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摇小鬼”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忽然七日读书体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忽然七日读书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忽然七日读书心得
“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就不会再重来。”书的主题就是这样,关于平凡,可贵,重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在美好的“丘比特日”遭遇不幸,却在她死后,仿佛复生一样的过了七个“丘比特日”。这是一个关于救赎与觉醒的故事。没有烂俗的情节,华丽的文字,只是生生的写着一个让人想要流泪的故事。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在这部小说里,大概衡量生命的不是时间,而是灵魂的解放与思想的高度。能够解救自己的人,永远只是自己。在你活着的时候,你可以去爱,可以去感知,可以去经历,你甚至可以去错,因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还有明天。可是这也不是说,就可以浪费。可是真的浪费,大概也不是就像此刻说出来的两个字这样简单。很纠结,我是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那种浪费,比如虚度人生的很多种同义词,打游戏,吸毒,过着糜烂的生活。在这里,应该不是浪费,除非你没有去感知。生命应该是有生命的,你会感受到那种痛,甚至麻木。麻木也是一种感觉,如果你能意识的到的话。我敬畏生命,乐于去感知。我相信这是正确的事。
看完这本书,应该会很想要每一天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因为可能就没有明天了。但我也猜,也许不只是这样,或者我看到的,读到的,不只是这样。生命不会重来的,如果它要过去,终究是要过去,珍惜,也不是死死的抓住那一秒怕它流走。是去体会吧,像是书里说的,第一次张嘴舔到天上落下来的雪花,第一次意识到回家的路还亮着不灭的灯,当然,还有美好的第一次接吻。这些都是会过去的东西,因为第一次就是不能重来的东西。再努力的想要抓住,也会流走的,不管你是不是愿意。可是,有记忆,这些东西就会留在某一个你想要留的地方。当你回来,它仍旧在这里。
我想把我的思想阐述明白,可我发现这其实很难,因为我写的跟不上我想的。那么,记下一丁点记忆也是好的。我看过很多书,而我今天突然想到,也许我可以记下来这些看完之后的感想,然后我终有一天再读,也会是一个轮回。我会看到如今的自己,我也一定会喜欢如今的自己。我想这是一件奇妙的事,我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这样一本书。然后我突然懂的某些道理。一切都没那么糟,因为我至少还有明天,我不会一睡着就失去所有。我想,大概最糟糕的就是我们自己误以为这有多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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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忽然七日读书心得700字
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开始看这本书,中间吃了早午餐,到下午看完从床上晃悠悠站起来,面前的视野里,是一圈一圈的的槐絮团被轻柔的龙卷风带着打转,从地上旋到空中,想起书里漫天的雪花从天而降,而这槐树的花温柔地扑向天空。
我真的很久没有见过大雪了,很怀念。
但我不喜欢书里的雨雪,让那孩子冻僵麻木,以至于没法拉住冲向路面的朱丽叶,好几次,没能拉住她,我甚至觉得气愤了,都怪这雨雪。
人们无法改变吗?我相信可以的。善的幸福感那么强,每个人从内心深处都希望自己是善良的,在做对的事情吧。那些持续作恶的人,要么没人告诉他他有多么的邪恶,要么迟钝、愚蠢地跟班、被周围的人屏蔽掉了外界的评价,慢慢的也就变得无动于衷了。很多很多人在被骂为贱人,被细数罪行的时候,会愧疚吧,很多人会有勇气去改吧。喜欢并感谢那些直言直语的人。
萨姆和她“受欢迎”的朋友们,给别人起外号,长年地耻笑作弄别人,在每个学校里都很常见吧,可是这真的很可怕,如果那些玩笑没有随时间而飘逝,永久地成为某个孩子的伤疤。童年的阴影会笼罩一生吧。一定很可怕心酸的,我一直不敢看《小牲口》,不敢去看童心里无知的恶。很早之前看到一篇文章,一个淘气的小学男生,一个老师的挖苦让他灰暗了一生。小朋友们不知道内心受了怎样的伤,也不懂得表达,等他长大,个性、品质已然成型,如果没有很幸运地遇到转折,他的命运基本上就已经确定了。我以前的愿望是当个小学老师啊,要对所有同学一视同仁,关心不伤害每一个人。每个孩子都希望自己得人爱,每个孩子都有闪光的一面。到现在了,我是要到退休之后再去小学教书吗?
