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气咸鱼亮”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英国法律解释三大规则之应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英国法律解释三大规则之应用,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一起分享。

英国法律解释三大规则之应用

篇1:英国法律解释三大规则之应用

英国法律解释三大规则之应用

当代英国的法律解释比较发达。这一方面与法律解释理论在全球法律界的复兴有直接关系,更主要的是因为其特有的判例法传统。仅就判例的适用来说,法律解释理论与方法用处并不太大,但在成文法越来越多、法律体系的构成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法律解释理论越来越受到重视甚至成为判断法官水平高低、能否正确贯彻立法意图的基本标准。本文介绍的是在英国法律界广泛应用并有历史传统的三项法律解释基本规则,即字义规则、黄金规则和除弊规则。在法律条文存在含义不清、模棱两可的情况下,英国法官常用这三项规则之一对法律作出解释。在那些疑难案件中,不同规则的.适用可能导致不同结论,所以选择何种规则尤显重要。下面便是应用这三项规则的一些典型案例。

一、字义规则

字义规则(LITERALRULE)是所有法律解释规则中最重要、最基本的一项。根据这一规则,如果法律文本的字面含义是清楚的,即使该字面含义会导致明显的荒谬结果,法官也必须遵循该文字所表达的意思。

实际上,把字义规则作为一项规则有些牵强,因为字义规则实际上就是“无解释”的规则,即如果法律的字面含义是清楚的,则不需要作任何解释。但是,在复杂的法律活动中,另外一些解释方法经常对这种“无解释”提出挑战,从而使法律的解释结论背离了法律文本的字面含义,所以原来一贯的、无需阐明任何理由的做法便形成了一项实在的解释规则。以下是英国法官对这一规则的一些应用案例。

(一)怀特利诉查普尔案(1868)(Whiteley v Chapell)

某甲因为以一位已故选民的名义投票而被指控“冒充有投票权之选民”投票。高等法院分院的判决指出,对刑事法律应当本着有利于被告的原则作严格的解释。即使只从字义上看,由于已经死亡的选民不可能再“有投票权”,因此对被告的指控不能成立。

(二)伦敦及东北铁路公司诉贝里曼案(1946)(London &North―Eastern Railway v Berriman)

一名铁路员工在铁路线上给信号设施加油时被一列火车撞死,他的遗孀某乙认为铁路公司违反了法定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关规章规定,当安排工人“更换或修理铁轨”时,铁路公司应当放置警示标志。上诉法院的判决认为该规定应当适用于本案的情况,但上议院以3比2的多数撤销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认为应当运用字义解释规则处理本案,即有关规章的规定的情况不包括本案中的死者给铁路信号装置加油的情况。

(三)费希尔诉贝尔案(1960)(Fisher v Bell)

一个商店老板因在其店铺橱窗里展示了一个带有价格标签的弹簧刀而被指控“提供销售攻击性武器”,违反了《攻击性武器限制法》(1959)。高等法院分院在判决中指出,“提供销售”一语应取其字面含义,以保持其与合同法中的用语一致的含义,而且被告将弹簧刀展示在橱窗中无异于一种交易邀请。尽管这种纯粹字义的解释方法可能引起该条款与《攻击性武器限制法》中的其他条款发生矛盾致使其他条款无法适用,但这种方法与解释刑事法律条款通常采用的严格方法是一致的。

(四)沃尔沃克诉贾尔斯案(1970)(Wallwork v Giles)

为维护交通安全而制定的一些关于“呼吸试验”的法律实施初期,某D因拒绝做这种呼吸实验而受到指控。被告拒绝配合的理由是:法律规定,“身着制服的警官”要求司机做呼吸试验时,司机应当服从。而要求某D做这种试验的警官虽然穿着警察的上衣、裤子,但没有戴头盔。治安法官在判决中认为,警民执行此类职务时不戴头盔,。因此应当认定该警官没有“身着制服”,据此宣判某D无罪。但是,高等法院分院认为,立法机关制定该法律时的意图十分清楚,即警官必须身着制服以易于识别,即使不戴头盔但不影响他人识别其为警官,因此认为被告人某D构成犯罪,并将该案发回重审。

