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猫”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力促新农村建设,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力促新农村建设,希望大家喜欢阅读!

篇1: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力促新农村建设
强化国土资源管理力促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顺应党心民心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国土资源部门打算当前着重抓好以下工作:1、加快完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确定中心城市和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规模。要以规划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切实扭转农村居民点用地粗放的现象。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提供用地保障。
2、继续大力推进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开发整理。要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资金,把重点向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县区倾斜,增加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争取搞2-3个在全省叫得响的土地开发整理样板项目,以此推动全市的.土地开发整理工作。
3、坚决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各项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的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就是农民问题。对农民来说,耕地就是他们的“饭碗”和“命根子”,是农村发展最基本的要求。春节后,我们在东安县召开了全市耕地保护工作现场会,各县区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年的耕地保护工作,努力形成耕地保护“控得严、保得住、补得实”的新局面。
4、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要尊重和维护农民的国土资源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和征地程序,坚持征地补偿费直接支付方式,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直接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准不因征地而降低。
5、认真贯彻落实《新信访条例》和《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做好土地征用和中心城市土地遗留问题处理兑现等工作,探索建立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稳定。
6、加强农村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积极推行农村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检测网络,新村庄选址要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保农民生命财产安全。
篇2:强化国土资源管理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强化国土资源管理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四川省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在至国土资源管理中,始终高举两面旗帜:一是保护耕地,一是土地资产管理.坚持发展是执政兴国第一要务和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促进了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作 者:胥执源 李应鑫 Zhiyuan Xu Yinxin Li 作者单位: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刊 名:国土经济 英文刊名:TERRITORIAL ECONOMY 年,卷(期): “”(1) 分类号:F2 关键词:篇3:谨防涉农资金蒸发 强化新农村建设审计
谨防涉农资金蒸发 强化新农村建设审计
谨防涉农资金蒸发 强化新农村建设审计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 齐兴利 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计学院 倪良辉 姚迅
【摘要】近年来,审计署相继对高等级公路、水利水电、铁路建设等项目进行了专题审计调查,发现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建设资金、套取工程款、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等问题。因此,强化涉农资金绩效审计是当前审计机关顺应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任务。文章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现状出发,通过分析各种影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实施的因素,揭露涉农资金审计中存在的种种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审计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将加速发展现代农业列入中心任务,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稳定价格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审计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肩负重要职责,特别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方面,通过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分配和拨付情况,重点揭露资金的跑、冒、滴、漏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加强涉农资金的管理。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高效、合理使用,发挥应有的效能,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从源头上得到保证,以维护资金预算的严谨性和国家政策的权威性;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审计调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利益,促进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重视农业、重视农民、重视农村工作,确保新农村建设这一重大历史任务的顺利实施。
一、透视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现状
农村基础设施是指为发展农村生产和保证农民生活而提供公共服务,使用期限较长的设施。它是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是在农业生产完成的各个环节所使用的劳动材料、劳动对象等生产力要素的总和。建设资金是指所有涉及农村事业的,用于农民生产、生活的行政事业型的资本资金。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分配管理的特点具有以下三点:一是点多、面广、线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各级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逐级下拨,最后到达用款单位,拨款项目涉及农村社会的各个方面。二是政策性强。每项资金都是在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引导下进行统筹规划,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适用范围。三是实效性强,每笔资金都应该投入到真正需要投入的地方去,以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涉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相关建设活动和经济活动以及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确定其有关经济资料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相关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据以最终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的经济监督活动。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已取得的成效
