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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管理制度范文

篇1:组织管理制度

组织管理制度

资源简介

及年度经营目标,围绕商品部制订的产品计划,制订公司各品牌服装的年度产品开发计划(款式开发计划、打板计划等),并按计划完成设计、打板任务;

对公司现有产品与营销中心沟通,进行销售跟踪,根据市场反馈情报资料,及时在设计上进行改良,调整不理想因素,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增加竞争力;

负责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

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板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

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负责与设计开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7)品管部工作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策划、组织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绩效改善;

负责公司各种品质管理制度的订立与实施,“5S”、“零缺陷”、“全面质量管理”等各种品质活动的.组织与推动;

负责对各部门品质管理工作进行内部质量审核;

负责进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品质标准、品质检验规程和各种质量记录表单的制订与执行,对出仓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负责全员品质教育、培训;

负责各种质量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各种品质异常的仲裁处理,配合营销中心对客户投诉与退货进行调查处理。

(8)生产部工作职责

根据销售部销售计划和下达的“制造通知单”(订单)及自接生产订单,拟定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并依订单情况作出生产计划和核定订单交货期,下达生产命令,控制生产进度,保证按时交货;

负责生产流程的管制、工作调度、人员安排,制、修订各项产品工序工时标准和劳动定额,及计件工资标准;

负责生产工人的管理、教育、培训和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奖惩;

负责用料管理及异常事项的追踪、改善;

负责质量管理及异常事项的预防、纠正、改善;

负责生产物料采购及进仓管理;

负责生产设备、工具仪器的计划、采购、验收、建档、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生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搞好生产现场管理,进行“5S”的持续推行活动;

负责安全生产,预防各种危险事故的发生;

编制和上报各种生产报表;

负责建立生产系统档案管理体系。

(9)财务部工作职责

负责建立公司会计核算的制度和体系;

按期做好年、季、月度财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帐证相符、帐帐相符;

做好成本核算,负责组织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负责对各部门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和对使用情况

品管部

篇2: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门店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门店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门店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门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门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门店的防火安全。

四、负责建立和修订门店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负责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参与门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八、负责门店出租房屋、出租场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九、负责对新到门店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定期对门店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十二、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篇3:组织行政管理制度

每一个用人单位组织都有各种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以下整理了组织行政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一、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下面列举了一关于公司管理制度的方面的范本。

(一)、文件收发规定

1、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属党内的由党支部书记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2、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3、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6、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以上列举的都是关于一些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应该规定的内容。

(二)、文印管理规定

7、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8、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信息中心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9、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10、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12、公司领导及未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购置。实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资金使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13、办公用品购置后,须持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审批表》和购货发票、清单,到办理出入库手续。未办理出入库手续的,财务部不予报销。

14、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15、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16、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四)、电话使用规定

17、公司各部门电话费均按月包干使用。具体标准如下:办公室120元/月,投资发展部100元/月,财务部60元/月,城建资产部100元/月,市场营销部200元/月,项目技术部130元/月,会议中心50元/月。

18、若有超出当月包干标准的,从超额部门的工资中扣出。当月节余部分累计到本部门下月话费中使用。以上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规定。

二、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

1、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3、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7、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9、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11、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这部分表述的是关于公司管理制度中考勤方面的规定。

篇4:组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篇5:组织绩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员工绩效管理制度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化员工以责任结果为导向的价值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均效益和增强工厂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第三条 各级管理人员通过绩效管理三个阶段的实施,确保部门工作不漏项,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事凭效果,管人凭考核。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基层专业及管理人员(含部门主管)和车间专业及管理人员(含车间副主任)。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五条 员工的工作分为本部门工作和跨部门团队工作,没有派出的概念。

第六条 考核者要对被考核者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同时必须通过绩效管理帮助下属员工提升绩效成绩。

第三章 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

第七条 员工绩效管理

按月进行,并分为三个阶段。包括绩效目标制定阶段(考核期初)、绩效辅导阶段(考核期中)、考核及沟通阶段(考核期末)。

第八条 绩效目标制定阶段由部门负责人(或委托人)与员工共同制定“个人绩效承诺”(PBC)表。个人绩效承诺包括该职位考核期应承担的工作任务、达到的目标、措施、完成时间、考核的标准、提供的见证性资料等进行详细列示,作为员工工作受控的具体标准。

