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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江苏省通信技能鉴定
江苏省通信技能鉴定
江苏省通信技能鉴定江苏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坚持“为企业服务、为劳动者服务”的原则,深化企业需求,强化质量意识,积极推进基础建设,鉴定规模和质量都取得了新突破,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职业技能鉴定道路。
全年完成十五个职业(工种)共计17216人次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共有10006人取得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报名人数和鉴定合格人数均位居全国第一;全省共计3166人参加通信工程师申报考评,1095人获得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525人获得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全省有59人通过技师资格审核,其中13人取得了技师资格,3人取得了高级技师资格,全省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的人数达到328人。全省鉴定工作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囊括了全国通信行业鉴定工作“优秀奖”、“突出贡献奖”、“合作奖”、“队伍建设奖”等四项先进集体奖项。
在鉴定工作面广、量大的情况下,鉴定中心狠抓鉴定质量管理,确保考试客观公正,全年实现零投诉;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考务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基本做到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成绩。与此同时,江苏省通信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制定了“通信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评审资格条件”,成立了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高级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创了具有江苏特色的通信专业职称考评体系。
江苏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紧紧围绕江苏省通信行业发展大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确立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在做好基础电信企业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业务外包单位和高等职业院校的.技能鉴定工作,争创全国通信行业特有职业技能示范鉴定站。
6月23日,江苏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来到南京信息技术学院鉴定基地,为该院通信学院141名大二学生作线务员初级技能鉴定考核。在考完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的笔试后,该院学生分六个批次分别进行光缆和电缆两个专业的操作考核。操作考试现场在学生志愿者和老师的引导下,考试秩序井然。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参加带有实际操作的技能鉴定,不仅提高了他们的理论和职业素养,而且在操作技能上有了长足进步,为其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了良好的基矗江苏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此次在南信院的线务员职业技能鉴定,不仅充分发挥了南信院实训基地的作用,并且为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关口前移,面向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开展技能鉴定作了有益探索。
篇2:江苏省技能鉴定
江苏省技能鉴定
江苏省技能鉴定经过前阶段多批次的培训与鉴定,使我省绝大多数企业的饲料检化验人员实行了持证上岗。但因新办企业或企业人员的变动,目前仍有一部分企业需要配备相应技术水平的检化验人员。对此,我站对近期饲料检化验员培训鉴定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化验员培训原则上由企业自行组织,可直接与检测机构联系,如省农科院畜牧研究所(025-84390764)、省饲料监察所(025-86263656)、国家粮食储备局无锡设计院(0510-5881712),或到有检验条件的生产企业跟班培训。我站组织的集中培训将视企业的报名情况不定期进行。
二、中级饲料检化验员鉴定原则上两月一次。近期计划于8月份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和鉴定。
三、高级饲料化验员一年一次,今年计划10月份进行。
四、申请鉴定的条件、鉴定考核内容和要求按照饲料检化验员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培训教材可到我站购买。
五、符合鉴定条件者(包括中、高级化验员),如实填写饲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后寄我站。我站对申请人资格审查后,告知其鉴定时间和地点。(需要委托我站集中培训的填写鉴定申请表时注明委托培训)。
职业标准和饲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可在江苏饲料信息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江苏省饲料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915室,邮编:210036,电话:025-86222651(可传真)。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本网站江苏中烟讯 根据鉴定工作计划,近日,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技能鉴定站组织考评组对南京卷烟厂、徐州卷烟厂和淮阴卷烟厂考点申报的87名初、中、高级工进行了理论考核鉴定,并对南京卷烟厂申报的初、中、高级工进行了实操考核鉴定。此次鉴定工种涉及卷接、包装、制丝、薄片和烟草检验等。
此次鉴定得到了各卷烟厂的高度重视。在鉴定考试前,经过前期的.深入调研和申请,首次把“烟草薄片工”纳入鉴定考试,进一步扩大了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的范围,切实满足企业发展对生产一线技能人才的需求。为保证鉴定质量,各单位考前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专门安排考评员和技师对考生进行考前辅导,并组织了模拟考试。