1.通过审计调查,确保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顺利执行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加大了支农投入,在支持农业增产增收、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维护人民利益是审计工作的最根本目标,审计机关针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反映强烈且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例如,农村医疗卫生、社保、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关注相关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关注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执行结果,重点揭露挤占挪用、滞留截留、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揭露国家有关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的突出问题,促进了农村深化改革和相关制度的完善,改善了农民生活水平,为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2.通过跟踪审计,确保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稳定发展
为了加快农村社会的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国家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资金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农村整体生活水平。审计机关在实施基建项目审计时,围绕项目预算和竣工决算进行审查,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审计调查,提高了项目投资的目的性,减少了涉农资金的浪费,保证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顺利进行。(会计论文 )通过突出对重点建设项目开展投资效益审计,重点关注投资决策、工程质量、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评价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从更大范围、更高层面关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投资量大、建设周期长的重大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将事后审计逐步向全过程跟踪审计转变,把审计监督贯穿于建设项目全过程,促进了农村基建项目的稳定发展。
3.通过对农村财政管理部门的审计,提高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透明度
农村财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拨付和分配,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审计机关对于农村财政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主要包括:在财务收支审计中,重点关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转移支付情况,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账目的真实性、完整性,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真正落到实处并发挥应有效益;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重点关注与新农村建设有关的农村水利、电力、道路桥梁、沼气、危房改造等基础性设施建设资金以及农村社会养老资金、文化教育事业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检查农村财政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促进党政领导干部增强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各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面临的主要问题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一直是审计机关开展农村审计的主要任务,但是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现状与新形势下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审计机关提出的业务要求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种差距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缺乏规范,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加强涉农资金审计以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但是实际审计结果表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仍存在很大问题。集中表现为: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配置规模和配置结构不合理,配置绩效低下。地方政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配置总体上呈现出增长不稳定、农业科技投入比重过低、事业费支出刚性增长等显著特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配置效益总体偏低,资金使用低效情况普遍比较严重。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存在缺陷。政府拨付分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但是在明确各级财政部门的责任及其边界、加强各项涉农资金的整合方面却不尽如人意,很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存在资金闲置、延迟拨付、挤占挪用等现象。例如: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于常年挂账,资金的使用效率未能达到最大化,既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又容易被人为地挤占挪用;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财政下达拨付任务时往往资金到位不及时,主要集中在每年的第三、第四季度,这就导致了年末资金的大量结余,未投入到项目中去,从而导致年度资金结转数额的增加,影响年度预算执行效果;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还存在浪费现象:一方面由于人员素质问题,存在资金的截留抵扣现象;另一方面由于项目计划的随意调整,部分项目工程未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高估项目成本,部分项目重复建设等,从而导致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高预算率,客观上造成资金的浪费情况。
2.审计力量不足,审计真空多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来源广泛,包括中央的统一拨款、各级政府配套资金、相关部门和单位投入的自有资金等,这也造成资金容易被混用,各部门(单位)职责不清,这就需要投入更多的审计力量,而当前审计力量的不足已经严重制约了审计作用的发挥。据统计资料显示:省辖市审计人员编制大多为50-80人,县级审计人员一般编制为25-30人,城区审计机关则只有6-8人。除去领导干部和综合部门人员,一线的审计人员仅仅占一半。而市级审计机关每年的审计项目有80-120个,审计资金总量达200多亿元;县级审计机关每年的审计项目有50-80个,审计资金总量达60多亿元;城区审计机关每年审计项目在15-25个,审计资金总量达1 0多亿元。此外审计人员还要承担大量的政府交办任务,行使相应的公共职能,这就使得审计人员常年处于高负荷运转状态,不能统筹兼顾到资金使用管理的各个方面①。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主要是检查资金的拨付和分配情况,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审查和监督涉及很少,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审计项目还处于真空阶段,审计力量的不足直接导致审计工作捉襟见肘,难以实施全面审计,难以形成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有效监督。
3.审计质量和效果不尽如人意
审计质量是指审计结果达到审计目的的有效程度,具体表现为:审计人员的质量和审计过程的质量,最终表现为审计报告的质量,其核心在于审计工作遵循审计独立性的程度。在实际工作中,审计的独立性难以保证。例如:部分审计项目立项方式不稳定且带有一定的随意性,有的是根据人大需要,以临时检查的形式出现;有的是按照人大或政府的要求开展审计等。由于涉农资金审计的特殊性,审计人员往往能够严阵以待,可是近年来审计结果一直不尽人意,特别是在同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涉农资金审计中,即使是存在问题也很难在审计报告中予以真实反映和处理,导致审计成果的利用不足,涉农资金审计的监督作用及效果性大大减弱。
