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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环境税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摘 要
进入新世纪以来环境问题越发突出,环境污染已成为了全球性的问题,各国政府都在寻求解决之道,而从实际效果看经济手段尤其是开征环境税,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论文首先从环境经济理论角度分析了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阐述了国际上有关治理环境污染的基本手段,再通过分析征收环境税对市场主体起到的收入效应、替代效应、福利效应说明了其对治理环境污染的效果,指出了我国开征环境税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其次就我国环境税目前状况的分析,论述了我国现行环境税存的问题与不足。最后介绍了国外环境税实施的成功经验,并对改进我国环境税提出建议措施。
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税;税收制度
China environmental tax present situation, problem and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ABSTRACT
Environment problem becomes increasingly prominent since the century and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has become a global problem. Governments are seeking a solution, and the economic means have played a good effect, especially environment tax.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environmental problem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vironmental economic theory.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international means to control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This paper points that the effect of pollution control from the income effect, substitution effect and welfare effect imposed by environmental tax. It points the necessity and feasibility of the tax. Then ,it analyzes the situation and shows the problem in its implementation .Finally, it introduces the better experience in other country,and talk about the suggestion for improving our national environmental tax. Keyword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environment tax; revenue system
目 录
一、引言 ............................................................................................................................................................................ 1
二、环境税的理论分析 .................................................................................................................................................... 1
(一)环境税的内涵 .................................................................................................................................................... 1
(二)征收环境税的必要性 ........................................................................................................................................ 1
(三)环境税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分析 ........................................................................................................................ 2
1.收入效应 ................................................................................................................................................................. 2
2.替代效应 ................................................................................................................................................................. 3
3.福利效应 ................................................................................................................................................................. 3
三、我国实施环境税的现状与问题................................................................................................................................. 4
(一)我国当前环境税现状 ........................................................................................................................................ 4
1.资源税 ..................................................................................................................................................................... 4
2.车船购置税 ............................................................................................................................................................. 4
3.消费税 ..................................................................................................................................................................... 4
4.城市建设维护税 ..................................................................................................................................................... 5
(二)我国环境税存在的不足 .................................................................................................................................... 5
1.缺乏专门性环境税 ................................................................................................................................................. 5
2.税率偏低 ................................................................................................................................................................. 5
3.碳税缺失 ................................................................................................................................................................. 5
4.环境税外延不足 ..................................................................................................................................................... 5
四、国外环境税实施状况 ................................................................................................................................................ 6
(一)国外环境税的实行 ............................................................................................................................................ 6
1.专项环境税 ............................................................................................................................................................. 6
2.能源税 ..................................................................................................................................................................... 6
