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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督导制度的建立论文

篇1:校级督导制度的建立论文

校级督导制度的建立论文

摘 要:建立一个具有科学性、自律性、前瞻性和规范性的校级督导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现代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课题。对于深化以素质教育为核心的教育改革,实现对教育现代化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教育督导 校级督导制度 建立

随着部队后勤建设改革步伐的加快,特别是预算编制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促使加强消防部队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显得十分重要。

一、深化对财务管理工作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首先,财务部门是部队的一个综合性的军事经济管理部门。

一般人认为搞财务就只是记记帐、算算帐这么简单,其实这是一种肤浅的认识,并没有领悟到财务管理工作的真谛。财务部门是一个综合性的管理部门,财务人员不仅要记帐、算帐,而且要对经费物资和固定资产实施核算与管理,将经费、物资、财产捆在一起管理,以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财务人员要在提高核算效率及质量的同时,加大管理力度,把主要精力用于财务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和分析方面,使财务管理工作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财务部门要确立“管理型”的总体思路,即:从事后反映扩展到事前决策计划、事中控制和事后考核分析;从单纯的守财到生财、聚财、用财;从单纯的消极管理扩展到目标管理。

其次,财务部门是部队的一个执法部门。

《预算法》、《会计法》以及军委和武警总部颁发的其他财经制度规范,是财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在日常业务处理中,财务人员必须强化“三种意识”:

(一)表率意识。作好表率是抓好部队财务管理的前提。财务人员岗位特殊,工作性质也比较敏感;在工作中一定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财经纪律,自觉遵守法规政策,时时处处起到表率作用。

(二)把关意识。会计审核是经费开支的第一道关口,严格把关是确保经费开支有序的关键。财务人员要切实为党委和领导当好家、管好家,对于不合理甚至是不合法的开支,要大胆地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得到党委和领导的支持,真正发挥好参谋和助手的作用。

(三)法规意识。依法管理是抓好部队财务管理的基础。经费越紧张,管理就要越严格、规范。

再次,财务部门是部队的一个聚财部门。

这里所说的“聚”,决不是消极的守株待兔,而是积极主动去争取。要拓宽财源,寻求地方财政支持。财政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实施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管理暂行办法》,为消防部队经费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财务部门要利用这一有利契机,积极推动政府制定消防业务经费定额标准,将消费经费纳入地方预算。

二、必须紧紧抓住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这一中心

部队的财力是有限的,而后勤保障工作千头万绪,点多面广。而如何使有限的经费发挥出最大的功效,这才是财务管理中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经费投入要合理,加强管理重效益。

严把预算环节,遵照“量入为出,合理安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标准经费的投向、投量逐项把关,对各分项预算该保的保、该压的压,切实防止预算安排的盲目性,做到无预算项目的事情不办理,超预算的支出不批准,有效地卡住超支的.源头,避免经费使用“节外生枝”的现象,使部队经费收支综合平衡。

第二,形成监督机制,规范财务管理。

财务监督是保证财务活动有序进行的重要手段,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帐目检查,并利用财务人员集体办公、集训等时机,适时进行检查指导,还可不定期到基层单位进行具体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注重做到“四查四看”,即查有无虚报冒领、查有无不合理支出、查有无擅自扩大范围、查有无支付大额现金;看标准执行是否正确、看规章制度是否落实、看有无克扣基层经费、看保障是否准确到位。财务部门可从预算、收入、支出、资产、专项资金的管理方面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三、建设高素质的财务干部队伍

人才是基础。高素质人才是新时期部队建设的宝贵财富,加强财务管理必须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一)高标准“选才”。突出先进性要求,选用政治思想坚定可靠,具有坚定政治信念和较高理论政策水平,并且有无私奉献的人;突出业务能力,选用业务素质全面过硬,熟悉财务理论、精通财务知识、善于财务管理的人;突出作风素质,选用工作作风严谨扎实、职业道德高尚、注重自身修养、有高度事业心和强烈责任感的人。

(二)高规格“育才”。进一步完善财务人员培训体系,按照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培训的数量、规模和层次结构;注重“通”与“专”的有机结合和能力培养,把立足点放在培养复合型人才上,改变以往单一型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对象熟悉财务管理理论和业务操作,并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其他知识和技能。

(三)高质量“训才”。根据业务特点,按照上岗需要、精通业务和创造发展等不同阶段,拟定不同目标,采取短期集训、岗位练兵、外送代培等多种途径,实施分类训练,积极提高财务干部的业务技能和综合训练。

(四)高要求“管才”。加强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财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及时消除职务犯罪隐患。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财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荣誉感,激发其内在动力。

由此看来,加强部队财务管理工作势在必行,建立一支新型的财务管理队伍,是对后勤保障和部队各项建设的坚实后盾。

篇2:甘肃省建立县级职教督导评估制度

甘肃省建立县级职教督导评估制度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决定从起,对甘肃省所有县市区进行一轮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对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该方案规定,“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4个二级指标、36个评估要点,重点考核县级政府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法规、文件情况,从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县级职教机构、职教经费投入、职教发展水平等4个方面进行督导评估,旨在督促县级政府认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甘肃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推进全省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据了解,甘肃省县级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统一领导,各市州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从20起,各市州制订分年度督导评估计划,到对所辖县市区进行第一轮督导评估。该方案规定,11月30日前,各市州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上报分年度督导评估计划,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汇总审核后,公布各县市区督导评估年度计划。各市州按年度计划组织督导评估工作,并接受甘肃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监督和指导。

