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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管理要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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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安装、巡检、维修、拆除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统一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3 建安全技术档案:施工组织技术、用电交底技术、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检测记录、定期检查表。
篇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总则
l,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制定。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和拆除。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谭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代号
2.1术语
2.1.1 低压 low voltage
交流额枉定电压在lkV及以下的电压。
2.1.2高压high voltage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以上的电压。
2.1.3外电线路 external circuit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配电线路以外的电力线路。
2.1.4有静电的施工现场 consturction site with electrostatic field
存在因摩擦、挤压、感应和接地不良等而产生对人体和环境有害静电的施工现场。
2.1.5强电磁波源 source of powerful electronagnetic wave
辐射波能够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上感应产生有害对地电压的电磁辐射体。
2.1。6 接地 ground connection
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2.1.7工作接地 working ground connection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2.1.8 重复接地 iterative ground connection
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2.1.9接地体 earth lead
埋入地中并直接与大地接触的金属导体。
2.1.10人工接地体manual grounding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体。
2.1.11 自然接地体natrral grounding
施工前已埋入地中,可兼作接地体用的各种构件,如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钢筋结构、金属井管、金属管道(非燃气)等。
2.1.12接地线ground line
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
2.1.13 接地装置 gmund device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
2.1.14接地电阻ground resiisance
接地装置的对地电阻。它是接地线电阻、接地体电阻体与土壤之间的接触电阻和土壤中的散流电阻之和。
接地电阻可以通过计算或测量得到它的近似值,其值地装置对地电压与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电流之比。
2.1.15工频接地电阻power frecquency gromdl 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人地中工频电流求得的接地电阻。
2.1.16冲击接地电阻 shock ground resistance
按通过接地装置流入地中冲击电流(模拟雷电流地电阻。
2.1.17 电气连接eletric connect
导体与导体之间直接提供电气通路的连接零)。
2.1.18带电部分live-part
正常使用时要被通电的导体或可导电部分,它包括中性导体(中性线),不包括保护导体(保护零线或保护线),按惯例也不包括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的导线(导体)。
2.1.19外露可导电部分exposed conductive part
电气设备的能触及的可导电部分。它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但在故障情况下可能带电。
2.1.20 触电(电击) electric shock
电流流经人体或动物体,使其产生病理生理效应。
2.1.21直接接触 direct contact
人体、牲畜与带电部分的接触。
2.1.22间接接触indirect contact
人体、牲畜与故障情况下变为带电体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触。
2.1.23配电箱distribution box
一种专门用作分配电力的配电装置,包括总配电箱和分配电,如无特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合称配电箱。
2.1,24 开关箱 switch box
末级配电装置的通称,亦可兼作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
2.1.25隔离变压器 isolating transformer
指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彼此隔离的变压器,用以避免偶然同时触及带电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可能带电的金属部件)和大地所带来的危险。
2.1。26安全隔离变压器 safety isolating transformer
为安全特低电压电路提供电源的隔离变压器。
它的输入绕组与输出绕组在电气上至少由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隔离开来。
它是专门为配电电路、工具或其他设备提供安全特低电压而设计的。
2.2代号
2.2.1DK——电源隔离开关;
2.2.2 H——照明器;
2.2.3 L1、L2、L3——三相电路的三相相线;
2.2.4 M——电动机;
2.2.5 N——中性点,中性线,工作零线;
2.2.6 NPE——具有中性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又称保护中性线;
2.2.7 PE--保护零线,保护线;
2.2.8 RCD-----漏电保护器,漏电断路器
2.2.9 T--变压器;
2.2.10 TN--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时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通过零线接地的接零保护系统;
2.2.11 TN-C--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合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2.2.12 TN-C-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前一部分合一,后一部分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2.2.13 TN-S--~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设置的接零保护系统;
2.2.14 TT—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直接接地的接地保护系统,其中电气设备的接地点独立于电源中性点接地点;
2.2.15 W--电焊机。
3 临时用电管理
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3.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
1)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
1)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
3)设计接地装置;
4)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图纸,主要包括用电工程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 制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1.3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应单独绘制,临时用电工程应按拉图施工。
