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熬夜别狗叫”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巴中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巴中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巴中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巴中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巴市卫发[]343号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保证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和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办发[2006]321号)文件,结合省会议精神,现就我市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2007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阶段(11月10日至月30日止)和现场确认阶段(2006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20日止)。
(一)网上预报名阶段考生本人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用户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应申报信息,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国人厅发[2006]151号文件二),并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经办人签字,单位负责人初审签字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现场确认阶段考生本人持经单位(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的《申报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单位所对应的报 医 学教育网整理 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缴费、照相等并签名确认(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民营医疗机构按属地化原则到市卫生局进行现场审核、收费、照相等并签名确认)。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申报信息将不予更改。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到报名点进行确认的,逾期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三)网上报名有关说明1、工作流程:考生网上预报名——打印报名申报表——报名点现场确认——打印确认单——考生签字确认——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2、考生相关报名程序(1)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网址:;
(2)考生在考试报名入口处点击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录界面;
(3)考生必须认真阅读须知条款;
(4)注册时,带※号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
(5)注册登记成功后,请点击“报考”;
(6)点击“报考”,进入考生信息输入页面后,带“※”号的各项必须填写真实有效的信息。特别注意的是联系电话,必须保证在一年内能联系上本人。
(7)新报考生报考科目为四科,历史考生必须输入(成绩单或准考证上的)档案号,选择报考上一年度未达到国家分数线的科目或者四科全报。
(8)如果毕业学校不在输入栏中,其输入“其他”,然后在学校备注中输入学校名称。
(9)考生在选择考区考点信息时,全部选择四川考区(代码51),同时,请确认自己所在考点(代码5101——5122)。巴中市考点代码为5121.(10)考生填写完成后,必须点击右下角“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11)保存成功后,考生必须点击“打印申报资料”,打印报名申报表,经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妥善保管。
(12)信息录入完毕,点击提交,没有页面显示的话(显示为空白页),不能出现打印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请稍微等待,可能是网速原因引起。如果时间过长 医学教育 网整理 仍无法打开,请先关闭ie浏览器,重新进入中国卫生人才网,无须注册新的用户,用原来注册用户登陆系统,进入后点击修改或打印申报表资料,查看信息是否正确。
(13)在报名阶段(2006年11月10日至2006年11月30日)考生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但必须重复以上各步骤工作。
(14)系统中规定照片最大为30k,像素最大为160×210,请使用规格照片导入。
(15)网上信息填写完成,点击保存按钮后,提示网页上有错误,这是因为网上报名系统要求浏览器版本为ie6.0以上,请先确认机器是否在ie6.0浏览器上。如果不是ie6.0浏览器,请先将ie浏览器升级到6.0版本,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工作。另外提醒,在报名时请将上网助手等拦截工具停用。
(16)报名信息表无法打印,打印提示错误时,请在ie菜单“工具”——“internet选项”选择“安全”,将安全级别设置为低,然后进行打印。
(17)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提示从业年限有误或者现有资格年限有误,这可能是输入法错误引起,请将输入法设置为英文输入法,且在年限中只输入数字即可。
(1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2006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20日止)持本人有关资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报名条件见川人办发[2006]321号文件第二条。
三、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见国人厅发[2006]151号文和川人办发[2006]321号文有关规定。
四、考试报名费用初级每科50元,中级每科70元。
五、其他事项1、非本地户籍考生,在巴中考点所辖报名点申报考试,须持有与本市医疗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并加盖医疗机构行政公章。
2、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本年度报名时需提交《2006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篇2:黑龙江省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黑人函〔2006〕254号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精神,现将我省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一)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各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各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为2007年5月26日和27日,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成绩管理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2、对单科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考试的人员,可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人发[]462号和卫人发[]164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1]150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附件2),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选择报考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并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10号)文件规定。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4、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来自 医学教育 网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5、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格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
6、从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7、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二)报名要求
1、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放宽报考条件。
2、考生申报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3、今年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有条件的考生在网上预申报时可直接采集照片。不能采集照片的考生到各考点确认网上申报时进行现场拍照。考生到各考点确认网上申报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1份。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
4、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
篇3:南昌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南昌市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考生: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151号)和全省卫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为保障全市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采取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入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地点:南昌市阳明路448号一楼南昌市卫生局考办
二、现场确认有关要求:
1、确认时考生必须本人(不充许代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学位证原件、本人近期一寸黑白免冠同底照片4张及网上报名打印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a4纸张,一式一份)前来办理;