3.碳税 ......................................................................................................................................................................... 6
4.有关环境税的其他政策 ......................................................................................................................................... 6
(二)对中国开征环境税的启示 ................................................................................................................................ 7
1.开征环境税已成为重要环保手段 ......................................................................................................................... 7
2.开征专项环境税 ..................................................................................................................................................... 7
3.注重环境税的刺激作用 ......................................................................................................................................... 7
4.注重碳税的征收 ..................................................................................................................................................... 7
五、构建我国环境税体系的政策建议 ............................................................................................................................. 7
(一)完善现有环境税 ................................................................................................................................................ 7
1.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 8
2.调整消费税 .......................................................................................................................................................... 8
3.完善增值税、所得税 .......................................................................................................................................... 8
(二)开征专门性环境税 ............................................................................................................................................ 8
1.大气污染税 ............................................................................................................................................................. 8
2.垃圾税 ..................................................................................................................................................................... 8
3.水污染税 ................................................................................................................................................................. 8
(三)环境税的设计 ......................................................................................................................................................... 9
1.税种的设定 .......................................................................................................................................................... 9
2.税率的制定 .......................................................................................................................................................... 9
3.目标的确定 .......................................................................................................................................................... 9
4.环境税制定的原则 .............................................................................................................................................. 9
(四)建立环境税配套措施 ........................................................................................................................................ 9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 9
2.促进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 9
3.加快环境税征管体系建设、调整税收分配结构 ............................................................................................ 10
参考文献 .......................................................................................................................................................................... 10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到迅猛发展,制造业的粗放扩张奠定了我国世界工厂地位,使我国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同时也把我国面临的环境污染压力带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3月北京市出现持续一周的雾霾天气,同时全国平均雾霾天数创52年之最。在中国,蓝色的天空、清新的空气、清澈的湖水已成为居民的奢望与回忆,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已可想而知。环境作为人类社会的稀缺资源和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具有独特的社会价值及经济价值。目前环境问题已经不是一国或一地区的区域问题,已然扩大到全世界范围,世界各国都在极力寻求解决环境问题的途径。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发达,环境问题出现的时间早于我国,同样关于环境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比我国要多要完善。从实际效果上看,经济手段特别是征收环境税带来的效应比较明显。
有关环境税的基本理论最早由庇古提及,在外部性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税收矫正思想,认为微观主体的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不一致是导致市场配置资源失效的根结,只要政府进行干预,正如运用税收一样来使得个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相一致。庇古税就是指,政府根据污染所带来的危害程度对排污者进行征税,在产品价格中加入污染成本使个人成本和社会成本相一致。此后的几十年中,西方学者不断对环境税理论提出新观点,不断完善的过程使西方有关环境税理论逐渐完善,在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中收到了良好效果。环境税的开征问题随着我国环境污染压力的不断上升,国内学者及民众对于开征环境税的第一文库网呼声不断加大,国务院在6月份首次明确表示要“研究开征环境税”。我国政府公布了“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下降40%-45%”的行动目标,10月又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意见》,明确了实施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环境税税费改革,并同意适时开征环境税,12月环境税方案上报至国务院。可见,环境税在我国已是大势所趋。
二、环境税的理论分析
(一)环境税的内涵
环境税最早由庇古提出,其思想也为各国所接受,但是对于环境税的概念各国尚未达成一致。欧盟统计局对环境税所做定义为:指对某种在被使用或释放时会对环境造成特定负面影响的物质的单位使用量所征收的税收。就环境税发展的实际内涵来看可以从广、中、狭义三个层次来看。狭义上环境税即专门性环境税,主指为了防控环境污染以及筹集环保资金而征收的税;中义上除了上述外还包括自然资源税和生态保护税;广义上来说,以保护环境为目而采取的各种税收都应该算是环境税。
欧盟环保局对于环境税的税种分类也比较广泛,有收回成本型、提供刺激性和财政性环境税,这就囊括了使用者付费、指定用途的收费、试图改变破坏环境行为的刺激税等比较全面。为了治理环境污染,不仅应该对造成污染的个人征税,还应把为试图改变人们破坏环境行为所采取的其他措施的费用放在环境税中,这样才能更加完善整个环境税收制度,因而论文倾向于欧盟环保局对于环境税所述定义及分类。
(二)征收环境税的必要性
