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法乎其上,仅得其中;不得法乎其上,则得其下。这句源自《孙子兵法》的智慧箴言,常被后人简化为“得法乎其上,仅得其中”,用以提醒人们在追求目标时,若仅以中等标准自我要求,最终往往只能获得平庸的结果。这句话的深刻之处不仅在于其对目标设定的警示,更在于它揭示了方法论、思维格局与最终成效之间的深层关联。真正的卓越,从来不是偶然的产物,而是源于对“上法”的执着追求——即以最根本、最系统、最符合规律的方式去思考和行动。

在现实社会中,许多人习惯于以“完成”为最高目标,只要事情做了、任务交了,便心满意足。这种心态看似务实,实则暗藏危机。以学习为例,一个学生若只满足于“听懂课”“完成作业”,而不追求对知识的深层理解、对思维方法的系统训练,那么即便他每天勤学不辍,也难以在关键时刻展现出创造性思维或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相反,那些真正“得法乎其上”的学习者,从一开始就瞄准“理解本质”“构建体系”“迁移应用”的目标。他们不满足于记住公式,而是追问公式背后的原理;不满足于做对题目,而是思考题目背后的逻辑结构。这种高起点的思维方式,使得他们在面对陌生问题时,依然能够凭借扎实的方法论从容应对。久而久之,这种“上法”便内化为一种思维习惯,成为其持续进步的引擎。

再看职场中的创新实践,更能体现“得法乎其上”的价值。许多企业在新产品开发时,习惯于“对标竞品”——看市场上已有产品如何设计,然后稍作修改便推出自己的版本。这种策略在短期内或许能快速占领市场,但长期来看,往往陷入同质化竞争,缺乏真正的核心竞争力。而那些真正引领行业变革的企业,如苹果、特斯拉、华为,其成功并非源于模仿,而是源于对“上法”的坚持:他们不满足于“做出一个更好的手机”,而是追问“什么是人与技术的最佳交互方式”;不满足于“造一辆更快的电动车”,而是思考“如何重构能源与交通的未来”。这种从底层逻辑出发的创新路径,虽然初期投入大、风险高,但一旦突破,便能形成难以复制的护城河。正如乔布斯所说:“创新是区分领导者与追随者的标准。”而真正的创新,必然源于对“上法”的深刻洞察与不懈追求。

进一步而言,“得法乎其上”不仅适用于个人成长与企业战略,更是一种人生哲学。在信息爆炸、节奏飞快的时代,人们容易被短期目标、即时反馈所牵引,陷入“忙碌却无效”的怪圈。而“上法”的本质,正是对这种浮躁的反动——它要求我们超越表象,回归本质;超越功利,追求意义。它提醒我们:真正的成长,不在于做了多少事,而在于是否以正确的方式做事;不在于走得多快,而在于方向是否正确。一个作家若只以“日更千字”为目标,可能永远无法写出传世之作;但若以“探索人性、表达真理”为追求,即便写作速度缓慢,其作品也可能在时间中沉淀出价值。同样,一个管理者若只关注KPI达成,可能赢得短期业绩,但若以“构建可持续的组织文化”为使命,则可能成就百年基业。

“得法乎其上”并非一句空洞的励志口号,而是一种清醒的自我要求。它告诉我们:标准决定结果,格局决定高度,方法决定成效。当我们选择以更高的标准、更深的思考、更系统的路径去面对问题时,我们便已走在通往卓越的路上。即使最终未能达到“上”的极致,也必然远超“中”与“下”的平庸。人生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而进之深浅,取决于我们是否敢于以“上法”为舟,以“上法”为桨。唯有如此,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保持清醒的头脑,走出属于自己的深远之路。

得法乎其上,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而一旦心向高处,脚下的每一步,便都有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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