2、报考026至088之间(含026和088)专业考试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2006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发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4、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在提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单》,考生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确认单》上签字后再交回工作人员。
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和日期
基础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人机对话方式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考试事宜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进行查询。
篇4:河北省关于做好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人考发[2006]25号各市人事局人事(职称)考试中心、卫生局卫生考点办公室、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交发[2006]第163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7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
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的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5月26、27日举行,请各地按照考试工作计划认真做好各环节的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的58个临床医学专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报名信息管理工作与纸笔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考试用书的征订与发行工作由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负责。考务操作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进行。
全省初级(士)护理学专业(代码003)的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卫生部门和省直分别设立考点,负责考试的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确认、试卷管理、考场安排、考试实施等考务工作。
其他各专业的考务工作由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负责。
三、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四、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五、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六、从2007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七、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的证明。
八、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之间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九、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合格的,由当地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篇5:滁州市凤阳县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中心乡镇卫生院: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15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12月31日(20毕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士”、“师”级考试)。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教育厅、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 医学教育网整理 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五、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可按照就近原则在内 医学 教育网整理 地考区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八、考试时间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笔试部分定于2007年5月26日、27日举行。
日 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5月26日 基础知识 上午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下午 14:00-16:00 5月27日 专业知识 上午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下午 14:00-16:00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的安排,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与纸笔考试同时进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考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九、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使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06年1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采集照片),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于12月1日起至12月15日持相关的证件、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乡镇卫生院由中心卫生院审查)初审,15日前集中报县主管部门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十、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026至088之间(含026和088)的人员,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学(师、中级)的人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5、网上报名可由考生本人通过摄像头采集照片或到考点集中采集照片,未采集照片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已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十一、收费标准
2007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等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415号文件执行(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各地人事、卫生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密切配合,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07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凤阳县卫生局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篇6:海南省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海南省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人事劳动保障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省直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精神,现将2007年度我省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它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中选择报考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对未列入考试目录的专业,从2007年起省内不再组织开考,由考生自行选择相近专业报考。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45号)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9号)要求,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直接到省卫生厅人事处报名参加考试。
(六)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含)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须满2年。
(七)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具有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免试取得护理岗位准入资格。
(八)申报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护、技类专业和乡镇卫生院申报中级免考外语和计算机外,应提供职称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按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琼人劳保〔2004〕186号文规定,医药类专业外语c级,中医、中药及中西医结合专业可选医古文c级,计算机均为c级。年满50周岁的人员免考外语。
二、考试专业及方式
(一)考试专业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从2007年起,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学、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二)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均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的各专业各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实行两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剩余科目的考试人员,可到所在卫生行政人事机构报名考试。其考试成绩合格后,可核发相应类别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安排
(一)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26日9:00—11:00
