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祈祷”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篇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 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八条 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篇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全面提高建筑工地抗御火灾的能力,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江门、蓬江两级住建局及安监站下发的有关消防安全文件的要求,从20xx年元月12日起再开展了新一轮消防安全自查工作,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动员

为了全面做好这次自查自纠工作,项目部组织全体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文件,彻底领会文件精神,全面提高认识,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

二、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自查中发现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我项目部将按照上级文件及通知指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将施工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施工作业人员,彻底杜绝和防止突发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消防知识宣传状况

自查中发现有些施工作业人员对消防安全知识掌握得不够齐全,项目部准备组织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并向他们进行火灾事故中自救逃生教育。现场悬挂消防安全宣传标识,争取在突发性火灾事故中将伤亡情况降至最低程度。

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状况

自查中发现现场消防设施配备不全,部分消防器材失效,项目部将根据要求完善消防设施,防止在突发性火灾事件中贻误救火的最佳时机。

五、现场防火布置情况

1、仓库内分类储存,库内电路运行正常,无乱接乱拉现象。

2、氧气与乙烷按要求分存放。

3、现场木材堆放场地灭火器配备数量基本充足。

4、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已办理审批手续并有专人监护。

5、楼层内消防器材基本配备充足,消防立杆直径达到100mm。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6、施工现场防火警示牌、警示标识数量不足。

六、办公、生活区

1、办公室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符合标准要求,匹配正常。

2、生活区工人宿舍基本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照明线路基本规范,无私拉乱接现象。活动板房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

3、食堂无防火墙。

总之,通过这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了我们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弊端和疏漏,项目部将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警钟长鸣,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一定常抓不懈,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广大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得到提高,使每一项消防安全工作都落实到实处,为工程建设施工提供强大的安全保障!

篇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区三级政府关于春季防火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全面做好20xx年春季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连营火灾事故的发生,着力解决影响春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我局积极组织辖区建筑工地春季防火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现将总结验收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部署,具体落实,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自春季复工以来,我局利用复工安全大检查这一契机,对辖区各结转工程施工现场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施工现场春季防火工作各项落实情况更是加大检查力度和频率,要求各项目认真开展自检自查,重点对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物品堆(存)放、用火用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器配置、重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以及施工人员居住地(工棚)的`防火措施等进行认真排查,发现火灾隐患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利用春季复工对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防火自救知识进行讲解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工人消防安全意识,消除火灾隐患,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自防火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开展以来,我局检查在建项目20余项,包括阳光嘉城一期、阳光嘉城二期、富强新城、银浪温馨家园二期、世纪家园地下车库、松雷购物广场、新潮购物长廊、奥优商务中心、蓝湾华府、龙岗市场改造工程、大庆市劳教所迁建工程、奥林国际公寓四期、鑫馨家园住宅小区、大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在建工程等,共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97份,其中限期整改83份,停工整改14份,共查出各类火灾隐患问题80处。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提高了在建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明确了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有效消除建筑工程存在的先天性火灾隐患,保障了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

二、领导重视,认真检查,全面开展复检验收工作

目前,辖区安全防火专项治理行动已进入总结验收阶段,针对辖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严峻形势,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筑工地安全防火问题,亲自带队深入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复检验收工作,针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在建项目对于防火安全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均能积极配合进行自检自查自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各项消防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篇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标语

1. 人人把好防火关,有备无患保平安。

2. 消防安全齐参加,预防火灾靠大家。

3. 公安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4. 学好活动知识,一生平安幸福。

5. 预防山火,保《消防口号》。

6. 风雨天灾不可免,水火人祸尤能避。

7. 凤凰涅盘,人无复生。

8. 防火防电防事故,留心留意留生命。

9. 火灾非儿戏,时刻要警惕;发生火灾莫慌张,有序排队速离场。

10. 消防从细节做起,平安需你我营造。

11. 消防连着你我他,保障安全靠大家。

12. 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13. 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

14. 全民齐动员 共筑消防安全防火墙

15. 居安思危,防患未然;

16. 严禁圈占消防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17.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8. 火灾起心莫急,湿手巾捂口鼻;

19. 加强消防法制建设,依法实施消防监督;

20.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篇5: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以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甲方:

乙方:

1、本协议为 分(发)包《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托书 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营业执照为 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责任人 ,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应当对施工现场的治安消防工作负责。

4、乙方在签定本协议的同时应当向甲方所属单位保卫部门履行下列义务:

4.1出示本单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资格和施工现场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岗位证件。

4.2交纳工程合同价的千分之一为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实递交进场人员名册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甲方所属保卫部门将乙方交纳的施工现场治安消防抵押金的30%统一用于施工现场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和表彰。

6、乙方应当积极组织参加千百万进城务工人员的岗位培训。

7、乙方在进场后应当去当地所属派出所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凡无身份证或来历不明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防盲流和负案在逃人员混入。

8、乙方应当遵照《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管理所属施工区域和人员。

8.1乙方应对所辖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治安管理规定,杜绝职工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禁止在施工现场、醺酒、打架;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务工人员家属不准在工地留宿。

8.2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订防火措施,并按《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坚持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监护措施,严禁违章动火;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热的快等;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同置一车或同置一库;宿舍内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照明灯不准超过60瓦;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8.3乙方应当管理好施工现场的生产和生活资料,严禁乱拿乱用不属于乙方的生产和生活资料。

8.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员不准将施工区域内的生活资料(即使是属于乙方的)卖掉,违者做盗窃论处。

9、乙方应当将本协议的条款及《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上海城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向所属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其思想重视,自觉遵守。

10、乙方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所辖队伍的稳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的,根据情节轻重,甲方应当给予直接责任者批评教育,同时给予50-500元的经济处罚;由此而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灾事故的甲方应当扣除其交纳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的全部,并照价赔偿经济损失,直至追究责任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12、工程结束后,双方应对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总结,甲方可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13、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均按甲方对施工现场具体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中补充。

14、其它

施工现场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管理存放按市政二公司规定, 使用时一车一瓶。间隔五米以上。

15、本协议经双方单位签约即日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员、物资退场完毕后终止。

16、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单位、保卫部门各执两份,鉴证部门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公司主管部门: (盖章)

负 责 人 : (盖章)

日 期 :

篇6: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总结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工作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样不容忽视。为扎实搞好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119号令)文件精神和要求。本施工现场一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另一方面以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为首要,全面落实各项规范的实施。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消防安全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消防安全生产制度。以建设安全文明工地为主线,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巩固消防安全整治成果,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制定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消防专职人员。项目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各个班组、生产、生活环节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对施工现场开展全面、大规模的火险隐患排摸工作,对检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无论大小都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决不留下任何隐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工程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建筑业有其自身的特点:

1、一线操作人员大多来自各地农村,普遍文化程度低下、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发各类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张挂各种挂图画册,并要求各施工班组在严格执行新《消防法》的同时,充分利用民工夜校对施工管理人员、农民工进行分批培训,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责任,制度上墙,编制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拟定详细的消防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每一位施工人员都接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数,并且将消防安全教育的扎实度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

三、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确保防患于未然。

1、在施工现场留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每层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每单元按照消防要求每层配置干粉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疏散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3、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消防水源,3个10m?的消防水池,消防水泵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4、是加强了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安装电工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都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设置了专人看护,并配备灭火器具。

5、是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杜绝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易燃材料应做到专库专存,彻底消灭火灾源头。

6、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临时用电施工均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都已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7、加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宿舍内门窗、单人面积等应符合消防要求。严禁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已按要求配备了灭火器,并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定期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个工人安全意识还很淡薄,在施工现场木工作业区吸烟。

二是有部分工人违章用电,乱拉电线。

三是现场灭火器被工人拔掉保险拉环。以上问题经过项目部安全员批评教育,大有改观。

五、下一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虽然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总体稳定,但也还存在很多不足。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施工消防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遏制消防事故。为此,我们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此项工作。

1、是抓隐患治理。突出抓好消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常态化,做到日日检查,每周重点排查,真正把消防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是抓重点防范。突出抓好室外电焊作业、上下交叉施工、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消防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3、是抓宣传教育。要做好施工班组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做到“有记录,有签名”,从思想源头上提高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的意识。定期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出事件能力。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参加的消防应急演练。要让人员懂得应急救人及自救的技巧以及现场消防器材、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各班组实际操作,通过演练增强了广大一线工人灭火、自救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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