4.审计取证难度大
中央财政对于“三农”的投入逐年递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中间环节较多,资金经常出现挤占挪用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亟待开展重点审计。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复杂性,导致了审计取证的难度加大,如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对政府审计认识存在偏差,其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审计要求。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触及了地方政府的利益,加上农村地方财政存在账目管理混乱,旧账、老账较多的现象,提供给审计人员的资料往往是不完整甚至是虚假的资料。又如审计异地取证难度更大,例如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必须了解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及项目招投标的专业知识才能开展审计工作。农村曾流行过一句话:“防火、防盗、防审计”,浓重的地方保护色彩,使审计人员取证工作步履维艰。
二、影响农村基础设旖建设资金审计实施的主要因素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不到位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名目种类繁多,来源渠道广泛,资金性质复杂,在资金的管理和拨付方面存在不规范和违规操作的现象。表现为:
1.资金拨付不到位。目前涉农资金的拨付程序:财政部门一主管部门一乡镇一村一农民个体。这种拨付流程中间环节多,资金的流转时间长,既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又容易发生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抵扣的现象,最后真正落到实处,用在农民身上的资金少之又少。
2.资金管理不到位。近年来,财政支农工作呈现重视资金的分配,而对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对薄弱的现象。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实行分块管理机制,各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缺少统筹协调,使有限的资金难以形成合力,发挥应有的效益。
3.资金监督不到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审计缺乏时效性、宏观性和建设性。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跟踪调查与监督,以致于资金被挤占挪用;对于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缺少监督问责,投入项目存在重复交叉立项、高成本、高预算现象;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状况缺少有效监管,执行纪律不严,审计成果难以得到充分利用。
(二)审计人员的思想认识不足
当前审计机关的审计任务涉及农村社会的各项事业。不管是在省级审计机关还是在市、县级审计机关里,涉农资金审计几乎都是审计机关的重要工作任务。但是,审计机关在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时并没有充分地认识到审计监督、审计服务的对象所在,没有意识到审计机关当前的审计行为与农村、农民和农业以及更广泛的农村事业之间的紧密联系,而只是以一贯的思维方法去进行审计,缺少跨行业、跨系统性的综合审计方法。
(三)问责机制不健全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审计问责机制主要是建立在农村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农村经济责任的审计以健全涉农资金的审计问责机制。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审计结果不公开,导致无法问责;二是权责不清,部门人员的权利和责任的不对等,导致问责的主体不明确,问责对象不清晰;三是问责范围过窄,局限于行政问责。目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问责范围仅仅限于涉农资金的贪污和违规使用层面,没有涉及渎职、重大决策失误、监督不力等领域,部分乡镇一级的行政权力处于无风险运行状态,对于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太轻,审计报告更像一份内部调查报告,只是以公开化的形式透露给民众,审计问责只追究行政责任而逃避法律责任,视法律为无物,严重影响了受托责任的执行效率。
三、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对策
(一)加强农村行政法规建设,完善农村审计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完善的涉农法律体系,对于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大的推动作用。当前涉农审计法律冲突的存在,破坏了涉农审计法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增加了审计工作的成本,并滋生了大量违法乱纪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新农村事业的发展,也影响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必须加强农村行政法规的建设。目前,我国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一些地方性的法规文件又不能作为审计法律依据,给审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加快农村行政法规建设,必须明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法律地位,消除农村上下位法律的冲突,地方各级政府应参照《审计法》和《全国农村审计条例》制定符合当地农村的审计地方法规,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准确理解、正确运用各项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处理好审计执法主体的衔接,提高审计执法力量,揭露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维护农村财政的安全,确保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抓住审计重点,搞好统筹规划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涉及农村财政的各个方面,必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调查研究,突出审计重点。应重点关注:第一,国家颁布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政策措施、分阶段的工作重点等;第二,财政资金投入情况,包括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投入新农村建设的资金规模及资金结构分布状况等;第三,农村基建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本地区所有涉及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总量及重点、主要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规模、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等;第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包括资金的使用模式和管理体制,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性审查等。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龙去脉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的审计资源状况,对本地区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工作做出统筹规划,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工作,以深化农村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创新审计技术方法,提高审计质量
