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走在上学的路上,迎着朝霞,我和同学高声谈笑着,突然发现许多人都在绕行,我们快步走去,想看看究竟怎么了。
走近我才发现,原来是一只死去的猫。它嘴边有一滩血,身子向右斜着,看起来好像是被车给压死了。
因为时间的缘故,我们没有去细看。但那猫惨死的模样,却在我的脑中挥之不去。是谁如此狠心,杀害了这个弱小的生命?想想那猫所在的地方,竟是人行道!也就是说,杀害猫的“凶手”(如果是人为事件)还违反了交通规则!想到这儿我就十分的气愤,猫是无知的,难道人也是无知的吗?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这几乎是所有人都会说的一句话,难道,对待朋友就是这样的吗?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动物,因为没有了动物生态就不平衡了,我们也将再无法生存下去,人类将会渐渐灭绝……
相信大家都不希望看到那一刻,可现在,这已经不是不可能的了,高智慧的人类竟是如此的无知和愚蠢,这不是自己断自己的路吗?
人们啊,醒醒吧,别再昏睡了!你们的生活正断送在你们自己手中,难道你们就心甘情愿这样下去吗?
醒醒吧……
悲剧万圣节2
说到捣蛋,我可是个经验丰富的行家。有时候我可能会恶作剧,有时候则只是开个玩笑。毕竟,万圣节是我最喜欢的节日之一,除了能到处捣乱外,还能收获一大堆糖果,简直是人人爱的节日。
万圣节那天,真是乐趣无穷。首先,找个目标,按个电铃,然后迅速躲到草丛里,几次现身后就能收获一些糖果,还能看到其他大人们被气得发火的样子,想想就觉得心情爽快。另外,等他们打开门的时候,偷偷把一堆假蟑螂或假蜘蛛扔进去,想想也是件有趣的事情。
但有时候,开的玩笑过了头,会伤害到彼此的感情。我记得有一次,我对朋友开了个大玩笑:“刚刚老师看到你的手机,说要没收了,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他看了看书包,并没有看到手机,于是说:“你真是小心眼。”我急忙解释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真的对不起!”但他却突然崩溃了,从开心的表情变成了哭泣,而我和另一个人则在一旁笑个不停。我最后告诉他:“其实我骗你的,你的手机并没有被没收,愚人节快乐!”他擦干了眼泪,用锐利的目光瞪了我一眼,说:“谢谢!这是我过得最开心的愚人节,但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要再说话了,在班上就当作不认识好了!”说完,他就走了。
这次事件让我明白,即使是开玩笑,也不能太过分。虽然这次我并没有得到什么,但我失去了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
优美、喜剧、崇高和悲剧3
;[内容提要]源自人的自我实现。人自我实现的不同表现,就使人作为审美主体相应地感到可亲可爱、可笑可喜、可钦可敬、可悲可叹,从而分别给予优美、喜剧、崇高、悲剧等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优美、喜剧、崇高、悲剧等只是反映人生命价值或意义的不同审美意识形态。
;[关键词]优美;喜剧;崇高;悲剧
;由于实现自我,实现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人获得了美感愉悦,具有了审美意识等。而人实现自我,实现自我生命价值或意义的不同表现,就使人作为审美主体相应地感到可亲可爱,可笑可喜,可钦可敬,可悲可叹,从而分别给予优美、喜剧、崇高和悲剧等不同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优美、喜剧、崇高和悲剧等只是反映人生命价值或意义的不同审美意识形态。
一、优美
;优美,也叫“*柔之美”、“秀美”、“纤丽美”、“婉约美”等。
;人实现自我,实现自我生命的价值或意义,人的本质力量就要“物化”、“对象化”。而不同的物,不同的对象,以及物、对象与人之间所构成的不同的联系和关系,就客观地决定了,人本质力量的“物化”、“对象化”会出现不同的*质、特点、本质或面貌。具体言之,当物、对象对人不构成威胁,只具一种简单、和缓的对立关系时,人本质力量的“物化”、“对象化”就具体展开、表现为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的“物化”、“对象化”;当物、对象对人构成威胁,形成一种尖锐、激烈、不可调和的对抗关系时,人本质力量的“物化”、“对象化”就具体展开、表现为人特殊、潜在的本质力量的“物化”、“对象化”。优美作为一种独特的审美意识形态,就基于前者,准确地讲,当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并取得成功时,人作为审美主体对此就给予一种优美的审美判断、审美反映。