从经济理论上看,环境的外部性、公共物品属性、产权难以界定及不明确是环境污染产生的根源。外部性即溢出效应,经济外部性是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庇古认为,当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行为对社会及其他成员造成危害,但自身并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来弥补这种危害时便产生了负外部性,与此相反便是正外部性。环境污染问题是典型的负外部性,
生产者或消费者进行了带有负外部性的经济活动即造成了环境污染,但是并没有为此买单,相反是社会承担了该部分费用,此时的负外部性活动就会急速扩张,环境污染随之不断扩大。
另外,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得环境具有了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属性,自由市场缺乏激励机制来提供环境这一产品,“搭便车”现象就变得普遍起来。产权学派的科斯认为,环境产权的缺失和难以界定是环境污染产生的根源,我们不能明确说出空气和水的归属,更不能把它们分割成一部分来分给个人。这时,人们不必承担任何代价就可以享受环境带来的效益,所以人们就不会去珍惜这种资源,环境污染就会越来越严重。
对环境污染问题产生原因的不同理解,使得经济学家对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有不同的看法。庇古主张,政府充当社会和个体经济活动之间的调解员角色,通过征收环境税费或补贴来调节市场价格、影响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从而实现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弥补市场失灵。有些学者主张,政府采取强制措施,对个体行为进行管制。科斯则认为,在明确环境产权的前提下,通过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自由谈判或交易来解决。科斯定理指“只要把产权妥善地加以规定,只要产权交易的费用为零,那么,不论产权在开始时如何分配,市场机制所导致的均衡必然符合最有效率的状态。”这里可以看到产权学派主张通过排污交易权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上述途径是目前世界各国在环境保护实践过程中所采取的基本手段,然而在实践中实行的难易程度有别。环境管制中政府占据主导地位,此时政府需要掌握大量准确的信息来作出管制措施,但是政府由于没有参与到生产过程中,因而在信息掌握方面本身存在不足,而任何信息出错都会影响到管制效果。排污交易权实施的基本前提就是环境资源产权的完全明晰,这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受到当前人们对于环境资源认知方面的限制。相比之下,环境税手段就显得比较容易操作,只需要政府知道负外部性的边际成本就可以确定税收率,税收本身又具有强制性。
(三)环境税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分析
政府征收环境税是通过影响市场上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活动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其作用机制主要通过两个方面来起到效果:一是环境税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二是环境税对经济主体福利产生影响。
1.收入效应
环境税的收入效应主要体现在对市场上生产者的影响。收入效应指,政府征收环境税影响到生产者生产污染产品的实际价格,即减少了生产者实际可支配的生产要素,使厂家对该产品的生产能力降低,进而减少该种污染产品的生产数量和规模、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如图2-1所示,假设产品X1和X2都为污染产品,企业在未征税之前的均衡生产点为E1点(生产可能性曲线与无差异曲线的切点),对应的两种产品的产量分别为Q1和Q2。现在政府对其征税,使其生产成本加大,生产可能性曲线内移,与无差异曲线相切,与E2点重新均衡,此时对应产量为Y1和Y2。显然,E1加E2要比Y1加Y2要大,即环境税使得厂家污染产品的生产量降低。
图2-1 收入效应图
2.替代效应
对于生产者来说,政府课税会使企业的相对收益率发生变化,企业选择扩大生产收益率相对高的产品、减少相对收益率低的产品的生产,这就是生产者的替代效应。如图2-2所示,假设企业把所有生产要素用来生产X1、X2两种产品,其中X1为污染品、X2为清洁产品,此时企业的生产可能性曲线一定,为pp。征税之前,企业生产均衡点在E1点,对应产品数量为(Q1,Q2)。征税之后,X1产品实际成本上升即产品相对收益率下降,企业会选择减少其产量,扩大X2产品的产量,新的均衡点为E2点,对应产量为Y1、Y2。显然Q1大于Y1,即政府课税之后,企业选择的生产组合(Y1,Y2)产生的污染量要小于原来的生产组合。
对于消费者而言,政府开征环境税之后,污染产品的价格会有所上升,此时若消费者的收入并未增加,那么消费者就会选择减少该种产品的消费量而增加清洁品的消费量。如图2-3所示,假设消费者全部收入都用来购买产品X1、X2,其中X1为污染产品、X2为清洁产品,预算线为AB。未征税之前,消费者最优消费组合为E1点,购买量为(X1,X2)。征税之后,产品X1价格上升,消费者预算线内移设为AC,此时与无差异曲线相切与E2点,对应消费组合为(Y1,Y2)。显然,消费者减少了污染产品的购买量,而增加了清洁品的消费量。
图2-2 生产者替代效应图 图2-3消费者替代效应图
3.福利效应
环境税的征收会导致生产者和消费的福利减少,如图2-4所示,征税之前供给曲线S1与消费曲线HN相交于E1点,对应产量和价格为(P1,Q1),此时生产者福利pe1为ME1P1,消费者福利ce1为HE1P1。政府课税使得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供给曲线上移设为S2,交消费曲线于E2点,此时对应产量和价格为(P2,Q2),此时新的生产者剩余pe2为GP2E2,消费者剩余ce2为HP2E2。此时社会总福利为HE2G,较征税前社会总福利HE1M减少ME1E2G,其中P1P2E2E1,转化成了政府税收,净损失为ME1E2G与P1P2E2E1之差。这部分净损失由生产者和消费者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供、求曲线的弹性决定。
图2-4福利效应图
综上所述,环境税的作用机制,生产者有两个选择:一是减少污染产品的生产数量,二是选择清洁原料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消费者会选择减少污染产品消费量,用清洁产品替代来减少自身承担的赋税。
三、我国实施环境税的现状与问题
(一)我国当前环境税现状
当前我国税收体系中涉及环境保护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消费税、城市建设维护税、车船购置税、土地使用税等。这些税种一方面作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一部分起到了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另一方面从税收起到的经济效应角度,间接起到了环境保护的作用。但是,对环境保护起到积极效果的专门性环境保护税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并没有得到体现,也就是缺乏专门性的独立的环境保护税。
1.资源税
我国于1984年开始征收资源税,20国务院对资源税暂行条例进行了修改,主要征收范围为煤炭、天然气、盐、原油等七大类资源。税率由国务院根据所开采的资源状况确定,例如:原油类为每吨八到三十元;煤炭为每吨二到五元;天然气为每千立方米二到十五元等。我国资源税的实施,侧重于根据资源开采难易程度而并非依据资源稀缺程度来征收,也没有对资源开发和利用的补偿机制方面进行规定。这就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资源税在环境保护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如果资源税课税所得收入再没有用到对资源开采区的复垦和环境保护上面,那对环境保护的作用就微乎其微。
2.车船购置税
我国的车船购置税是有以前的车船购置费以“费转税”的形式转换而来,自开始实施,于进行了修改,对国内拥有并使用以及购买车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征税。我国车船税的征收最初的目的不是环境保护而是缓解交通建设资金压力,并且当前我国的车船税的税率单一,这就限制了车船税在环境保护起到应有的作用。
3.消费税
1993年我国颁布《消费税暂行条例》,1994年正式实施,进行了修改。所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主要有:对实木地板及一次性木质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征收乘用车税,税率依据乘车气缸容量的大小不同征收1%到40%的税率;征收航空燃油税、柴油税、燃油税等等,消费税的征收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和保护森林资源等方面起到一定作用。但是消费税的设立目的主要还是在财政方面,侧重在调整消费结构和贯彻消费政策,增加财政收入,环境保护方面的作用并没有得到有效体现。
4.城市建设维护税
我国的城市建设维护税以从事工商生产经营活动,并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及营业税的个人和单位 为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在我国总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很低但却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来源,从其设立的目的看也是主要集中在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从现在看,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基本成熟,所以可以选择对其主要目的进行修改,侧重于选择其环境保护的作用。
(二)我国环境税存在的不足
1.缺乏专门性环境税
我国当前税收体系中已经有融入型环境税,主要体现在消费税、资源税、增值税等,但是独立的专门性环境保护税缺失,这是我国环境税体系目前最大的缺陷,专门性环境税缺失使得环境税覆盖范围低,难以起到激励作用。在已有的融入型环境税中,与环境保护紧密相连的资源税存在征收范围窄的问题,资源税征收范围窄,使得企业或个人集中选择未被覆盖的资源,使得其过度开采或使用,这就难以让资源税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再有,城市建设维护税、消费税、车船税等税种,或是存在所占比例过低,或是环保力度不足等问题。这就更加凸显了我国开设专门性环境税的需求,而我国并没有专门性环境税,这种矛盾已成为我国环境保护的障碍。
2.税率偏低
环境税税收收入应该能体现经济行为造成环境污染所带来的负外部性成本,税率设定应该与负外部性边际成本相一致。目前我国各种环境税现行税率存在偏低问题,例如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只有5%、城镇土地使用税只有每平方米0.6到30元。税率偏低使得我国环境税税收占总税收比例过低,难以形成环境税的自循环。这样,一方面使得我国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资金不足;另一方面偏低的税率难以对企业和个人形成有效的刺激作用,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难以对生产设备的升级换代、产业升级导向起到应有的作用。
3.碳税缺失
