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味道”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3篇广东户籍制度改革消息,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广东户籍制度改革消息,希望您能喜欢!

篇1:广东户籍制度改革消息
近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具体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文件。
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基础性改革,事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社会公平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专家表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不仅对加快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协调发展有极大的作用,而且是当前正在实施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领域的重要部分。通过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可以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逐步在我省实现城乡人口管理一体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经济发展均衡化。
主要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我省城镇落户。
基本原则
坚持积极稳妥、以人为本,尊重居民自主定居意愿,稳妥规范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坚持分类管理、有序迁移,合理调整城乡之间、各类城市之间人口结构;坚持统筹规划、全面布局,着力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实施差别化户籍政策。
篇2:广东户籍制度改革如何解读
广深严控人口规模
逐步调整珠三角部分城市入户政策。在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珠海市可根据经济特区人口发展的特点,适度控制落户节奏,对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较严格的规定。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入户渠道、扩大积分入户规模,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对超大城市则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实施方案指出,广州、深圳市要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调整人口结构,重点吸纳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型专业人才落户。要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允许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
部分地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
根据实施意见,广东将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下同)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部分地级市落户限制将有序放开。在河源、韶关、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清远、潮州、云浮等中小城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中,综合承载压力较小的城市,可以适当放开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城区人口数量达到大城市以上规模的汕头、惠州、江门、湛江、茂名和揭阳,参照执行上述城市落户政策。
允许符合条件人员向亲友搭户
统计数据显示,全省现有流动人口3495万人,其中来自省外2433万人,居住5年以上的552万人,因此,解决流动人口存量问题是我省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实施方案予以明确。各地要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一线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问题。要进一步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已在本地落户的亲友搭户,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员落户问题。
除广州、深圳市外,其他市进一步放开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不受婚龄、年龄等条件限制,凭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放宽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入户条件。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以及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在除广州、深圳市外的其他城市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广州、深圳要进一步研究放宽高校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特殊专业人才的落户政策。
居住证积分可阶梯式
享受公共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以及其他所有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东省居民户口,实行城乡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真实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广东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实施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除入户、子女入学外,全省各地推出凭居住证可享受的便民服务项目涉及金融服务、公交、小额消费、充值、票务、积分、门禁应用、企业一证通等20多项。根据广东此次推出的户籍制度改革,将进一步健全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可通过积分等方式,阶梯式享受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就业扶持、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公共文化、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服务。各地要积极拓展居住证的社会应用功能,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
篇3:户籍制度改革消息:农民反对取消农业户口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将在2020年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昨天有消息称,部分农民表示“不愿取消农业户口”。此中深意,值得辨析。
如果把“不愿取消农业户口”,理解成反对户籍改革,可谓大错特错。农民融入城市,与原住市民存在很大不同。一个市民如果长久生活在城市,或因祖上原因,或因多年努力,总会有一点积累。而一个农民在融入城市之前,所有属于农村,在城市可谓“从头开始”。
一个农民融入城市,需要大量的成本。按照经济学家辜胜阻的调研,农民工市民化有六项成本,包括随迁子女教育成本、医疗保障成本、养老保险成本、民政部门的其他社会保障支出、社会管理费用和保障性住房支出。在这样的背景下,如果让农民以放弃农村的一切为代价进城,显然不太合理。换位思考,如果一个城里人流动到另外一个城市,必须要以放弃原来城市的一切为代价,那流动意愿也会受到影响。
而且,农村对农民来说,不仅有财产问题,还有情感问题。“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农村长大,即便后来功成名就,很多人仍然有着很浓的农村情结、土地情结。这种情感,应该尊重。
农民不是反对户籍改革,而是有牵挂有诉求。在“多予、少取、放活”政策之下,现在农村的土地红利效应已经显现。一些农民,虽然人在城里,但乡下土地可以转租他人,按照现在的行情,每亩租金少则几百多则上千元,这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融入城市的“第一桶金”,不该被剥夺,应该受尊重。这也是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所主张的,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土地确权要先行一步。
在当前城乡差别依然巨大,特别是城乡公共资源供给仍然不均的背景下,农民其实希望户籍改革。只是他们不希望放弃目前已有的一切。这不仅涉及经济,还涉及情怀;不仅关乎未来,还体现着血脉延续。如果重视融入成本,让农民带着“第一桶金”进城,会有几人不愿取消农业户口?因此,对于农民“不愿取消农业户口”的心理,需要正确认识,并且尽量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