篇3:教学督导制度

教学督导制度

1、 部里按照人员调动和岗位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每学期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由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教授(教师中)组成。

3、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工作办法分为自主听课、分析学生评教、检查教学资料、抽查试卷等四个方面。

4、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部里制定的各项教学规定,对一线教师的授课质量进行检查和督促,加强教学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5、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要向部里及时反映教师授课中存在的不良现象,褒贬分明。

6、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要对自身的职责负责,严肃对待,随时提出良好的教学建议和意见。

基础科学部

6月

篇4:海南省建立教育督导系统信息报送制度

海南省关于建立教育督导系统信息报送制度

一、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信息工作

教育督导信息工作对及时了解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开阔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水平,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社会影响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抓好抓实。

二、认真做好信息员的遴选工作

各市、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都要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本地区(单位)教育督导工作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上报和反馈等工作。

信息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及时发现、捕捉、报送各类重要信息;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使用计算机输入、传递和接收信息的操作技能。请各单位于8月底前将信息员名单、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

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有关教育的政务信息、工作动态、重要活动、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等多种信息(含文字和图片等)。

1、促进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教育督导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

2、对上级重大决策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的实施落实情况;

3、开展对教育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调研、督导等;

4、加强教育督导系统自身建设的`制度性研究等。

四、信息报送的要求

1、各单位要为信息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使信息工作制度化,保质保量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报送的信息要充分体现信息的特点。一要新,即新情况、新内容、新角度、新思路;二要实,即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符合实际;三要快,即采集、上报、反馈信息及时;四要精,即文字简洁精炼,篇幅适当。

3、各市、县(单位)从今年9月份开始,每月至少要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报送1条以上的信息,报送的信息要经过教育局(处)分管领导审阅同意,重要内容的信息要经过主要领导审阅同意。

4、报送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为主,文稿采用word文档格式,图片要求使用JPG格式。

5、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联系人:符仁子;联系电话:65334367、13976780338;电子邮箱:hn66513101@126.com、65338070@sina.com。

五、实行信息报送的通报制度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从9月份开始对各市县(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对各市县(单位)报送来的信息,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筛选部分报送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并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宣传交流。

各市县(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媒体的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督导的宣传力度,增强教育督导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使教育督导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保障作用。

校级督导制度的建立论文

篇5:浅谈行政公诉制度的建立论文

浅谈行政公诉制度的建立论文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规定确定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基本模式是行政自诉制度,对行政公诉制度没有提及。所谓行政公诉,是行政公诉人代表国家将行政主体侵犯公共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裁判的制度。

多年的行政与司法实践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建立行政公诉制度是必要的。本文试就行政公诉制度建立的可行性,以及行政公诉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探讨。

一、行政公诉制度建立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行政诉讼制度建立和存在的根据是监督、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作为该制度基本模式之一的行政公诉制度有其存在的理论基础和现实依据。

1、行政公诉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

第一,从权力制衡的角度来讲,需要建立行政公诉制度。我国国家权力的分工与运行的特点是:行政权强大且不断膨胀,为了保持权力之间的制衡,使权力能合理运作,需要强有力的措施来制约行政权。行政诉讼是对行政行为实施司法审查,是一种重要措施。 但是现行《行政诉讼法》仅仅规定了行政自诉制度,限制了行政诉讼功能的充分发挥。这就需要建立行政公诉制度,允许行政公诉人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或不作为侵犯公共利益时,提请法院启动司法救济程序,对行政权实施有效的监督,以达到权力制衡之目的。

第二,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出发,需要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大量公益被侵犯而得不到司法救济的情况,如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和破坏、土地开发中的不合理利用、政府在公共工程的审批和招标、发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等。存在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对这些违法侵犯公益的行为,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的途径、纠正惩治的措施。对此,可通过建立行政公诉制度,由行政公诉人作为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代表,对行政机关违法侵犯公共利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遏制各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2、行政公诉制度建立的现实依据

第一,从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大多已建立行政公诉制度。19世纪末的德国巴伐利亚邦开始在行政法院内设立检察官,负责对政府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英国行政法规定,检察长为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有责任代表公众利益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并提起诉讼。美国联邦总检察长有权决定并参加他认为涉及到联邦利益的.任何行政诉讼案件。在日本,公民可在民众诉讼中以作为选举人的资格或者其他与自己在法律上利益无关的资格提起诉讼。前南斯拉夫《行政诉讼法》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文件有害于个人、联合劳动组织、其他组织或共同体,具有管辖权的检察员或法律授权的其他机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些国家行政公诉制度的确立,为我国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范例。

第二,从我国的理论和实践来看,建立行政公诉制度也是可行的。在理论上,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刑事公诉制度。我国的刑事诉讼中,已经确立了刑事公诉制度。刑事公诉在司法实践中承担了绝大部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任务,较好地实现了刑事诉讼的任务。民事诉讼中虽然没有确立公诉制度,但确定了“支持起诉”原则,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一方,其他团体、组织可予以援助,以保障其诉权的行使。《行政诉讼法》第64条规定行政抗诉制度。这些为行政公诉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模式。在实践中,已经有了较为有效的做法。,河南方城检察机关第一次提起国有资产流失的诉讼,到,全国各地的检察机关提起类似的民事诉讼已达141起。行政公诉在一些地区已悄悄开展,如河南新野县检察院诉新野县司法局新甸铺法律服务所违法公证案。