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田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1.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并应符合本规范第3.1.4、3.1.5条规定。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 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3.2.2 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3.2.3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2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3 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4 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3.3 安全技术档案
3.3.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 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
3 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
7定期检(复)查表;
8 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3.3.2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每周由项目经理审核认可,并应在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3.3 临时用电工程应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和绝缘电阻值。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 外电线路防护
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量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纠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翻。
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I。3规定。
裹4.1.3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遭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晕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6.0 7.0 7.0
4.1.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裹4.1,4 起重机与架空线战路边蛙的量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沿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4.1.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o.5m。
4.1.6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4.1.2~4.1.4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4.1.6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4.1.6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晕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4.1.7 当本规范第4.1.6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未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4.1.8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4。2 电气设备防护
4.2.1 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其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4.2.2 电气设备设置场所应能避免物体打击和机械损伤,否则应做防护处置。
5 接地与防雷
5.1 一般规定
5.1.1 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图5.1.1)。
5.1.2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懂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图5.1.2)。
5.1.3 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
5,I.4 在9N接零保护系统中,PE零线应单独敷设。重复接地线必须与邢线相连接,严禁与N线相连接。
5,1.5使用一次侧由50v以上电压的接零保护系统供电,二次侧为50v及以下电压的安全隔离变压器时,二次侧不得接地,并应将二次线路用绝缘管保护或采用橡皮护套软线。
当采用普通隔离变压器时,其二次侧一端应接地,且变压器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一次回路保护零线相连接。
以上变压器尚应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5.1.6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5.1.7 接地装置的设置应考虑土壤干燥或冻结等季节变化的影响,并应符合表5.1.7的规定,接地电阻值在四季中均应符合本规范第5.3节的要求。但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只考虑在雷雨季节中土壤干燥状态的影响。
表5.1.7接地装置的季节系数φ值
埋深(m) 水平接地体长2-3m的秉直接地体
0.5 1.4~1.8 1.2~1.4
0.8~1.0 1.25~1.45 1.15~1.3
2.5~3.0 1.0~1.1 1.0~1.1
注:大地比较干燥时,取表中较小值;比较潮湿时,取表中较大值。
5.1.8 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就符合表5.1.8的规定。
表5.1.8PE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
相线芯线截面S(mm2) PE线最小截面(mm2)
S≤16 5
篇3: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执行要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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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篇4: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分包项目临时用电安全,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管理标准以及《北京市施工现场管理法规及文件汇编—临时用电部分》和中建一局集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临时用电部分》、《JGJ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安全操作规程-临时用电部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临时用电部分》《中建一局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为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就,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项目开工日期:
分包项目竣工日期:
二、供、受电方式:
1、供电方式:从甲方变压器或指定配电箱一侧引出供电电源线。(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2、受电方式:乙方在甲方供电电源线以下安装电度表及漏电开关用电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约定)
三、安全责任:
1、甲方责任:
1.1向乙方提供施工生产及临时生活照明电源KW。
1.2向乙方提供电源配电系统资料;保障和维护所提供电源(乙方电度表以上)的安全,并及时处理发生的故障。
1.3用电期间,事故停电或者其它原因停电,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及时安排恢复供电。