由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具有“点多、面广、线长、政策性强”的特点,必须整合审计机关内部资源优势,合理分配审计资源,扩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范围,努力做到审计任务覆盖农村社会的全部事项。实行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开展多种审计相结合的综合审计思路,发挥各方优势,提高审计效率与审计质量。因为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核心,没有审计质量审计就缺少了生命力,审计也就失去了作用。审计机关在涉农资金审计工作中,必须紧紧围绕以审计项目为基本单元,以落实个人的责任为前提,以更高的要求、更强力的措施和高度的责任心来构筑审计的质量;必须健全审计项目的审计与复核制度,进一步确保审计质量;必须提高审计报告的撰写质量,对于敏感性的项目更要重点把握,审计报告既要分析评价总体情况,又要注意揭露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规律性的突出问题,促进从总体上研究完善措施,落实相关政策。必须坚持审计独立性原则,独立客观地提出审计建议。只有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才能促进完善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深入挖掘审计成果,扩大审计成果的影响力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成果利用对于改善涉农资金的管理水平,促进涉农政策措施的完善方面具有极大的作用。具体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的各个环节来看: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分配环节,通过挖掘审计成果,我们可以统筹各项资源的分配,优化城乡资源的配比,制定最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以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经济水平;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环节,通过挖掘涉农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检查成果,可以揭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明确各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做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程序透明化,同时能够帮助农村大力发展经济性和效益性强的项目,去粗取精,加快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环节,通过挖掘审计成果,可以了解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状况,对于部分管理混乱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状况,实行有效的监管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和农民受惠原则,改革旧管理体制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战略,促进规范管理,严格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刘家义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是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等审计相结合,积极推进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的同步审计。同时要严格依法规范审计内容和审计评价,严禁越权进行审计和评价,准确界定领导干部应当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可信、可靠、可用。“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社会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而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关乎民生,关系到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发展,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审计,是实现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转型的需要,是稳定社会大局的需要,也为“十二五”时期的解决“三农”问题、发展农村社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篇4:整合资源 强化阵地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整合资源 强化阵地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市朝天区司法局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大力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努力整合资源,加强阵地建设,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筑起治安防范和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构建和谐朝天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一、抢抓机遇,加强调解组织和阵地建设
一是强化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为让人民调解深入基层,更贴近群众、贴近民间,我区本着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强化基础的原则,认真规划设置辖区内的调解机构,多层面搭建调解机构网络平台,在全区各乡镇、村、社区普遍建立了调解组织,其中建乡镇调委会25个、村调委会214个、居民社区调委会5个,配备调解人员1250名,各调委会统一制作了印章、标牌,制定完善了规章制度。全区统一制作发放规范的调解文书2240本,对申请、受理、登记、调查、调解、制作协议、回访记录等操作流程进行了统一,切实做到了组织落实,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调解规范。
二是加强村调委会阵地建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重心下移,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为契机,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把村级调解组织建设纳入“三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验收。为搞好试点带动,每村协调投入资金上万元,首批确立的中子枣树村、尧坪村、曾家太平村的调解阵地建设,由司法局长亲自带队指导,建立了标准统一的、规范的调解庭,全部达到有固定的调解室、办公室、有标牌、有印章、有规范的调解格式文书、有调解业务登记薄,调解室内设有调解主持人、调解员、书记员、当事人座牌等。各调委会建立了公示制,将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职责、调解范围、调解原则、调解工作程序、调解制度、调解纪律等全部公示上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取信于民。
在示点村的带动下,全区67个村调委会阵地建设已全面完成,正在验收之中。其产权同其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一样按国有资产管理,村级组织拥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计划再用两年时间将余下的147个村的调解组织阵地建设全部完成,到时全区农村调解组织阵地将进一步得到巩固,人民调解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第一道防线作用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在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将得到进一步拓展。
二、突破经费难点,整合资源,保障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我们始终坚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主动出击,突破调解经费难点,整合现有资源,保障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重视,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局领导多次向区委区政府请示,协调区财政从开始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按地区人口人平0.10元列入财政预算,作为区司法局指导管理调解工作的工作经费。二是充分利用村级组织阵地建设中每个村4万元的财政经费投入,将其中1万元用于搞好村调委会的阵地建设,努力实现规范化。现全区有6个乡镇调委会、67个村调委会达到了“五有” 、“四落实”。三是将村委会书记、村主任、村妇女主任等三职干部作为村调委会组成人员,乡镇(居民)调委会人员也以财政供养人员为主,同时选配文化水平高、经验丰富以及在政法战线上工作过的退休老干部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村三职干部的工资每人每月300―400元列入财政预算,其中近三分之一为调解津补贴,为提高调解队伍工作积极性奠定了基础。四是充分发挥乡镇司法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的职能,组织司法所对乡(镇)、村、组调解人员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进行业务培训,调解培训及资料费每年投入一万余元,以保证调解人员每人每年都至少培训一次,提高了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以更好的适应新时期调解工作需要,真正达到善调能防。五是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实行倒扣分,直至“一票否决”,其中调解经费被列入各级政府综合治理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服务“三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一是围绕党的政策方针抓调解。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局党组经研究决定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性质,找准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大力加强农村实用法律知识宣传,印制了5000余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实用法律知识资料,在送法下乡活动中广泛散发,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大环境,加强人民调解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力度。