全系统严格按照国家局鉴定指导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鉴定考点的相关要求设置理论和实操考场,做好各项考务工作,考前三天在橱窗张贴《考试通知》,向考生详细介绍了考试内容、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明确考试纪律要求。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实操考试机台的协调和布置工作,确保了此次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加此次鉴定考试的考生有许多是近两年进入企业的大学生员工,他们在经过两年生产一线的工作磨练后,已经逐渐掌握了各自岗位工种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参加技能鉴定考试既是对他们能力的检验,又有利于他们对今后职业生涯的规划。考生们在上午的理论考试中沉着冷静,从容答题。在下午的实操机台上细心观察,认真操作。通过鉴定进一步使一线员工熟悉理论知识,增强操作能力。
今后江苏中烟还将开展多项技能鉴定,着力提高职工的技能水平,使职工技能直接转化为企业的生产力与效益,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篇3:江苏省技能鉴定服务
江苏省技能鉴定服务
江苏省技能鉴定服务●职业技能鉴定是按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
●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的鉴定由国家授权全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
江苏电力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由江苏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不同工种、等级授权省内13个鉴定站所分工具体实施。(详见各站、所鉴定工种表)
●职业技能等级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鉴定考核分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考核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证书由省鉴定中心核发。
技师增加潜在能力考核,三项均达标后,经省鉴定中心综合评审通过后核发证书。
高级技师的考核内容为知识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潜在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考核四项,四项成绩均达标并折合成总分达标后,经过省中心初审,由全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评审通过后核发证书。
●申请鉴定的程序为:
个人根据各等级的申报条件(可查询申报条件栏)通过所在单位,向鉴定中心(鉴定站、所)申报相应等级的鉴定。所在单位按省鉴定中心设在各地的报名点统一报名至省鉴定中心(鉴定站、所)。鉴定中心定期发布鉴定公告,确定申报人员参加鉴定的具体时间和站、所。各鉴定站、所通过单位通知申请鉴定人员有关鉴定事项。
各类培训班可集中申请参加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是按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
●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的鉴定由国家授权全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
江苏电力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由江苏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不同工种、等级授权省内13个鉴定站所分工具体实施。(详见各站、所鉴定工种表)
●职业技能等级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鉴定考核分知识考核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项考核均在60分以上为合格,证书由省鉴定中心核发。
技师增加潜在能力考核,三项均达标后,经省鉴定中心综合评审通过后核发证书。
高级技师的考核内容为知识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潜在能力考核、工作业绩考核四项,四项成绩均达标并折合成总分达标后,经过省中心初审,由全国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综合评审通过后核发证书。
●申请鉴定的程序为:
个人根据各等级的申报条件(可查询申报条件栏)通过所在单位,向鉴定中心(鉴定站、所)申报相应等级的鉴定。所在单位按省鉴定中心设在各地的报名点统一报名至省鉴定中心(鉴定站、所)。鉴定中心定期发布鉴定公告,确定申报人员参加鉴定的具体时间和站、所。各鉴定站、所通过单位通知申请鉴定人员有关鉴定事项。
各类培训班可集中申请参加鉴定。
篇4:通信行业技能鉴定
通信行业技能鉴定
通信行业技能鉴定河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产-业-部考核认定的、河南属地的、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机构。在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下,在省通信管理局的领导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河南省通信行业和社会其他从事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劳动者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社会化管理机构。
河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按照国家实行职业技术鉴定制度的方针政策和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社会化管理原则,经国家批准,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组织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即部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通信管理局成立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下设通信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中心和鉴定站都应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和省通信管理局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国家年检制度健全完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质量,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管理所属的福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国家通信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认证考核鉴定的组织机构,系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3、学习能力强,吃苦耐劳,严谨细致,认真负责,条理性强。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三、相关待遇
享受良好的薪酬福利保障和职业发展空间;办理五险一金等福利,提供带薪休假、定期的健康体检等。
四、招聘程序