改革开放后我国能源消费和碳排放量增长迅速,我国碳排放在全球碳排放中的比例逐年增加,虽然人均碳排放量还低于发达国家,但是不能不引起重视。当前我国在京津冀地区成立了碳排放交易机构,也把碳排放交易制度作为十二五规划的内容,但是有关碳排放的税收制度仍然缺失。碳排放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纳税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其销售后又涉及所得税,这些目前在我国还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我国在建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同时应该完善与之相关的碳税制度,促使碳排放市场健康发展。
4.环境税外延不足
环境税不仅涉及专门性环境税,这只是狭义上的意义,在广义上环境税包括为环境保护所作出的所有制度、政策。目前我国环境税存在税种不全,而部分领域税收优惠多、部分领域不足,政策导向不行显,没有形成系统的问题,使得现行税收政策之间不协调。在排污收费制度方面,我国主要对造成污染的大类经济行为设定收费制度,缺少专门性排污税费。再有排污费以“费”而非“税”的形式征收,存在成本高、
效率低的问题。排污费低使得企业选择缴费而不是治理或减少污染,企业也可以将排污费加入到成本中,转化为产品价格转嫁给消费者。此外,由于环境税税种本身不全,也使得与环境税相关的其他政策措施如税收返还、税收减免等不完善,不能起到刺激企业主动减少排污、创新升级设备的作用。
四、国外环境税实施状况
(一)国外环境税的实行
1.专项环境税
英国实行环境税始于19,将环境税加入汽油价格里面,随后开征了垃圾税、机场旅客税、石方税、机动车环境税等专项保护税。机场旅客税开征于1994年,税率分为四级,其中最低的英里以内经济舱12英镑、头等舱24英镑;最高的为,超过6000英里经济舱85英镑、头等舱170英镑。而年,英国把垃圾税税率提高到56英镑每吨,并还有提高的计划。机动车环境税为新增税种,20起征,税率取决于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法国的专项保护税与英国有类似的地方,主要税种集中在民航税、生活垃圾清理税、道路税等。
美国政府在1972年向国会提出了征收二氧化硫税的方案,并很快得到通过。税率方面,二氧化硫浓度在一级标准以下为15美元每磅,介于一级和二级之间的为10美元每磅,达到二级标准就可以免税。丹麦于也起征了二氧化硫税,对燃油及锅炉燃烧用煤进行课税,把税收所得用于支持节能投资,对采取节能措施的企业进行投资补贴。
2.能源税
为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欧盟理事会于颁布了能源税指令,协调成员国之间的能源税。这里的能源税课税对象比较广泛,不仅对矿物质资源征税,对其他诸如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产品也征收能源税,规定成员国所采取的税率不得低于指令中所设定的最低税率,同时也作出对能积极有效控制利用能源的企业进行减免税收或补贴的规定。2011年欧盟委员会对上述指令作出修改,加入了以根据二氧化碳排放量来征税的方式,这样成员国的能源税就包含了两部分:一是按能源产品实际产能量来征收;二是按二氧化碳排放量来征税,每吨20欧元。
在此之前,法国于1993年已开征能源税,对含铅汽油、柴油、汽油、家用燃油等征税,采取从量税征收方式。每100升航空燃油征收32.36欧元,每百升含铅汽油征收63.69欧元。美国的汽油税,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分别征收,联邦政府每加仑汽油征收0.14美元,各州政府的税率则自行决定。
3.碳税
自1990年《京都协定书》之后,签约国家纷纷关注对二氧化碳征税,开设专门的碳税,主要征收对象为燃煤、汽油、天然气等含碳量较高的.化石燃料。加拿大的碳税开征于年,规定购买或使用汽油、煤炭、天然气等的个人和企业都应上缴碳税。澳大利亚建立了碳排放量交易市场,20开始对企业强制征收碳税。澳大利亚的碳税机制计划分两步走,20以前实行固定价格即征收碳税,其后转变为碳排放市场机制。其他国家像日本、加拿大、英国、南非等国家也都有关于碳税的规定。
4.有关环境税的其他政策
在开征各种专项税、能源税、碳税的同时,这些国家也出台了与之相关的其他政策配合环境税的实施。例如法国,法国出台了与环境税相关的优惠政策:对购买环保型汽车的个人实行优惠的个人所得税;限制污染汽车折旧;实行环保设备加速折旧等。英国则采取税收部分返还的办法如,中小企业使用环保设备可
以得到部分公司税的返还,对于能达到节能减排目标的企业只收取部分税收。美国采取了增加与环境税相关的其他税种如,开设资源开采税、对损害臭氧层的化学品征收消费税,同时采取税收减免政策。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也采取了配套措施来配合环境税的实施,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
(二)对中国开征环境税的启示
1.开征环境税已成为重要环保手段
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已遍布全球,从西方发达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实践和理论探索的过程和实效来看,环境税已成为各国治理环境污染的重要手段。英法等国家不仅开征环境税,而且建立了初步的市场价交易机制,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我国经过几十年的粗放经济发展,环境污染压力倍增,严重影响到了居民的健康生活,开征环境税在我国呼声渐高。因而,我国也应该开征环境税,制定完善的环境税制度,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2.开征专项环境税
英法等国在实施环境税制度的过程中,首先就是对造成污染的行业、资源、日常生活等领域开设专门有针对性的环境税。开征有针对性的环境税可以率先在一些污染重的领域取得减排、环保的效果,我国当前在资源、机动车、生活垃圾方面的污染压力大,可以制定多种有针对性的税收,控制资源浪费、垃圾排放。专项环境税应涵盖固体、水、气体垃圾,大气,生活环境等多个层面,不能顾此失彼,只从一个方面或某一个领域征税。
3.注重环境税的刺激作用
西方国家在制定专项环境税的同时,制定了许多相关减免税收、返还和替代的政策,旨在刺激企业和个人自觉形成节能环保意识、促进产业升级和科技进步。我国在建立环境税的实践中应注重环境税的外延和税收中性原则,开征环境税目的是保护环境、达到社会福利的帕累托最优效应,因而环境税的实施要根据整体税负水平保持不变的原则。企业或个人缴纳环境税后,政府应相应减少其他税负,这样既不增加整体负担,又对企业升级设备、选择清洁品产生刺激作用。因为选择清洁品可以减少环境及保护税的负担同时可以得到达到标准后的其他税负的减免,这样就能增加企业和个人选择清洁品的原动力。
4.注重碳税的征收
当前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重视对二氧化碳征税,一方面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能源的使用效率。我国在环境税收制度的制定中应该重视对碳税的开征,这与碳排放交易权并不矛盾,二者都是致力于减少碳排放,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也可以像澳大利亚那样分步实施。
另外,关于税率的制定方面,从西方国家的税率看普遍较高。一是可以有效反映出环境污染造成的负外部性成本,如果税率过低不但难以达到环保目的也不能使负外部性成本得到体现。二是有利于增加政府税收,这样可以形成一个环境保护的自循环,能够从征收的环境税中弥补其他税负的减少部分,还可以为政府提供其他配套措施实施的资金支持。
五、构建我国环境税体系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现有环境税
1.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把负外部性成本加入到资源价格中,提高资源价格,促使企业提高资源使用率、选择节能型设备。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涉及经济活动的环境资源都应纳入征税的考虑范围,特别是水、森林、土地、草原资源,重点不能仅局限于不可再生的矿物质资源,可再生资源也应征收资源税。
2.调整消费税
提高消费税税率,消费税较低使得居民消费时的成本偏低,不能有效的对其转变消费方式、选择清洁产品产生刺激作用,形成环境保护意识。例如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只有5%,这使得我国当前一次性筷子的使用率依然居高不下,造成了严重的森林资源浪费。扩大消费税征收范围,目前我国在火电、一次性塑料餐具等物品的消费税征收上存在不足,应考虑把不符合节能标准的消费品全部纳入征收范围。
3.完善增值税、所得税
环境税作为国家税收的一部分,应税收收入的中性原则。目前我国已出台“营改增”政策,在实施环境税时,应尽量减少对企业增值税的减免,增值税作为一个独立的重要税种有自身的层层体系,增值税的减免不能破坏增值税链条的连贯统一性、破坏其主要功能。对于企业所得税则可以加大优惠政策,因为所得税的征收以企业最后所得为征收对象,增加环境税后选择对其进行减免不会破坏所得税征管过程中的统一性和连贯性。这样,企业选择清洁能源、环保设备的新增成本可以再所得税减免中得到弥补,减少企业节能减排的成本,可以起到鼓励引导支持的效果。另外,对目前征收的排污费可以选择转变为征收排污税的形式,这样有利于完善整个环境税制度以及我国的税收体制,增强税收制度的内部协调型。
(二)开征专门性环境税
1.大气污染税
我国当前大气污染十分严重,空气质量不容乐观,雾霾、酸雨不断,空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二氧化硫、粉尘、二氧化碳等污染物。对于二氧化硫税,可以参照二氧化硫排放收费制度来制定,也就是把我国现行二氧化硫排放收费制度改为二氧化硫税通过对工业区、电厂等固定的大排放源的检测,依据排放量来征收二氧化硫税。对二氧化碳征税,在国际上已有了处理经验,我国也在京津冀地区初步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交易权机制,需要做的就是选择出一种确定的方式,不论是采取二氧化碳税还是二氧化碳排放交易机制方式,在全国扩大推行。如果采取二氧化碳税的方式,则其税率可以依据不同燃料的含碳量的大小来确定,对航空燃油、煤炭、天然气等采取不同的税率。
2.垃圾税
这里的垃圾税主要指固体废弃物,从英法等国征收的垃圾税可以看出,垃圾税的征收不仅仅注重在对工业废弃物税的征收,同时也把生活垃圾纳入征收范围。我国可以先行对工业废弃物进行征税,控制工业废料、废弃的排放;然后对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进行征税,农业垃圾不仅污染到土壤还对农村整体环境、空气造成污染,并且当前我国对生活垃圾的处理上也面临比较大的压力,征收生活垃圾税可以逐步改变居民生活方式、减少污染排放。
3.水污染税
目前我国采取的是污水排污费制度,对造成污染的污染物种类及数量征收排污费,可以考虑把这种收费制度转变为征收水污染税制度。征收水污染税,按照废水排放量、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进行征税,对不同污染量及污染程度实行不同税率。水污染税代替污水排污费,从污水排放的整体上规划设计可以减少征
收管理过程中的工作量,提高征收管理的工作效率。
(三)环境税的设计
1.税种的设定
环境税税种的设定应着眼于污染严重和易于征收的对象,考虑我国当前主要污染物来确定开征环境税的范围。我国当前主要污染来自于二氧化碳、烟尘粉尘、固体废物、废水和硫、氮氧化物,因此,开设新的专门性的环境税应主要考虑这些因素。可以先开征二氧化硫税、垃圾税,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以“税”代“费”,考虑将排污费的征收部分转为排污税的征收;加快碳排放交易机制的建设,扩大范围,不能局限于京津冀地区。
2.税率的制定
环境税税率的设定应根据污染程度来判断,并应反映出环境污染带来的负外部性成本,理论上与负外部性边际成本相一致。实际操作中很难把负外部性成本完全确定并转化为内部成本,因而重点应放在对污染程度、污染量的检测上,高污染高税率、低污染低税率,但不宜走过高过低的两端式税率。关于征收的形式宜采用从量税形式,因为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的破坏与其数量直接相关,而价值量无关。
3.目标的确定
