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微笑”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3篇带着故乡的气息远行散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带着故乡的气息远行散文,欢迎阅读借鉴。

带着故乡的气息远行散文

篇1:带着故乡的气息远行散文

带着故乡的气息远行散文

故乡的小路

在我的记忆中,故乡的小路并不是纵横交错的小路,也不是一条平坦笔直的大道,它如一条丝带以“人”字形的姿势,折叠在故乡的山川河流之中。

小路是岁月之道的延伸,不仅大手笔地泼洒着我和伙伴们孩提时的快乐,也使我童年与少年不倦的足迹显得更悠远。虽然它从不记忆我的过去,也不留下我任何的痕迹,而我还是记住了故乡的小路,毕竟我曾经走过。

常常,我踏上这记忆之路去追寻我童年的快乐。那时,母亲的叮嘱,雨季的狼狈,已被小路斑驳成过去。

尽管如此,小路以沉默的形式,用“人”字形的笔法,记载着父老乡亲的快乐和沧桑,也记载着乡人荣归故里的风光与落魄归来的惨淡。“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让我无法忘却故乡的小路和故乡的记忆。

纸航船,已在雨季中消失

曾经的纸航船已在雨季中消失。

孩提时的纸航船选择了雨季,充满幻想的纸航船放在童年雨季的水洼中,不寄托乘风破浪的理想,只以那首稚嫩的童谣唱出纤夫的船号子。

利剑般的`雨滴汹涌而来,懵懂少年的锚不知该抛往何处。狡猾的水洼用“嘀嗒”之声倒映雨滴影子的存在,却从不把我纸航船的背影拷贝在水面保存。

在没有暗礁的雨水洼中,我的纸航船迷失在没有波之梦的水中,注定很快要被摧毁,搁浅在永远只属于少年的雨季里。

雨还没停下来时,纸航船被迫砸散成一张被折皱的白纸,雨水太小气,不肯用浩瀚容下纸航船的一生;当那首童谣被唱出沧桑的味道时,雨季、折皱的白纸、童谣的记忆便锈迹斑斑地漂泊在我漂泊的人生大海中。

在黄昏中与夕阳相遇

看着被拉长了整个下午的背影,如今渐渐地淡去。

或坐,或卧,或行;一切尽在缄默中归于平静。

我曾慨叹你失血之光的疲惫,总想停歇在你的暗红里,倾听那些躁动与寂静挣扎的样子:是否每一个躁动都会被埋葬在寂静里?

经过了一个白昼轮回的努力,你已开始乏力,世间的所有喧嚣交给黑夜去完成。

我徘徊在岁月的边缘,敛闭沸腾的血,踏着淡去的背影,在世间开始变喑哑的声音中,把自己的影子揉碎抛到小溪里。归去,携手明天的太阳继续往岁月的深处走去。

带着故乡的气息远行散文狂风暴雨曾在故乡肆虐过

某年某月,一场狂风暴雨曾在这里无情地肆虐过。

弱小的绿叶被打落时,无奈,无言。老黄叶被打落砸在地上,却震动了我的故乡。村人在暴风雨的洗礼中惊醒:这是一声劫难的经历。在沉默中忘却还是在忘却中沉默?在老人的带领下,青年人扛起锄头,在土地里翻阅着岁月的活页,种下了希望。落叶不是无情物,来年,故乡的青山绿了一遍又一遍。

这一次,我离开故乡远行时,青山回荡着:不在乎风吹雨打,用坚强卸去疲惫的尘埃,以全新的姿态迎接雨后阳光的照耀,

把故乡气息的点点滴滴放进行囊,挥手告别人生的驿站继续远行。

篇2:呼吸故乡的气息散文

呼吸故乡的气息散文

又一次回到故乡,回到大沁他拉镇,我仍然为它的淡定从容的气质所沉醉。

我站在冰雪覆盖的叫来河畔,看着小镇那一座座楼房,楼房的墙壁上的一幅幅版画,那带有民族气息的符号,有一种想要说些什么的冲动,但是终归于沉默。

我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小镇坐卧在沙漠上,沙子便是小镇的靠椅。椅子很坚硬,有时风一吹,椅子轻微地晃荡两下,小镇没有变换什么姿势,只是风起沙舞,时不时敲打下人们的脸。让人们记住。我在进入大沁他拉镇东门,一块大石头上的那四个字“金沙之城”大概也是写于这样的背景和这样的时刻的吧。

