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以”的上一句是“苟利国家”,下一句是“岂因祸福避趋之”。这三句连起来出自清代林则徐的《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一诗,原句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句诗不仅凝聚了林则徐一生的信念与风骨,更成为后世无数仁人志士的精神灯塔,在历史的洪流中熠熠生辉。它超越了个人荣辱,直指家国大义,成为中华民族精神中“以天下为己任”的典型写照。
这句诗诞生于一个风雨飘摇的年代。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林则徐因禁烟触怒朝廷,被革职发配新疆伊犁。在赴戍途中,他写下这首诗,向家人表明心志。此时的他,已不再是权倾一时的钦差大臣,而是一个被贬边疆、前途未卜的罪臣。正是在这样的逆境中,他非但没有怨天尤人,反而以更加坚定的姿态,表达了对国家命运的深切关怀。诗中“苟利国家生死以”,意为只要对国家有利,便愿意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岂因祸福避趋之”,则进一步强调,个人的祸福得失,绝不能成为趋避责任的理由。这两句互为呼应,前句立誓,后句明志,构成了一种不可动摇的道德律令。
林则徐的这句话,并非一时激愤之语,而是其一生行为的真实写照。早在广东禁烟期间,他便以“若鸦片一日未绝,本大臣一日不回”的决心,雷厉风行地推行禁烟政策。面对英商威胁、朝廷动摇,他始终坚持原则,不妥协、不退让。他深知此举可能招来杀身之祸,甚至牵连家族,但他仍义无反顾。这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担当,正是“生死以”精神的体现。他并非不知祸福,而是将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安危之上。在发配途中,他途经西安,病体未愈,仍写下“出门一笑莫心哀,浩荡襟怀到处开”,展现的是一种超越个人苦难的豁达与坚定。这种胸怀,不是逃避现实,而是以更大的格局看待人生与使命。
从更广阔的历史视角来看,“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不仅属于林则徐个人,更成为后世无数志士仁人的精神坐标。近代以来,从谭嗣同“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慷慨赴死,到秋瑾“拼将十万头颅血,须把乾坤力挽回”的壮烈誓言;从抗日战争中无数将士“宁为战死鬼,不作亡国奴”的英勇牺牲,到新中国成立后钱学森、邓稼先等科学家放弃国外优渥生活,毅然归国投身建设,他们身上都闪烁着与林则徐一脉相承的精神光芒。这种精神,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以生命为代价的实践。它要求人们在国家危难、民族大义面前,能够挺身而出,不计得失,不畏牺牲。它体现的是一种“舍我其谁”的责任感,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
这种精神之所以能够穿越百年仍被传颂,正是因为它触及了人类最深层的情感与价值——对正义的坚守、对责任的担当、对理想的执着。在现代社会,虽然我们不再面临生死抉择的极端情境,但“苟利国家”的内涵并未改变。它可能体现在科研工作者为突破技术封锁夜以继日的攻关中,体现在基层干部为脱贫攻坚走村入户的奔波里,也体现在普通公民在疫情中遵守防疫规定、主动配合的自觉行为上。真正的爱国,不在于豪言壮语,而在于日常中的点滴坚持与默默奉献。林则徐的诗句提醒我们,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如何抉择;当面对诱惑与压力时,又该如何守住初心。
今天,我们重读这句诗,不仅是在缅怀一位历史人物,更是在寻找一种精神的锚点。在价值多元、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容易迷失于功利与浮躁之中。而“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如同一面镜子,照见我们内心深处的责任与担当。它告诉我们,真正的伟大,不在于地位高低,而在于是否能在关键时刻挺直脊梁;真正的价值,不在于名利得失,而在于是否为国家、为社会、为他人贡献了力量。
林则徐早已远去,但他的诗句仍在回响。它不是尘封的古籍,而是流动在民族血脉中的精神基因。当我们面临选择时,不妨问自己一句:若利国家,我能否生死以?若避祸福,我能否不趋之?答案或许因人而异,但追问本身,就是一种觉醒。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在时代的洪流中,不随波逐流,不迷失方向,真正践行那句跨越时空的誓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