环境税对于治理环境污染的效果并非即刻显现或说是短时间内完成,因而开征环境税要循序渐进、分步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我国环境税的目标设定可以选择分短、长期实现,短期内致力于污染物排放的控制,长期内则注重环境税对于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短期内,通过对二氧化碳、环境资源、垃圾排放等征税,能明显起到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长期内,税收有引导资金流动、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并且税收实施一段时间后可以促进人们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4.环境税制定的原则
环境税的设定应遵循污染者负担、受益者付费原则,专款专用原则,公平简易、循序渐进原则。环境税的负担者不应局限于污染者还应考虑到受益者;环境税税收收入作为整个税收收入的一部分,原则上不能独立分开但是为了短期内实现节能减排、控制污染的目标,应该实行专款专用,为治理环境污染提供资金支持。
(四)建立环境税配套措施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制定环境税的目的在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因而出台健全促进节能减排的法律政策有其必要性,仅靠环境税不能很好的达到全民形成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的意识。目前我国已实行的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等税目也应与新增设的专项环境税相协调,二者的目的与效果有重合部分,要协调好两者的分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不是一个部门可以实现的,有了环境保护制度就应严格实施,这就需要健全执法监督体制,征管协调、执法监督相协调。我国于年4月24日刚刚修订了环境保护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对企事业单位、个人和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明确了各自职责,这对于我国开征专项环境税有重大意义。
2.促进产业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治理环境污染不仅涉及到对污染的控制,还涉及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式。在开征环境税的同时,
国家还要致力于转变经济粗放增长的发展模式,出台鼓励高新技术产业、低碳产业、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配套经济政策。目前我国一些高污染企业开始向中西部转移,这样的调整不能达到环保的目标,只会扩大污染范围,因而要严格限制高污染企业进入市场,对低碳、清洁的高新技术产业给予更大的优惠,加快我国产业升级、产业结构调整。
3.加快环境税征管体系建设、调整税收分配结构
环境税的征管主要有地方政府来完成,而环境税制度的确立则是中央政府,这就需要中央与地方政府各部门处理好协调问题、收入分配问题、奖惩措施的具体实施问题。为了更好地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可以选择中央与地方共享环境税税收收入,调动地方积极性、促进税务和环保各部门之间相协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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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国体育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1 体育经济的基本含义
我国是体育大国,随着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产业已经耳熟能详了。而体育经济与体育产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体育产业是各类体育服务的总称,而体育经济则是透过体育行业所体现出来的经济价值,强调的是体育产业中所包含的经济信息。
随着体育产业的发展,其所蕴含的经济功能及价值越来越被人们认同,这也就是所谓的体育产业带动的经济价值。具体来说,体育经济是以体育用品、体育赛事、体育项目等一系列体育产业市场为基础,再结合经济学的分析方法的准则来研究体育产业。体育经济侧重的是由于体育经济与体育产业紧密相关,因此体育经济又是一项特殊的经济形式,是社会经济的一部分,其发展形态与速度也受到经济发展规律的制约。
2 体育经济发展的意义
体育经济是一个有着巨大发展前途和潜力的市场,也可以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增加国家税收,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积累做出一份贡献。
虽然体育经济的发展前途光明,但是相对于体育产业,我国体育经济发展比较落后,存在体育产品质量不高、缺乏市场竞争力、以体育产品开发为主题的市场发展不完善、缺乏高素质体育经营人才等问题。
为了使我国体育经济能够稳健的成长、快速的发展,为了促使体育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无论是对体育经济人力、财力的投入,还是对体育经济发展模式的引导,以及对影响体育经济发展因素的分析与解决,各界人士都是分心费力。
篇3:中国体育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从我国体育走向世界,在这几十年中,我国体育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体育经济也随着体育产业的繁荣而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体育经济的发展前景甚为宽广,发展势头也较为迅猛。但是,另一方面,体育经济的发展现状也同样不乐观:我国体育经济起步较晚,且存在着质量良莠不齐、管理不科学、人力物力不到位等多种漏洞。
其一,体育经济以体育产业的扩张为基础,但存在着质量的提升跟不上规模扩张速度的现象。现如今,体育产业火热,运营商通过大家耳熟能详的体育明星来推销体育产品,这在体育经济体系中司空见惯。随着人们对体育的不断关注,国内一些体育赛事受到越来越多的人们的.喜爱和关注。
在这过程中,运动员的个人形象也在不断提高,如刘翔、姚明、李娜等具有国内和际影响的体育明星,其形象大大影响了人们的体育消费方向,成为人们体育消费的榜样,引得大家会争相模仿。运营商正是抓住了顾客模仿明星消费的心理特征,利用运动员的肖像权来大力推销体育产品,争占市场。此经营模式使得许多体育用品在同业中战绩累累,但是随着此经营模式被广泛的盲目应用,致使其弊端也不断被放大浮现在公众面前,出现了体育经济规模虽扩大,但质量水平的提升速度却远远不及。比如,体育产品的实际质量较差,和其用知名运动员宣传的质量水平相差很多,造成顾客感觉物无所值、上当受骗等恶劣现象。
其二,与国际体育经济相比,我国体育经济无明显优势。我国体育经济起步较晚,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体育经济处于劣势。西方发达国家体育经济成熟较早,许多产品优先于我国占领了国际体育市场。如知名的耐克、阿迪达斯等品牌虽然价格不菲,但是在世界各国体育产品销售中都占有很高的份额。而我国的自主品牌,如李宁虽然在国内销路畅通,但是在国际市场就较为逊色。
其三,我国体育经济体系、制度不科学。作为社会经济的一个子类别,也必然受到经济发展规律以及我国经济体系与管理条例的制约。我国经济管理是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基础上而发展起来的,执行时间短,尤其是在体育竞技中,其管理模式更是存在许多缺陷,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体育经济发展。
另一方面,根据体育部门的规划来发展体育经济,是我国体育经济发展的主要模式,而经济发展的主体—体育经销商在体育经济发展中的自主性就大大降低了,这同样也会影响我国体育经济的发展。此外,我国体育经济表现形式单一,同样也制约了我国体育经济水平提高的进度。体育鞋服、器械,体育赛事,体育娱乐等无形产品等都可以成为体育经济的表现形式、但在我国,体育经济的比重大多集中在体育鞋服市场之中,其余产品发展势头微弱。并且,就体育鞋服这一方面而言,也不是所有的体育项目对应的产品都占领了市场份额,也就篮球、足球等常见项目的鞋服产品在市场中广为流传。
其四,体育经济中缺乏经营性人才。我国体育经济起步晚,在很多方面存在着缺陷,经营性人才的匮乏也是其中一方面。我国体育经济的发展还没有形成一个整体的发展链条,在人才资源方面,更是欠缺具有了解体育市场发展规律、发展方向、经济结构的复合型人才。
这样就会使得我国体育经济发展事倍功半,形成始终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的严峻局面。并且,当前我国没有专业的教育结构培养体育经济发展人才,单凭自身的工作经验。
4 我国体育经济发展的出路
4.1从自身着手,强化体育经济的各项指标 尽管我国体育经济发展仍然处于劣势之处,但是我国强大的体育产业为体育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潜在市场。从自身着手可以从根本上为提高我国体育经济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提高我国体育经济的整体水平。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国外的竞争者越来越多地进入到中国,这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与我国抢夺市场份额;另一方面这对于中国体育企业而言是一个很大的威胁,但同时又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这是因为国外企业在进驻中国的同时也会将先进的技术、充裕的资金、成功的经营理念带到中国,为国内体育企业供了一个很好的学习机会,在展开竞争、抢占市场的同时也发展壮大了自身的实力。
4.2 培养体育消费习惯与优化体育消费市场 众所周知,群众是经济发展的促使体,在体育经济中也不例外。群众消费程度直接影响着体育经济的成果数量。优化体育消费市场,引导、培养群众体育消费是体育经济飞速增长的源动力之一。比如,明星效应可以刺激群众消费,左右群众消费选择方向,甚至引发群众消费狂潮。
因此许多体育经营商利用明星代言、宣传来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体育经济的发展、腾飞、价值创造,提供了许多便利和机会。同时通过经销商正确的引导顾客消费,也使得我国体育经济市场朝着科学、积极的方向发展而去。
4.3完善体育管理制度 科学的体育管理可以使体育经济发展的道路更加平坦,可以清楚体育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部分障碍,可以加速体育经济的腾飞。因此改革体育管理制度,使之更加符合我国体育经济在当前时期的发展形态,才能使得体育经济的管理体系、制度、人员和效果发挥出最大程度的效益。体育经济的发展是离不开社会经济的,因此体育制度的完善还体现在体育部门与社会上其他部门机构的和谐相处,使各部门各得其所,才能彼此相得益彰。
5 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累积,体育经济发展的雏形已经具备,各项基本条件已成熟。再加上我国成功举办的北京奥运会留给世界出色的表现,这些因素都为我国体育经济的发展增添了原料基础和动力元素。
我们也相信,我国体育经济也会不断地开辟出历史新水平,其创造成果也会不断得到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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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环境税立法问题的几点思考