小镇和别的地方不同的地方就在这里。作为奈曼,作为小镇,不是名胜的事,也不是古迹的况。对于小镇,被称为“金沙之城”,我不敢苟同。可我知道这个地方很古老。这个小镇的历史实在是太漫长了,曾经走过这里的值得追想的人不可计数。我在旗里工作的时候,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天大的秘密。在我们小镇的南侧,一个叫青龙山镇斯布格图村的地方,发现了辽陈国公主及驸马的合葬墓,墓葬中,辽代陈国公主与驸马全身穿有银丝网衣,头戴金冠,面覆金面具,脚穿鎏金银靴。那是契丹王朝鼎盛时期的历史文化。走到哪里,都可以感觉这个地方是有历史的地方,也是有美丽的地方。也许是古代辽国脚下的一片土地,也曾经印着王公贵族的脚印,曾经浸染过陈国公主的泪珠,奈曼诗人刘大伟写道“这片土地永远的在怒吼你的名字,虎虎的斑斓,如同你的坚决离去,威猛,而永远让我敬畏”......其实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就是奈曼,说的也是你我的生命。

我不想追溯历史,只是想说,我的故乡,那个小镇,不是个小地方,是历史很长的。不是每个奈曼人都知道,奈曼的意思,既不是无奈,也不是慢。奈曼不是蛮荒的地带,那是仅仅第八而已(乃曼,蒙语是第八的意思),那是在十五世纪,这里也是成吉思汗的后裔额森伟徵诺颜,以奈曼为部号。额森伟徵其子衮楚克,服属于当时势力最强的察哈尔部。察哈尔部酋长林丹汗侵略科尔沁部,所行无道,引起奈曼等部不满。后来衮楚克率全部人民归附后金,受到皇太极的嘉奖。赐之牧地为潢河、老哈河合流之南岸。又明确划定奈曼部界。在十七世纪明朝崇德元年依据衮楚克多年的功勋,皇帝赐授之扎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的爵位,世袭罔替。当年清代奈曼部首领札萨克多罗达尔汗郡王来这里的时候,一个骑着蒙古马,头戴盔甲的将军,行走在这长满青草的地方,也是一个有的水的地方,他没有想到这里会是怎么样,仿佛听到多少骏马奔腾的声音,听到那小小的老哈河与叫来河交汇的潺潺的声音,听到大战奏捷时那从容的喝酒行令的声音?从此共经十六任郡王,统治奈曼三百余年。那个现在曾经恢宏,有些窄小的王府,是那个大气的,有着皇家背景的札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为清代为道光皇帝之乘龙快婿奈曼第十一任王爷德木楚克扎布所筹建,是当年奈曼旗最高行政长官扎萨克生活和办公的地方,遗憾的是原王府建筑大部分已毁掉,我当然不知道,多少年后的我,也会在这里,凝视着这悬山滚龙脊、雕梁画栋、红柱回廊的王府,也是在追想着小镇以前的历史。因为王府经历了许多朝代的亡国。而那些故事,不论是风流的还是悲怆的,自然也就是这部历史里的苍凉之歌了。

我看到小镇的人很沉实,很安稳。人们的鞋子,沾满了岁月的征尘。我走在小镇的街上,走在街上的还有一匹白马,这马原本就是小镇的吗,如同我,是乃曼部落后人,还是一个山东人一样,因为我祖辈是山东闯过来的。我知道,打着响鼻的马,在小镇跑了很久,它是寻觅草原很久,累的气喘咻咻,那样的沧桑。而依然很俊美,很深透着迷人的韵致。真的,还是那样挺拔俊秀,皮肤鬓毛通身就如白鸽一样纯净。马在街上行走,已有些惊恐,但是仍然大方地看着每一位路人。我不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我想叫它的名字,是白龙,还是白虎,不管叫什么,它比我想像的还要动人和神气。只是街上的人太多太多,它有些猝不及防,它本来已习惯的自由与孤寂被打破了。我看得出来,它已经有些厌倦与无奈。