2、报名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和招聘条件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福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上传近期免冠照片,邮件发至gkb@fjca. gov. cn。
3、报名要求:
⑴、对网上报名者初步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确认,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大学英语证书(或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 1张到福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外地报名者可邮寄相关复印件初步确认并于考试前作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未经现场确认报名无效。
⑵、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⑶、现场确认地址:福建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13号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大楼1202室(即乌山立交桥西面,富黎华酒店对面)。 邮编:350003
⑸、联系电话: 0591-83175113 人事处。
篇5:技能鉴定站
技能鉴定站
技能鉴定站我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在原广州铁路司机学校批准设立的(粤劳社函[]169号,机构编号19001024号),可开展15个通用工种的初、中、高级的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承担我院大、中专学生及广铁集团下属各单位的职工通用工种的鉴定工作。随着我院专业的发展和广铁集团职工鉴定的需要,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鉴定所增设车工等14个工种的初、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粤劳社培就字[]7号),11月18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粤劳社函1776号)《关于公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名单的通知》,对我院鉴定所的鉴定工种范围及级别作了一些调整,增加了部分工种的技师鉴定资格,同时,还争取在我院设立全国或全省统一鉴定工种的鉴定点资格,已开展鉴定的'工种有:机械CAD、电子CAD、秘书、营销员、电子商务师、物流师等。
我院铁道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原劳动部同意(劳部发[]442号),铁道部于在原广州铁路司机学校批准设立的(铁劳函[]85号文,机构编号014号),可开展7个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主要承担我院铁路有关专业毕业生及广铁集团下属各单位部分铁路特有工种的鉴定。随着我院专业的发展和广铁集团职工鉴定的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铁道部同意我站增加21个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劳卫组函[]37号),经广铁集团鉴定指导站和我站申请,7月铁道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同意我站检车员、接触网工、电力机车司机、内燃机车司机、车电员5个工种可开展初、中、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鉴定,并将鉴定站名称更换为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鉴定站,机构编号:铁道59093058号。
我院特种作业培训点是经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粤经贸安全[2001]446号),于5月22日在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的,可开展电工特种作业安装、维修的培训。证号:018,代码:12号。1、开展上市药品、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2、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和报告工作。
3、承担新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监测期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有关评估工作。
4、负责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上岗行政许可工作。
5、负责全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
6、承办省局有关部门、市局交办和委托的其他事项。
篇6:江苏省工伤鉴定
江苏省工伤鉴定
江苏省工伤鉴定发布部门: 江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
发布文号: 苏劳鉴[2000]2号
各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省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劳动鉴定工作,根据《江苏省劳动鉴定工作规则》,特制定《江苏省劳动鉴定工作程序(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予以试行。
202月22日
附:江苏省劳动鉴定工作程序(试行)
为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客观、公正、准确作出劳动鉴定结论,现就劳动鉴定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一、申报
(一) 劳动鉴定申报对象范围: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与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3.同级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伤认定前委托对现有伤残情与受伤事件关系的确定;
4.工伤职工超过12个月以上的工伤医疗期的确定以及工伤医疗期满后或者旧伤复发仍需治疗的确认;
5.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6.对本级劳动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查和对下级劳动鉴定结论不服的重新鉴定;
7.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的鉴定;
8.上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委托的鉴定。
(二) 劳动鉴定申报要求:
1.职工在医疗期内治愈或者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方可进行劳动鉴定。