关于一生的闪现,我也很想有很多旧时的回忆,就像她说,即使长大了有了新的兴趣,偶尔翻出儿时的收藏,也会爱不释手吧。
忽然七日读后感5
“年少时候的张扬与轻狂,往往会变成生命中的错与伤。”
“我们平凡而可贵的人生,错了不会再重来。”
一个多月,我读完了死亡与重生的七日、幻想与追溯的七日、醒悟与成长的七日。这是美国高中生生活的真实写照,十七岁的萨曼莎·艾米丽·金斯敦是美丽开朗的女孩,带着青春年少的自信张扬,以为生活中处处是阳光与欢笑,她在丘比特日奶油色的晨光中醒来,满怀着对浪漫的一天的期待,然而忽然注入她生命的那七日,扭转了她的生命,让她发现,身边讨厌她的人甚至比喜欢她的还要多,还有很多简单而重要的事等着自己去做,使她明白,自己曾经历的过往,那些自以为是的无知行为、自私恣意的选择给周围的人带去了怎样的伤害,由此寻找隐匿其中的真相和秘密,重拾人生的美好,改变曾经做错的事情。第一日,她遭遇了可能是最糟糕的问题,时间的倒退。
第二日,她尝试去幻想:或者问题根本就没发生,所以她逃避。
第三日,她尝试去改变问题,阻止已经发生的过去,做所有无力的挣扎。
第四日,她承认了现实,但是无力无助,一片迷茫,所以干脆自暴自弃,放弃一切,沦陷深渊。
第五日,她开始感恩思考,到底自己需要的是什么,不可改变的已经可以坦然接受,并重新开始思考,自己要做什么,自己需要的生活,继续自己的旅程。
第六日,她开始发现自己的旅程中,并非只有自己,还有爱我们以及我们所爱的人那些最纯粹最本质最原始最简单的感情,那些最初的梦想,突然都会回归到自己的心中。她开始坦然看待人性的弱,人性的强,开始学会控制自己。
第七日,她发现爱,争取爱,得到爱,分享爱。既然发生的不可改变,至少自己可以去做我能做的一切,不让自己后悔更多。
很难想像萨曼莎身处这样一个时间怪圈中的绝望,知道自己会死却无能为力,于是开始转换视角,如何让这一天过得更有价值。生命往复,循环不息,而且,后一个总是比前一个更新,更深刻。我一直记得书中的这样一个场景:第五日,萨曼莎跨过房门的界限主动拥抱母亲,在一座小山顶上与小妹妹伊奇分享记忆中的那片土地,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脚下。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河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她找到了曾经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开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想起自己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她的手边。她将自己藏在石后的那根羽毛和项链送给伊奇,感受到伊奇的惊讶和喜悦,她感到很幸福。他们说,当你死的时候,你的一生都会在眼前闪现。死亡的时刻充满了声音、温暖和光明,那么多的光线注入身体,吸走灵魂,就像歌唱的感觉,宛若微笑,萨曼莎最后是带着满足离开的,亦不畏惧死亡。她找到了真爱,那个她曾经不屑一顾的前男友,使她愿意将这样的一日不停的循环下去,一遍又一遍,直到时间停止,宇宙终结;她救了朱丽叶,那个她从前感到万分厌恶唾弃的女孩,让她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
《忽然七日》深深吸引着我的不仅仅是译者的文字,更是文字背后的情感和思想。也许你经得起等待,也许对我们来说,还有一个明天,或者有一千个明天,甚至三千个,一万个,有这么多的时间供我们驱遣,它们好像手中玩着的硬币,有那么多可供浪费。但是,对于我们中的某些人来说,只有今天。而且事实是,我们永远不会真的知道自己是否属于这类人。我们的生命不是缺少传奇,而是缺少踏实行走的步履,我们的生活平凡可贵,逝者如斯,而未尝往,它像幕布一样落下,也许,幕布后面还有更为壮美的风景。
篇3:忽然七日读书心得700字
前段时间答应好朋友们写关于《忽然七日》的读后感,但因为种.种原因,才写。实在抱歉。
比起原文书名《Before I fall》,我更喜欢翻译后的书名“忽然七日”,我认为这本书更适合高中生、大学生这类青年读者。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高中生,在自己最喜欢,最期待的一天出了车祸。就像在书中描述的'那样:
“或许,曾经的我有些任性狂妄,可我想不通,我到底是做了什么坏事,以至于该死?又究竟是坏到了怎样的程度,该这样死去?”
书中讲到了高中生妹子的生活:期待被大家关注、开心建立在欺负弱小同学之上、喜欢派对、喜欢和帅气可爱的男孩交往、在寒冷的二月,冻的瑟瑟发抖也要吃冰激凌……
在热闹的校园生活里,在她“死去”一次之后,她也开始注意到平日被她和她朋友欺负的其他女生。为什么为欺负弱小?就因为她们家境不好?长的不漂亮?直到有个被她们期负很多年的女生要自杀时,她知道了,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学生时代,活估计是大部分人收获朋友最多的一个时间段。到现在为止,不少朋友都是上学时认识,“臭味相投”后,一直联系到现在。女孩子神奇的友谊,如果真爱,各种吵闹,和解后就还是很铁。也同样是那么好的友谊,保存的最隐私的秘密,不堪重负,而闹崩的也不少。在友谊中,我们收获的,失去的,不能比较,不能衡量,它的无价就是陪伴我们渡过彷徨的那个时段吧。
在我们叛逆的高中生活中,父母在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女主角的妈妈其实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准备可口的早餐,偶尔爸爸也会做些好吃的,但她从来不吃,因为她要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在车上吃早饭。
在我们想尽办法,渴望用自己限有的时间和精力,各种折腾,为了不让“枯燥”的高中生活不再单调无聊时,我们更容易忽略家人。学校的时间不够和亲爱的朋友们一起闹,我们还要用课余时间、放学时间、周末的时间。但是爱我们的父母呢?爱我们的兄弟姐妹呢?