有人说,小镇是以西湖的毁灭为代价的。这个西湖不是杭州的西湖,是奈曼旗的西湖,眼前即刻闪现出西湖的模样。是的,那个金白菜的传说,那里被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记挂,上了朝鲜金日成的生日宴的西湖鲤鱼,成为一时的佳话,也是人们的痛。我们在这里工作的时候,每到夏季就要抗洪抢险,因为西湖的'水位,比小镇要高很多,西湖水位上升,小镇就会沦陷,那些年、那些个季节,西湖的水让人战战兢兢,不敢马虎。如今西湖的水已经干涸,黑色的泥土里留有鱼的残骸,那些破碎的鳞片在阳光下闪烁着。这样,一个美名远扬的西湖销声匿迹了。然而,那一丛丛杨树正在湖底长大,一片片长出的庄稼能持久吗?曾经的西湖美景淡去了,永远的淡去了,淡到了我的骨子里。

我走到一中的门口,我是这个学校的学生,那时是全旗第一次统一招生,我是幸运儿,白音昌全乡只考上五名,我是其一。我知道,我像考上举人一样。让我立刻有了一种博大、自豪、霸气的感觉,有些飘飘然,多年以后想起来,实际是驴粪球一样,虽光不亮。可是那的老师真好,赵老师、贾老师……那时是我们的班主任,对我们像他们自己的孩子一样,尤其是冬天,怕我们冻着,给我们劈柴,生炉子……我每天提着饭盒桄榔桄榔跑在校园的路上,吃着苞米面发糕、葱叶咸菜,在炉子上熬着仅有的几个馒头,痴痴地叮着窗外的永远不懂的星星,抹去早晨眉毛上的霜……而我到了曾经就读的校门前,却感到无所适从,我那时的恩师在哪里,他们身体的怎么样,有些也可能逝去,惦念得让我心疼。

我走在街道上,我刚工作时,就是一条街道,一袋烟,跑两头,西边是果园,东边是客运站,没有什么小桥流水,也没有古典园林,更不会有华丽而典雅的气势。那种乡不乡村不村的味道,让人有种与生俱来的亲切感。后来小镇有一条水泥大街,那是我终身难以忘记的,那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在旗委当秘书,王怀安当旗长时修筑的。那时我和信息调研科几个秘书,开了一个先河,创建了周日贸易街。我们几个秘书在烈日炎炎叫卖的时候,不是为了挣多少钱,而是为了搞活自有商业,当时的盟委书记张廷武给予了肯定,做了长篇批示,即使我们每人赔了不少钱,然而,我们的魄力和探索精神,总让我有些意犹未尽,内心的感慨真的不易,记忆确实是深刻的。大沁他拉,居住在这样的小镇,鲜有接触或亲近,有种归属感,安宁感,静谧感,舒适感。

这也是文化底蕴很深的小镇。沙漠文化,不是不长草的文化,而是不屈、坚韧、自强的文化。在这个小镇有一群爱好文学的人们,构筑他们人生最后的一段梦想。以杭福柱、由焕章、李玉山、卢海忠、田爱军、王建海、刘大伟、郭海、姚淑艳等为代表,奈曼拥有一支属于这块土地的文学创作队伍。滋养他们的山山水水呼唤并激发着他们的文学创作灵感,让他们把一脉情感转化为一部部文学作品。在小镇的东面宝国吐沙漠,大漠驼铃似乎是我心中的生态警钟,留有一份凝重和忧思。有一位作家问陪同采风的白音他拉苏木党委书记杜良:“这么一大片沙漠怎么治?”杜良笑着告诉她:“不治了,再治奈曼就见不到沙漠了。这片沙漠是我们专门留下来玩的,这叫绿洲中的沙漠。”听完这番话,作家一下子变得轻松起来,嘻闹着骑上了骆驼,曾是生态警钟的大漠驼铃顿时变得美妙动听了。凭栏远眺,有一种安静,悄悄渗进心里。我感到,我听到了沙漠的呼吸。每次总能找到一些不一样的感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我回到了故乡,回到了小镇,同学相遇,老友相聚,亲人团圆,坐在一起一壶岁月,对酒当歌,浅唱低吟,籁籁知音,在生命里淘洗前尘旧事。姚哥是旗里驻我这个城市办事处主任,也回到了小镇,所以彼此也很亲切和随意。延辉是我的朋友。在那个叫皇都大酒店,从早点开始,一会又来了金山、宝良、世军、红梅……回到故乡的时候心里总有不休不止的激动,近似贪婪的享受着这一刻的牵动心境的美妙。我知道,我的小镇是一个简单而温暖的小镇,让我觉得,做这个小镇市民,确是一件美好的事,这酒色酒香、醉酒醉歌的日子,也蛮好蛮好。