2.工伤职工在具备本款1项条件的,由所在单位向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前须征询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和工会的意见。伤残职工所在单位不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的,伤残职工可以在规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委托同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具备本款1项条件的,由职工个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征询工会意见后,送达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部、省属单位的鉴定工作由省鉴定委员会负责;其他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由省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其中,县(市)级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由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向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由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鉴定。
3.伤残职工所在单位应按照要求填写《江苏省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见附表1),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如实、详细,手续完备。
4.劳动鉴定申报需附以下材料:
(1) 劳动鉴定申请;
(2) 伤残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 伤残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结论等材料复印件;
(4) 单位确定职工医疗期的证明材料;
(5) 因工负伤的工伤认定书或患职业病者的职业病诊断书,或其它有效证明;
(6)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被鉴定人与职工之间直系亲属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受理
(一)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鉴定表》及随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予以受理。
(二)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对受理的劳动鉴定,按苏价费[1996]156号文件规定收取劳动鉴定费。
(三)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后,根据伤残职工的病伤情况,聘请劳动鉴定医务专家按照临床医学分科进行分类,并在《江苏省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花名册》(见附表2)中予以登记。
三、医疗检查和技术鉴定
医疗检查和技术鉴定工作由劳动鉴定委员会所属各医疗鉴定组负责,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协助做好工作,医疗检查和技术鉴定工作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
(一)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将本次被鉴定人员的《花名册》和《鉴定表》及随附材料统一送有关医疗鉴定组,并详细介绍被鉴定人分类情况和各科检查人数,预约具体医疗检查时间。
医疗鉴定组及时安排有关科室的医务专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定具体检查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联系人通知被鉴定人携原始病历、诊断结论原件(包括X光片、各种检(化)验单据、出院小结)等材料前往检查。可以采取通知各被鉴定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异地集中,统一送达检查地点的'办法参加检查,事先不公布具体检查地点。
(二) 医疗鉴定组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封闭体检,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和医疗鉴定组安排专人共同做好巡场工作,杜绝外来干扰。
医疗检查中,专家应将被鉴定人所携材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如被鉴定人的病史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补充检查(如拍片、化验等),医疗鉴定组予以优先安排,其检查费另付。
对危重或瘫痪及有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到场检查的被鉴定人,经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商医疗鉴定组,可安排专家上门检查,出诊费用另付。
(三) 专家根据被鉴定人的病伤情况,按要求当场在《鉴定表》中填写检查情况,送交医疗鉴定组汇总,医疗鉴定组及时组织召开技术鉴定会,根据各被鉴定人的检查情况,对照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初步鉴定意见,登记在《花名册》中送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四、评审和鉴定结论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提请召开劳动鉴定评审会,经劳动鉴定委员会批准,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召集其成员会议(人数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并聘请有关医务专家参加,会议对各被鉴定人的医疗检查和技术鉴定情况逐一集体讨论评审,依据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需经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详细记录会议参加人员、评审及鉴定结论讨论通过情况,填写《鉴定表》有关栏目,并将鉴定结论在《花名册》中予以登记,经办人和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填发《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见附表3)。《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加盖劳动鉴定委员会章后生效。
五、鉴定复查
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的鉴定外,职工和单位(以下简称申请方)对本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对本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复查结论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省劳动鉴定委员会和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申请方必须在接到上次《劳动鉴定结论通知书》的1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复查或重新鉴定的理由,并填写《江苏省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复查表》(见附表4)。劳动鉴定委员会予以受理的,先由申请方预付鉴定费,复查或重新鉴定的结论与上次鉴定结论一致的,鉴定费由申请方支付;复查或重新鉴定的结论与上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鉴定费由原鉴定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支付。