第九条 个人绩效承诺来源包括:

1、来源于为完成部门指标而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和措施,体现出该部门或职位对总目标的贡献。

2、来源于员工参与跨部门团队或业务流程最终目标,体现出该职位对跨部门团队目标或流程要求的支持。

3、来源于本职位应负责任。

4、创新性目标或计划。

5、个人绩效改进计划。

第十条 个人绩效

承诺的制定应符合明确、可测量、可达到、与职位关联和有时限的原则。

第十一条 部门内所有员工达到绩效考核规定的工作要求后,应保证部门内所有工作的正常展开,包括:部门KPI指标的实现、业务流程的运行、部门和个人绩效水平的提高。

第十二条 各级员工必须对本职位考核期绩效要求进行承诺。

第十三条 绩效辅导阶段是考核者督促、指导、支持员工共同达成目标和计划的过程,同时考核者应对员工行为与结果及相关的关键事件或数据进行收集及记录。

第十四条 各部门必须在部门内建立健全“双向沟通”制度,如:例会制度、总结制度、汇报/述职制度、关键事件记录、工作日志制度等,保证各项工作信息的及时和真实传递。

第十五条 每月结束各部门负责人对照员工绩效承诺的项目和标准,做出客观的评价,经考核复核者复核后,考核者就考核结果向员工进行反馈沟通。

第十六条 考核责任者必须与员工进行正式的面对面反馈沟通,内容包括考核结果、工作成绩、工作不足及改进措施,并共同确定下一阶段的个人绩效目标(含绩效改进目标)。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还需特别制定改进计划。

第十七条 被考核者必须进行对考核结果的“被告知”签字确认。若被考核者不认同考核者对自己的评价,可在相应考核表的“员工意见栏”表述,考核者有责任就员工的不同意见与员工进行沟通。

第十八条 被考核者如果对考核者的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按PBC考核流程在两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人力资源部需在受理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人。

第十九条 对于主要精力投入到跨部门项目工作中的人员,部门在进行月/年度考核时,原则上应采用或参考项目组的评价结果。

第四章 考核结果及其应用

第二十一条 员工PBC考核采取百分制进行衡量,员工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当年12个月的平均考核分数。

第二十三条 主管、车间副主任的月基本工资按职位工资的70%发放,其余部分纳入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等级挂钩发放:主管和车间副主任月绩效工资=本人职位工资*30%*当月绩效结果对应的百分比

第二十四条 基层员工的月基本工资按职位工资的80%发放,其余部分纳入考核,直接与当月绩效等级 挂钩发放:基层员工月绩效工资=本人职位工资*20%*当月绩效结果对应的百分比

第二十五条 员工连续三个月考核结果为D、全年累计4个D、年度考核结果为D的,直接淘汰。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修订权归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可在本制度的原则范围内进行细化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篇6: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受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消防组织的日常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学校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知道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公司组织管理制度范文(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义务消防队要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七)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篇7: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火灾处置能力,制定本规定。

二、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

三、义务消防队设队长1人,副队长1至2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义务消防队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演练;

3、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5、发生火灾后,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火灾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五、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部门总人数的30%,重点部位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其总人数70%。

六、义务消防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以上文体程度,身体素质良好,年龄一般在18周岁至50周岁之间;

2、热爱消防工作,忠于职守,具有较高的工作责任感;

3、思想觉悟高,有上进心,具备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七、义务消防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2、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在扑救火灾中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

篇8:组织管理制度-制度

组织管理制度-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依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制定,其目的旨在建立健全公司组织机构,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公司的成熟与发展.。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二条本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下设六部一室:生产部、营销部、采购部、质量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财务部及办公室。

第三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形式为直线—职能制:生产部、营销部、质管部、采购部、产品开发部以直线型管理为主;财务部及办公室以职能型管理为主。

第三章职位设置

第四条本公司的人员编制依公司的业务和发展需要设置职位,坚持精简、效能、满负荷工作的原则,实行和鼓励一职数兼。

第五条公司与董事会之下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必要时经董事长批准可聘请顾问及特约人员。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部(室)设部门经理一名,必要时可设副经理。

