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娃宝宝”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篇1:山东省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5号)和《关于印发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4]1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20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应注意实务科目的衔接: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度均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须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报考。
二、考试时间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5年5月21、22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财务管理
5月21日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2日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篇2:新疆石河子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新财会[2004]64号)和兵团人事局《关于兵团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明传[2004]62号)精神,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5月21日、22日举行。现将师市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3、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财务管理
5月21日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2日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凡已报名参加20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科合格人员的成绩将带入2005年,档案号不变,档案号见成绩通知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衔接
今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会计科目有所调整。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凡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20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只能选其一项)。
篇3:山东省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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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5号)和《关于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4]1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考试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20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应注意实务科目的衔接: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度均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须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报考。
二、考试时间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5年5月21、22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财务管理
5月21日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2日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04年底。
四、收费标准

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6元,其中上缴中央6元,省留16元,市留24元。缴费办法按鲁人发[]25号文的`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一)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先领取报名资料(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报名表、双面胶条等),按要求填涂好《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和《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卡上的照片为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照片,要求照片表面光洁、平整、人像清晰,在粘贴时请注意阅读信息卡上的粘贴说明。然后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在《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上加盖本单位印章。报名人员持审核后的报名表、报名卡、学历证书以及必要的资格证书(指经济、统计、审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有证件均须为原件)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报名。报名实行考生个人报名、单位审核盖章的方式。
(二)2005年是会计资格考试政策调整后的第一年,各市人事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将报名点的设立情况、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有关考试政策调整的情况及时地通知广大考生,尽量避免漏报、补报情况发生。各市要认真把关,严格报名条件,确保会计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报名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04年11月30日。具体报名时间以及资料的领取方法等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安排。
(三)省直部门、高等院校及中央驻济单位报名点设在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院(综合楼216房间)。地址为:济南市舜耕路40号,联系电话:2911724、8171724,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具体报名时间安排为:10月15日――25日发放报名资料;10月26日-11月20日受理报名,周六、周日不休息。
(四)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2004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05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涂2004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5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4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其后果自负。对已参加2004年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由于丢失准考证而不能正确填涂档案号的,请与各人事考试主管部门联系并查询。
六、信息管理
(一)2005年度考试报名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每张卡配发双面胶一张,用于粘贴照片。报名信息卡、报名手册和双面胶条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每位考生配发一套。《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自行印制。
(二)2005年度会计考试报名软件使用《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
(三)各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04年12月10日前将考试报名基本情况(中级、初级报名人数以及各科报名人数)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2005年1月25日前上报《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附件2),2005年3月20日前上报报名数据库,全省统一编排考场。各市务必按时上报试卷订单、报名情况等资料和信息。
七、教材征订和培训
(一)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修订后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二)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教材征订和培训工作,教材的征订要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时进行。
(三)为保证考试用书的及时发行,请各市财政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附件3)传真至省财政厅会计处,传真电话:0531-2665171,联系人:王朋蓬。
八、考试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部署好本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考务规定,严肃考风考纪。
(二)抓好巡视检查。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共同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巡视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考试工作监督机制。
(三)落实责任制度。各级人事、财政部门要同省里签订考务工作目标责任书,接受省人事厅、财政厅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3.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征订单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会计
篇4: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的通知摘要
关于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摘要)
日期:2004-9-20
根据考生要求,现将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04]17号)有关精神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和考试科目衔接
(一)考试科目
2005年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科目衔接
根据《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5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按下列要求进行:
1、在20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20度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需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两个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进行。
三、考试大纲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
2、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4年10月15日前,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5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
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04年11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0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3、2005年5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21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2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二)会计
篇5: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问题通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通知
关于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考[]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现将2017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答题要求和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依据
2017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以2017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和范围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规定。
二、试题题型
2017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三、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四、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8日
篇6: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问题的通知
会考[]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定于5月16日、17日举行。为了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经研究,现就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考试时限、答题要求、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布。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及时告知广大报考人员。
一、关于命题依据
20度各科目命题均以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作为依据,考试内容均不超过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及内容。
二、关于试题题型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试题题型如下:
初级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三、关于考试时限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为180分钟,其他科目均为150分钟。
四、答题有关要求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包括:试题、答题卡、答题纸。
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试题两部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为客观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在试题或答题纸上答题的,一律按成绩无效处理。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用铅笔答题或在稿纸上答题的,一律按成绩无效处理。
五、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试卷评分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篇7: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等问题的通知
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题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公布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题型 题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考[]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1日、22日举行,为了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经研究,现将2005年度的.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题型、题量、评分原则、答题要求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布。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及时告知广大报考人员。
一、命题依据
2005年度的各科目命题均以各科目考试大纲作为依据,考试内容均不超过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范围。
二、试题题型
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档次、各科目的试题题型为:
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会计实务(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
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会计实务(二):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
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三、试题题量
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答题时间定为:初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180分钟),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180分钟),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30分钟(150分钟)。
四、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五、答题要求
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试卷包括:试题、答题卡、答题纸。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种题型,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在试题上答题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用铅笔答题或在草稿纸上答题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会计篇8: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 题量等问题的通知
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 题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有些迟了,但还是希望能给大家有所帮助
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05年5月21日、22日举行,为了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经研究,现将2005年度的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题型、题量、评分原则、答题要求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布。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及时告知广大报考人员。
一、命题依据
2005年度的各科目命题均以各科目考试大纲作为依据,考试内容均不超过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范围。
二、试题题型
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各档次、各科目的试题题型为:
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会计实务: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基础: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会计实务: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会计实务(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会计实务(二):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三、试题题量
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答题时间定为:初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180分钟),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180分钟),其他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30分钟(150分钟)。
四、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五、答题要求
2005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试卷包括:试题、答题卡、答题纸。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三种题型,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答题,在试题上答题的,一律按无效处理。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用铅笔答题或在草稿纸上答题的,一律按无效处理。会计
篇9:厦门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2004年10月29日—11月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004年11月1—2日报初级(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11月3—5日,8—9日报中级(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学历证书(原件)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
4、经单位审核加盖人事公章的“报名登记表”
5、填涂完整的信息卡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黑白照片三张(其中一寸照片二张,二寸照片一张)。
四、报名及购买报考资料地点: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
注:具体报名相关事项请详见报考简章。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事局
2004-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