2、乙方责任:
2.1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用电安全。
2.2确保本单位用电负荷总容量在1.1条款规定负荷内,禁止超负荷用电。
2.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北京市地方标准和甲方关于临电使用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的电气系统与甲方电源系统相容,保障整个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
2.4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自乙方电表及以下)临时用电系统的施工、管理应由相应等级的专业电工完成,禁止非电工从事应由电工完成的工作。
2.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电源,在乙方管辖范围内,发现非本单位人员擅自用电者,乙方应予以制止或拆除。
2.6发生有碍整个系统安全的隐患或问题后,必须立即向甲方报告。需要甲方所提供电源停电配合的,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人员完成(因紧急情况需要除外)。
2.7得到甲方停电通知或发现现场临时停电后,乙方应主动切除本单位所有用电负荷,以防止因突然来电造成事故。
2.8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甲方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规定,服从甲方对现场临电的统一管理要求,加强本单位临时用电管理、规范现场电气设施及防护设施,完善内业资料。
2.9乙方使用的所有关电气设备、材料、电动工具、配电设备等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现场使用,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材料。
2.10乙方在对本单位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对安全用电做出专项教育,并将教育记录报告甲方备案。
2.11因乙方违反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及本协议,引发电气灾害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一切责任、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对分包单位的规定:
1、分包单位都应设一名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临电
工程。保证施工生产用电安全,分包单位必须有两人以上的专业维修电工,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域的临电维修、维护、保养工作,专业电工操作时应穿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进行电器安装、拆、接、停、送电工作,在进行上述工作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顺序、临时用电作业规范和所做工程项目的用电设备容量,正确匹配选择电器材料。
2、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装设,均按三项五线制供电和三级供电逐级保护的规范执行。各种电源线的敷设及间距应严格按规程规范进行,防护措施、设施完善、标准。具体规定如下:分配电箱(二级箱)至开关箱(三级箱或流动箱)30米。开关箱与控制的设备之间的一次电源水平距离,固定设备不得大于3米(含3米),移动设备(含手持电动工具)不得大于5米(含5米)。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流动控制箱均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准安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烟气、蒸气、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处,更不得安装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和强烈震动的场所,否则,必须做特殊处理。
3、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所属分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必须有明显的工作零线端子或保护零线端子,为避免误接,两种端子板必须有明显的标识。各种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电箱托架、箱门及箱内电气安装板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地),各种电源线压线时必须使用压线鼻子,压接牢固。
4、分包单位的用电工程必须严格按规范执行,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禁止一个控制开关同时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并确保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均可使用电设备实施隔离。
5、分包单位的用电设备,除必须做保护零线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设臵漏电保护器,为保证用电安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内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6、漏电保护器、电箱必须使用中建一局指定厂家产品。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必须使用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得大于0.1S。
7、分包单位所属的控制箱、流动箱应保持干净整洁,箱内不准存放任何杂物,机械设备的开关电器应经常清理,不得受油污和雨水的侵蚀,配电箱、控制箱周
围1米内不得存放任何物料,使用的电源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不准使用绝缘层老化脱落、破损断裂的电线电缆。
8、施工现场的局部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局部照明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行灯(橡胶手柄手把灯),手把灯的'灯头、开关等零部件必须保证完好、灵敏,灯罩、灯伞稳固。手把灯的一次电源线必须使用三芯橡套电缆,使用行灯的人员应特别重视线缆的敷设、支挂及保护措施,防止线缆被物压、水浸泡造成损坏线缆发生事故。
9、地下室、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12V的安全电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相应的劳保用品(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服)使用相应的绝缘工具,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10、夜间施工照明使用的碘钨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碘钨灯必须使用密闭式的灯头;室内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4米;室外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米;一次电源线(三芯橡套电缆)长度不得大于5米;使用的插头、插座必须匹配吻合连接;禁止使用塑料线及塑料护套线。碘钨灯使用时放臵的位臵应选择即安全又防火的场所,周围的易燃、易爆必须清除干净,不能清除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否则禁止使用碘钨灯。
11、所用电源线都应使用合格绝缘电缆线,不准使用双股或多股塑料线、绝缘层老化失效的电源线。各种电源线应保证绝缘良好,敷设线路安全可靠,线路支挂敷设防护措施得当;在用电场所应是看不见明线、消灭拖地线,特别是电源线穿过现场道路、消防通道、坑、沟、槽和围墙边沿等危险场所;必须加设套管或采取其他的可靠保护措施。预防因人踩物压、冰雪、水淹浸泡致使电源线受到损坏,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五、补充协议:
1、分包单位特种(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全国或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正式证》准许上岗作业
2、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购买重要劳动保护用品(临电),同时为各自的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分包单位所有购买的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中建一局集团指定产品(临电),并严格按照《中建一局集团临时用电配电箱标准图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管