第七条公司各部以下根据业务、生产需要配置办事员(业务员)若干职位;生产车间根据工艺划分配置若干班组长职位;生产操作人员、设备修人员按设备开动规模及工艺要求配置,并可根据需要配置若干特勤人员(如司机、保安、勤杂人员等)。公司以下人员配置额度由部门经理按实际需要签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签聘;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由人事部门招选,报总经理决定聘用或由总经理授权部门聘用;生产工人由人事部门招用。

第九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及公司发展事务,向董事会与董事长负责。

第十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处理本公司一切事务,按照总经理的分工和授权范围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向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公出或请假时应指定一名副总代行其职务。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在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本部门业务,并考核属员的勤惰能劣,呈报其升迁奖惩意见。部门经理向总经理及分管副总负责。

第十二条各业务主办、车间班组长等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向部门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顾问及特约人员依其专门知识、技术、向公司提供治理、发展意

见,接受董事长、总经理和各部门的业务咨询,协助总经理处理专门业务或特别业务。

第四章总经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在董事会和董事长的监督下全权负责本公司全盘业务和发展事务,为本公司内部的执行首长。

第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规定:

1.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董事会的决议决定;

2.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及实施措施;

3.指挥、督导全体员工按期保质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和年度经营目标;

4.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及时决策和处理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和紧急事件;

5.协调各部门关系,仲裁和防止部门间冲突;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发布、实施、修订与废止;

7.按财务管理规定负责审批公司费用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

8.重视职工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关心职工福利;

9.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及时向下属传达董事会议决事项,并认真贯彻执行;

10.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总经理的职权规定:

1.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品开发、技术更新、市场开发有决策指挥权;

2.在规定的范围内对公司的人、财、物力等资源有调度权:对紧急重大问题有临机处置权,并于事后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3.对副总经理人选有提名报审权,对中层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对员工有奖惩权;

4.有权签发公司内部各种文件和工作报告,有权代表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

5.有权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政策。

第十七条总经理的责任规定:

1.向董事长负责,对违背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决定造成的后果负责;

2.对公司资产负保全增值责任,对因决策失误、渎职失职导致公司资产损失负责;

3.对因管理无方、工作不力造成管理失控、纪律松弛、效益下滑、完不成经营目标或严重亏损负责;

4.对发生重大的质量、设备、人身安全及交通、消防事故负责;

5.对未认真调研论证盲目进行项目开发或未经评审草率签署经济、技术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第五章办公室

第十八条办公室负责本公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总务管理及公共关系等事项。

第十九条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职责是:

1.负责对各部门执行总经理决定的`督促、检查和催办;

2.收集、分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向总经理请示汇报;协助总经理协调部门关系;

3.负责公司文秘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公司印信管理、文书起草、审核及印制工作;负责各类文电函件的收发呈转工作;

4负责公司会议的会晤安排,做好会议纪录。

第二十条办公室的人事管理职责是:

1.负责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办理员工的招聘、录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等事项;

3.负责员工的考勤、请销假、工资审核发放等事项;

4.负责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和劳保事务,受理劳动纠纷;

5.负责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的总务管理职责是:

1.负责生产、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的分配与调整;

2.负责房产修缮、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等事项;

3.负责办公设施的购置和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发放;

4.负责交通、通讯设施的管理;

5.负责公共环境卫生、保安、消防管理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的公共关系职责是;

1.办理公司各项登记、年检事务;

2.负责来宾、来访的接待工作;

3.会同销售部处理客户投诉;

4.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对外联络事务。

第六章生产部

第二十三条生产部负责本公司产品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事项,其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生产作业计划;

2.对各车间实行统一调度指挥,组织和督促各车间安交货期完成生产

任务。协调各车间关系,及时解决生产中的异常问题;

3.负责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4.负责设备管理工作,检查督促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做好日常维护保

养工作,发生设备故障及时组织力量排除;

5.加强工序控制和物料、在制品、工位器具管理,努力提高效率、确

保质量、降低消耗;

6.配合开发部做好新产品开发的试产和样品制作;

7.负责作业现场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生产统计、原始记录的收集、编制与管理;

9.负责锅炉房、发电房的管理。

第七章营销部

第二十四条营销部负责本公司产品营销和市场开发管理事务,具体职责

是:

1.负责销售预测,拟定市场开发计划、营销方案、广告策划以及品种和价格策

略;

2..负责订单与销售合同的签订;根据销售预测与订单及时向生产部下达生产

通知书;

3.负责客户联系、考察评审、关系建立与管理;

4.负责市场情报的收集,顾客满意度调查、分析与综合;

5.负责产品交付、售后服务以及货款回收工作;

6.受理客户投诉,处理退货与纠纷;

7.负责成品库管理,制定并执行成品库管理制度,做好产品质量防护工作。

第八章产品开发部

第二十五条产品开发部负责本公司技术管理与新产品开发等事务,具体职

责是:

1.负责生产前的技术准备工作,按合同或定单的要求量体采寸、编制工艺单、制作样板和试制样衣;

2.负责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和试制:

3.制定各项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规范;

4.及时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5.负责专利权的调查研究、申请和保全事项;

6.负责技术档案管理,保守技术机密。

第九章质量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质管部负责本公司质量管理、质量检测、质量监督等事项;

具体职责是:

1.负责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执行和修订;

2.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评审、内审的组织工作;

3.负责采购物资质量验证,产品过程质量检验、成品质量检验及相关记录;

4.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统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并跟踪验证;

5.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试制;

6.会同营销部处理客户投诉及不合格退货的质量分析和纠正。

7.负责监督和管理各部门的质量记录。

第十章采购部

第二十七条采购部负责本公司生产物资的采购、供应、保管等物流管理

事务,具体职责是:

1.负责物流管理制度的制定、执行和修订,包括采购制度、物资供应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及物资储备定额等;

2.负责各项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设备、工具、零配件、外协件及办公物品

的采购与供应;按照适质、适量、适时、适价的原则加强采购作业管理;

3.负责供方的选择、评审和合同管理,定期进行供方业绩评价,建立和更新

合格供方名录;

4.做好物资入库验收,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办理严重不合格品的退换货及索赔事宜;

5.加强仓储管理,做好各种物料的进货、运输、装卸、领用发放、防护以及

清仓盘点等工作。

第十一章财务部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等事务,具体职责

是:

1.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2.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监督;

3.负责年度预、决算的遍拟,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以及财务经营状况

分析;

4.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记账、复账、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

楚;妥善保管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

5.负责成本的计划、控制和核算;

6.负责日常出纳事务,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及时清偿货款和回笼资金;

7.负责编拟信贷计划、资金筹措使用方案,做好资金的筹措与调拨,加强资

金管理;

8.做好现金管理、支票管理和财务印鉴管理;办理纳税与保险等事务。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各部门办事细则予以规定和补充。本制

度部门职责部分将随着公司的发展适时加以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属董事会,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布实施。

篇9: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建设,提高义务消防队的火灾处置能力,制定本规定。

二、各部门根据自身情况成立义务消防队。

三、义务消防队设队长1 人,副队长1 至2 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

四、义务消防队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工作;

2 、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演练;

3 、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 、组织义务消防队员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5 、发生火灾后,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火灾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五、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部门总人数的30% ,重点部位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应小于其总人数70% 。

六、义务消防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单位消防管理制度;

2 、向员工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4 、在扑救火灾中应服从指挥,坚守岗位。

篇10: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专职消防队主要由消防及保安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由管理人员及员工组成,统一由管理公司安环办消防队负责管理。

二、管理公司安环办消防队对专职消防队员每月进行一次培训,对义务消防队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三、消防队每半年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四、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要服从管理公司安环办消防队的管理、统一调度、指挥,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 防火、灭火常识,消防器材的性能及适用范围;

(2) 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及使用方法;

(3) 火灾扑救、组织人员疏散及逃生方法;

(4) 火灾现场的保护。

篇11: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对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篇12: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组织架构

二, 工作职责及岗位说明书

(一)总经理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领导执行、实施董事的各项决议;对各项决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决议的贯彻执行。

2、根据董事长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组织制定、修改、实施。

3、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定期向董事会汇报经营战略和计划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及其他重大事宜;

4、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负责公司员工队伍建设,选拔中高层管理人员;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代表公司参加重大业务、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负责签署日常行政、业务文件、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负责办理由董事会授权的其它重要事项。