相关知识5月26日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27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5月27日14:00—16:00
(二)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从2007年起,全省考生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可自2006年11月10日起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打印《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填报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考生需在12月5日前持《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相关证件到本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盖章,申报表一经确认、盖章,不再允许更改报考专业、科目。12月15日前,各单位将报名资料上报省卫生厅。
(二)申报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相片3张(贴在《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右上角备用);相片要同一相底、规格一寸,不合要求的不收;
4.毕业证、资格证、护士执业注册证和聘书。2006年已考试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交成绩单复印件。
(三)提交的证件及材料,均为原件或有效证件及其复印件(单纯复印件无效),市县卫生局、厅直单位须审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五、几点要求
(一)申报受理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省、厅直属单位由省卫生厅直接受理,农垦系统单位由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受理,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由所在地的市县卫生局负责受理。
(二)对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考试的,各县市卫生局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经我厅基妇处审核后方可上报。
(三)由于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更加复杂,工作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组织报名工作,为考生提供优质服务,指导考生准确填写《2007年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做到认真核对表卡中各项目不错不漏。申报者在社会办医机构工作的,须写明所属市县。上年度在外省参加考试合格的科目,要提供合格成绩单及考区证明书。
(四)考试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初级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中级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篇7:安徽省0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安徽省关于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中直驻皖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151号)文件精神,现将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报名参加2007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12月31日(20毕业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士”、“师”级考试)。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教育厅、卫生厅《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秘[]558号)有关规定执行。中等医药卫生专业学历教育参加卫生类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按照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等医学教育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科秘[]12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初级资格将增加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为012、初级师为025)1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增加全科医学(中医类、027)、社区护理(096)、病案信息技术(112)3个专业类别;中级资格将取消原肿瘤学(063)1个专业类别,在20未通过肿瘤学专业考试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报考肿瘤内科学、肿瘤外科学或者肿瘤放射治疗学专业。
四、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6至088之间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再次报名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未考科目的考试并成绩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八、考试时间
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笔试部分定于2007年5月26日、27日举行。
日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5月26日 基础知识 上午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
5月27日 专业知识 上午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下午14:00-16:00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51号)的安排,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工作与纸笔考试同时进行,人机对话考试时间安排以及其他相关的考务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
九、2007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使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06年11月10日起至11月30日,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同时采集照片),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并持相关的证件、材料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县主管部门审查后于2006年12月20日前集中报所在市(省直)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考点资格审查工作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省人事厅、卫生厅于2006年1月5日-15日对各考点上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中央驻皖单位及省直各部门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在肥中央及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在省直报名点〔安徽医专老校区(原合肥卫校,合肥市芜湖路387号)教学楼103室,联系电话:0551-2863696〕报名参加考试,省直考点现场集中确认时间为2006年12月21——30日。
十、报考中、初级资格考试,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在026至088之间(含026和088)的人员,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学(师、中级)的人员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5、网上报名可由考生本人通过摄像头采集照片或到考点集中采集照片,未采集照片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4张;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
7、已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十一、收费标准2007年卫生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等收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皖价费〔2001〕415号文件执行(初级:50元/科,中级:70元/科)。
各地人事、卫生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协商、密切配合,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第3号令)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2007年度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8:新余市关于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余市人事局 新余市卫生局余人字〔2006〕127号县(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管委会党政办、社会事业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厂矿职工医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字〔2006〕17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含中央驻赣单位)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均可根据条件申报卫生初级(药、护、技)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人机对话两种方式。自2007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代码为026至083(含026和083)之间的各专业“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改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两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的方式进行考试。除此之外其他代码范围的各专业考试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2007年度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采用纸笔方式作答,各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下(人机对话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基础知识 5月26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7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462号)及《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可申报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毕业后取得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受聘初级(士)满5年,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毕业后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人员,可申报初级(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申报前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医德医风考评合格,临床、口腔、公卫、中医专业考生需具备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且学历资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者。