那个万众瞩目的阳光漂亮男孩,是你的最爱,同样也是同学们,学妹喜欢的对象。女主的男朋友就是这样的男孩。但是他们在一起好像更多的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得到其他人的羡慕的目光——哇,她男朋友就是谁谁谁,好帅呀!
可是,经历了一切之后,她发现这种涂有光鲜亮丽的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她想要的。而真正喜欢她的人,是那个,无论她打扮的有多漂亮,或在落难时有多糟糕,都觉得她是无与伦比的心动女神的老同学。
太过看重外表,太过在乎他人看法,太过于渴望他们肯定的高中生活,注定是精彩和难忘的,但我们不仅仅是他人眼中那个自己而活,还要为真正的自己而活。
每个人注定的命可能不同:有人天生富贵,有人天生残缺,有人天生有副好嗓子,有人天生有肥胖基因……可是,就因为种.种不同,如此不公,才会有属于你的故事:有时单调,有时却意义非凡。
明天是怎样的一天?
谢谢有你,我仍然爱着的一天。
篇4:忽然七日的读书心得
“我们平凡却可贵的人生,错了就不会再重来。”书的主题就是这样,关于平凡,可贵,重来。一个十七岁的女孩在美好的“丘比特日”遭遇不幸,却在她死后,仿佛复生一样的过了七个“丘比特日”。这是一个关于救赎与觉醒的故事。没有烂俗的情节,华丽的文字,只是生生的写着一个让人想要流泪的故事。
“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它们就是意义。”在这部小说里,大概衡量生命的不是时间,而是灵魂的解放与思想的高度。能够解救自己的人,永远只是自己。在你活着的时候,你可以去爱,可以去感知,可以去经历,你甚至可以去错,因为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还有明天。可是这也不是说,就可以浪费。可是真的浪费,大概也不是就像此刻说出来的两个字这样简单。很纠结,我是说,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那种浪费,比如虚度人生的很多种同义词,打游戏,吸毒,过着糜烂的生活。在这里,应该不是浪费,除非你没有去感知。生命应该是有生命的,你会感受到那种痛,甚至麻木。麻木也是一种感觉,如果你能意识的到的话。我敬畏生命,乐于去感知。我相信这是正确的事。
看完这本书,应该会很想要每一天当做生命的最后一天来过,因为可能就没有明天了。但我也猜,也许不只是这样,或者我看到的,读到的,不只是这样。生命不会重来的,如果它要过去,终究是要过去,珍惜,也不是死死的抓住那一秒怕它流走。是去体会吧,像是书里说的,第一次张嘴舔到天上落下来的雪花,第一次意识到回家的路还亮着不灭的灯,当然,还有美好的第一次接吻。这些都是会过去的东西,因为第一次就是不能重来的东西。再努力的想要抓住,也会流走的,不管你是不是愿意。可是,有记忆,这些东西就会留在某一个你想要留的地方。当你回来,它仍旧在这里。
我想把我的思想阐述明白,可我发现这其实很难,因为我写的跟不上我想的。那么,记下一丁点记忆也是好的。我看过很多书,而我今天突然想到,也许我可以记下来这些看完之后的感想,然后我终有一天再读,也会是一个轮回。我会看到如今的自己,我也一定会喜欢如今的自己。
我想这是一件奇妙的事,我在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这样一本书。然后我突然懂的某些道理。一切都没那么糟,因为我至少还有明天,我不会一睡着就失去所有。我想,大概最糟糕的就是我们自己误以为这有多糟糕了……
篇5: 读书体会
寒假开始,自小热爱读书的我便早早的制订好了读书计划。
我按照计划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同学在人间》、鲁迅的《呐喊》、谢婉莹的《冰心儿童文学全集》、刘洋的《绿野仙踪》、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卡洛尔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等几本中外著名作家的作品。
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我从各个书店中淘回来的。自己的积蓄不算太多,但又想买到自己喜欢的书籍,开始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攒钱去买那些昂贵的书籍,之后便有了经验,从那些被人遗忘的书堆中找到许多好的书籍。其中有名著、有童话、有诗歌、有小说、有散文……无论中外,写的都是那么引人入胜,使我得到了许多课本上得不到的知识,也有了许多感想和心得,笔尖流露出一时的感受。
在我读过的这些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啊Q正传》,从《**》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民党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此刻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能够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潜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简单;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潜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潜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能够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忙的,但也要会选取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悲哀、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