二、黄金规则

黄金规则(GOLDEN  RULE)是指,如果运用字义解释规则出现荒谬的结果时,法官应当寻求字词的其他含义以避免荒谬结论的出现。布莱克本勋爵在1878年的一份判决中指出,黄金规则就是将整个成文法看作一体,赋予那些字词通常的含义,除非仅仅考虑文字本身会产生很大的矛盾、荒谬或者麻烦并足以使法官意识到不能在通常含义下使用该字词。

[1] [2] [3]

篇2:英国留学 专业之法律专业

英国留学 热门专业推荐之法律专业

英国教育联盟自一直致力于英国中高端院校申请研究,我们的咨询师会持续发布各专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帮助希望进入名校的申请人实现他们的留学梦想。英国教育联盟学员共收到OFFER上千例,大部分学生成功申请到英国Top30名校。如果您有更多个性化学业规划,请与我们上海的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法律专业是英国留学申请热门专业之一,申请人数也不在少数,下面英国教育联盟(www.en.com.cn/)专家就对英国法律专业申请做一个全方面的解读。

英国法律专业概况

作为英美法系的.起源,英国法律不仅构成了许多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而且英国大学的法律专业在全球也有较高的知名度,教学实力堪称一流。英国法律构成了许多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英国在世界政治和欧洲政治以及全球金融中所处的地位使得英国的法律职业在世界上占据突出位置。英国现行法律的基础是英格兰普通法。由于历史原因,英格兰普通法也被用来构建世界各国法律制度的基础,包括亚洲、非洲大多数英联邦国家,以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英国法律不仅构成了许多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而且英国的法律从业者也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优秀的。

英国法律专业的特点:

学校还经常组织学生参观英国著名的律师事务所、法庭及其他重要机构,如英国国会、伦敦劳埃德船级社或伦敦证券交易所等。部分大学还安排校外课程,如去布鲁塞尔参观欧盟的法律与政治机构。学生在获得英国的法学学位之后,还需要参加本国的职业课程,作为开业的实习(期限通常为一年),才能成为执业律师。

更多英国留学信息,请关注:360教育联盟(www.3607.com/),我们的专家老师们将以多年的留学办理经验为您的留学之路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篇3:规则的不确定一个法律社会学的解释框架

我们发现在中国,不是通过一个界定给人们的行为提供标准。什么界定呢?说明哪种利益是正当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哪种利益是不正当的,不应该被法律保护的。有了这些说明-这些说明就是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件,当一个纠纷发生的时候,大家马上就去找那些标准,根据那些标准去判断谁的利益是正当的。这些标准、这些利益,都在一个统一性的法律条文里。这就是法制社会,就是说这任何一种行为都有标准,这些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当发生纠纷的时候,我们不过是看这些标准和行为之间的差别,然后根据标准去判断你的行为是不是符合规定,究竟是应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当有若干个不同的标准和规则在这个社会上存在,具体到哪一件事情上使用哪一种呢?必须根据权力,传统,和集体行动的规则来确定。

在一个法律衡量的模式里面,法律成为衡量的标准,但是在一个政治竞争的模式里面,就不一样了。前者偏重法律的一致性规则,后者判断的标准是看人多、人少,人数多的那方的'利益和价值,它不是用一个中立的标准去衡量纠纷,而法律模式对所有不同利益、不同观点有一个衡量标准。在政治竞争中,人与人之间关系是政治的,而在法律模式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衡量是法律的。