5、领导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分管部门开展工作:领导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政策,审批重大财务支出;领导建立健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制定人力资源政策,审批重大人事决策。

权力和责任:

权力:

对公司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对董事经营目标的建议权

对副总经理、财务的人事任免建议权及其它员工的人事任免权

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监控权

对下级之间工作争议的裁决权

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的考核评价权

董事会预算内的财务审批权

责任:

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费用预算及计划和预算的实施结果负全面责任

对因经营管理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负领导责任

对公司经营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负责

对提交的报告、报表、决定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对所签署的合同、协议负责

公司违法经营所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考核指标:

营业额、利润、市场占有率、应收账款、重要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控制、关键人员流失率、计划与执行能力。

(二)业务主管的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

1、根据市场发展和公司战略规划,协助上级进行市场分析、制定销售预测和业务开展计划;

2、协助上级制定部门销售任务指标、计划与策略、确保部门业务的有效拓展;

3、全面负责公司产品的销售,制定该业务的阶段性目标和总体控制计划,确保业务目标实现;

4、协助上级做好客户的开发与维护,保证与客户保持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

5、制定定期销售分析报告,保证公司对主营业务所需采购的信息来源;

6、公司及竞争对手促销活动的调查、分析、销售预测及销售信息的反馈;

7、共同协调、相关企业及主管部门各种关系;

8、公司各类销售数据分析、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9、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开发潜在客户;

考核指标:

销售额,业务计划达成率,客户投诉满意率,客户满意度,实际回款率,新客户实现率。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大全

1、设备进场前实行检验制度:每台设备进场均需提供本台设备出厂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或检测、检验证明,各工区必须组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对进场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进场机械设备验收记录”,对不满足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坚决给予清退出场。

2、实行设备登记制度:对每台进场设备均登记并做好台账。调配设备做好折旧记录,租赁设备做好租金支付记录。

3、实行操作人员岗前培训制度:设备进场对其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安全施工的培训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机械保养、故障识别、施工现场的互相协调、统一指挥、高压线路周边的机械操作等,培训后颁发培训合格上岗证,不合格的操作人员坚决给予清退。

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如起重设备、锅炉等,须经过常州、无锡两地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完全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每台设备均在明显位置设立此设备的操作规程,挖机、铲车等可挂在驾驶室内,便于司机学习掌握。并定期对操作人员检查对不熟悉操作规程的操作人员培训。

6、实行执证上岗制度:所有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均执证上岗,上岗证必须是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证件,同时操作证上的机械和实际的操作的机械应相符。

7、实行维修保养制度:每一台设备的操作人员详细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和《司机交接班记录》将设备的管理责任到人,增强设备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于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实行机械设备施工前安全检查制度:根据机械设备隐含或表现出的异常磨损、裂痕、变形、断裂等情况,联系机械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判断出设备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正确、有效的处理,使其更趋合理有效并可安全施工。

9、既有线施工设备实行加固措施。加固方式采用¢16钢丝绳做为缆风绳,缆风绳一端加固在设备顶距离地面2/3处,一端加固在放置在地面的地锚上。地锚埋入地下1.5米深,地锚混凝土块或方木等按标准尺寸加工,保证地锚可靠性。

10、既有线施工设备移位实施方式:当设备移动时松开固定在地锚上的缆风绳,松开缆风绳一米后固定,设备可移动一米,如此类推(此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而定,但不可无缆风绳固定而移动设备)。设备移动到指定位置后在重新进行加固缆风绳。设备移位应有工区副职以上领导在场,并做好记录。

11、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工区必须和操作人员签订“设备包保责任状”。对设备维修保养、安全使用等落实到个人。

12、每台大型机械设备均喷涂字样及标识,并做好设备编号,便于管理。

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制度是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2、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施工现场,了解工作内容及工作环境,并对设备进行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

3、交班者应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4、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上级相关领导。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属于检查范围内的设备。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运行日志、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以便接班人员的查验。

8、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离开作业现场。

9、机械动力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司机手册、司机交接班记录必须及时如实填写。

定期检查制度

1、工区日常检查:工区现场旁站员、专职安全员、物资设备部、工区总工程师、工区长根据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分工,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设备实施日常检查考核。

2、根据工区自身情况,组织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并进行考核。帮助整改设备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升工区设备管理能力。

3、工区日常检查:

(1)工区施工现场旁站人员每天跟班作业,对现场施工设备实施24小时不间断检查,检查及整改结果记入当班旁站员记录。

(2) 工区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工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不定时随机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入安全质量检查整改记录本。

(3)物资设备部每周至少全面检查一次,检查情况记入设备检查记录。

(4)工区长每半月必须组织本工区各作业班设备安全管理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评比,按检查考核结果实施工区奖罚规定。

4、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机械设备检查考核后要召开总结会议,会议上公布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参加人员要签到。

(2)在机械设备检查中发现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总结推广,以点带面。

(3)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设备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4)如果各级安全监察人员在检查中该说未说,该改未改,工作不细致、不全面,今后凡发生事故,均要追究到个人。

5、项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对施工现场设备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以文件形式发到邮箱,并督促工区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复检。

6、项目部每晚夜间巡查,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抽查。

篇13:公司管理制度

2016公司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一)劳动规章制度对员工具有约束效力成立的条件

从《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具有劳动法律意义上的规章制度,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所规定的事项的制度才是劳动规章制度,也只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才能对员工具有约束力。

一个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约束员工,这要从三个方面来加以衡量:

1、要看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合法。即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相违背。

2、要看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对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还要注意保留相关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

3、要看规章制度是否已经向员工公示告知。在向员工公示和告知时,还要注意保留已公示和告知的证据。

(二)用人单位在制定和公示劳动规章制度时常见的问题

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无疑是由用人单位所掌握管理的。然而,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公示和管理中却存在以下常见的问题:

1、未经平等协商程序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应该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即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然后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经过平等协商确定。由此可见,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应该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行为。在实践中,很多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样的规章制度实际上没有法律效力。一些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然已经通过平等协商程序,但由于未保留书面记录作证据,结果在发生争议纠纷时也很容易遭到仲裁和司法机构的质疑。

2、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规章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在法律法规保护的主体条件上,劳动规章的内容、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这只是一个最高限定,并不是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长,只要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就是合法的。单位制定劳动规章时,涉及到试用期问题时,就不能笼统的规定6个月的试用期,更不能让员工先试用后再签劳动合同。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约定无法找到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依据,也就是不能提供出可以被仲裁、司法机构采信的证据,就必然会得到败诉的结果。

3、未履行公示和告知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但是,不少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都是处于秘密状态,锁在人力资源部管理工作者的抽屉里,只有到员工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时,才拿出来告知员工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于这种现象,只要劳动者提出异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一些单位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但由于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当,导致证据材料没有保留,无法向仲裁庭或法庭举证,同样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

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包括内容违法、制定程序违法、公示程序违法。不合法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不合法的劳动规章制度,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要承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规章制度举证的技巧和方法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示,有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那么,怎样来做好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公示的证据保留工作呢?这里提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1、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应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相关书面证据。

从法律规定看,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为此,用人单位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时,必须进行平等协商程序,并务必要留好记录,保存好相关证据,如会议纪要、讨论情况和经过、张贴公告的记录等。因为一旦劳资双方在劳动规章制度效力问题上发生争议,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其规章制度是经过平等协商程序且曾向劳动者公示、告知,如果用人单位不事先保留相应证据,就无法证明相应的内容。

2、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在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时选择易于举证的公示或告知方式,并保留已公示或告知的书面证据。

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直接决定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胜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单位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员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是员工称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单位也无法证明曾向员工公示的证据,最终导致案件败诉。

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才更有利于今后在仲裁庭或法庭举证?

规章制度公示与告知的方法与技巧:

(1)员工手册发放(要有员工签领确认);

(2)内部培训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

(3)劳动合同约定法;

(4)考试法(开卷或闭卷,保留试卷);

(5)传阅法(保留员工签名);

(6)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保存有员工签名的登记表);

(7)意见征询法(保留员工意见的签名和书面资料)。

尽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

(1)网站公布;

(2)电子邮件告知;

(3)公告栏,宣传栏张贴。

从举证角度考虑,不推荐网站公布法、电子邮件通知法、公告栏张贴法,因为这三种公示方式都不易于举证。

3、对于已经存在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从内容和程序两个方面加以补正。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进行修订或删除,甚至推倒重来,并重新履行法定程序,以使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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