二、行政公诉制度建立必须解决的基本问题

行政公诉制度的建立首先要解决什么人就什么事能够提起行政公诉,以及如何引起行政公诉程序的发生。

1、行政公诉人的设计

行政公诉人是指在行政公诉案件中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其特点是:它不是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提起诉讼的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行政公诉人的设计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检察机关;第二种模式是公益性团体;第三种模式是自治组织。对公益性团体和自治组织充当行政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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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探讨论文

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探讨论文

医疗行业是高风险行业,由于医院医生的水平参差不齐,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及责任心不同,医疗后果的难于预测性等因素.使得在医疗过程中经常发生对病人不利的损害结果:同时,由于患者方面对医疗知识了解程度的不同及对医疗风险程度的估计不足,总是抱有很高的期望值,一旦发生不可预见的后果,往往首先考虑的是医院或医护人员没有尽心尽力甚至认为是医护人员的责任事故,这些因素造成医疗纠纷的.不断发生。

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巨大的身心损害,而且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如何处理因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纠纷已经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务院新颁布的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解决医疗纠纷方式仍停留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三种方式上,有许多不足之处。因此,医疗纠纷的处理一直是困绕我国卫生界的一大难题。笔者结合当前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在研究我国的《仲裁法》、民商事仲裁制度和劳动仲裁制度的基础上,对于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作如下探讨。

一、 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

仲裁是一种最为重要的非司法诉讼解决争议的方式,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必要性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解决医疗纠纷方式的局限性

《医疗事故处理条理》规定的三种方式:①医疗单位与病员及其家属自行协商解决。②卫生行政部门处理。③人民法院处理。这三种方式对于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作用,也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 协商和解的方式不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单位愿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原因之一是宁愿“花钱买平安”,以减少万一败诉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之二是减轻善后工作的难度等。患者一方则为了多得到经济补偿。协商和解容易造成病人之间的攀比,要价越来越高,医院难以承受,而导致矛盾激化,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此外,协商和解容易掩盖错误,甚至? 缸镄形??矶嘤醒现厥е靶形?牡囊搅剖鹿剩?ü?靶?毯徒狻钡姆绞浇饩觯?梢约炔患?ǎ?膊欢ㄐ裕?搅频ノ徊淮又形?〗萄担?笔氯艘膊怀械T鹑危?交妓?降暮戏ㄈㄒ娴貌坏奖;ぁ?br>

2、 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行政处理医疗纠纷的权利机构基本是医疗单位本身和医疗单位的领导机关。在行政处理医疗纠纷中,处理纠纷的权利机构多从本位主义出发,首先考虑如何保护自己的医护人员和如何维护医疗单位的经济利益。难以避免发生 “同行相亲”、“隶属偏袒”等问题,容易造成处理结论的失真,病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3、法院处理有一定的局限性。医生是一种高风险的职业,非经专业训练难以对专业问题得出客观科学的评价。法官由于不懂医,处理医疗纠纷不可能得心应手,医患双方的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证。部分患者判决结果不满意,以纠纷为理由砸毁医院设施或殴打医务人员。更多的情况下,由于法官不懂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而不公正作出的判决,挫伤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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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试论建立判例约束制度论文

试论建立判例约束制度论文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受大陆法系的传统影响较深.由于法律观念、立法体制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判例的实际效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更没有成为我国的法律渊源。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民事(含经济)、行政事件,依照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作 出了数以万计的具有最后决断性和最大权威性的裁判。,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海事案件54l万件。面对这样一笔巨大的司法资源财富.由于我国现行司法体制的原因,却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而被束之高阁,实在令人扼腕。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并向纵深发展,司法实践对现行法律调节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学理论界也有很多学者提出了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建立我国判例制度的具体设想和建议。不久前讨论经济法草案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李鹏委员长已提出可适当运用判例. 可见这一问题已引起重视。笔者认为,从理论和实务上,对判例在我国司法实践活动中的作用重新进行思考和评价,进而建立起我国的判例约束制度,对于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有重要意义。

一、判例约束制度的概念及其建立意义

判例约束制度,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不仅要依法受到各种监督和制约,同时还应当遵循先例.非经正当程序不得作出背离先例的判决。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有难以计数的判决,这些判决作用于特定的已决案件发生法律效力,个案判决对其他同类案件,只具有一般参考价值。建立判例约束制度,就是要经过一定的确认程序之后.个案判决可以取得普遍的适用效力。人民法院的个案判决.它不仅对案件当事人具有约束性,即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履行判决中规定的义务,而且,它们对其制作者――人民法院和法官,也具有约束性.即人民法院和法官在遇到同类案件时也应当如此判决。即所谓“一切法院的裁判都应当与上级法院或本法院就同类案件所作的裁判相符合”,人民法院和法官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使同样的案件得到同样的裁判,以保障国家法律表现在时间上,地域上、对象上的同一性,即:法律的统一性。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援引成文法和司法解释,但是由于成文法法条的抽象性、原则性,法官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就有较大的弹性和幅度。在司法实践中,同一案件经不同法院的.法官或者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来审理,就可能作出不尽相同甚至截然不同的判决。这样产生的直接恶果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怀疑。“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英;培根语)因此,我们在审理案件时,不仅依照法律条文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还要受到先例约束,以保证同类案件能得到同类的判决,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概括说来,建立判例约束制度有如下意义:

一是有助于提高司法工作效率。技照成文法审判模式,法官每审理一个案件,首先给案件定性,然后对号入座寻找法条和司法解释,再就当事人的责任作出裁判。如果建立判例约束制度,那么法官审理案件时,只需找出相类似的判例即可判决.不再重复以上往的机械性操作,既节省了精力又保证了判决的精确性。

二是有助干司法统一。建立判例约束制度,每位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必须依照法条规定和司法解释.并遵循判例,因此他的自由心证及偏见被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以保证同类的案件得到类似的判决。

三是有助于普法。成文法的条文是对法律行为的性质和责任作出抽象性的、一般性的、原则性的描述,法官和律师理解尚不太难,但是一般民众来解读法律条文则会有五花八门的理解。如果建立判例约束制度,人民法院公开出版发行判例,那么民众就可以通过这些具体的事件来解读法律。

二、判例的创制

判例的创制.是指人民法院在生效判决的基础上,选取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判决,依照特定的程序制作成具有一定格式的判例的活动。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官是判例法的创制者,自不待言。以往,成文法国家的传统理念是法官只能机械地适用法律,而设有任何发挥。这种规念现已转变了,法官在成文法国家中规范创制者的作用也在增加。虽然他们不采用判例法,但他们的判决,特别是高级法院法官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起规范下级法院判决,维持法律适用统一的作用。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各地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民族自治区域更具特殊性.考虑到各地发展的实际情况.赋予各级人民法院判例创制权是必要的。 判例的创制,其前提和基础是必须改革我国现行判决书的制作。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对个案所涉争议事项所作的最后法律结论.也是法官历经判决形成的主、客观过程对争议事项的最终判断。法官应对其断案所依据的各种理由作出详细说明。对断案理由的说明.不但应成为法官的权利,更应是其义务与职责;因为一项判决经制作成为判例公之于众后.应经得起整个法学界的挑战,不仅要说服当事人,而且律师、学者、法官都有机会来评价其判决理由。我国现行判决说理过于简单,刑事判决尤显幼稚,通常表现为没有过程的结果,没有论证的结论,这是我们必须改革的,也是建立判例约束制度的内在要求。

为了保证判例创制的质量,就必须有科学的判例创制程序。一般认为,判例创制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例的选择。人民法院各业务审判庭从众多的生效判决中筛选出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判决书.并说明选择该案例的理由。

(二)审核。案例判决初选出来后,应当进行讨论决核定并进行技术处理。鉴于各级人民法院目前还保留有审判委员会,案例审核工作可由其办理。今后审委会撤销后.案例审核工作可由研究室办理。

(三)核准。案例经整理后,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核准。

(四)公布。经过核准,人民法院就可以向外公布该项判例。如有废止判例,也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关于判例的格式,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统一。首先是名称.可以统一命名为“x x人民法院关于x x x(当事人)x x x(案由)的判例”,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湖南省棉麻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岳阳楼支行存单纠纷案的判例”。判例主文应当包括案件事实概述、诉辩要点、合议庭评析意见、判决法律依据、一.二审结果、发布机关附注等六大部分。

建立判例约束制度,必然会导致判例的浩瀚庞杂、以致造成适用上的困难。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授权最高法院建立一套判例整编规程,定期进行分类整理删改,并利用计算机管理,使判例简洁明了,便于查找和适用。

三、判例的适用

判例的适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适用先前类似判例据以作出判决的恬动。判例的适用与法律的适用不同.判例的适用只是法律适用的一个中间环节,法律条文可直接援引在判决书上,而判例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外,其他判例均只能贯彻遵循面不得援引在判决书上。为了正确适用判例,充分发挥判例的约束指导作用,我们必须界定判例的效力层次并建立背离判例报告制度。

判例有司法解释、参照指导等不同效力层次。判例由哪一级法院创制,这本身与判例的效力紧密相关。最高人民法院创制的判例(包括最高法院自已作出的判决以及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采用的下级法院的判决)具有司法解释效力,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全国各级法院对相同或类似案件的判决必须遵循最高法院的判例,不得违背,并在判决书中直接援引;各高级法院创制的判例,其效力次于最高法院,及于本院和所辖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创制的判例,效力次于上级法院,及于本院和所辖法院。

为了保证判例的稳定性、权威性和约束力,下级人民法院的判例一般不得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例相抵触.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判例原则上不得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相抵触。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适用上级人民法院或本院的判例可能导致不公正时,可以不适用该判例,但必须进行书面报告.因此必须建立背离判例报告制度。即任何一个待判案件要作出与本院或上级法院的相类似判例相悖的判决,必须书面报告上级法院。如果要背离最高法院的判例,则应逐级报至最高法院。该书面报告必须写明该案在事实和法律上的特殊性或与应循判例的区别,或者写明应循判例必须推翻的原因。总之,必须详细报告背离判例的理由。是否推翻应循判例.由创制该判例的法院决定,但必须报上级法院核准。