在政治竞争的模式里面规则是有选择的,他不断地经过同意或默许或者是展示力量来选择。所有这些规则都要根据人的利益的变化而变化;但是在法制社会,在政治的过程中已经被确立,合法化,不容改变,不会受到利益变更的影响。法律是超越于高于个人的,是用统一衡量框架去衡量不同的利益的。我们要认识到这种不同以及利益的分化,然后去利用各种正面的,抑制负面的。怎么利用它的正面的作用呢?比如说政治系统的作用是保持一种合力,某一个原则代表性是不一样,所以它可以保证代表性和活力,因为时间久了就会僵化。它的正面作用是保持活力和保证代表性,总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更多的人在政治市场中选择的是公正的,合理的。同时注意它的负面作用,如不能允许利益在立法、执法过程中随时起作用的话,而是要把政治市场和法律市场分开,就要让他们去发扬自己的正面作用。

我们经常会发现:当人类不确定的时候,人的期待不确定,人类的行为后果也是不确定的,如果说一切东西都是没有规则,都是根据新的利益变化而随时变化的,没有一个人的期待是稳定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做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这个时候必须要有明确的标准来告诉他,这些标准必须是稳定的,如果是不断地根据利益变化,竞争不断充斥在整个过程中的话,没有一个人知道应该怎么做。人类的行为经常要受到约束,如市场经济中的合约,都是为了约束行为。但是如果说,我们所处的模式完全是一个政治竞争的模式,它完全服从于政治竞争,它跟随利益的变化而变化,人类没有办法通过文明的创造来控制自己,那么人类没有办法有明确的确定性,那么他的活动就会嘎然而止。

篇4:卫报英国大学排名之法律专业排名

Rank Rank InstitutionGuardian score/100Satisfied with teachingCareer after 6 months1-Cambridge10093.8902-Oxford95.895.5863-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87.288804-Kings College London84.693.8815-Queen Mary83.493.3715-UCL83.491.2857-Durham82.691.5788-Dundee81.692.5869-Robert Gordon81.193.09010-UEA78.6957511-Queens, Belfast77.889.18512-Edinburgh76.491.57713-Birmingham75.891.88713-Aberdeen75.8918615-Kent74.990.28716-Warwick74.886.48417-Nottingham74.795.07618-York74.688.58019-Derby73.791.57920-Sussex72.993.28421-Aston72.688.3-22-Leeds70.289.88122-Salford70.295.26724-Edinburgh Napier70.192.5-25-Glasgow7089.88526-Swansea69.993.88427-Greenwich69.492.96828-Bristol69.287.28929-Lancaster68.790.58430-Manchester6886.87930-Newcastle6888.88232-Southampton67.691.08033-SOAS67.385.98434-City67.188.78334-Bangor67.192.27036-De Montfort6790.88737-Northumbria66.991.26738-Reading66.383.87839-Buckingham65.893.89239-Ulster65.888.26741-Surrey65.689.27042-Cardiff65.188.77543-Anglia Ruskin64.492.65444-Exeter6486.07945-Brunel63.990.76745-Portsmouth63.9937247-Oxford Brookes63.592.56948-Central Lancashire63.389.86349-Nottingham Trent63.288.77750-Strathclyde63.191.08551-Hull62.889.77352-UWE Bristol62.591.07153-Bournemouth6289.66654-Gloucestershire61.893.86555-Huddersfield61.788.08455-Sheffield61.788.87957-Leicester61.683.37658-London South Bank61.293.55459-Middlesex60.985.15460-Keele60.488.08461-Glasgow Caledonian60.289.86361-Essex60.288.26563-Coventry60.186.88064-Manchester Met59.785.37265-Sheffield Hallam58.590.05766-Bucks New University5892.27367-Stirling57.490.07268-Liverpool57.284.08069-Cumbria56.592.06770-Plymouth55.989.35771-Edge Hill55.493.85172-Brighton55.178.1-72-Aberystwyth55.182.57372-Chester55.194.87175-West of Scotland53.790.56076-Liverpool John Moores53.485.86677-St Marys, Twickenham53.195-78-Sunderland52.191.24279-Westminster51.783.86780-Bedfordshire50.886.05481-Bradford50.680.16381-Staffordshire50.684.16383-Lincoln50.285.07583-Teesside50.292.05185-London Met49.885.25685-Bolton49.892.87287-Northampton49.190.26888-Winchester48.393.0-89-South Wales47.684.36990-Hertfordshire4786.27391-Canterbury Christ Church44.784.44892-West London43.982.75393-East London38.182.24694-Birmingham City34.5786495-Leeds Beckett3380.35796-Southampton Solent31.675.354--Roehampton-----Royal Holloway-----Birkbeck-----Worcester-----University Campus Suffolk-----Highlands & Islands-----Heriot-Watt-----Kingston-----Wolverhampton-----Glyndwr-----Liverpool Hope-----Abertay Dundee---