理;分包单位不得擅自采购和使用非定点产品。所有进场的重要(临电:二级配电箱、开关箱、设备控制箱必须与甲方施工现场供电系统使用同一厂家产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甲方安全部门及材料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分包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配备足够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并建立电工值班制度,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电工的工具、防护用品及电气设备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必须及时上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本协议自 年 月日起,至双方书面解除用电协议止。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甲方安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 月 日
篇5: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条例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46—的要求进行管理。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必须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见附表),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管理文件的约定,总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落实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管理,明确职责,确定电气维修和值班人员。现场各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确定检修和维护责任人。
4、临时用电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5、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6、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箱体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门内绘有接线图。
7、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潮、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8、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规范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9、在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0、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依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采用H类、瓜类绝缘型的手持电动工具。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应由专业人员负责。
11、一般场所采用 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2、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应根据用途按规定安装照明灯具和使用用电器具。现场凡有人员经过和施工活动的场所,必须提供足够的照明。
13、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符合户外电气安装要求。
14、现场使用移动式碘钨灯照明,必须采用密闭式防雨灯具。碘钨灯的金属灯具和金属支架应做良好接零保护,金属架杆手持部位采取绝缘措施。电源线使用护套电缆线,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
15、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应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钢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电焊机装设应采取防埋、防浸、防而、防砸措施。交流电焊机要装设专用防触电保护装置。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
17、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试车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篇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含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其主要内容有:
⑴现场勘察地理情况;
⑵确定电源进出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末级电箱等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
⑶负荷计算及线径的选择;
⑷绘制电器平面、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⑸制订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技术措施及电器防火措施。
2、加强临时用电的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规范”的规定,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公司,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施工现场要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有: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安全检测记录;
⑷电工维修记录资料。
3、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指导、监督工作,是保证临时用电生产安全运行,尤其是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伤害事故的重要环节。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规范”、“标准”。各单位机电管理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学习“规范”。电气作业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术水平,认真按部颁“规范”搞好现场临时用电搭设。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监督检查。
4、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使用合格的五芯电缆)、三级供电、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开关箱)全部要实行铁制配电箱,严禁使用木制配电箱。配电箱内必须设置在任何情况下能够分断隔离电源的开关电器,配电箱内所有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控。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防止“一闸多机”带来的意外伤害事故。
5、加强电器材料管理,对于减少或杜绝电气伤害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严禁使用无产品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厂址、无地名的伪劣产品。购买电器材料必须要到省建委推荐的有生产许可证、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厂家或直销部购买,严禁在市场采购。
篇7: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如下
1、目的:
为了提高检修电源的供电可靠性,保证检修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制度编制依据: 山西晋城恒光矸石公司热电车间的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矸石公司各级人员及其它各外包商人员。
4、要求:
4.1 临时电源的接引必须通过热电车间审批后方可接引,审核工作由热电车间负责,程序由检修班组提出接引申请,然后由热电车间审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负荷,然后由用电人员根据指定的位置进行接线工作。临时接引必须符合矸石公司有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热电车间不进行接线。
4.2 临时接线热电车间有关人员必须测量好用电设备的好坏及负荷大小,用电设备的负荷不能大于开关容量。
4.3 用电人员在申请接线时必须将负荷的性质(三相还是单相)、接线地点及所用电设备填写清楚,否则热电车间不予接单审批。
4.4 临时用电必须使用现场检修电源箱进行接引,严禁使用其它配电柜、配电盘进行临时电源接引工作,否则一经发现生技科视情节严重程度将对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4.5 热电车间人员不准无单接线,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元。
4.6 临时线接引完毕后,用电人员必须将临时线按《安规》中要求架空,对不正确布置临时线的用电人员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4.8 热电车间人员每天对检修电源箱巡检,发现私自接临时电源线的人员,生技科将给予责任人经济考核100元。
4.9 接入容器内的临时照明电源,必须使用行灯变压器,二次侧电压不允许超过12V,并且将行灯变压器放在容器外部。
4.10 当临时电源线接好后,确认临时用电器完好后,可以送电试用,否则不予送电。
4.11 用电申请单位在申请得到批准后,自行进行电源的引接工作,一经发现将给予经济处分500元。
4.12 在需要电源拆除时,要及时的联系热电车间人员。
篇8:临时用电安全承诺书
根据施工需要,我方(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旬阳项目部)暂时在贵方(吴昌银)接入临时用电。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电安全和施工区段内不发生用电相关安全问题,我方特做以下临时用电安全保证:
一、施工前认真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及带电作业人员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及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电工具备专业电气知识有操作证。
二、施工中应接受提出的不安全用电问题和不安全用电隐患,要认真积极组织整改或及时消除。遇到任何关于人身和运行的不安全用电隐患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三、在施工过程中贵方负责当地村民对用电线路破坏的修复,费用由贵方承担,当我方在施工过程中遭遇村民阻工,贵方必须无偿配合我方处理当地村民阻工问题。
四、贵方必须保证供电正常,不因各种原因停止供电,由此产生的窝工费用由你方承担,我方有权利要求你方进行索赔。
五、因违章用电造成设备损害影响周边村名等问题,贵方应配合我方积极处理,责任由我方承担,费用由我方负责。我方施工人员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由我方承担责任。
六、根据施工需要配备的机械设备、安全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程的安全要求,并按规定使用;随时接受检查。
七、本承诺仅限于我方施工期间,当贵方使用本电路时,本承诺自动终止。
xxx
20xx年7月15日
篇9:临时安全用电协议书
临时用电接线位置:
一、本协议的制定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二、本协议的制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三、申请单位必须遵守XX市电业局XX科、XX科、XX科、XX科、XX科等相关用电管理部门的现行国家电业系统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四、申请单位必须遵守XX市市政、建设局、安全局、消防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等相关管理单位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规范。
五、申请单位必须遵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相关国家、地方强制性规章制度
六、申请单位如有特种用电设备,必须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必须遵守地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颁布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七、申请单位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现行与临时用电有关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八、批准单位只负责申请单位的接线、计量、抄表工作,其它如准备电线、买电表、校验电表、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电器元件的规格类型、制作临时用电平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工作全部由申请单位自行负责处理。
九、申请单位临时用电设备在XX台及XX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XX千瓦及XX千瓦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十、申请单位临时用电设备在XX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XX千瓦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十一、申请单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二、申请单位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遵行第十一条规定手续,并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十三、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申请单位电工完成,并且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十四、一旦申请单位有违、法违规操作,批准单位可随时进行必要纠正甚至处罚,处罚的决定权在批准单位,申请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十五、任何由于申请单位造成的批准单位的损失,批准单位有权对申请单位进行处罚,并由申请单位赔偿批准单位的一切损失。
十六、申请单位的电表必须经过电业局校验确保正常使用,电线、电缆、电器元件、配电箱、配电柜、配电盘等必须有相关合格证、检验报告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使用的证明,否则批准单位拒绝为其接线。
十七、用电设施应有符合当地电业局验收的相关条件和安全措施。
十八、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戴好安全帽,用好个人防护用品。
2、使用电焊机等其他用电设备时,其接电应由专业电工完成,不得私自乱接线,乱扯乱拉。
3、临时照明不得使用违反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灯具、线缆等,如有发现,立即没收,严重者进行罚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4、工地施工人员不得私自使用电炉、花线、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等产品设备,如有发现,立即没收,严重者进行罚款或移交其它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5、文明施工,杜绝野蛮施工,施工时的施工现场垃圾及时清理,作到工完料净。
十九、电费的收取由批准单位计量收取,电价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制定价格。
二十、本协议批准单位有随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内容或增加条款的权利,申请单位必须无条件遵从本条。
二十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
二十二、本协议如有异议,甚至产生纠纷或触犯法律,解决的部门必须由批准单位代表指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批准单位代表和批准人、申请单位代表和申请人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临时用电批准单位:
批准单位代表:
批准人:
临时用电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代表:
申请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