六、立卷归档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鉴定结案后,应根据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将本次劳动鉴定材料立卷归档,档案材料应包括鉴定申请、《鉴定表》及所附材料、医疗检查补充资料、《花名册》等。
篇7:江苏省农机鉴定站
江苏省农机鉴定站
江苏省农机鉴定站4月18日,江苏省农机试验鉴定站调研组一行6人在副站长季红波带领下来山东省农机鉴定站调研拖拉机实验室建设。调研组由江苏站、江苏大学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为更好地开展《农业机械适用性评价技术集成研究》工作,配合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完成我国农业机械适用性影响因素的调查,根据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农业机械适用性影响因素调查方案》以及项目会议统一部署的精神,江苏省农机试验鉴定站消化学习了方案,统一了标准和依据,并制定了江苏省的农业机械适用性影响因素调查方案,专门成立适应性项目调查课题组。
由于本次调研任务重、内容多、涉及广,省站召集南京、扬州、徐州、盐城等相关市站形成四个具体调查小组一起开展此项调查工作。为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提高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省站对调查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逐条学习了调查方案,强调了表格填写要求,讲解了具体开展工作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在会议上布置了任务及分工,指出提交的`信息数据真实可靠,可追溯。
根据江苏的地域特点和农业生产基本情况,本次分苏南丘陵地区、苏南苏锡常地区、苏中平原地区、沿海地区、苏北徐宿地区、苏北连淮地区六个代表性区域开展调查,涉及江苏主要农作物产品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涵括了江苏的丘陵、平原、河圩地等地形地貌。每个区域选五个代表小区,每个代表小区再确定五组数据,基本覆盖江苏农业生产主产区、大宗农产品及主要经济作物和所有种植制度或种植模式,主要针对当前使用量大面广,对农业生产影响显著的农业机械产品。
调研组采取实地调查、采访座谈、现场测量、现场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主要依托市县乡镇各级农机部门,开展具体的调查工作。十月份,四个调查小组行程上万公里,实际调查工作中各市县乡镇配合参与调查人员累计达180多人,共调查涉及30个市县,150多个镇区,400多个村社区,包括水稻示范园、农业生产园等,调查对象涉及农机管理人员、农机推广人员、农技推广人员、农机大户、种植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等广泛的涉农人群,取得了一手资料,顺利完成了本次适应性调查任务。
篇8: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
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千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考评人员的考评行为,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是指在规定职业(工种)及其资格级别范围内,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审的人员。
第三条 考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以下统称为“考评人员”)。
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核、评审。
高级考评员可承担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考核、评审。
第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 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
第五条 考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掌握职业技能鉴定理论和相应职业(工种)技能标准和鉴定考评的技术和方法,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二)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三)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资格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一定考评工作经验。
高级考评员必须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熟悉了解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
第六条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应按照考评人员的申报条件要求,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向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并附本人有关资历证明。考评员由所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高级考评员,由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
第三章 考评人员的职责
第七条 考评人员在实施鉴定中的职责:
(一)在实施鉴定前,了解鉴定计划,熟悉鉴定职业(工种)的职业标准、本次考评的项目个内容二要求及评分标准等;
(二)在实施鉴定中,负责核查考核场地,测试鉴定所用设备、检测仪器和工、卡量具、检验考核鉴定所用材料,核对准考证;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方法和评分标准,独立完成评分任务,认真填写考评记录并签名;
(四)按照《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规程》要求,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对考评现场发生的违纪行为,应视情节轻重可给予劝告、警告、终止考核或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三并及时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告。
第八条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采取轮换方式派遣考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并指定考评组长一人。考评组长应具备相应组织能力和评判水平,并具有丰富的考评经验。考评组长负责本组考评工作,并最终裁决有争议的技术问题。每次考评工作完成后,在3日内考评组长应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交考评报告。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小组人数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视考生人数而定,但每组考评人员不得少于3人。