[最新卫报英国大学排名之法律专业排名]

篇5: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第二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第三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

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第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第五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的“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

第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篇6: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第二条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第三条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

第四条 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第五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的行为,如果同时触犯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罪名,定罪处罚。

第六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七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八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英国法律解释三大规则之应用第九条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第十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第十一条 对未成年罪犯适用刑罚,应当充分考虑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矫正。

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对符合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的未成年罪犯,应当依法适用管制、缓刑、单处罚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 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三条 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一般不判处无期徒刑。

第十四条 除刑法规定“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外,对未成年罪犯一般不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对未成年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依法从轻判处。

对实施被指控犯罪时未成年、审判时已成年的罪犯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十五条 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应当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对未成年罪犯实施刑法规定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一般不判处财产刑。

对未成年罪犯判处罚金刑时,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判处,并根据犯罪情节,综合考虑其缴纳罚金的能力,确定罚金数额。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得少于五百元人民币。

对被判处罚金刑的未成年罪犯,其监护人或者其他人自愿代为垫付罚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第十六条 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第十七条 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三)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

(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

(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六)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第十八条 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

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假释。

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已经成年的,对其减刑、假释可以适用上述规定。

第十九条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被告人对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 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5〕9号)自本解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篇7: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二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四条 假冒他人专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专利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第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行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八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九条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明知”:

(一)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

(二)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三)伪造、涂改商标注册人授权文件或者知道该文件被伪造、涂改的;

(四)其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形。

第十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专利号的;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三)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专利技术的;

(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的。

第十一条 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没有得到著作权人授权或者伪造、涂改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文件或者超出授权许可范围的情形。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第十二条 本解释所称“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

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本解释第三条所规定的“件”,是指标有完整商标图样的一份标识。

第十三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第十四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又销售该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以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侵权复制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第十五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

第十六条 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储存、代理进出口等便利条件、帮助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七条 以前发布的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自本解释施行后不再适用。

篇8: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采用截断通信线路、损毁通信设备或者删除、修改、增加电信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等手段,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造成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并因此贻误救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死亡一人、重伤三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二千以上不满一万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或者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不满一小时的;

(三)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不满二小时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不满五万(用户×小时)的`;

(四)造成网间通信严重障碍,一日内累计二小时以上不满十二小时的;

(五)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第二条 实施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后果”,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造成火警、匪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报警、救灾、抢险、防汛等通信中断或者严重障碍,并因此贻误救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死亡二人以上、重伤六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一万以上用户通信中断一小时以上的;

(三)在一个本地网范围内,网间通信全阻、关口局至某一局向全部中断或网间某一业务全部中断二小时以上或者直接影响范围五万(用户×小时)以上的;

(四)造成网间通信严重障碍,一日内累计十二小时以上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条 指使、组织、教唆他人实施本解释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的,按照共犯定罪处罚。

第五条 本解释中规定的公用电信设施的范围、用户数、通信中断和严重障碍的标准和时间长度,依据国家电信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