我走在街道上,路过一个荞麦馆,忽就闻到了一股股沁心润肺的芳香。我回望,好像高高低低,错落有秩的荞麦花,像一片一片的彩霞落在了大山的裙皱间,浓浓地包裹了古老的小镇。远远望去,现在这种香气正氤氲着小镇的梦境,那梦必也是有颜色的。正如词作家田爱军《荞麦花开》所写的“荞麦花儿开一片片的白,绿油油的塞上白云飘下来。一条条梳理扎上细头绳,一村村空闲搭起小戏台”……

“瞧这年糕真筋道”,是呀,那金黄的年糕,传递着“年”的气息和味道,小镇那种自由之乡的满足、安逸和富裕!那么宁静和美好。

我从不觉得小镇边上的柳树有多么丑陋,身上像涂了漆,结了一个个碗大的疤,它们头上长着许多枝枝叉叉,看似死了一样垂头丧气,可是春风一吹,就翠绿摇曳,散发苦涩的味道,一脱一折做成的柳笛,吹出的声音荡漾悠扬。我从不清楚城里的麻雀靠吃什么活着,可我看到了从小镇郊外田野里,飞进了一群群麻雀,在街道两旁飞来飞去,虽然那些草和粮粒被雪覆盖了,也有粮店的小姑娘把带土的杂粮撒在门口,撒在雪上,麻雀就会用那只尖尖、而又灵活的嘴觅食呢。我踩着麻雀的足迹,在寻一段过往。

我站在小镇的高处,我就这么定定地看着小镇,那个叫大沁他拉的地方,从一个铺面、一株小树、一只灯笼,到一幢老屋、一座新楼。当我在一个理发店理发时,那个做了二十年的理发师,看着我从黑发到花白头发的演变以后,就这么看着的时候,就慢慢沉入进去,感到时间的变幻,感到生命的深处。

在故乡的日子。常在这样的时刻沉潜。继母去世后,我的老屋已经卖掉,父亲搬离了白音昌,搬离了奈曼,我的根几近拔掉。好在我的岳母还住在小镇,也住在与我的老屋一样的平房里,我与故乡的地气还在,听着九十多岁老人的唠叨,一字一句总关情。她的心里一直还停留在一锅一碗的温情里,仍旧不断,这种亲情最能暖脚;她的目光神清气爽,翻着扑克,自得其乐。我听着老人的唠叨,频频点头,那思绪像一缕炊烟在我的心中升腾着、缠绕着。也许这就是岳母的幸福生活了。

小镇的夜,犹如被侵染的画布,被人们用各种颜色勾画的韵味悠长,噼噼啪啪的鞭炮是兴奋的呼唤,焰火在天空开出了灿烂花朵,来往的汽车是流动的灯笼,而过往的人们是天地间追逐的精灵。黑夜赋予了小镇别样的姿态,太容易让人生出幻觉。一轮明月照射着大地。我幻想一朵朵洁白而又散发着香味的荞麦花,在这个月光下,就像给小镇以及小镇周围的田野铺上了一层晶莹的白雪……

篇3:国庆带着三本书回故乡散文

国庆带着三本书回故乡散文

梭罗说:“如果在寒冷的冬天选一本书做生活伴侣,我想最能让你心情愉悦的,除了自然史别无其它。”现在还不到冬天,我也找不出有关自然史的书籍。可是在这个举国上下一片欢腾的节日里,我并没有参加任何的游行庆祝活动,更没有在所谓的“黄金周”里走进那些人满为患的地方,而是带着平静和思索,回到自己偏僻一隅的故乡。我知道,在这样的节日里,现在的大多数人都聚居在城市里,或到那些热得无法解开的旅游景点,他们是很少走进乡间,因而错过了多少美丽的风景和绚烂的花朵。