中国环境税立法问题的几点思考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保护税种,只是在一些税种的规定中直接或间接地含有环保因素。下面拟就环境税立法中的主要问题谈谈我们的几点思考。
一、“环境税”的征税客体和法定名称问题
环境税是旨在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国家税收,环境税应该是我国整个税种体系中一个独立的税种,其法律地位是与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等同的。在环境税法定名称的寻找上,可否作如下考虑:
1. “环境税”:它是以环境中的物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环境税”的内容广泛,可看作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下面还可分为污染物税、环境能源税、环境资源税、环境关税等。而且,每一个名称下面还可再分,如污染物税可分为噪声税、垃圾税、二氧化碳税、硫税、有毒化学品税等。上面提及的环境资源税,也可称为生态环境税。
2.“环境污染税”:它以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环境污染和公害的行为,可以确定为征税客体。这些环境污染行为包括向环境排放废水、废气、废热、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行为。环境污染税的计税依据是所排放污染物的浓度或总量。这个名称还可以有另外的叫法,如称为环境保护税,不过这是从狭义上来解释的,它的课税客体不包括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
3.“环境消费税”:以消耗某种环境资源为征税对象,如美国对消耗臭氧的化学制品征税等。我国现行消费税虽然将鞭炮、焰火、汽油、摩托车和小汽车等污染环境的消费品纳入课征范围,而且对小汽车按照排气量大小确定差别税率,这在控制污染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未能对含铅和无铅汽油、是否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的车辆加以区别,降低了税收对控制污染行为的作用。笔者提议的环境消费税,消耗的环境资源不仅仅包括汽油,还应包括天然气、煤、焦炭、重油、臭氧等等。具体范围可由税法确定。环境消费税在环境资源的生产和消费环节征收。
4.“环境资源税”:它以开发、使用、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作为课税对象。其名下有:“开采税”、“开发税”、“采伐税”、“土壤保护税”等。其纳税主体是开发、利用土地、森林、草地、水、矿产、地热、海洋等自然资源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计税依据由自然资源的稀缺程度和开发利用的程度共同确定,对不可再生、本国稀缺的自然资源可以课以重税。以行为作为课税对象的环境资源税,可以冠名为生态环境补偿税,或叫生态环境税。
环境资源税也可设计为以物为课税对象,名称包括化学燃料税、水资源税、矿产资源税、森林资源税和草原资源税等,主要体现环境资源的使用成本或价值。
以上陈述的几个环境税名称中,“环境税”的名称显然范围过大,包罗万象,立法中难以界定其具体内容,实践也不好操作。“环境消费税”以几种消费的环境资源为课税对象,范围过于狭窄,对其他几种常见的污染行为如排放污水、排放噪声等不闻不问,也违背了环境税的立法宗旨。“环境资源税”只顾及自然资源的维护与利用,忽视了以税收手段抑制排污行为的作用。而“环境污染税”与“环境资源税”正好相反,忽视了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笔者认为,我国环境税立法,可以冠名为 “环境保护税”,其具体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环境污染税,对污染物或排污行为征税;二是环境资源税,对稀有资源或利用、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征税。环境保护税这两部分内容,还应该包括环境税收优惠的法律制度。鉴于我国环境税立法仍处于酝酿阶段,没有现成的经验可资借鉴,加之国外的情况和我国也不尽相同。因此,笔者还认为,环境税立法可以首先采取以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的、严重的环境污染物、稀有资源、污染行为或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作为课税对象,单独立法,以“暂行条例”的形式颁行,如制定《固体废物(垃圾)处置税暂行条例》、《水污染税暂行条例》、《空气污染税暂行条例》、《汽油税暂行条例》、《噪声污染税暂行条例》以及《水土保持税暂行条例》等等。环境保护税法律体系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上述环境税种的单独立法,都是环境税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步骤。
二、中国环境税的立法宗旨问题
环境税是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社会成本,内在化到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中去,再通过市场机制来分配环境资源的一种经济手段。环境税主要目的应当是为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服务。这里,税收是手段,运用这个经济手段控制环境污染和保护改善环境、维护人类健康是环境税的立法宗旨。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在经济建设中基本上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可以说,我国此时的经济效益是以牺牲环境效益为代价的。开征环境税虽然不是环境保护的唯一经济手段,但它却是一种规范的、有效的也是有力的手段,今后也应该是最重要的一种经济手段。这种手段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其立法宗旨,更有利于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而且,税收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和实施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还可以为环境保护事业筹集专项资金。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环境税立法确立前述的立法宗旨是适宜的。
三、中国环境税法的立法原则问题
1.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这一原则在环境税中的体现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发展经济不能牺牲环境。开征环境税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对经济的发展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基于保护环境的理念,我们仍然要开征环境税,尤其是对于那些严重的污染行为和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更是要课以重税,在这种情况之下,要优先考虑环境的保护。二、环境保护要考虑其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开征环境税不能不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以及因此对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这就要求立法者在环境税立法中应科学的设置环境税的纳税主体、课税客体和税率,运用环境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企业的整体税负。尤其是现在我国企业的税负整体偏重,大量国有企业处于亏损状态,在保护环境,开征环境税的同时,要把环境税对经济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税负和污染相适应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谁污染谁纳税”,对污染严重的物和行为课以重税,对污染轻微的物和行为实行较低的税率,对污染防治实施项目的建设实行零税率。随着各国普遍利用环境税来防止污染、治理环境,环境税收收入越来越成为各国筹措环保资金的主要来源。对环境税的具体征税对象和课税税率的设计,大体是遵循税收收入和环保资金相当的原则。在税率上
一般实行动态税率,即根据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所需资金不断调整具体的环境税税目的税率;有些国家对具体环境税税目的税率是每年公布一次的。动态税率的实行是税负和污染相适应原则的直接体现。这一原则的重要意义还在于:假定政府征收等于边际污染成本的税收,那么可使污染者的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收益,即把污染者的外部性成本(社会成本)内在化,使其面临真实的社会成本和收益;最终必能抑制或减少污染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这一原则的实施也有利于避免企业环境税负的畸轻畸重,实现税收的公平目标。
3.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所谓预防是指预防一切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造成的损害;所谓治理是指对一切环境污染或环境破坏所进行的治理。环境税的开征并不是简单的为环境的污染事后提供治理的资金,其首要的作用还在于防止污染。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是税收宏观调控和筹集资金双重功能的体现和运用。
四、中国环境税法规范的内容问题
构建我国的环境税法体系,设计其基本内容,首先应从完善现行的税制结构开始,绿色税制改革的重点应是目前与环境资源有关的资源税和消费税。另一方面,我国要大胆借鉴发达国家环境税法的立法经验,引入能源税、水资源税、含铅汽油消费税附加以及臭氧耗损物质(ODS)税,2同时考虑从排污收费到污染税的可能改革。下面,笔者拟在前述的环境保护税的名下,选择几个主要的环境税种,就其内容作一些设想,当然,这还不能概括环境税法体系的'全部内容:
1. 垃圾税:是一种以抑制环境污染为目的、以垃圾(或叫固体废物)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垃圾税税率为定额税率,课税对象是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纳税人为产生垃圾的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垃圾税可规定一个起征点。征收的垃圾税税金,应该相当于处置垃圾所花费的资金(与此相适应,垃圾税也可称为垃圾处置税或固体废物处置税)。如奥地利联邦政府从1989年1月1日起征收垃圾税。按照规定,每吨家用垃圾征收40―50先令,每吨特殊垃圾征收200―500先令。
2. 含铅汽油税:含铅汽油税是一种具有行为调节功能的税收,它是汽油消费税中的一个税目,应视为一种消费税附加。其征收对象是供机动车船使用的所有标号的含铅汽油和70#低标号汽油。纳税人是中国境内生产含铅汽油和70#汽油的生产厂家。其税率的确定应主要以在我国高标号汽油中占比例较大的90#汽油为依据。
