发生,可持续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严禁群众活动。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室、食堂、学生公寓等公共场所做到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潜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状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校园根据状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状况。
3、特大突发事件
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校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状况,教职工外出务必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务必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校园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群众活动,校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
(4)对教室、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校园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状况。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将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行状况,适时开展好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可在报请上级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组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状况扩大停课范围。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可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校园停课放假,校园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应按《校园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校园按《校园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和卫生兼职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职责感,定期理解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潜力。
篇14:应急预案
为了正常有序的工作、生活,保障一个安全的环境,预防不必要的财产损失,特制定以下安全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和人员培训
1、完善现场监控,减少安防漏洞
2、加强人员培训,增强防盗、抢意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学习,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人巡查制度。
二、应争程序和事件处置
1、发现可疑人员或收到监控人员上报可疑现象应首先通知当天值班长、主管领导,迅速组织安防人员对可疑人员及可疑现象进行自己排查,必要时进行报警处理,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2、如确认可疑人员或报警属误报,由安全主管确认,登记备案,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协调监控、工程人员检查报警设备,找出误报原因尽快解决。
3、发现或排查出的可疑人员无法证明进厂的合理目的,应由至少2名以上工作人员陪同,汇报厂部和项目部,根据情况处理。
4、发现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立即通知上级领导,组织保安人员赶赴现场,同时启动应急程序。
5、监控中心拨打110,各门岗关闭大门,防止犯罪分逃脱,监控中心利用技术手段随时注意犯罪分子情况通报全体保安人员,同时调集应急小组成员增援现场保安。
6、保安制服现行犯罪一定注意保证人员优势,不单独行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有效控制嫌疑人,犯罪分子逃离现场,安防人员应首先调查犯罪分子人数、特征,然后携带必要装备,由监控中心统一协调,分组排查,提高警惕。分组排查每组队员不少于2人,监控中心及时向警方通报事件进程。
6、发现犯罪分子情绪激动或持有凶器,安防人员应保持冷静,首先保证自身安全,与犯罪分子保持距离,耐心周全,等待警方人员到达。
对已发生的盗、抢案件,首先保护好现场,等待警方人员到达,保安人员在警方到达前,不可乱发议论。
7、发生案件后,安防人员除必要的安抚、慰问处,对案件的相关情况不应做主观判断和解释,一切解释应由领导和警方去做。
紧急医疗电话 急救电话:120
常用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篇15:应急预案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学院及总公司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现结合餐饮公司工作实际情况,为切实维护学院的平安,经研究特制定出本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餐饮经理
副组长:督查员
成员:各食堂目标责任人及验收员
二、各类应急预案:
(一) 遇群体性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其办法是:
1、一旦出现食品中毒的征兆,炊管人员无论谁先发现,应立即停止可疑中毒食品的食用和销售,防止中毒面扩大,并立即上报餐饮及总公司,然后由办公室向学院领导和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报告,简要说明中毒地点、发生食物中毒的时间、人数、有无死亡、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倘有中毒人员死亡,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与此同时,组织人员协助抢救和安置中毒病人,将中毒病人尽快送附属医院进行抢救治疗,以减轻病人的痛苦和控制场面局势。
2、食物中毒的现场处理:在卫生部门未到达之前,应保护好中毒现场或可疑食物,对剩余的可疑中毒食品不要急于销毁或倒掉,应妥善保管,接触或盛放食品的工具、容器。如刀、墩子、抹布、菜筐、盆等不要急于清洗消毒。若有病人呕吐或排泄物应保留,以供采样检验,查找中毒原因,
3、原因调查:在卫生部门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时,有关人员有责任协助卫生部门人员调查,如实反应与本次食物中毒有关的情况,详细协助说明供应食品的种类、品种,病人进餐的.食物、进餐时间、就餐人数、已知发病人数、可疑中毒食品的来源、食品质量情况、保藏条件、烹调操作方法、回执温度与时间、食品是否烧熟、烧好后用何容器盛放、容器的卫生状况、是否专用、吃前存放多长时间、食品烧好后有无经过改刀、改刀时的操作卫生状况,必要时由当时操作的有关人员按可疑中毒食品的实际操作方法进行模拟操作,共同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
(二)学生在食堂内与食堂炊管人员发生争吵、打架事件等纠纷的应急的处理。
其办法是:
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前制止,平息事端,疏散围观人群,将一方或双方带到一边解决。必要时报请总公司与学院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三)学生在进餐时不慎被热汤烫伤的应急处理。
其办法是:
餐饮公司及食堂工作人员无论谁在现场,都应立即采取措施,抹去其油汤,若烫伤严重,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总公司办公室安排人员送到院医务室或学院指定的医院治疗。
篇16:应急预案