第九条 考评人员接受鉴定中心委派的任务后,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鉴定场所。由考评组长召开考前准备会,分析鉴定题目,确定工作流程和评分标准,明确各环节考评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 考评人员有权对鉴定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各级鉴定机构应认真听龋同时,考评人员应自觉接受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考评人员权益受到损害时,可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诉,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必须维护考评人员的合法权利。
第四章 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与认证
第十二条 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以委托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本地区考评员进行资格培训。
第十三条 考评人员的培训应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组织进行。
培训采取集中讲授和按职业(工种)分组研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 考评人员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一)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制度、法规和基本理论;
(二)考评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守则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职业标准、鉴定命题以及鉴定程序和考评技术。
第十五条 考评人员资格考核分公共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部分进行。公共知识试题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从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评人员试题库抽取;专业技能考核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命题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高级考评员资格考核和省属鉴定机构考评员资格考核;受委托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考评员资格考核。
第十六条 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符合条件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或《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证卡,其证卡照片处加盖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钢印),有效期为三年。
第五章 考评人员的聘用与管理
第十七条 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管理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全省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和认证工作。
第十八条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实行聘任制。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全省高级考评员和省属鉴定机构考评人员的聘用;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本地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的聘用,并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第十九条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必须在取得相。应考评人员资格者中聘用,并签定聘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和聘用期限等。
第二十条 考评人员聘任期为三年。期满后需继续聘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考核。
第二十一条 考评人员任期届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评人员在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所聘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续聘申请和任期内考评工作总结;
(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其在聘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意见;
(三)经考核合格者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重新核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并由相应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续签聘约后,方可继续从事考评工作。
(四)不按时提交申请报告和工作总结的;聘期满后不得再承担任务。
第二十二条 考评人员的使用应严格执行轮换制度。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派遣考评人员时,应采取定期轮换方式。考评小组成员中,考评人员在同一鉴定所(站)不能连续鉴定三次;考评小组成员中每次人员轮换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考评人员,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具有考评员资格的任课教师不得担任本班次的考评工作:考评人员亲属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时,严格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第二十四条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加强考评过程的质量监督,建立考评人员日常管理档案、记录考评人员考评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考评:人员实施年度考核制度,要建立考核档案。对考核优秀的考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考评人员,要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第十六条 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考评工作或在考评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考评人员,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后取消其考评人员资格,不得再聘用。