另外,由于每一级法院创制的判例都是该法院根据其管辖区内的社会经济状况并依照法律和有关法律原则创制的,因此这些判例具有法律上的共性和地域上的特殊性。如果待判案件的当事人不属同一法院管辖区域,那么在适用判例时应尽可能考虑不同地理区域上社会经济状况的差别性.尽量适用当事人共同的上级法院创制的判例,或者允许当事人造择适用判例,这样才显示出判例对当事人在未来纠纷预见性的影响,从而更好地规范当事人的行为。

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已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写入了法律,这给我们公正司法和维护法制统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判例法虽然源于英美法系国家.但是采用判例确实是保证司法公正、维护司法统一的有效选择。在我国,社会根据大众需要而将法院的判决视为先例,这实际已经成了一种无法抵御的力量。当事人在法庭上引用着其他法院的类似判决,人们在论文中比较着不同法院的相似判决,使判例在司法工作中固有的作用得到了承认和发展。在此基础上,人民法院应当勇敢地承担起历史赋予的使命,统一部署,稳妥推进,建立起我国的判例约束制度.保证司法公开和公正,维护司法尊严和统一,为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把我国法制建设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篇8:建立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探讨论文

建立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探讨论文

固定资产的价值在于具有潜在的服务能力,随着高校对固定资产的不断使用,这种潜在的服务能力在高校人才培养的过程中不断地发挥效能。但是,固定资产的服务潜力是有限的,随着固定资产在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不断使用,这种服务潜力会逐渐衰减直至消逝。因此有必要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固定资产折旧计入人才培养成本的过程,是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收入中得到补偿而转化为货币的过程。从本质上讲折旧也是一项成本费用,只不过这项成本费用是前期已经发生支出的非付现成本,从权责发生制和配比的原则来看,对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费用是很有必要的,不计提折旧或不正确地计提折旧,将导致错误地高校人才培养成本和衡量高校的办学效益。随着主义市场经济的和高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高校的内部管理也不断加强,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会计核算显得越来越重要。对高校人才培养成本的核算必然要求高校对其拥有或控制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正确反映固定资产的有形和无形损耗,为国家和学校的管理提供准确的人才培养成本信息。

一、高校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弊端

根据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高校固定资产的特点是数量较大、种类齐全、档次较高、更新速度快。随着高校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投资逐年增加,固定资产在高校总资产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大。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近两年财务决算的数据显示,74所直属高校的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的55 %以上,学校每一元的运行成本就需要近1.5元的物资资本来支持。如果这些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不在教育成本中反映折旧费,那么所得到的教育成本数据就是不全面的。但根据现行高校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由此产生的弊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能如实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真实价值

在现行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中,对固定资产的核算主要是通过设置“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两个会计科目进行的,主要是反映固定资产原值的增减变动情况。除了固定资产的清理或报废以外,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后一直保持不变。有的高校为了提升办学层次或迎接评估和检查,为满足相关指标的需要,对应报废的资产不予报废;有的高校放任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自行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财务部门却仍然挂账。这种账务处理方法既不能正确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也使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并使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余额不能反映其实际情况。

(二)不能准确计量高校的人才培养成本

根据高等学校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固定资产的购置是在“事业支出”科目的明细科目“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等中一次性计入支出的,对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内己消耗的价值不进行分摊,造成购置固定资产的会计期间教育成本支出偏高,而非购置期间的教育成本偏低。另外,高校固定资产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折旧费往往在其支出中占较大的份额,在考核使用部门或单位使用固定资产创造的效益时,仅考虑核算材料、劳务等支出的成本,而忽略固定资产折旧的成本,将不能准确反映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的实际成本,造成项目结算时账面结余较多,出现“虚盈实亏”的现象。由于高校固定资产不单独核算其使用成本,固定资产在采购时直接报销,不再计提折旧,在固定资产的管理过程中,很少需要财务部门参与,因而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预计使用年限、估计残值、已使用年限、使用部门、报废毁损等后期管理抱有敷衍了事的态度,当固定资产完成其使用寿命进行清理时,有的使用部门甚至自行将其报废处理,这种缺乏监督、制约的处理方式,极易造成高校固定资产的流失。

(三)不能科学合理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

一方面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原值和净值合一,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固定资产的是否更新缺乏可供的资料,往往由其使用部门主观提供更新固定资产的资料,极易造成学校资产的浪费。另一方面,现行制度规定高校的修购基金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修购基金按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则与单位的收入呈正比例增减变动,而事实上固定资产的更新与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并无直接关系。另外,修购基金不仅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还用于大型修缮支出,这更进一步减少了固定资产更新资金。因此,仅仅依靠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提取形成的修购基金远远满足不了高校扩大办学规模的需要,为解决高校固定资产更新资金紧张,应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二、高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前期准备

(一)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前的清产核资工作

由于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高校平时对固定资产疏于有效的管理,为配合高校推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高校财务部门首先应建立完善固定资产账簿的相关信息。财务部门可联系后勤、资产、设备、图书等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盘查,并利用计算机、通讯等管理工具,完善各类固定资产的明细登记信息,如使用状况、入账价值、预计使用年限、估计残值、剩余使用年限、使用部门、报废毁损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通过清产核资工作,也可让使用部门充分了解所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及其使用年限,以及本部门因使用该项资产每年应负担的成本,有助于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减少各部门固定资产“小而全”的购置模式。同时完善的固定资产账簿明细记录,也可反映现有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尚可使用的年限等信息资料,便于固定资产采购部门有序更新固定资产,财务部门安排资金预算。清产核资的工作结果,将为高校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奠定基础。