回到故乡团寨,秋日的阳光照在金色的森林、金黄的稻谷和枯黄的玉米地上,全世界都是一片黄色的幕布覆盖着。下午,躺在自家屋背后的山坡枯草上,沐浴着柔黄的阳光,静静地翻开《何谓文化》(余秋雨著)、《苗族史》(萨维纳著)和《特拉克尔诗集》,从中思考着文化、苗族和诗歌,这些元素该如何呈现在我的想象王国里,我该怎样用巨大的绳索把它们串联起来?当阳光随着山势的斜缓慢慢地离开我躺着的地方,淡黑的山影盖上我的躯体,我似乎听见一只猫头鹰在身后的油桐林里叫了几声。在如此偏远而荒凉的乡村,当夜晚即将来临之际,我该以什么样的姿态来记叙那些无人欣赏的灿烂事情,比如一片干黄的枫叶从高耸云天的树顶上飘落下来,或几十只矫健的燕子在头顶盘旋,偶尔落在那几痕高压线上。其实,或许身边优美的风景也无法分离我正在思索的问题,即文化、苗族和诗歌,这三者会怎样在这块巴掌大的地方,演绎着我的充满哀伤的词语?

余秋雨在《何谓文化》中引用美国文化人类学家洛威尔的话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别的东西比文化更难捉摸。我们不能分析它,因为它的成分无穷无尽;我们不能叙述它,因为它没有固定的形状。我们想用文字来定义它,这就像要把空气抓在手中:除了不在手里,它无处不在。”余秋雨通过层层分析,最后得出:文化是一种包含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的生态共同体,它通过积累和引导,创建集体人格。

文化是精神价值、生活方式和集体人格,在团寨这个地方,我不知道该怎样来分析它、定义它。可能它之中存在的东西,是否称得上文化?一旦我的论断陷进去,恐怕会遭到别人异样的眼光。但是,我还是要说说的,因为这块土地上曾经发生过的事和生活在地面上的人们,就是一种文化符号。这些文化,不管是糟粕的,还是良好的,它们都以其所处的时代而存在着,那时的人们就是以此生存着。

凡是看过完班代摆的一篇散文《团寨的真空时代》的人都会知道,从清朝光绪末年到新中国成立的这段岁月里,团寨人经历着太多的血雨腥风、烧杀掠掳和生死离别。而在我听着经历那些事情的老人向我娓娓道来时,他们对这些事情已经习以为常,并没有说得惊心动魄,也没有说得伤心欲绝。他们是那么平静,话语是那么平淡,像是在说一些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在这里,我不想过度地展开。如果把团寨发生过的那些事情上升到人类学的高度,那么可以这样说,处在当时当地的`人们,也只不过是为了能够生存得好一点,然而总是有许多外在因素的干扰,才造成一种局面的形成。

这只是一种生活方式,然而却形成了一种混乱的精神价值,于是处在其中的团寨人的集体人格就变成了难以驾驭,没有一个安定的生存环境,只能以不服从和反抗的人格来对抗政府。即使愈是镇压得凶残,也难以使剽悍的人性得到臣服。抗争与臣服,就是一种文化,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可以从中找到其存在的根源。这种文化,并不是我们无法看得见,就否定它的存在。

一个有五千年历史的民族,可以被视为一个古老和令人尊重的族群。因为,如果一个年长者可令人尊敬,如果一段古老的家庭历史可令一个家族尊贵,那么,悠久的历史也可以使一个民族引人注目,因为永恒就是神圣。

这位法国巴黎外方教会的传教士萨维纳写的这本《苗族史》,凭着他非凡的语言天赋,用比较语言学的研究方法,从苗族语言的比较研究、历史上的苗族、苗族的家园、苗族的信仰四个方面来撰述,比那本由国家民委编的《苗族简史》读起来舒服多了。苗族在华夏族的祖先前面就来到了中国,历史应该比汉人的史书记载还要古老。为什么这个四处流浪迁徙的民族能够传承五千年而绵延不绝?萨维纳从以下几个因素加以分析:

一是古老的家族结构和至少同样古老的婚姻制度。在苗族,一夫一妻制和异姓通婚制似乎一直都有,但是,原始的如动物一样的杂婚是不存在的。苗族人是纯血的,他们中间没有门户不对的婚事,他们不知道离婚这回事。离婚是一个没落种族的伤口。二是基于信仰至上的宗教和道德。苗族一直是信教的,他们很古老的祖先崇拜一直伴随着他们,无论他们迁徙到何处。三是种族的性格。苗族人都珍视自由和独立,把它看着能够拥有的最宝贵财产。因此,没有人能够征服他们。如果在战斗中击败了,骄傲的苗族宁愿流亡而不愿臣服,但这种自由是用生命来做抵押的。四是语言、风俗习惯、传统,甚至祖先的服饰,这些对于苗族的保留来说事关至大,苗族始终小心翼翼地将它们全部保存下来。五是一个民族的生活环境也很重要。那些住在高寒、干燥地区的种族,会更辛苦、更有节制、更有道德、更为强壮和更有反抗意识。苗族从古至今所处生活环境就是一个战场。一个没有敌人的民族在短时间之内会是一个幸福的民族,但是它不可能成为古老的民族。

这就是苗族能够存在这么多个世纪的原委。

纵观团寨这弹丸之地,作为“生苗”聚集区,在清朝时期被朝廷的多少营盘围剿着。在它周围,清朝修筑了多少的营盘,我们来看一下,有新营、河界营、东门营、三宝营、老营、子营、麦地营、盘市营、正大营、官舟营、聚宝营等,这团团的营盘把它围住,都没有把它征剿下来,可见团寨苗民的强悍与坚韧。以致光绪末年到新中国成立期间成为一个真空时代。其实这样分析,也可能是与苗族的性格(人格)有关,没有人能够征服他们。

特拉克尔(1887—1914),这位深受20世纪两大哲学家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重视的,被认为是20世纪上半叶最重要、最有影响力的德语诗人,在其短暂的一生中,创造了一种无比独特的诗歌风格:晦涩而优美的语言、神秘的节奏、深重的死亡和毁灭的意向,传达出他所处那个黑暗时代的表象和本质。

在这里,我是没有过多时间和语言来对他的诗歌进行阐释的,因为躺在自家老屋的山上,在接近黄昏的时候,才翻开这本诗集。在书的扉页上的这句话给了我深深的震撼:“在濒临死亡的存在的那些瞬间里,感觉到:所有的人都值得去爱。当清醒的时候,你感受到世界的残酷;其中有你不可推诿的过错;你的诗歌只是一个不圆满的赎罪。”

也许当我回头想想的时候,可能会发现我的人生过于平凡慵懒。从这些年的生活和成长中,我都没有做出过有任何壮举的事情,更不用说对这片土地能写出什么样的文化作品。面对团寨的过去,我不会举起虔诚的手对它唱赞美诗,只是双手合十,祈求未来不要是灾难。这是最好的信仰,绝不是为了避灾祛祸,而是诚挚的感恩。我的祖辈、我的父辈所经历过的事情,不可能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烙下痛苦的印迹。我时刻在想,我不可能过多去挖开团寨人的伤疤。一旦疤口重新裂开,流下止不住的苦难血液,那样,巨大的涌流会把我淹没的。不管怎样,作为这个地方一个写诗的人,就让我的诗歌为团寨作一个不圆满的赎罪吧!我的诗歌总是无法深入,只能从现实的感受来回顾过去,回顾那些不是我能言说的。于是不能言说的,诗也无能为力。

当黄昏降临,夜的色彩粉刷着头上的星空时,合上书本,走下山来,在团寨的街上徘徊。那时,特拉克尔的《秋天的傍晚》就会在脑海里跳动着:“棕褐的小村。黑暗者常常显现/缓行在秋风中的墙边,形影:男人女人,死者即将在冰冷的小屋中安寝。这儿,嬉戏的小男孩。浓厚的阴影/在褐色的粪便上扩散。女孩们/眼中充满了夜晚的钟声/窥探着走过阴湿的幽蓝。那里,迎接孤独者的小酒馆;他在黑暗的屋梁下耐心吮吸,环绕烟草金黄色的缕缕轻烟。诚然!本已的东西总是亲近而不祥。野鸟儿飞远了,老屋梁的阴影里醉者仍在沉思冥想。”

回到故乡,我相信气候可以改变人的某些特质,就像山里纯净的空气中含有一些唤醒人心的东西。于是我将自己的最后一瞥,留在了这个充满忧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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