;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是指:1、人通过处理、解决物、对象与人之间的一般关系来实现自我、确证自我时所表现、释放出来的本质力量,包括人的智慧、才能和创造力等等。因为物、对象与人之间的一般关系往往是对立而非对抗的,故而实际上,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就是人通过处理、解决物、对象与人之间的对立关系来实现自我、确证自我时所显现、展露出来的本质力量。2、人实现自我、确证自我时所经常使用、普遍显现的本质力量。日常生活中经常地、普遍地存在着的是物、对象与人之间的一般关系,也就是对立关系,那么,相应地,人用以处理、解决这种关系以便实现自我的本质力量在日常生活中的显现、表露也就必然具有经常*、普遍*。
;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及其获致成功,决定和规限了优美的事物和现象,从而也从根本上决定和规限了优美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质、特点和本来面貌。
;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用以处理、解决物、对象与人之间的一般关系或对立关系,因此,它相对弱小、绵和、柔软、轻巧、低回等。加之,它的“物化”、“对象化”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人们了然于心,比较熟悉,这样,它的“物化”、“对象化”的发生对人而言就不会具有突发*、神秘*,让人猝不及防,感到神秘莫测。另外,它的“物化”、“对象化”过程基本上都处在人的掌控之下,按照人的主观期许或愿望,使物、对象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地、比较平稳而有序地由对立趋向统一,由矛盾达致*,其间没有什么反复,也不出现什么大的起伏变化等,这样,它的“物化”、“对象化”就相对显得自然、平静、悠闲、和顺、通畅等。而所有这些,就客观地决定了,优美的事物和现象,诸如花香鸟语,清风明月,小桥流水,草长莺飞等,就往往具有体小、质弱、气虚、*柔、力绵、*暖、感情亲和等特点,显示出一种特有的娇小、轻盈、曼妙、温婉、伶俐、活泼的风姿和神韵。博克讲,优美的对象往往具有小和类似小的一些*质和特点;斯宾塞讲,优美的对象起源于动作时筋力的节省,运动愈显出轻松不费力的样子,愈使人觉得优美。立普斯讲:“我这里特地再说一下,凡不是猛烈地、粗暴地、强霸地,而是以柔和的力侵袭我们,也许侵入地更深一些,并抓住了我们内心的一切,便是‘优美的’。”①我国现代著名学者陈望道讲,优美的事物和现象,“看上去无何等的威压,无何等的狂暴,无何等的冲突,又无何等的纠纷,只是极自然地,极柔和地,却又极庄严地,仿佛明月浸入一般地有一种适情顺*的情趣”②。这些,实际上就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揭示了优美事物和现象的本质特点。
;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的“物化”、“对象化”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大量存在,它在人那里被最大限度地内化了,人表现得从容不迫,舒展自如,轻车熟路,不需要付出多少意志上的努力。再有,这种“物化”、“对象化”只是用来处理、解决物、对象与人之间的一般关系或对立关系,使这种一般关系或对立关系逐渐走向消解,从而达到一种物、对象与之间的*、统一,而不是进一步扩大或强化了这种对立,甚至把这种对立引向了对抗,从而导致一种更为尖锐、激烈、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使局面进一步复杂、曲折、动荡,最终难以面对,无法收拾。这样,优美的事物和现象,比如弱柳随风、青丝摇曳、曲径通幽、暗香浮动等,就还往往具有简单、单纯、平易、轻松、宁静、浅显、透明、感*等特点,比如有人就称优美为“平易的美”③,而不是复杂的,艰难的,繁重的,动荡的,重大,深沉,具有高度的理*内容,包括或内容。潘知常就曾讲,优美的事物和现象以形式见长,“突出的不是内容的深邃、深刻”。
;人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使物、对象与人之间的关系依从人的意愿,由对立、矛盾渐趋统一、*,并且其间不是一波三折,波诡云谲等,这样,优美的事物和现象从内在结构上就必然具有收缩*,内敛*,从而使人作为审美主体在思维方向上就由外而内,即由外在对象而逐渐回转到自己的内心世界,在自己的心灵深处对物、对象展开无穷的沉潜、含玩、品鉴和体味,并且通过这种无穷的沉潜、含玩、品鉴和体味,人作为审美主体面对物、对象就象面对自己“亲爱的人”一样,内心柔柔的,很有一种融的感觉,化的感觉,感到可亲可爱,充满“欢爱”、“温情”,也充满一种神奇的激动与美妙的快意。有人讲,优美的事物和现象会使人作为审美主体“平其心,和其气,美其意”,其道理就在于此。而在此基础上,人作为审美主体就逐渐产生或形成一种“优美”或“*柔之美”、“秀美”、“纤丽美”、“婉约美”的审美意识形态,即面对由人这种一般、显现的本质力量“物化”、“对象化”及其取得成功而来的事物和现象,人作为审美主体就相应地给予它们以“优美”或“*柔之美”、“秀美”、“纤丽美”、“婉约美”等的审美判断、审美评价,在本质上,优美仍然是人作为审美主体的一种自我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