(二)对清产核资的结果进行相应的会计调整

对清产核资过程中已报废、毁损、不需用、未使用、在用的固定资产分别进行详细登记。对已报废和毁损并没有实物的固定资产在征得上级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根据固定资产的原值进行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的会计调整。对已报废、毁损、不需用有实物的固定资产除按上述办法冲减“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外,对于固定资产清理净收入转入“修购基金”。对于在用固定资产在充分考虑各种有形、无形损耗的基础上,参照国家统一制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按原账面价值与现行市场价值的差额一次性补提折旧。对未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充分论证其可用性的基础上,如果可用则按在用固定资产进行处理,若不可用则按照已报废、毁损、不需用有实物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三、高校固定资产折旧制度的建立

(一)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和方式

高校应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专用设备和一般设备;3、季节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5、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式一般有三种:综合折旧、分类折旧和个别折旧。其中分类折旧是指将物理特性相似、使用年限大致相同的资产归并为一类,出一个平均的折旧率,用该折旧率对该类资产计提折旧。从实务工作量及提供折旧信息的可靠性来看,分类折旧是对个别折旧和综合折旧的折衷,将性质相近、使用年限相近的固定资产作为一类计提折旧,既简化了操作,又基本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的价值转移信息。高校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六大类,各类固定资产的功能、用途、使用情况各不相同,所以应按固定资产大类采用分类折旧的方式来计提折旧。

(二)高校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是将应提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各使用期间进行分配时所采用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和加速折旧法等方法。折旧方法的选用将直接高校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在不同年度间的分配结果,从而影响高校各年人才培养成本的测算和办学效益的评估。因此,高校应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受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影响的方式和速度,结合、环境及其他因素,合理选择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高校固定资产的特点是种类较齐全,个体价值、性质千差万别,因此,应区分各类固定资产的属性分别采取相应的折旧方法。如房屋建筑物和一般设备,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其使用价值在使用期限内转移较平均,一般选择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一般为20-30年;设备的折旧年限一般为5-;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般不超过10年。但对购置的具有专门性能和用途的教学科研设备,由于价格昂贵、科技含量大、技术生命周期短、无形损耗十分严重,应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电脑等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的一般设备也应采用加速折旧法。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各期的折旧费用会相差很大。高校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要持谨慎态度,慎重选择折旧方法,一旦选定,在各期的核算时都应保持一致,不能随意变动。同时,在有关会计报表附注中将折旧的计提状况、数额及计提方法等,应当详细地予以特别揭示,以便于不同高校之间加以比较。

(三)高校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方法

为对高校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进行全面的核算,应新设置“折旧费用”、“累计折旧”会计科目。“折旧费用”科目借方反映教学单位和行政单位所占有的各项固定资产按一定的折旧方法计提的折旧额,贷方反映分配后转入“人才培养成本”或其他支出科目的转出数,转出后本科目无余额。对于折旧费用,应当按照合理的标准在不同专业中分配,并可按照固定资产类别或使用部门设置明细科目。“累计折旧”科目贷方反映高校各类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额和增加固定资产而相应增加已计提的折旧,借方反映因出售、报废清理、盘亏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而相应转销其所提的折旧额。“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该科目的余额在贷方,反映高校现有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作为固定资产减项单独列示。

[1] 赵玉萍. 核算教育成本,确定最佳规模效益[J]. 事业财会, , (3).

[2] 孙芳城、李孝林. 比较财务会计学[M]. 立信会计出版社, .

[3] 罗先和、陈立军. 中级财务会计[M].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2.

[4] 刘承智. 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务处理的看法[J]. 财会月刊, , (10).

[5] 任喜雨. 高校试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J]. 教育与, 2001 (4).

篇9:教学督导规制制度

教学督导规制制度

1、 部里按照人员调动和岗位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每学期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名单,

2、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由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教授(教师中)组成。

3、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工作办法分为自主听课、分析学生评教、检查教学资料、抽查试卷等四个方面,

4、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部里制定的各项教学规定,对一线教师的.授课质量进行检查和督促,加强教学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5、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要向部里及时反映教师授课中存在的不良现象,褒贬分明。

6、 教学督导小组成员要对自身的职责负责,严肃对待,随时提出良好的教学建议和意见。

篇10:企业年金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论文

一、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一)商业权宜理论(Business Expediency Theory)

亦称劳绩报酬理论,是企业年金制度建立的早期理论,认为企业年金是雇主对常年忠心服务于本单位职工的一种赏赐,年金给付金额与职工工作年限正相关。企业年金建立的基本动机主要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实现剩余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协调好劳资矛盾,改善劳资关系,最终更好地实现雇主的经济利益。

(二)雇主父爱理论(Employer Father Theory)

该理论指出年轻的雇员是“不理智”的孩子,倾向于过度消费,埃佛里特.T.艾伦等人认为雇主建立企业年金的主要动机在于其“有一种与控制雇员的愿望联系在一起的父爱主义传统”,企业年金等道德保障手段可以应对员工短视而遭遇的养老风险,增加雇员福利、提高其积极性和归属感,并最终有助于企业生产率的提高。

(三)人力资本学说(Human Recource Investment Theory)