(三)提前报考条件:
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执业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未满3年的责任者。
2、医疗差错未满1年的责任者。
3、在处分期内的受到行政处分者。
篇9:桂平市关于做好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桂平市关于做好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151号)的安排,20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26日、27日举行。为做好我市2007年度的考试报名工作,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此通知如下:
二、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桂平市卫生局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1.学历验证
考生提供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其试用(聘用)机构人事部门负责验证证书原件,试用(聘用)单位属于民营医药卫生机构的,由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证证书原件。可进行网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的,由考生提 医学教 育网整理 供网上查询码当面查询(获取网上查询码方法:1、中国移动用户发送cx到366382,即可获得12位学历网上查询码);2、中国电信用户可通过拨打16838887声讯电话获得查询码);不能进行网上查询的,可调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及入学录取通知书或通过原就读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学籍,并结合卫生厅公布的广西各卫生类院校办学情况进行审核。即不能进行网上查询的,请提供考生档案。
经查证后,经办人必须在学历证书复印件上注明查证途径及结果并签名,加盖公章。
2.从业证明审核。
试用(聘用)机构出具从业证明,在两个两个以上不同单位从业,需合并计算从业年限的,各相关单位均应出具从业年限证明。试用机构属民营医药卫生机构的,受聘者 医学教育 网整理 必须是在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人员,其上级医药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从业证明”上明示并加盖公章。单位出具的从业证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参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号)处理。
3.身份证明验证
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效身份证明必须是带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或文职干部证,护照和台、港、澳往来大陆有效证件等4种类型证件)。其他身份证明不能作为考生报考及进入考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与学历证书内容不符的,需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是同一个人的证明。
4.工作单位名称的审核
从2007年超,考生填写《××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的工作单位名称必须统一使用该单位的医药卫生机构注册名称。
四、报名确认程序
(各乡镇卫生院、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先统计本辖区考生人数,派人到桂平市卫生局4楼购买区卫生厅统一印制的考生报名须知,报名材料首页等材料)
1.由考生自行到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并用a4复印纸打印出清晰的申报表。
2.在民营医疗机构及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考生,将报名所需各种材料先交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初审。(乡镇卫生院仅需在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审核人全名盖卫生院公章。)然后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
3.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考生,由各单位统一收集考生资料,并在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审核人全名盖单位公章。然后由单位统一送市卫生局进行确认。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按照本《通知》精神做好有关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报告,按时完成该项工作。
桂平市卫生局11月14日篇10:南京市江宁区关于转发《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按照市卫生局通知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对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知。
一、报名工作安排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江宁区范围的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在江宁区卫生局报名。
二、报名方式、程序及时间要求
1、报考卫生管理、医学工程专业采用现场报名手工录入的方式,考生须在11月15日至11月30日到我局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考其他专业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11月15日至11月30日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携带相关材料及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 医学教 育网整理 位审查盖章后的《申报表》到区、县卫生局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确认,考生在网上的报名未经确认为无效报名。
3、网上申报资料填写注意事项:必须真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历史考生必须填写原档案号(成绩单上16位档案号)。单位、学校名称必须准确填写(与单位、学校公章一致)。照片上传须是gif,jpg,png格式之一,大小在160×210像素内,且文件大小不能大于30k.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浅蓝或白色底。凡填写字段有“其他”的,或下拉菜单中名称不准确的(如毕业专业),请在“学校备注”中注明。
4、12月1日我局开始审核及上传数据等确认工作,请考生于12月10日前到我局办理确认手续。
三、有关要求
1、根据市卫生局转发的《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宁卫人[2006]17号)文件精神,晋升职称前应到基层服务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
(1)已完成服务的人员提供《江苏省城市医生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
(2)已下基层但未完成服务的人员提供单位下派通知及接收单位证明。
已有安排但尚未下基层服务的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下基层安排计划,可以先报名,2007年4月凭单位的下派通知及接收单位证明领取准考证。如届时未能提供 医学教 育网整理 单位的下派通知及接收单位证明,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领取准考证。
2、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初级资格时须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如是通过考试取得资格须提供人事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通过评审取得资格须提供评审表、初聘表、职称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要规范,不能简称。单位、毕业学校名称要与公章一致,填写所学专业要与毕业证书一致。
5、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四、报名(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评审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报考专业代码在026-088的考生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近期小二吋彩色免冠数码照片2张及照片数据软盘。(白底或浅蓝色底),
7、工作岗位变动人员报考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交原岗位及现岗位低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统一印发的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单,
9、晋升职称前应到基层服务的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
10、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证明。
有关考试工作信息请查阅南京卫生网人事处项目下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栏目(),及中国卫生人才网报名专题()。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二00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