交房工作是物业公司前期介入阶段一项最重要的环节,是一项先行性、基础性的工作。为了高效、有效地处理交房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解决各种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房阻碍,保证交房顺利完成。结合望湖城交房实际情况,在交房过程当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争议,我们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以下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预案小组
组长:
副组长:组员:
二、具体职责和处理措施:
1、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瑕疵问题,提出暂不领房的业主。
2、在交房过程中,提出现场不满足交房等条件拒绝收房的、企图扩大事态的业主、反应比较强烈的业主。
应对措施小组人员迅速将其引至应急小组办公室,由应急小组成员进行逐个沟通,说明原因,劝导其领房,并根据购房合同承诺进行解释和安抚,尽量避免现场出现群起现象;
3、坚持要先验房再交款的部分业主。
〖应对措施组员应多沟通、劝说,尽力说服业主先交费。例如:“先生/女士您好,交房流程是这样安排的,请按流程卡程序办理,如果房屋存在问题我们会联系工程部及时整改”。
沟通过程中要察言观色,尽最大可能让业主先交费后验房,对于坚决表示先验房后交费的业主,注意不要扩大影响,及时安排给予先验房,由引领小组迅速带至交房现场交物业验房小组;
4、竣工验收备案表未拿到的情况下导致部分业主不领房。
应对措施所有参加交房组员口径应统一,不要直接回答竣工验收备案表拿到与否,应联系现场应急小组组员把业主带到应急小组办公室,耐心沟通,先稳定业主情绪,尽力说服业主领房;
5、注意事项
①对一些不能当时解决的问题不可自作主张,验房人员应与业主多沟通,对于可以整改的质量瑕疵,详细记录,承诺将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修复、并回访告之,尽力劝导业主领房;
②相关工作人员如遇各类不领房情况时,应严密观察事态发展,随机应变,尽力不要让业主相互之间串联起哄,尽力控制好局面,避免造成局面失控。
备注:本预案主要适用于交房阶段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希望各位员工,在交房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参照本预案实施。
篇17:应急预案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各股室中队长
二、 应急处置
1、春运期间,发生严重交通堵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道路上发生易燃易爆危化品等突发事件的处置,交通应急预案4篇。
(1) 总指挥:大队当日值班领导
(2) 组织协调:秩序股
(3) 警力部署
指 挥:xx副大队长
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测速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指 挥:杜英杰纪检组长
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巡警二队、xx中队、测速二队为主。
指 挥:xx副大队长(机动警力)
城 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组织民警上路;
b、疏散群众,现场疏堵或警戒;
c、事态严重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d、控制嫌疑人及时移交派出所、刑侦或治安部门。发生放射性或危化品泄漏的,应配制必要防护用品,并及时报告消防、安检等专业管理部门。
1、重特大或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的处置。
(1)总指挥:xx
(2)组织协调:事故股
(3)警力部署:
a、县西片(包括xx国道):以巡警一队、xx中队、xx中队、xx中队为主;
b、县东片(包括xx一级路):以xx中队、巡警二队为主。
c、 城区:以城区中队及队机关业务科室(包括办公室、业务股、宣教股)为主。
(4) 现场处置:
a、 抢救伤员,保护财产;
b、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控制肇事人;
c、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交通管制,必要时采取临时封路措施。
d、 情况紧急、事态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告,并立即通告相关部门。
三、 要求:
在春运期间做到:
1、各股室中队及全体民警要高度警惕,随时准备投入紧急状态,要提前配备警用设备或防护设备,接到命令随时出警。
2、全队要保持政令畅通。每位民警特别是股级以上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领导、值班民警要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一有警情要立即通知相关领导或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做到严阵以待,警令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出警。
3、现场指挥为应急处置的最高责任人,除做好应急处置现场的指挥外,有权随时调动全队各个警力。各股室中队长及每位民警都要随时听从指挥,服从调动,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到实处。
篇18:应急预案
交房工作是物业公司前期介入阶段一项最重要的环节,是一项先行性、基础性的工作。为了高效、有效地处理交房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解决各种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交房阻碍,保证交房顺利完成。结合望湖城交房实际情况,在交房过程当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争议,我们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以下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预案小组
组长:
副组长:组员:
二、具体职责和处理措施:
1、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房屋存在瑕疵问题,提出暂不领房的业主。
〖应对措施①一般的业主,进行耐心劝说,确定整改期限和验房时间②对于挑剔的、比较粗鲁不愿意领房的业主,提出无法整改的设计问题,积极诱导业主,劝导其领房③坚决不领房的业主,应及时联系相关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并及时通知业主再次验房办理领房手续;
2、在交房过程中,提出现场不满足交房等条件拒绝收房的、企图扩大事态的业主、反应比较强烈的业主。
〖应对措施小组人员迅速将其引至应急小组办公室,由应急小组成员进行逐个沟通,说明原因,劝导其领房,并根据购房合同承诺进行解释和安抚,尽量避免现场出现群起现象;
3、坚持要先验房再交款的部分业主。
〖应对措施组员应多沟通、劝说,尽力说服业主先交费。例如:“先生/女士您好,交房流程是这样安排的,请按流程卡程序办理,如果房屋存在问题我们会联系工程部及时整改”。
沟通过程中要察言观色,尽最大可能让业主先交费后验房,对于坚决表示先验房后交费的业主,注意不要扩大影响,及时安排给予先验房,由引领小组迅速带至交房现场交物业验房小组;
4、竣工验收备案表未拿到的情况下导致部分业主不领房。
〖应对措施所有参加交房组员口径应统一,不要直接回答竣工验收备案表拿到与否,应联系现场应急小组组员把业主带到应急小组办公室,耐心沟通,先稳定业主情绪,尽力说服业主领房;
5、注意事项
①对一些不能当时解决的问题不可自作主张,验房人员应与业主多沟通,对于可以整改的质量瑕疵,详细记录,承诺将及时联系相关单位修复、并回访告之,尽力劝导业主领房;
②相关工作人员如遇各类不领房情况时,应严密观察事态发展,随机应变,尽力不要让业主相互之间串联起哄,尽力控制好局面,避免造成局面失控。
备注:本预案主要适用于交房阶段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希望各位员工,在交房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参照本预案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