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体现在劳动者身上的一种资本类型,以劳动者的技术水平、知识程度、健康状况及工作能力来表示。对人力资本的投资至关重要,一方面,人力资本投资是一种回报率很高的投资;另一方面,这些投资一经运用就会产生长远影响。企业年金正是企业对人力资本进行的以期提高生产率的投资。

二、员工——生命工资的持久

(一)持久收入学说(Permanent Income Hypothesis)

弗里德曼指出个人劳动收入曲线呈倒V型,人们的消费是持久一生的,收入却不是。当期收入当期消费的政策会造成老年贫困,储蓄、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等可以把暂时收入转化成持“久收入”。然而,人因为短视可能造成储蓄不足,基本养老保险也只能保障老年基本生活水平,兼具灵活性和效率性的企业年金就显示出其独特的优越性。

(二)生命周期学说(Life-Cycle Hypothesis of Saving)

莫迪利亚尼和布伦伯格将人的毕生分为童年、工作、退休和死亡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收入结构不同。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理性的消费者应根据其一生的全部预期收入来安排其支出以保证消费总效用最大。雇员应通过储蓄或调整工作期间的消费标准来满足退休后生活需要。对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能够弥补储蓄遭受的通货膨胀侵蚀,是不错的策略。

(三)人力折旧理论(Human Depreciation Theory)

该理论认为公司须在员工年老无工作能力时像机器折旧一样供给养老金。“在政府计划不够的情况下,所有产业部门都有义务为工人提供医疗等福利以及老年退休的折旧,就像目前为厂房和机器所作的那样,以维持人力”。企业年金是对有主观能动性有生命的人力的折旧,应当持续直至人的生命终结,并且遵循资本边际效用递增的规律供给递增的年金。

(四)延期支付理论(Deferred Wage Theory)

该理论认为员工在职期间只得到其创造的物质财富的一部分,其退休后领取的企业年金是应发薪酬的另一部分,是对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无论是货币工资还是企业年金,均是企业的生产要素成本。延期薪酬既可以平衡劳动者不同时期的消费需求,又能够增强雇员的'责任心,被生动地称为关键人才的“金手铐”。

三、制度——保障层次的提高

(一)马斯洛需求模型(Maslow’s need hierarchy model)

基本养老保险旨在保证基本养老需要,当前还是我国老年人主要的收入来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老年人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后会进一步追求更高层次的需求。退休金与在职时工作贡献并无特别相关,无疑会影响在职一代的积极性。企业年金则可以满足有条件的人较高层次的养老需求,提高员工积极性。商业养老保险则是最高层次的需求。

(二)养老金多支柱理论(Multi-pillar Pension Security Theory)

为防止养老金单一制度的弊端,体现养老保障体系中不同层次功能,世界银行等机构在对诸国社会保障实践研究的基础上纷纷提出了多支柱养老保障理论,以平衡储蓄和再分配功能的发挥,实现风险分担。实践中,三支柱养老保障模式已经是国际流行的体系,作为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在整个养老保障系统中居于战略性的地位。

(三)人本管理理论(Humanistic Management Theory)

人本管理首次提出将“人”作为组织的核心资源来对待,强调的是以人为根本出发点和中心环节开展管理,因而只要对调动组织成员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有利,对于促进组织及其成员的发展有用的一切措施、机制等均是人本管理的内容。企业年金正是以员工为本,从员工的根本需求出发,为解决其后顾之忧而提供的更高层次的服务。

四、国家——政策选择的结果

(一)国家责任限度理论(National Liability Limit Theory)

国家有责任以政府信誉作保证向国民提供基本养老保险,通过再分配减缓贫困、保正公平、促进社会稳定。然而,福利国家强大的财政压力使各国政府望而生畏。企业年金利于分担基本养老保险的压力,提高员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国家通过税收优惠促使企业年金的发展,鼓励企业和职工来承担养老责任,用社会的力量来解决社会的问题。

(二)公共选择理论(Theory of Public Choice)

作为一项社会经济制度,企业年金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不断发展的,是公共选择的结果。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的是公共产品,强调政府干预,注重公平。商业保险提供的是重视市场机制、强调个人效益的私人产品。企业年金提供的则是准公共产品,使政府和市场作用协调起来,兼顾公平和效率。

篇1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控制论文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控制论文

时代电动公司通过-系列的举措,以专项组为核心,打造了一整套具备精益化思想的物流体系。物流管理工作得到了有效地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不仅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中包含了内部会计控制与内部管理控制两部分。企业的管理者为了确保会计记录和实物资产保持一致,进而确保企业财务资料的真实可靠性和企业目标的顺利完成而建构的一系列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都统称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与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物流产业己晋升为获得利润的第三大源泉。目前,我国物流产业仍处于由传统向现代化物流过渡的阶段,突出的特点就是规模小、科技含量较低并且缺乏专业的人才和技术支持。市场经济的逐步优化升级,综合性的物流企业已经成为了必然的发展趋势,所以-套严密、完善、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显得特别重要而能对物流企业的整个会计活动进行约束监督.确保财务资料完整、真实,并能及时发现企业的经营漏洞,有效的防范舞弊现象以及确保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1.在物流企业中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1.1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助于规范企业鱼会计人员工作行为、责任分工以及利用科学的会计处埋手段整理、加工企业的财务资料,便十随时将完整、真实的会计资料提供给企业的内外部,完备的会计资料成为企业领导对经济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并作出准确决断的关键。企业领导要求能对企收的财务细节马经营状况有一个客观、全面的了解,以便对企业中经营者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随时的监督,所以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对维护物流企业的利益有直接的影响。