二是围绕经济建设抓调解。不少经济纠纷在调委会主持下,通过双方协调达成协议,既适应了市场经济的灵活性,又保证了法律行为的严肃性,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我区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区,农业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87%,经济基础薄弱,在促进农民致富,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纠纷,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降低了当事人的成本,也依据自身职责切实维护了经济建设的`正常发展。
三是围绕重大事件抓调解。对影响大、涉及面广的纠纷,调委会人员都主动参与,在政府与群众之间积极发挥协调沟通作用,架起解决纠纷的连心桥,使问题得到解决。今年上半年,中子镇枣树村朱万里、文建平交通事故赔偿一案,死者家属8人多次在上级领导来朝天视察指导工作时,拦车喊冤,并扬言要去京上访,影响极大,经司法所和镇村调解人员努力劝解,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平息了事态的发展。
四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抓调解。农村用水、用电、林地权属等问题一直是引发纠纷的焦点,也是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挥作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和联动,搞排查,抓苗头,为调解这类纠纷提供了保证。在今年开展的全区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排查调处工作中,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次,司法所和调委会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62件,其中调委会调解纠纷414件,调解成功率达98%,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3件,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组,大纠纷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真正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构建和谐平安朝天作出了积极贡献。
人民调解已成为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方式,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我们将抓住机遇,更好地履行职责。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充分利用已建的调解庭和调解室,规范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二要建立分级培训机制,提高调解人员素质,分期分批组织调解员认真学习调解工作基本理论和法律政策,让其熟悉矛盾纠纷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增强调解意识,掌握调解艺术,切实提高调解员调处预防纠纷的实战水平。三要进一步整合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逐步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创造“有纠纷、找调解”的良好氛围。
篇5:把握工作重点,强化推进措施,扎实有效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把握工作重点,强化推进措施,扎实有效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006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历史机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把握工作重点,狠抓项目建设,强化推进措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方向,确保新农村建设有序开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工作中我县通过坚持“五项原则”,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把目标和县情结合起来,明确发展方向,确保了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把规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了村屯建设、规划先行。成立了城乡规划局,深入到各村屯进行实地勘测,并根据各村的建设基础、发展方向等不同因素,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制定了村屯规划,防止了“走一步算一步”的盲目性,克服了“想怎么建就怎么建”的随意性。县新农村办公室和城乡规划局组成调查组,对3镇6乡73个行政村进行了全面摸底,通过召开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座谈会议,倾听村民在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确定了农村新建住房、村中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等八个方面建设重点。县委、县政府也组织召开了多个层次的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听取各方意见,科学谋划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思路、新目标,制定并完善了嘉荫县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及八项工程专题推进工作方案。二是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县情实际,从农村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大局考虑,确定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步实施”的建设思路,把乡镇政府所在地、公路两侧、旅游景区附近以及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力强、农民积极性较高的20个村屯分别确定为省、市、县三级试点,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证了试点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明显起色。并通过试点村屯建设,找准新农村建设的定位,以点带面,达到全面铺开。三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针对各村屯的自然条件差异较大,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等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盲目攀比,始终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便农民生活出发,结合村屯实际,积极探索不同方式、不同特色的建设路子,使新农村建设更切合村屯实际,更贴近农民的需要。四是坚持群众自愿的原则。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具体参与者和最直接受益者。在新农村建设中,注意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对规划和建设方案等事关全局的大事,都坚持开门搞规划,开门搞建设,激发了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使新农村建设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五是坚持自建为主,帮建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依靠而不依赖上级。在一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上,充分研究透、争取够、使用足、配套好中央和省市惠农政策。对一些相对较小、投资较少的建设项目,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鼓励农民自己出钱出物、投工投劳。县政府安排县直单位采取直接包扶村屯的办法,实行定点帮扶,真正形成政府组织实施、农民自主建设、帮建单位积极扶持的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