第二十七条 考评人员实施考评后,考评费用由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鉴定机构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原有关规定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今后国家颁布新规定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细则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篇9:技能鉴定工作总结
按照我系本学期初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结合我系技能鉴定总体要求,本学年鉴定的工种为化工分析工,共7批次,水处理工、化工仪表维修工、化工检修钳工各1批次,培训总计595人次。以下为我系本学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详细内容:
一、工作完成情况
从本学期第二周至第十九周,我系共培训595人次,共鉴定学生481人。本期取得资格证的人数为316人,取证率为53.1%。
二、强化了鉴定质量管理工作
本学期鉴定工作我系严格按照国家化工职业技能鉴定操作规程进行,结合我系在已有的考场要求、考生须知、考场纪律、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监考及考评人员工作守则的基础上,确保了考核鉴定的质量,顺利完成本学期所有考核鉴定工作。考试时要求考评员做到认真、客观、公正。考后及时总结、归档。考试成绩合格后,将技能合格证按期下发给学生。根据国家化工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最新的考核规程,我系也进行了相应的整改措施,科学的安排考试使整个考核程序流畅,方便管理。
三、实验、实训项目
1.《化工分析工》实训及考试的项目有:
《熔点仪的使用》、《分光光度的使用》、《天平操作及滴定》、《气相色谱法测定水中的乙醛和丙烯腈》、《重铬酸钾法电位滴定硫酸亚铁铵溶液》、《分光光度法测定可溶性硫酸盐》、《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标定》、《电导分析法测水质纯度》、《水中氯离子含量的测定》、《直接电位法测定水样的PH值》。DCS化工仿真实训项目有:《通用气相色谱操作》、《分析仿真实验操作》。
理论及DCS仿真培训:
我系本学期负责分析工培训的专任教师有:尚x、贺x、田x,讲授形式新颖,满足实训要求,并且得到参训学生的好评。
实训培训及鉴定考试照片剪辑:
2.《水处理工》实训及考试的项目有:
《纳滤膜分离制水》、《水硬度的测定》、《COD值的测定》,负责水处理工实操培训的专任教师为:格x、徐x。DCS化工仿真实训项目有:《水试验》。
理论及DCS仿真培训:
我系本学期负责《水处理工》培训的专任教师为:聂x、尚x,两位老师多年从事水处理专业教学,有丰富的教学及实践经验,针对1年培训一次的水处理工,他们从各个方面为学生增强理论及实践知识,使 学生受益匪浅,并且满足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要求。
3.《化工仪表维修工》实训及考试的项目有:
《精馏》、《四位一体》、《一阶单容上水箱实验》,DCS化工仿真实训项目有:《化工单元操作》,其中包括项目:液位单元控制、精馏单元控制、列管式换热器单元控制,离心泵单元控制,此外,在实操内容中,我们加入了管拆项目,是学生充分学习设备的安装及维修知识,同时讲授,化工设备上常见仪表及其型号、参数、性能等内容。我系在结合原有实训项目的基础上,本学期化工仪表工培训内容加以更新,使培训的内容更全面,更符合工种要求。
我系本学期负责《化工仪表维修工》培训的专任教师为:刘x、侯x、张x、王x、肖x。此次培训当中,侯x老师主动加班为学生增加培训,深受学生喜爱,被评为我系实训教师优秀标兵。
4.《化工检修钳工》实训及考试的项目有:
本学期,《化工检修钳工》为我系新增培训工种,其培训内容包括《钳工技能考核》、《管路安装与拆除》、《化工单元控制》。由于是新增工作,我系培训的范围限定专业:化工机械专业,共培训20人,经过培训及考核,我们发现我系在此工种上培训的师资不够,实训条件不足。
我系本学期负责《化工检修钳工》培训的专任教师为:马x、刘x、张x。
此外,我系领导在每期教学过程中都进行了检查指导,了解培训情况、鉴定工作流程和具体鉴定方式等,对鉴定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另外我系鉴定站通过校报、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做到对培训鉴定工作的前、中、后的全方位宣传报道,切实引导了社会观念的转变,引导学生对培训鉴定工作更多的关注,创造有利于职业鉴定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四. 国家职业技能大赛
我系将每期鉴定成绩优秀的学生备案为参加职业技能大赛的候选人才,通过全国大赛,会使我系学生更深一层的认识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性、并增强我系学生于全国各地化工精英的相互交流的机会。我系正在努力准备第三次全国大赛的前期工作,学生将从我系20xx年参赛的基础上,我系制定了更详细的大赛方案,我们有充足的时间为20xx年的全国大赛做好充分的准备,所以,我们一定克服前期困难,争取在大赛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五.我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目前我系在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方面机制尚不够完善,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考评人员、培训师资结构较为完善; 但是《化工检修钳工》培训内容没有全面的反应其工种培训要求;
二是,本学期学生对职业资格的准入认识有所加深,经过前期的工作宣传,大部分学生了解了考证的重要性,但是在学习态度上并没有很好的改变;学习中还是出现不勤奋,不努力的情况;
三是,学生的技能水平中、高级的层次明显分开;但是在《化工检修钳工》上不能得以体现,
四是,水处理工的仿真教材内容、实训条件与现代化工生产不相适应; 需购买最新的《水处理工》仿真软件;
最后在总结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今后在健全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体系方面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继续规范管理,以此推进职业技能工作开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强化管理;
三是,探索开展面对不同群体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重点开展对外职工的系统培训;
四是,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强化了对我系现有培训工种《化工检验工》、《水处理工》、《化工仪表维修工》、《化工总控工》、《化工检修钳工》实用性强的培训内容,使技能鉴定内容与生产相适应,符合当前形式发展的需要;
五是加大对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了解职业技能培训的目的是对新化工、新技术的掌握,是学生就业的一种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