3. 污染排放税:是指根据污染者排放物数量或能产生有污染的产品数量征收的一种税收,也是最能直接体现环境税本质的一种税收。其征收依据是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或能产生有污染的产品数量。纳税人是排放污染物或生产有污染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从长远的观点,排污收费宜改成征收污染排放税。不过,这种转变的前提是大大简化现行的收费标准,从以污染物排放量为征收依据转变到以产品生产或消费数量为征收依据,或者只征收少数污染物的排放税。污染排放税税率宜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额的确定,以足够支付治理污染的费用为基准。
4.企业环境税:企业环境税以生产或排放有毒性物质的企业为纳税人,课税对象是有毒性物质或其排放会造成污染的物质。税率为从量定额税率。
5. 水资源税:是对水资源的开采和使用以及污染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是对水资源的开采、使用行为以及污染水资源的行为。水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资源。我国现行的水资源费可改成水资源税,并在现行的水资源费费率基础上,根据各地区水资源的稀缺性和水污染程度确定差别幅度税率。全面提高水资源税税率。
上述的垃圾税、含铅汽油税、污染排放税和企业环境税,可以归属于环境保护税名下的环境污染税,而水资源税则归属于其名下的环境资源税。
五、环境税收优惠政策
我国现行税收体系也包含了一些环境税收优惠政策,不过,现行税制中考虑环境保护因素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的形式过于单一,仅限于减税和免税,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影响了税收优惠的实施效果。因此,笔者主张,环境税收优惠政策可做如下考虑:
首先,在关税方面,对出口的环境保护设施、材料可采用低关税率,以扶持该类产品的发展。对国内目前不能生产的污染治理设备、环境监测和研究仪器以及环境无害化技术等进口产品,减征进口关税;在农业税方面,对改良土壤、提高肥力、维持耕地面积、植树造林等有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农业生产活动减免农业税;在营业税方面,对工业企业自销的综合利用产品、环境保护政策性亏损的经营活动等实行减免营业税或缓征营业税;在消费税方面,对清洁汽车、清洁能源以及获得环境标志和能源效率标志的家电产品和汽车,减征消费税;另外,对经营环境公共设施的企业,在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方面给予优惠。
其次,为鼓励企业开发利用防止污染、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设备、机器,保护环境,政府应采用加速折旧的方式来实现其环境目标。目前,我国的加速折旧制度,不仅加速折旧方式少,而且,相关规定也不明确。我国应该允许清洁能源企业、污染治理企业、环境公用事业以及环保示范工程项目加速投资折旧。
再次,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政策的适用范围,准确界定零税率调节税的适用项目类型;界定朝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的范围,在规定期限内对环境保护产业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对工业企业购入的环境保护设施允许扣减进项增值税额等,也是属于环境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
目前,我国税收优惠政策有不少都没有同国家产业政策结合起来,与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也缺乏系统地衔接。因此,税收优惠政策亟待在产业政策导向和规范化监管上加强,要对与环境保护不一致的地方及时修正,逐步建立健全系统、全面、科学、有效的环境税收优惠政策。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说,环境税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重要的环境保护手段,是通过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主要方式,也是提供环境保护资金的重要形式。在我国开征环境税,既有其必要性,又有其可行性。我们提出环境税立法的几个问题,虽然是对环境税的一些设想,但根本立足点还是在于改善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还祖国一片蓝天,还公民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我们期待不久的将来环境税法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并在我国
整个税法体系中发挥其积极作用。
徐孟洲 谭柏平谢增毅
篇5:本溪市环境问题与对策分析
本溪市环境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从大气、水体、生态和资源等4个方面分析了本溪市的环境现状与问题;揭示了本溪产生这些环境问题的原因;结合本溪的实际情况,探讨并提出了解决环境问题的对策与建议.作 者:孙岩 李永化 程娜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辽宁,大连,116029 期 刊: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PKU Journal:TERRITORY & NATURAL RESOURCES STUDY 年,卷(期):, (1) 分类号:X820.3 关键词:本溪 环境问题 污染 对策篇6:我国环境保护税问题及对策浅析
摘要:在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是这种发展是以不注重生态环境的不可持续发展,我国工业化进程发展到今天,很多企业一直以煤为主要燃料,并且高能耗、高污染、低利用率的企业大量存在,有害物质不断被排放,使得环境的严重污染已经不符合现在人们对高质量生活环境的需求。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在我国正式实施,环境保护实现了从“费”到“税”的转移,这有利于企业树立和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减少污染排放量,推动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进程。本文将从实际意义出发,分析我国环境保护税在现阶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从现实出发,对上诉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征收
1引言
1.1研究背景。我国经过了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这样的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自然环境污染问题逐渐加深,甚至已经影响到了人民的生存环境,土壤污染、由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造成的水源污染、不得不提的雾霾天气和极端气候的频繁出现都表明环境保护立法,刻不容缓。有数据表明,我国现如今的污染水平与发达国家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水平相当,环境污染的严峻形势也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重视,而且,有必要采取强有力的法律措施,促使企业树立和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转变以污染环境为前提获取利润的发展模式。在1979年,我国试点实施了排污费制度,1982年向全国普遍征收,国务院将制度中的缴费标准由原来的超标排污费修改为总量排污费,又明确了废气、废水排污标准。虽然这一系列的制度的实施对防治环境污染问题有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力度不足,刚性不够,实施过程中效果减弱的问题。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出台,使得相关税种征收更具强制性和规范性,降低了征收成本,提高了征收过程中的实际效率。《环境保护税法》在20正式实施。
1.2研究意义。在新税法制度实施后,通过税法税收这个调节杠杆来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与保护的手段越来越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此次《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坚持可持续发展观的意义非同小可。但是由于环境保护税刚实施一年多的时间,尚未成熟,存在需要完善之处,因此,文章对我国环境保护税的进行研究,对于理论、实践都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2开征环境保护税对企业的影响
2.1增加污染企业的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利润。实施征收环境保护税,企业不能再像之前那样随意排放污染物,让污染企业对本企业的污染行为以经济形势负责,增加了企业生产费用,一是体现在环境保护税的税收上,二是体现在企业内部为减排方面的治理成本上。与年之前实行的排污费相比,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地方有权确定当地征收的具体税率,如果企业所在地方调整了环境保护税的具体税率,污染企业的税费就会增加;之前排污费虽然对环境污染问题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征管力度不足,过去在排污费征管过程中可能存在协商收费和欠缴问题,费改税之后,在税务机关征管下得以解决,之前数据造假引起的少缴费的情况也逐渐减少,因此污染企业的实际成本也会有所增加。
2.2倒逼企业转型,促进高污产业升级。在环境保护税实施之后,很多企业之前缴纳排污费的成本低于治理污染成本的现象将会得到减少,企事业单位因产生环境污染而上缴的经济成本增加,高排放高污染企事业单位面临着更高的税费,甚至是罚金。并且,在国家环保政策下,高污产业面临着淘汰的境地。所以,在长期发展和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下,就会倒逼纳税主体选择寻求相对环保的替代品和进行技术革新,一旦这种行为少量企业得到利好结果,将会带动整个行业的绿色转型。
2.3加快环保技术研发,促进环保企业的发展。环保产业是我国的新型行业,我国目前治污环保行业的总体水平还处于比较落后的地位,关键技术领域,如:治理、检测仪器大多还依赖于进口。我国之前只有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才会受到环保部门的重点排查和监管,其他中小企业管制力度不够或缴纳的排污费低于治理费而一直缴纳排污费的现象也限制了环保企业的发展。在环保税实施后,增加了减排的税收减免的档次和依法执行的刚性,对企业主动选择减排有着正激励的作用。有需求的地方就会有市场,企业环保需求的增加,就会增加治污行业的业务量,从而刺激环保企业加大研发高科技环保产品,同时对环保企业的发展也起到促进作用。
篇7:我国环境保护税问题及对策浅析
3.1纳税主体范围不够全面,惩罚力度不够。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主体为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但是产生污染环境行为的主体远不止环境保护税所纳入的纳税主体。这样既限制了环境保护事业的推进,又可能会在实践中增加基层监管人员的工作难度。另外,对于那些以污染环境却能获得高收益的行业,缴纳环境保护税对他们起到的作用是杯水车薪,在考虑到多数企业税负过大使得利润减少会给企业带来巨大压力,环保税的最低征收标准相对于排污费的最低标准没有上调,但是对于上述企业来说,缴纳环境保护税,反而成为他们产生污染的合理壁垒。