1.2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有效地防范企业的经营风险,提升经营管理的效率。内部会计控制是企业内部管理中的核心环节。企业利用它可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从而对企业经营中的疏漏之处加强管理,把企业可能遇到的风险扼杀在摇篮里。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能夼效地将企业中生产、销以及财务等职能部门间相互配合,发挥企业整体的最人作用,域终完成企业预定的经营k!标H。此外,完备的监督、考核制度也真实的反映了员工的工作表现,结合相关的奖励机制,能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进而提高整个企业的工作效率。

拉通了物料通道,提升了管理水平,而且提高生产率和工作效益,特别是对十物流体系中的异常问题处押,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为公Tf]整个供应链管理提升打F了坚实基础。客车制造企业的物流运作复杂,对整体的协作要求很高,必须加以持续改善来不断优化物流体系,方能取得卓越成效。1.3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企业的规章制度与国家的相关法律章程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保证企业的每一个业务活动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使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建设落实到位,杜绝形式主义有效保护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对错误以及舞弊行为进行及时的纠正,确保企业的规章制度与M家的相关法律章程得以全面的贯彻落实。

2.建立物流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所遵循的原则

2.1制约性原则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在建立时要确保公司里每个部门、员工都在其管理约束的范围内,不允许有超出了内部会计控制的权限存在。而企业部门间、员]:间应处于相互监督与制约的.关系网中,以保证企业的运营更加的公平、客观。

2.2全面性原则

企业中会计的工作是贯穿于企业所有的经营环节中,它要对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体系进行财务的核算与监督。据此,会计控制制度在建立时-定要保证全面、系统。尤其对那些业务范围广、数据较繁琐的中小型物流企业来说更要进行全方面的考虑。

2.3兼顾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最终目的就是利用有效地企业内部控制,减少成本与人力因素,最大限度的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们假如这个制度的建设的投入成本远高于它所能获得的效益,那就完全没必要来建设该制度。所以,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要实行重点控制,并a要充分考虑成本与效益间的比例。因此,准确的设置控制点是用最少成本获得最大收益的有效途径。

3.物流企业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3.1采用授权方式进行控制。物流企业里,财务活动执行之前,各级相关人员必须在通过批准、授权等情况下方能进行。这种授权的方式保证了经济活动从起始阶段就受到了监督,这是将经济责任划分到个人,属于事前控制。

3.2设置合理的采购、付款的部门,完善会计控制中对采购、付款程序的管理,加强对申请购买、批准、订立合同、采购、核实以及付款等各个环节进行会计控制,填补采购环节中的缺陷,降低企业外出采购的风险-

3.3实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需要完崙的会计控制体系的支持。企业在设置会计

制度时要考虑到由于会计部门以及职位的确立、财务报表制作以及对会计要素进行核实等问题,此外还要兼顾到对其他职能部门与企业管理所产生的影响。因此。企业在建立会计制度时要将企业的内部控制中许多抽象方法、程序融入到企业会计制度里变成具体可行的管理方法。

4.采取的相应对策措施

4.1对运单等交易凭单的管理和审核要加强。承运方和托运方间的重要交易凭证就是运单,像业务进行的时间、地址、金额以及具体的货品等消息都记载在运单上。因此,运单就成为货物的运输合同制定的凭据。加强对凭单的管理和审核,是物流企业中财务运作真实性的保障,同时也能大大降低国家的税收损失。

4.2设置相配套业务处理的标准化程序以及健全的財务职位。将个人的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加人对交易合同的管理和审核,以便更全面、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财务信息。

5.结论

我M物流企业如今正处于向现代化过渡的阶段,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许多不完善之处。企业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有助于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加强对企业薄弱环节的预防控制,降低风险,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收益。

篇12:亟待建立实习制度

亟待建立实习制度

目前,大学生实习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已经暴露出来的问题表明,大学生实习除了自身的一腔热情之外,更需要社会提供一个高校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联系平台。有专家指出:在真正的实习制度建立起来之前,建立大学生实习指导机构乃是当务之急。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实习已形成了完善的体系,通过实习大学生可与企业“亲密接触”,毕业后可相互选择。每逢寒暑假,一些大公司都会招募实习生,组织优秀的.学生到公司实习,通过这一渠道发现更多的人才。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实习制度,学校、企业之间尚未建立  起互相配套的“实习市场”,导致大学生实习出现一系列难题。

有关专家提出,我国很有必要在人才市场建立实习制度,国家有关部门应在大学生实习、打工方面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定,这样一方面可使大学生了解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人才,自己到底欠缺什么样的知识和技能;另一方面,也可使企业减少培训成本,便于企业找到合适的人才。

还有专家建议,与实习相关的立法应该跟进,《劳动法》应该对实习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有所规范。学生在校实习时,如出了问题学校负一定责任;而学生毕业后实习就变成了一种市场行为,一旦出了问题,就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来处理,但目前这一块尚处于“真空地带”。

据了解,北京现已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指导中心,江苏太仓市也与各大型企业联合建立了大学生实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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