二、扶持引导,确保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一年抓点、两年提高、三年推广”的总体思路,强化扶持引导,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上下一心、全民共建新农村的良好氛围。2006年,全县新农村建设投入资金14320万元,其中对中央和省市争取资金7038万元,县财政和县级包扶部门投入资金2643万元,乡村自筹资金4639万元。一是实行政策扶持,调动农民积极性。把政策扶持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调动农民积极性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农民建房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每平方米补助50元,对资金紧张的建房户,可以协调贷款2万元,连续使用2年,政府贴息,县林业部门按成本价格向农户提供建房所需木材;村屯内道路混凝土硬化工程建设,县政府以建材实物形式每平方米补助20元;农村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每台补助1000元;建设高标准农村沼气示范户每户补助2400元。为调整种植结构,我们鼓励发展水稻种植,除享受国家水稻良种补贴外,两年内免收水资源使用费,每公顷补贴500元;同时,鼓励开展土地集约经营,通过租赁、承包等形式,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对大面积集约经营土地、购买使用大型机械统一作业的种植大户,给予购买大型农机价格40的资金扶持。二是建立目标考核,激发村级干部的工作热情。把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出台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评选奖励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对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在全县前列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元和400元津贴,实施动态管理,年度考核,连续考核优秀的,从担任该职务算起连续计算工龄,退休后享受副科级干部待遇。这一政策的出台,极大激发了广大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县涌现出一大批勤奋务实、带头作用突出的优秀村干部。目前,全县有21名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被评为优秀村干部,享受奖励政策。三是开展包扶帮建,发挥外力促进作用。制定了县级领导包扶乡镇、县直部门包扶村屯制度,落实帮建项目和具体措施,借助外力推动新农村建设。2006年,全县共确定76个县直单位帮建68个村屯,共投入帮建资金和物资折合人民币260.8万元,是年初计划的两倍。同时,积极与省市帮建单位沟通联系,加快12个省市试点村的新农村建设步伐,省市帮建单位投入帮建资金及物资折合人民币633.5万元。特别是省委统战部、省水利厅等省级帮建单位和市检察院、环保局等市级帮建单位对我县的新农村建设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亲临我县调查指导,并投入大量资金和物资,为我县的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突出重点,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以实施“八项工程”为载体,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入手,结合嘉荫实际,发展特色种植、养殖,鼓励农民开展农村多种经营、土地集约经营和对俄农业开发,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一是实施了“富民”工程。把发展农村经济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大力推进以优质大豆、水稻、绒山羊、民有林为重点的“三色经济”,种植优质大豆82.3万亩,水稻1万亩,绿色食品38.8万亩,北药种植和改培9.2万亩,袋栽木耳753万袋,采集山野菜2万吨,绒山羊存栏38.6万只,民有林累计发展104.6万亩。在保兴乡、向阳乡开展了土地集约经营试点,总面积达到10000亩以上。依托口岸优势,发展外向型经济。对俄农业劳务输出120人,耕种俄方土地5.3万亩,种植品种由单一大豆发展到水稻、小麦、玉米、西瓜和蔬菜等多个品种。仅对俄农业开发一项农民纯收入达到420万元。通过不断壮大农业总体实力,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出健康良好的发展态势。2006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实现64776万元,同比增长11.2;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4380元,同比增长9.5。二是实施了“康居”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新型住宅和小区建设,通过统一规划、农民自建的方式,建设了一批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特色鲜明的农村小区,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2006年,投入资金3352万元,新建农村住宅583栋、63229平方米。农村住房砖瓦化率达到70.2,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0.7平方米。三是实施了“双通”工程。解决农民出门难、行路难的问题。投入资金7281万元,修建农村公路217公里,47个行政村实现了通水泥公路,通畅率达64.4,全县55个村硬化村内道路184条,其中13个村实现了村内道路全部硬化,结束了我县过去大部分村屯无水泥路的历史,有效解决了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四是实施了“新能源建设”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坚持标准,整村推进”的思路,积极推广和应用沼气、太阳能等环保型新能源,切实减少了农村生产生活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投入资金19.5万元,建成沼气池64个;投入资金84万元,农村新安装太阳能热水器354台。五是实施了“饮水安全”工程。通过采取“对上争取一点、政府支持一点、群众自筹一点”的方式,加快饮水工程建设。投入资金1200万元,解决了33个村屯饮水质量和取水困难等问题,使全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1,村镇饮水合格率达到84,有效解决了“饮水难”这一农民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六是实施了“农村环境整治工程”。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重点,结合推广农村新型能源、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粪便)、“四改”(改水、改灶、改厕、改圈)、“四化”(硬化、绿化、美化、净化)建设,改掉了村民乱倒、乱堆、乱放垃圾的陋习。以乡村环境绿化、美化为主体,稳步推进村屯绿化建设。2006年,完成村周绿化824亩,村内栽植绿篱1.8万延长米;安装路灯585盏。通过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七是实施了“农村社会保障工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面启动,发放低保资金31万元,共有994户1438人受益,做到了应保尽保。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就医环境明显改善。投入资金210万元,新建2个和改造1个乡(镇)卫生院;投入资金120万元,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农民参合率达到74。八是实施了“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积极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筑牢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基石,实现了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全县建设村级活动室15个,村级活动广场38个,面积近5万平方米。
虽然我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按照上级要求和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创新的精神,将我县农村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整洁优美、农民生活安康、社会和谐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开创我县农村更加美好的未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