3.2跨部门合作协调有难度。在实行排污费制度的时候,是由环保部门进行计量和征收的,环境保护税实行之后,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由于环保税的特殊性,污染物的排放数据的测量核算,则需要专业性较强的环保部门协同合作,其中环保税中明确规定,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是2个联系最为紧密的主体,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这也是我国税法上第一次规定多部门合作的形式征税。但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工作形式和工作内容不一致,且由于征税部门的转变带来的利益冲突,会导致两个部门在分工协作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影响双方的工作效率。
3.3环境保护税制度不够健全。在实行排污费制度的时候,环保部门征得的排污费建立了专款专用,实施环保税之后,由税务部门征缴,并按规定纳入一般预算收入,没有对征税所得的具体用途作出明确的规定。虽然实施环保税刚性增加,企业所缴纳的费用也有所增加,但是税金没有实行专款专用,可能存在地方政府拿去用于其他方面。这样一来,用于治理污染的资金不增反减,违背了国家征收环保税的初衷。另外我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面还比较窄,目前我国只是针对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这四类环境污染物进行征税,但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污染源远不止这些,例如光学污染、热污染、土壤污染等没有涉及到,特别是二氧化碳、建筑噪声等污染物并未纳入环保税的.税基中。
篇8:我国环境保护税问题及对策浅析
4.1扩大纳税主体的范围,加强征管力度。现阶段我国环保税的纳税主体主要是产生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但是对居民、个体户产生的污染同样征收环保税不仅有利于环境污染问题的改善,也有利于全民环保意识的普及,但是考虑到个人纳税能力的薄弱,可以从鼓励个人保护环境行为为出发点,设立适当的环境保护税税率;环境保护税在我国还属于未成熟期,目前税率整体偏低,后期应根据应税污染物的危害程度适当的提高环保税的税率。在对环保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应加大对偷税漏税、故意隐瞒真实污染数据的企业的惩罚措施。
4.2加强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协作,完善征管模式。要想保证征税时的公平真实原则,税务部门就必须依赖于专业性较强和有经验的环保部门去进行检测和核查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对于税法上第一次采取这种双部门合作的征税方式,为了环境保护税的顺利征收,环境保护税应该从法律层面上就对双方部门的职责作出明确的规定,按照他们的职能优势合理分配工作,让双方部门各司其职,互不干扰,避免出现工作交叉,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征管效率。而且,目前有些基础信息还需要企业自己申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也不能保证,所以应尽快利用信息化完善双部门合作的征管模式。
4.3继续完善环境保护税税收制度。
(1)扩大征税范围。考虑到企业的负担和费改税初期环保纳税人的接受度,国家在实行排污费平移来完成费改税的过渡的时候只对四类污染物进行了征税。在实现费改税的平稳过渡之后,国家应该分次分批,逐步的扩大征收范围,将二氧化碳、建筑噪声、土壤污染、热污染、光学污染等对环境有害的污染物应数增加到环保税的征收范围里面来。
(2)建立专税专用制度。想要使得环境保护取得成效,则必须保证治污资金的充足,没有法律制度的制约,相关人员很容易产生自利行为,所以仍应继续实行排污费制度的环保税的专款专用,严格规定征得的环保税只能使用于污染治理、对环保企业的奖励补贴、更新与环保有关的机器设备、对先进仪器设备研发的投入等一系列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地方,并实行监督机制,将费用透明化、公开化。
综上所述,环境保护税作为一种有效遏制环境污染的法律手段,征收标准的制定尚有疏漏不足之处,但它的出台的出现意味着一个良好的开端。它所带来的好处包括提高环保纳税人的环保意识、促进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以及改善我国的生态环境,还包括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本质目的。本文也概括了我国目前阶段下环境保护税法所存在纳税主体不够全面;跨部门合作协调性不足;以及环境保护税制度不健全的问题,这也是因为我国缺乏丰富的征收管理经验。所提出的解决办法包括扩大纳税主体,加强监管力度;增强税务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协同;继续完善环境保护税法配套制度,严格控制环保税金的使用,彻查贪污浪费行为。完善一个新的税种需要经历漫长的过程,在推进环境保护税法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这样才能起到环境保护税应有的效果,实现我国经济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篇9:农村地区居民环境意识现状分析及对策
农村地区居民环境意识现状分析及对策
环境意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为了解农村地区居民环境意识的现状,把握农民环境意识的.总体水平,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的方式,对山东临沂部分乡镇居民的环境意识进行了抽样调查,从环境知识、环境认知态度、环境活动参与等3个方面分别对农民的环境意识水平进行分析,总结了农民环境意识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提高农民环境意识的途径与方法.
作 者:刘伟 何国富 刘学良 沙龙滨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上海,62 刊 名:农业环境与发展 英文刊名:AGRO-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年,卷(期): 25(3) 分类号:X3 关键词:农村地区 临沂 环境意识 问卷调查 措施篇10:中国湿地环境现状与保护对策
中国湿地环境现状与保护对策
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资源宝库和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我国湿地的'生态环境现状令人担忧.建议尽快制定<湿地法>,把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纳入法治轨道;改革完善管理机构,实施以自然湿地单元(系统)为单位的统一规划管理;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树立新型湿地环保理念;保护多样性特色,促进湿地综合利用;广开筹资渠道,加大湿地保护的投入力度;加强湿地科学研究,扩大国际合作.
作 者:李长安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 刊 名:中国水利 PKU英文刊名:CHINA WATER RESOURCES 年,卷(期): “”(3) 分类号:F06 关键词:湿地保护 湿地资源 湿地管理 生态环境篇11:中韩贸易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范爱军 金宁
一、中韩贸易发展的简要回顾
中国与韩国为友好近邻,交往历史渊源流长,文化背景极其相似,这为中韩贸易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并且,目前两国经济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结构互补,各有所需,也为两国的经贸合作提供了必要性和现实性。自1992年8月中韩两国正式建交以来,贸易形式从间接贸易转为直接贸易,贸易额迅速增加。中国成为继日、美之后韩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而韩国也保持了继日、港、美之后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的地位。与之相伴随,双方在投资领域的合作也取得了惊人的发展,特别是韩国企业在华的投资,从1992年正式起步至今,已形成了遍地开花的局面,占其海外总投资的20%以上。1992~1998年七年间,中国累计实际利用韩国直接投资75.7亿美元,成为韩国的第一大投资对象国,而韩国在所有来华进行直接投资的国家中,也占据了第七大投资来源国的'地位。双方在投资领域的合作,带动了大量原材料、技术设备及产成品的进出口,从而大大促进了双边贸易的发展。
二、中韩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中韩贸易的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快速发展过程,取得这些成就当然可贺,但也属正常。随着中韩贸易基数越来越大,发展渐趋成熟,其间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因此有必要找出问题,分析原因,以便在此基础上有的放矢地采取应对之策。
(一)中韩贸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中韩双边贸易在宏观层面上存在较直观的问题有:
1.贸易增长乏力直至为负
1992年两国正式建交后的四年中,双方贸易可谓是大踏步前进,每年贸易增长率均在40%以上。但到1996年,由于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外经贸政策法规,加上国际市场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影响,使我国企业的出口积极性下降。韩国作为我国的第四大出口市场,对其出口必然受到影响。同时,在双方贸易中担当重要角色的韩资加工贸易型企业,在出口利润下降的情况下,进口积极性也受到波及,从而使中国从韩国的进口贸易也有所放缓,致使双边贸易增长率从1995年的44.8%下降至1996年的17.7%。1997年,局势有所好转,双边贸易出现恢复性增长,增幅达20.3%,但已与1996年以前的增长势头不可同日而语。1998年,双边贸易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韩国还是当事国之一,这样,中韩贸易的增长步伐戛然而止。从1998年年底的统计数字看,双边贸易出现了史无前例的负增长,降幅达11.6%。1999年上半年,双边贸易虽有所恢复,但增长速度并不快。
2.贸易不平衡趋势渐大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中韩双边贸易中中方逆差是越来越大的,到1997年已达到58.1亿美元,占到从韩国进口商品总值的38.9%。尤其是1997年下半年韩国发生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对韩国的出口大幅下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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